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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一代国际贸易规则演进的路径将是:以区域贸易规则创建为基础,辅以规范某一领城的诸边贸易规则的发展,通过货物贸易、投资、服务贸易规则的融合后逐渐形成新的多边贸易规则。国际贸易新规则的特点有:超越了现有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为未来形成WT02.0版奠定了基础;回应了全球价值链发展对制度的需求;从负向一体化原则转向正向一体化原则;发达国家力图成为新贸易规则的主导者;对发展中国家的制度规范和改革提供了外部压力。
【关键词】贸易规则 全球价值链 全球贸易 治理结构
一、世界贸易政策的演进
全球经济贸易模式在不断演进中,阻碍贸易自由流动的制度因素也在发展改变,从当初以单纯的量入限出、积累金银为目的的重商主义到现在绕开WTO的双(边)贸易合作无不反映出时代的进步。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贸易规则涵盖内容随着国际贸易形态的变动在不断发展。大体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削减货物贸易关税及非关税壁垒。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是1947-1962年GATT谈判前五个回合的主要内容。第二阶段,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被纳入贸易规则中。第三阶段,更多涉及国内政策的议题被引入区域贸易规则谈判中。第四阶段,面向21世纪的高标准国际贸易规则。
二、当前全球贸易治理面临的新挑战
(1)以全球价值链为代表的新贸易模式要求对国际贸易规则进行调整
近十年来,全球生产网络的形成和发展是全球贸易模式的主要特点,传统贸易模式是商品作为消费品在国家间进行交换;新贸易模式则体现为生产过程的国际化,商品、投资、服务、知识及人员在全球生产网络中跨境流动。全球价值链的变化,使国家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利益纠缠在一起。生产的一体化,要求各国市场规则的一致性,以及各国之间标准的相融性。
(2)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对大国主导的全球贸易治理结构提出挑战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和随后的欧洲债务危机,引发了世界经济格局的调整,新兴经济体崛起,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地位不断加强。国际政治理论认为,国际结构转型受物质力量变动、国际制度变动以及观念变动所影响。霸权国家或居于主导地位的发达国家在经济、军事实力方面的改变,制度的创建、变革、替代、消亡,以及观念的变化、文化的转型、文明的冲突与融合共同引发了国际结构的转型。新兴经济体崛起所引发的全球贸易主导力量的变动、WTO中治理结构的调整,以及新兴经济体与发达国家在经济运行中价值观念的差异和冲突,对现有全球贸易治理结构提出挑战。
三、新一代国际贸易规则演进的可能路径
(1)区域贸易协定是新规则谈判的合适平台,新一代高标准规则已经在区域贸易谈判中快速酝酿
从国际贸易规则的内容看,新的区域贸易规则和现有多边贸易规则分别针对新旧两种贸易模式,两类规则内容、标准有明显的不同,新的区域一体化规则不仅仅是全球贸易规则发展的垫脚石,同时也发挥对全球贸易规则升级的引领作用。全球已经形成的北美、欧洲和东亚的生产网络中,欧洲单一市场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构建中包括了深度一体化条款。这些规则旨在消除那些专属于国家管辖、制约跨境贸易和服务转移的法律和管制政策的行动,通过协调与合作来降低国内管制政策所导致的市场分割。(2)美国和欧盟已经搭建了51领全球贸易新规则的区域贸易框架体系。
近20年来,美国和欧盟引领全球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构建了以自身为核心的区域贸易协定网络,其区域一体化战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90年代,美国和欧盟分别构建了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欧洲经济共同体这两大重要地区贸易集团;第二阶段是在之后的十余年间,美国和欧盟分别构建了以自身为核心的轮轴一一辐条型区域贸易体系;第三阶段,从2008年开始,美国开始着力打造TPP、TTIP等跨地区的区域贸易协定,而欧盟也通过TTIP、欧盟一一加拿大FTA、欧盟一一日本FTA等加强了与主要发达经济体的区域贸易谈判。
四、面向21世纪的国际贸易新规则体系的核心特点以TTP为例
TPP倡导建立面向21世纪的、高水平的贸易协定,致力于用新的、创造性的方法来应对贸易中的新挑战,TPP中的新规则包括两类:
(1)新议题及水平议题
管制的一致性(regulatorycoherence),该原则的目标是消除不必要的障碍,以使TPP成员国间的管制体系更具有透明性、有效性、可实施性及相融性。随着全球生产和供应网络的发展,国内管制对贸易的影响日渐突出。关于国有企业的竞争中立原则,针对国有企业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的竞争中立原则是TPP所倡导的高标准、面向21世纪的协定中的重要一环。“竞争中立”意味着政府支持的商业活动不因其与政府的联系而享受私营部门竞争者所不能享受的人为竞争优势”。
(2) TPP对现有深度一体化协定中已经涉及的内容提出了新的标准
知识产权保护,TPP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规定将比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更高,这要求一些国家对其现有的知识产权法规进行调整。
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是确定FTA中的关税优惠是否适用于区内某一商品的重要原则。目前在FTA中通常有三种标准,一是区内增值百分比标准;二是税目改变标准;三是加工工序标准。服务业开放领域的高标准,美国希望在WTO的GATS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开放程度更高的市场准入制度。投资条款,美国希望在TPP成员间,在双边投资协定条款基础上,增加附加条款,强化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
高标准的环境和劳工规则,美国提出TPP中不允许为促进投资和贸易而放宽环境标准。针对目前环境公约缺乏约束力的情况,美国希望在环境条款中加入争端解决机制,保证成员国对本国环境法规及国际环境协定的强制执行力。在劳工标准方面,美国将推行严格的、可强制实施的劳工标准。
【关键词】贸易规则 全球价值链 全球贸易 治理结构
一、世界贸易政策的演进
全球经济贸易模式在不断演进中,阻碍贸易自由流动的制度因素也在发展改变,从当初以单纯的量入限出、积累金银为目的的重商主义到现在绕开WTO的双(边)贸易合作无不反映出时代的进步。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贸易规则涵盖内容随着国际贸易形态的变动在不断发展。大体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削减货物贸易关税及非关税壁垒。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是1947-1962年GATT谈判前五个回合的主要内容。第二阶段,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被纳入贸易规则中。第三阶段,更多涉及国内政策的议题被引入区域贸易规则谈判中。第四阶段,面向21世纪的高标准国际贸易规则。
二、当前全球贸易治理面临的新挑战
(1)以全球价值链为代表的新贸易模式要求对国际贸易规则进行调整
近十年来,全球生产网络的形成和发展是全球贸易模式的主要特点,传统贸易模式是商品作为消费品在国家间进行交换;新贸易模式则体现为生产过程的国际化,商品、投资、服务、知识及人员在全球生产网络中跨境流动。全球价值链的变化,使国家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利益纠缠在一起。生产的一体化,要求各国市场规则的一致性,以及各国之间标准的相融性。
(2)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对大国主导的全球贸易治理结构提出挑战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和随后的欧洲债务危机,引发了世界经济格局的调整,新兴经济体崛起,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地位不断加强。国际政治理论认为,国际结构转型受物质力量变动、国际制度变动以及观念变动所影响。霸权国家或居于主导地位的发达国家在经济、军事实力方面的改变,制度的创建、变革、替代、消亡,以及观念的变化、文化的转型、文明的冲突与融合共同引发了国际结构的转型。新兴经济体崛起所引发的全球贸易主导力量的变动、WTO中治理结构的调整,以及新兴经济体与发达国家在经济运行中价值观念的差异和冲突,对现有全球贸易治理结构提出挑战。
三、新一代国际贸易规则演进的可能路径
(1)区域贸易协定是新规则谈判的合适平台,新一代高标准规则已经在区域贸易谈判中快速酝酿
从国际贸易规则的内容看,新的区域贸易规则和现有多边贸易规则分别针对新旧两种贸易模式,两类规则内容、标准有明显的不同,新的区域一体化规则不仅仅是全球贸易规则发展的垫脚石,同时也发挥对全球贸易规则升级的引领作用。全球已经形成的北美、欧洲和东亚的生产网络中,欧洲单一市场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构建中包括了深度一体化条款。这些规则旨在消除那些专属于国家管辖、制约跨境贸易和服务转移的法律和管制政策的行动,通过协调与合作来降低国内管制政策所导致的市场分割。(2)美国和欧盟已经搭建了51领全球贸易新规则的区域贸易框架体系。
近20年来,美国和欧盟引领全球区域贸易协定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构建了以自身为核心的区域贸易协定网络,其区域一体化战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90年代,美国和欧盟分别构建了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欧洲经济共同体这两大重要地区贸易集团;第二阶段是在之后的十余年间,美国和欧盟分别构建了以自身为核心的轮轴一一辐条型区域贸易体系;第三阶段,从2008年开始,美国开始着力打造TPP、TTIP等跨地区的区域贸易协定,而欧盟也通过TTIP、欧盟一一加拿大FTA、欧盟一一日本FTA等加强了与主要发达经济体的区域贸易谈判。
四、面向21世纪的国际贸易新规则体系的核心特点以TTP为例
TPP倡导建立面向21世纪的、高水平的贸易协定,致力于用新的、创造性的方法来应对贸易中的新挑战,TPP中的新规则包括两类:
(1)新议题及水平议题
管制的一致性(regulatorycoherence),该原则的目标是消除不必要的障碍,以使TPP成员国间的管制体系更具有透明性、有效性、可实施性及相融性。随着全球生产和供应网络的发展,国内管制对贸易的影响日渐突出。关于国有企业的竞争中立原则,针对国有企业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的竞争中立原则是TPP所倡导的高标准、面向21世纪的协定中的重要一环。“竞争中立”意味着政府支持的商业活动不因其与政府的联系而享受私营部门竞争者所不能享受的人为竞争优势”。
(2) TPP对现有深度一体化协定中已经涉及的内容提出了新的标准
知识产权保护,TPP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规定将比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要求更高,这要求一些国家对其现有的知识产权法规进行调整。
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规则是确定FTA中的关税优惠是否适用于区内某一商品的重要原则。目前在FTA中通常有三种标准,一是区内增值百分比标准;二是税目改变标准;三是加工工序标准。服务业开放领域的高标准,美国希望在WTO的GATS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开放程度更高的市场准入制度。投资条款,美国希望在TPP成员间,在双边投资协定条款基础上,增加附加条款,强化对投资者权利的保护。
高标准的环境和劳工规则,美国提出TPP中不允许为促进投资和贸易而放宽环境标准。针对目前环境公约缺乏约束力的情况,美国希望在环境条款中加入争端解决机制,保证成员国对本国环境法规及国际环境协定的强制执行力。在劳工标准方面,美国将推行严格的、可强制实施的劳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