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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加大,涉及我国企业的反倾销行为飞速增长,涉及钢铁、水泥、光伏、零售、机械制造等多个行业。但对于美国对华反倾销产生的影响这一问题,社会各界有着两种不同的看法。一部分专家学者援引各种例证,认为美国对华反倾销对我国经济产生了明显的负面影响,并针对如何应对美国对华反倾销提出了很多建议;而另一部分专家学者则认为美国对华反倾销可以促进中国反倾销法以及相关预警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本文立足于美国对华反倾销的背景情况,对美国对华反倾销的动因及对我国的经济影响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反倾销的定义及理解
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如美国政府规定:外国商品刚到岸价低于出厂价格时被认为商品倾销,立即采取反倾销措施。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倾销存在;损害存在;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这三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就会构成实质倾销行为,而其他国家就可以据此提出反倾销立案调查。反倾销是世界贸易组织(WTO)许可的贸易保护措施,它具有合法性、易于实施、能够有效排斥外国产品的进口并且不易招致报复的特点,因此,反倾销作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被美国等发达国家视为保护本国产业利益的最佳方法而被频繁采用。
二、美国对华反倾销的现状
在过去的30年里,中美贸易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根据商务部统计,2013年中美贸易额达到了5210亿美元。随着中美贸易额不断扩大,中美贸易失衡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中美贸易逆差由2005年的2016.30亿美元扩大到2012年的5362.34亿美元,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日益恶化。对于美国而言,如此巨大的贸易逆差对本国经济非常不利,只有通过加大对中国的反倾销力度,才能阻止更多的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据统计,美国对华反倾销的数量呈递增趋势。在经济形势较好的年代,反倾销的使用有所减少,但在次贷危机爆发后,美国对华反倾销的数量又达到新的高点。中国政府和企业也为此遭受到严重的损失,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出口贸易。反倾销问题已经成为中美经贸关系中最具有争议性的问题之一。
三、美国对华反倾销的实施动因
1.美国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
美国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是导致中国遭受反倾销的根本原因。美国一直把我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认为我国产品的价格是受政府控制和影响的,因此采用“替代国”的方法计算产品的市场价格。在美国对华彩电的反倾销案中,美国商务部继续维持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认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菲律宾等国家与中国相似,并主观选择印度作为首要替代国,因此,美国根据替代国印度同类商品的生产成本来确定中国各彩电企业产品的正常价值,但是印度的生产技术、生产成本以及规模效益都与中国远远不同,因此以此计算出的价格对中国十分不公平。
2.美国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逆差增大
反倾销是被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手段,被有些国家滥用,变成了新的贸易保护工具。而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美国经济增速减缓,而中美两国的贸易逆差却持续增大,美国国内的贸易保护主义愈加严重。而反倾销作为新的贸易保护工具被反复利用,用来保护美国国内竞争力相对比较落后的产业,并通过加大反倾销的力度来控制进口,减少中美之间的贸易逆差。
3.我国出口商品过分依赖美国
如图1.1所示,过去10年以来,中国对美国出口市场的依赖程度已十分严重。下图显示,过去10多年里,中国迅速超过日本,成为美国在亚洲的主要进口市场。鉴于日本和欧洲增长停滞,中国经济改善也愈发依赖于美国经济好转。尽管中国已极力将经济驱动更多转向内需,但至少现在,其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美国市场。因此,在面对美国挑起的贸易争端时只能被动应对,处于不利的位置。
图1.1 北亚各国占美国制造业进口的份额
4.我国部分出口企业低价倾销导致被反倾销调查
国内部分企业缺乏大局观念,无序竞争、低价出口,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企业出多少价是自己的事情。为了占领某一个利润较高的领域而不惜打价格战是很多中国企业在国内的竞争习惯,而这种方式在法律制度已经相对很完善的美国是站不住脚的,最终导致我国企业被征收反倾销税,出口严重受损。
5.中国政府和企业面对美国反倾销诉讼应诉不力,导致美国的反倾销愈演愈烈
由于对国际市场规则的不了解和对国际贸易摩擦普遍存在的惧怕心理,我国企业针对国外提起的反倾销诉讼应诉率非常低。反倾销诉讼应诉期通常不长,被诉企业超出此期间而未应诉则被认定为败诉。积极应诉与否往往能带来截然不同的结果。2000年7月4日,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果汁对美国出口构成倾销,并认定倾销幅度分别为0到51.74%,除一家企业获得零税率外,在10家应诉企业中,5家企业分别获8.98%至27.57%的税率,加权平均税率为14.88%,而未应诉的企业的税率一律为51.74%。实际上,在国外对华反倾销的案件中,有一半企业是因为没有积极准备应诉而导致败诉的,反倾销案件由于无人应诉而导致的败诉比重在1/3以上。当然,这种情况现在己经有所改善,有数据表明,中国涉及欧盟和美国的反倾销调查案件应诉率己经接近100%,但是主动应诉的企业大多为大型企业,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应诉意识依然很差。
一、反倾销的定义及理解
反倾销是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如美国政府规定:外国商品刚到岸价低于出厂价格时被认为商品倾销,立即采取反倾销措施。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
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倾销存在;损害存在;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这三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就会构成实质倾销行为,而其他国家就可以据此提出反倾销立案调查。反倾销是世界贸易组织(WTO)许可的贸易保护措施,它具有合法性、易于实施、能够有效排斥外国产品的进口并且不易招致报复的特点,因此,反倾销作为贸易战的主要手段之一,被美国等发达国家视为保护本国产业利益的最佳方法而被频繁采用。
二、美国对华反倾销的现状
在过去的30年里,中美贸易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根据商务部统计,2013年中美贸易额达到了5210亿美元。随着中美贸易额不断扩大,中美贸易失衡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中美贸易逆差由2005年的2016.30亿美元扩大到2012年的5362.34亿美元,中美贸易不平衡问题日益恶化。对于美国而言,如此巨大的贸易逆差对本国经济非常不利,只有通过加大对中国的反倾销力度,才能阻止更多的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据统计,美国对华反倾销的数量呈递增趋势。在经济形势较好的年代,反倾销的使用有所减少,但在次贷危机爆发后,美国对华反倾销的数量又达到新的高点。中国政府和企业也为此遭受到严重的损失,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出口贸易。反倾销问题已经成为中美经贸关系中最具有争议性的问题之一。
三、美国对华反倾销的实施动因
1.美国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
美国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是导致中国遭受反倾销的根本原因。美国一直把我国作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认为我国产品的价格是受政府控制和影响的,因此采用“替代国”的方法计算产品的市场价格。在美国对华彩电的反倾销案中,美国商务部继续维持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认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和菲律宾等国家与中国相似,并主观选择印度作为首要替代国,因此,美国根据替代国印度同类商品的生产成本来确定中国各彩电企业产品的正常价值,但是印度的生产技术、生产成本以及规模效益都与中国远远不同,因此以此计算出的价格对中国十分不公平。
2.美国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逆差增大
反倾销是被世界贸易组织允许的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手段,被有些国家滥用,变成了新的贸易保护工具。而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美国经济增速减缓,而中美两国的贸易逆差却持续增大,美国国内的贸易保护主义愈加严重。而反倾销作为新的贸易保护工具被反复利用,用来保护美国国内竞争力相对比较落后的产业,并通过加大反倾销的力度来控制进口,减少中美之间的贸易逆差。
3.我国出口商品过分依赖美国
如图1.1所示,过去10年以来,中国对美国出口市场的依赖程度已十分严重。下图显示,过去10多年里,中国迅速超过日本,成为美国在亚洲的主要进口市场。鉴于日本和欧洲增长停滞,中国经济改善也愈发依赖于美国经济好转。尽管中国已极力将经济驱动更多转向内需,但至少现在,其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美国市场。因此,在面对美国挑起的贸易争端时只能被动应对,处于不利的位置。
图1.1 北亚各国占美国制造业进口的份额
4.我国部分出口企业低价倾销导致被反倾销调查
国内部分企业缺乏大局观念,无序竞争、低价出口,认为现在是市场经济,企业出多少价是自己的事情。为了占领某一个利润较高的领域而不惜打价格战是很多中国企业在国内的竞争习惯,而这种方式在法律制度已经相对很完善的美国是站不住脚的,最终导致我国企业被征收反倾销税,出口严重受损。
5.中国政府和企业面对美国反倾销诉讼应诉不力,导致美国的反倾销愈演愈烈
由于对国际市场规则的不了解和对国际贸易摩擦普遍存在的惧怕心理,我国企业针对国外提起的反倾销诉讼应诉率非常低。反倾销诉讼应诉期通常不长,被诉企业超出此期间而未应诉则被认定为败诉。积极应诉与否往往能带来截然不同的结果。2000年7月4日,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果汁对美国出口构成倾销,并认定倾销幅度分别为0到51.74%,除一家企业获得零税率外,在10家应诉企业中,5家企业分别获8.98%至27.57%的税率,加权平均税率为14.88%,而未应诉的企业的税率一律为51.74%。实际上,在国外对华反倾销的案件中,有一半企业是因为没有积极准备应诉而导致败诉的,反倾销案件由于无人应诉而导致的败诉比重在1/3以上。当然,这种情况现在己经有所改善,有数据表明,中国涉及欧盟和美国的反倾销调查案件应诉率己经接近100%,但是主动应诉的企业大多为大型企业,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应诉意识依然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