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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中国教育培训市场一直处于高速发展态势。社会对人才的更高要求,父母望子成龙的美好期盼,广大受教育者对自我价值实现的渴求激发了越来越多的家庭和个人参加教育培训,社会的“内卷化”有加重的趋势,2021年,国家出台一系列规范教育培训行业的政策,遏制住了教育培训行业迅猛发展的势头。武汉市作为中国四大科教中心城市之一,教育培训市场十分广阔,问题也较为突出。武汉市教育培训市场的问题带有一定的本土特点,同时也是其它地区众多教育培训市场存在问题的一个缩影。
关键词: 武汉市 教育培训 规范化
一、武汉市教育培训行业基本情况介绍
武汉,简称“汉”,俗称“江城”,中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是湖北省省会。武汉是中国四大科教中心城市之一,教育培训市场十分广阔。2020年武汉市全年在校研究生16.48万人;本专科在校生106.72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8.04万人;普通中学在校生36.34万人;小学在校生65.45万人;幼儿园在校生35.73万人。根据武汉市年鉴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武汉市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1293个(含分公司、教学点)。民办培训机构常年在校生35万人次、专任教师近1万人,相关从业人员3万人。调研团队在2020年10月22日整理关于武汉市教育培训机构规模及成立时间的“天眼查”信息。以教育培训为关键词输入“天眼查”,武汉市注册时间为1年内教育培训机构为311家。规模小于50人的为193家,规模为50至99人的为116家,规模为100至499人的为2家,规模小于50人的机构总体占比62%。
二、武汉市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团队的调查研究
武汉市教育培训市场的问题带有一定的本土特点,同时也是其它地区众多教育培训市场存在问题的一个缩影。根据前期大量的调查了解,现作具体问题阐述如下。
(一)教育培训机构获客成本整体较高
笔者所在的调研团队在与机构的访谈中得知,教育培训行业流量的70%用在百度上,特别是对一些中小机构,百度营销价格较贵,负担较重。在被调研的18家教育培训机构中,营销费用占到营业收入的31.6%。相比于线上的百度流量引导,传统线下渠道是目前教育培训机构最主要的招生渠道。调研团队询问学生受访者:“你了解教育培训机构的主要途径是什么?”受访者回答统计如下:
(二)教育培训机构资金风险总体较大
很多教育机构十分依赖“现金流”,存在一定风险性。以A公考教育机构为例,2019年该机构由几位公考培训教师联合创办,仅用了一年的时间就成立了除武汉总部以外的13所分校,几乎遍布湖北地市级城市。A机构通过考试不过就退费的“协议班”收取了大量学费,学员在机构学习然后参加考试,中间的周期短则数周,长则数月甚至一年。机构在这个时间里扩张分校,拓展市场招收更多的学员收取更多的学费,补充扩张所花费的费用。一旦市场扩张不利或通过率下滑,就会引起资金链紧张甚至出现断裂。相关部门规定学费最长收费不能超过三个月,但是部分机构通过预收费来“合理规避”这一制度。调研团队在问卷中问到学生受访者“如果你曾经参加过培训班学习,一次性最长缴纳过多久的学习费用?”,学生受访者回答如下:
从受访者的回答来看,60%以上的教育培训机构并未遵循一次性收费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的规定。培训机构通过一系列“操作”规避政策的限制。
(三)教育培训机构师资问题相对突出
教师是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困扰机构发展的难题。在调查中,团队发现教育培训机构的师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第一,教师招聘门槛较低。调研团队在访谈中了解到,不少教育培训机构为了吸引更多的求职者前来应聘,放宽了对教师学历的要求。例如全国知名公考培训机构某教育武汉分公司,主营业务是公务员考试培训。公考培训是一个难度较大,学员对老师要求较高的行业。该公司教师招聘学历条件仅是“二本及以上学历,硕士及师范专业优先”。第二,教师资质虚假宣传。武汉市部分教育培训机构不仅给其教师冠以各种炫目的“头衔”,还存在着虚构教师学历、教龄等情况。比如某培训机构宣传“教研团队超过80%的老师来自985、211大学”。事实上,该团队60名老师里,来自985、211大学的仅15人,占比30%不到。
(四)教育培训机构“价格欺诈”频频出现
调研团队在调研中发现,武汉市不少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着广告用词不当,涉嫌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类似于“课程包原价899元,现价9.9”的宣传都是诱骗潜在学员的噱头。调研团队在询问学生受访者“你自己是否有被教育培训机构坑骗或授课与宣传不符的经历? ” 近20%的受访者回答“是”。“价格欺诈”还体现在培训合同签署方面。武汉市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市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培训服务合同》。调研团队在问到学生受访者:“如果你曾经参加过培训班学习,培训机构和你签了培训合同吗?” 回复“否”的受访者竟占到整体比重的47.8%。可见不签合同的现象大量存在。无合同保障,对于出现的经济纠纷就很难顺利解决。
(五)教育培训机构“无证办学”依然存在
调研团队在了解考研培训机构时发现,考研培训市场巨大的利润促生了众多的辅导机构。目前,武汉地区市场上活跃的考研培训机构就有上百家。但是,在调查中发现比较正规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并不多,并且存在着大量无照经营的状况。研究生入学考试是我国重要的一类考试。在巨大市场利益的驱使下,一些机构违规开班导致无资质办学者甚众。于是考研培训市场出现了:无证开班,借证开班(注册教育咨询公司,而實际上开办考研培训班,甚至“倒卖”学生的现象。考研培训机构的“无证办学”现象只是冰山一角,各个教育培训领域都有类似的现象。
三、武汉市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化发展策略 (一)通过组织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1.引导教育培训机构加入培训协会。2018年12月21日“武汉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协会”成立,是全国首家省会级城市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协会。教育培训机构加入民办教育培训协会,通过协会制度约束其发展。在保护教育培训机构知识产权方面,各教育培训机构可以把其核心教案和教辅材料交由协会备案,协会监督其他机构是否盗用。如涉及到侵权,由协会出面协调,协调不成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在获客成本偏高方面,协会可以组织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线上宣传培训,如自媒体的制作与宣传。尝试建立统一规范性的协会网站,将会员单位纳入区中,引导流量形成规模效应,减少中小教育机构在宣传方面“各自为战”的情况,进一步降低获客成本。
2.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党组织的建设。2016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这是国家层面为加强民办教育党建工作作出的规范性指导文件。调研团队在走访部分教育培训机构时发现,部分大型教育培训机构设置了党支部,例如华图教育湖北分校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定时开展党史知识竞赛等。但是很多中小型教育机构党支部建设不全,功能涣散,甚至不少教育培训机构并无党支部。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党组织建设力争做到全覆盖。以党建带动制度建设,规范教育机构运营很有必要。
3.对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进行专题培训。在这方面,上海市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借鉴。2019年12月4至5日,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普陀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依法规范办学专题培训。武汉市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在本辖区开展类似培训。专题培训是一种加强自律的有效途径,让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知法、懂法,然后守法、用法。同时可以促进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同行之间的交流。
(二)完善监督体系,扎牢制度笼子
制度和监督是解决武汉市教育培训机构问题的重要抓手。制度和规定的出台可以让相关部门做到有法可依,但是怎样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可以完善以下“五种机制”。一是完善社区摸排机制。利用社区网格员进行摸底,重点了解本社区有多少培训机构。对培训机构的地点、规模进行基本的了解。二是完善群众举报机制。在这方面应该相信人民群众的力量。对群众举报的违规培训机构应尽快核实并查处。建议实名举报奖励机制,对提供有效举报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三是完善检查巡查机制。定期对辖区内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巡查,有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培训机构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四是完善监督“扫码”机制。在每一个教育机构服务台前贴上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定制的二维码。学生或相关人员在填写完自己个人信息后可如实反映情况。五是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因调研团队未收集到武汉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在制定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时是否将对违规教育培训机构的甄别、整改、查处列入考核目标。如有,应深化执行,细化考核指标。如还未建立,建议尽快进行制度考量,形成长效机制。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推出不少关于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新思考、新方案,可以给我们提供另外一些有益借鉴。
1.尽快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部门。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通知》。经中央编委批准,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武汉市教育局下设的“武汉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很难替代专门监管机构的作用。应该专人专事,专事专职,尽快建立武汉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部门。
2.进一步设定课外补习时间。课外补习时间应该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定。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但是在实际情况中,遇到执行难的问题,不少机构都在打擦边球。因此,对擦边球行为应严厉打击。
3.出台教育培训行业指导价。高收费从教育培训机构的角度来看确实对收益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是从长远看则不利于市场和和谐发展。教育本应是以大众化为导向,教育培训机构不仅要盈利,同时也应该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高收标准费、培训时间长会变相增加家庭的经济负担和教育机会成本。从经济学的拉弗曲线来看,其描绘了政府的税收收入与税率之间的关系,当税率在一定的限度以下时,提高税率能增加政府税收收入,但超过这一限度时,再提高税率反而导致政府税收收入减少。“拉弗曲线”展示的道理在一定程度上适用于教育培训领域,把收费标准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对教育培训市场的和谐发展起到作用。
4.探索建立“预交学费准备金制度”。资金风险的主要因素就是预交大量学费带来的问题。教育主管部门应该联合金融机构对该培训机构预收资金进行监管。从预交的学费中按一定比例交由监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出申请。这样既可以缓解教育机构跑路现象,也可以防止教育机构无序扩张。但是“预交学费准备金制度”会在某种程度上引发培训机构资金链紧张等。因此在设立时应该综合考量,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出来。
5.提高教育培训教师准入门槛。2016年10月,中国教育学会发布了《辅导机构教师(中小学)专业标准(试行)》和《辅导机构教师(中小学)专业水平评价标准(试行)》两个标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阻力较大。武汉市教育培训行业大部分都是人数低于50人的中小机构。小机构在教师培养、发展、考核等环节并不完善,人为约束大于制度约束。因此应该尽快建立武汉市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信用制度。利用大数据、互联网达到培训机构教师信息共享,建立透明化师资队伍管理模式。
6.完善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和淘汰机制。武汉市教育局下设“武汉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不符合设置标准和违规经营的教育培训机构采取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公布。黑名单制度可以辅助家长对培训机构进行辨别,但是否能根除培训机构违规经营现象仍是个疑问。这就有赖于“强制报告制度”和“从业限制制度”。2021年2月23日,为推动落实这两项制度,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牵头辖区教育、公安等11個部门召开联席会,并和区教育局协商建立入职审查机制。武汉市各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借鉴推广东湖高新区这一做法,进一步完善准入和淘汰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不良培训机构教师的出现和二次违规办学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教育普法,建立法援体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依法治国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社会公民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维权意识逐渐提高,但在教育方面的法规了解还是欠缺的。加强教育普法,是提升公民教育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一是要建立强制宣传制度。印制教育法律法规及含有监督举报方式的宣传册,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后发到每一个辖区内的教育培训机构,由教育培训机构分发给报名和咨询的学员。二是建立普法监督制度。不定时抽查学员是否收到普法宣传册并是否了解相关内容。三是进行集中式普法。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普法小组深入辖区内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教育普法。印制普法宣传册,分发给中小学学生。
普法是用法的前提,维权难是困扰学生和家长的拦路虎。很多时候维权途径及效果同政策制定时的初衷并非完全一致。另外,仲裁机构联系方式如何?有无法律援助机构的联系方式等。因此,相关部门在全面普法的基础上,还应建立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援助体系,可以采取“一区一中心”的方式。武汉市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充分利用武汉高校数量众多,法律资源丰富这一优势建立起一套独有的法律援助体系。如江汉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律援助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可以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定向调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出现的教育培训机构与家长的法律纠纷问题。
(四)完善升学方式,淡化“学区”概念
2020年武汉市就公布了中考改革方案,在社会引起极大反响。武汉市中考改革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考试科目变化。与本来纳入中考的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理化(包括实验)、政史、体育等科目相比,武汉新中考改革方案考试科目相当于翻了一倍。如何增科目不增负,这考验着改革者的能力和魄力。目前来看,武汉市中考改革方案的出炉后,如果不配套其他的政策措施,势必会引起教育培训机构的大规模扩张,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2021年3月16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上海市高中階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特别明确了名额分配的具体要求,核心内容是: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其招生计划总数的65%,原则上以各区当年度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分配到各区,分配到各区的计划中须有不低于20%的比例以均衡、随机为原则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上海的这一做法从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学区房”的概念,进一步促进了教育公平。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上海市的学区房改革很有预见性。武汉市可以参考借鉴上海的政策,制订出一个符合武汉市“学区房”改革政策。教育公平就导致社会“内卷化”减弱。教育培训机构贩卖焦虑,饥饿营销的策略就行不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规范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上来。
参考文献:
[1] 刘姗姗.我国考研培训市场现状及规范策略研究[D].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2013
[2] 王旭东.教育培训机构的竞争情报策略研究[D].武汉. 武汉大学.2020
[3] 周荃.略论武汉市校外少儿美术教育的现状与对策[D].黄石. 湖北师范大学.2019
关键词: 武汉市 教育培训 规范化
一、武汉市教育培训行业基本情况介绍
武汉,简称“汉”,俗称“江城”,中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是湖北省省会。武汉是中国四大科教中心城市之一,教育培训市场十分广阔。2020年武汉市全年在校研究生16.48万人;本专科在校生106.72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8.04万人;普通中学在校生36.34万人;小学在校生65.45万人;幼儿园在校生35.73万人。根据武汉市年鉴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武汉市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1293个(含分公司、教学点)。民办培训机构常年在校生35万人次、专任教师近1万人,相关从业人员3万人。调研团队在2020年10月22日整理关于武汉市教育培训机构规模及成立时间的“天眼查”信息。以教育培训为关键词输入“天眼查”,武汉市注册时间为1年内教育培训机构为311家。规模小于50人的为193家,规模为50至99人的为116家,规模为100至499人的为2家,规模小于50人的机构总体占比62%。
二、武汉市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团队的调查研究
武汉市教育培训市场的问题带有一定的本土特点,同时也是其它地区众多教育培训市场存在问题的一个缩影。根据前期大量的调查了解,现作具体问题阐述如下。
(一)教育培训机构获客成本整体较高
笔者所在的调研团队在与机构的访谈中得知,教育培训行业流量的70%用在百度上,特别是对一些中小机构,百度营销价格较贵,负担较重。在被调研的18家教育培训机构中,营销费用占到营业收入的31.6%。相比于线上的百度流量引导,传统线下渠道是目前教育培训机构最主要的招生渠道。调研团队询问学生受访者:“你了解教育培训机构的主要途径是什么?”受访者回答统计如下:
(二)教育培训机构资金风险总体较大
很多教育机构十分依赖“现金流”,存在一定风险性。以A公考教育机构为例,2019年该机构由几位公考培训教师联合创办,仅用了一年的时间就成立了除武汉总部以外的13所分校,几乎遍布湖北地市级城市。A机构通过考试不过就退费的“协议班”收取了大量学费,学员在机构学习然后参加考试,中间的周期短则数周,长则数月甚至一年。机构在这个时间里扩张分校,拓展市场招收更多的学员收取更多的学费,补充扩张所花费的费用。一旦市场扩张不利或通过率下滑,就会引起资金链紧张甚至出现断裂。相关部门规定学费最长收费不能超过三个月,但是部分机构通过预收费来“合理规避”这一制度。调研团队在问卷中问到学生受访者“如果你曾经参加过培训班学习,一次性最长缴纳过多久的学习费用?”,学生受访者回答如下:
从受访者的回答来看,60%以上的教育培训机构并未遵循一次性收费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的规定。培训机构通过一系列“操作”规避政策的限制。
(三)教育培训机构师资问题相对突出
教师是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困扰机构发展的难题。在调查中,团队发现教育培训机构的师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第一,教师招聘门槛较低。调研团队在访谈中了解到,不少教育培训机构为了吸引更多的求职者前来应聘,放宽了对教师学历的要求。例如全国知名公考培训机构某教育武汉分公司,主营业务是公务员考试培训。公考培训是一个难度较大,学员对老师要求较高的行业。该公司教师招聘学历条件仅是“二本及以上学历,硕士及师范专业优先”。第二,教师资质虚假宣传。武汉市部分教育培训机构不仅给其教师冠以各种炫目的“头衔”,还存在着虚构教师学历、教龄等情况。比如某培训机构宣传“教研团队超过80%的老师来自985、211大学”。事实上,该团队60名老师里,来自985、211大学的仅15人,占比30%不到。
(四)教育培训机构“价格欺诈”频频出现
调研团队在调研中发现,武汉市不少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着广告用词不当,涉嫌虚假宣传和“价格欺诈”行为。类似于“课程包原价899元,现价9.9”的宣传都是诱骗潜在学员的噱头。调研团队在询问学生受访者“你自己是否有被教育培训机构坑骗或授课与宣传不符的经历? ” 近20%的受访者回答“是”。“价格欺诈”还体现在培训合同签署方面。武汉市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市文化教育类民办教育培训服务合同》。调研团队在问到学生受访者:“如果你曾经参加过培训班学习,培训机构和你签了培训合同吗?” 回复“否”的受访者竟占到整体比重的47.8%。可见不签合同的现象大量存在。无合同保障,对于出现的经济纠纷就很难顺利解决。
(五)教育培训机构“无证办学”依然存在
调研团队在了解考研培训机构时发现,考研培训市场巨大的利润促生了众多的辅导机构。目前,武汉地区市场上活跃的考研培训机构就有上百家。但是,在调查中发现比较正规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并不多,并且存在着大量无照经营的状况。研究生入学考试是我国重要的一类考试。在巨大市场利益的驱使下,一些机构违规开班导致无资质办学者甚众。于是考研培训市场出现了:无证开班,借证开班(注册教育咨询公司,而實际上开办考研培训班,甚至“倒卖”学生的现象。考研培训机构的“无证办学”现象只是冰山一角,各个教育培训领域都有类似的现象。
三、武汉市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化发展策略 (一)通过组织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1.引导教育培训机构加入培训协会。2018年12月21日“武汉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协会”成立,是全国首家省会级城市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协会。教育培训机构加入民办教育培训协会,通过协会制度约束其发展。在保护教育培训机构知识产权方面,各教育培训机构可以把其核心教案和教辅材料交由协会备案,协会监督其他机构是否盗用。如涉及到侵权,由协会出面协调,协调不成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在获客成本偏高方面,协会可以组织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线上宣传培训,如自媒体的制作与宣传。尝试建立统一规范性的协会网站,将会员单位纳入区中,引导流量形成规模效应,减少中小教育机构在宣传方面“各自为战”的情况,进一步降低获客成本。
2.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党组织的建设。2016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这是国家层面为加强民办教育党建工作作出的规范性指导文件。调研团队在走访部分教育培训机构时发现,部分大型教育培训机构设置了党支部,例如华图教育湖北分校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定时开展党史知识竞赛等。但是很多中小型教育机构党支部建设不全,功能涣散,甚至不少教育培训机构并无党支部。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党组织建设力争做到全覆盖。以党建带动制度建设,规范教育机构运营很有必要。
3.对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进行专题培训。在这方面,上海市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借鉴。2019年12月4至5日,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普陀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依法规范办学专题培训。武汉市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在本辖区开展类似培训。专题培训是一种加强自律的有效途径,让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知法、懂法,然后守法、用法。同时可以促进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同行之间的交流。
(二)完善监督体系,扎牢制度笼子
制度和监督是解决武汉市教育培训机构问题的重要抓手。制度和规定的出台可以让相关部门做到有法可依,但是怎样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可以完善以下“五种机制”。一是完善社区摸排机制。利用社区网格员进行摸底,重点了解本社区有多少培训机构。对培训机构的地点、规模进行基本的了解。二是完善群众举报机制。在这方面应该相信人民群众的力量。对群众举报的违规培训机构应尽快核实并查处。建议实名举报奖励机制,对提供有效举报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三是完善检查巡查机制。定期对辖区内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巡查,有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培训机构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四是完善监督“扫码”机制。在每一个教育机构服务台前贴上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定制的二维码。学生或相关人员在填写完自己个人信息后可如实反映情况。五是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因调研团队未收集到武汉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在制定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时是否将对违规教育培训机构的甄别、整改、查处列入考核目标。如有,应深化执行,细化考核指标。如还未建立,建议尽快进行制度考量,形成长效机制。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推出不少关于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新思考、新方案,可以给我们提供另外一些有益借鉴。
1.尽快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部门。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通知》。经中央编委批准,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武汉市教育局下设的“武汉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很难替代专门监管机构的作用。应该专人专事,专事专职,尽快建立武汉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部门。
2.进一步设定课外补习时间。课外补习时间应该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设定。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但是在实际情况中,遇到执行难的问题,不少机构都在打擦边球。因此,对擦边球行为应严厉打击。
3.出台教育培训行业指导价。高收费从教育培训机构的角度来看确实对收益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是从长远看则不利于市场和和谐发展。教育本应是以大众化为导向,教育培训机构不仅要盈利,同时也应该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高收标准费、培训时间长会变相增加家庭的经济负担和教育机会成本。从经济学的拉弗曲线来看,其描绘了政府的税收收入与税率之间的关系,当税率在一定的限度以下时,提高税率能增加政府税收收入,但超过这一限度时,再提高税率反而导致政府税收收入减少。“拉弗曲线”展示的道理在一定程度上适用于教育培训领域,把收费标准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对教育培训市场的和谐发展起到作用。
4.探索建立“预交学费准备金制度”。资金风险的主要因素就是预交大量学费带来的问题。教育主管部门应该联合金融机构对该培训机构预收资金进行监管。从预交的学费中按一定比例交由监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出申请。这样既可以缓解教育机构跑路现象,也可以防止教育机构无序扩张。但是“预交学费准备金制度”会在某种程度上引发培训机构资金链紧张等。因此在设立时应该综合考量,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出来。
5.提高教育培训教师准入门槛。2016年10月,中国教育学会发布了《辅导机构教师(中小学)专业标准(试行)》和《辅导机构教师(中小学)专业水平评价标准(试行)》两个标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阻力较大。武汉市教育培训行业大部分都是人数低于50人的中小机构。小机构在教师培养、发展、考核等环节并不完善,人为约束大于制度约束。因此应该尽快建立武汉市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信用制度。利用大数据、互联网达到培训机构教师信息共享,建立透明化师资队伍管理模式。
6.完善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和淘汰机制。武汉市教育局下设“武汉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不符合设置标准和违规经营的教育培训机构采取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公布。黑名单制度可以辅助家长对培训机构进行辨别,但是否能根除培训机构违规经营现象仍是个疑问。这就有赖于“强制报告制度”和“从业限制制度”。2021年2月23日,为推动落实这两项制度,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牵头辖区教育、公安等11個部门召开联席会,并和区教育局协商建立入职审查机制。武汉市各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借鉴推广东湖高新区这一做法,进一步完善准入和淘汰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不良培训机构教师的出现和二次违规办学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教育普法,建立法援体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依法治国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社会公民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维权意识逐渐提高,但在教育方面的法规了解还是欠缺的。加强教育普法,是提升公民教育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一是要建立强制宣传制度。印制教育法律法规及含有监督举报方式的宣传册,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后发到每一个辖区内的教育培训机构,由教育培训机构分发给报名和咨询的学员。二是建立普法监督制度。不定时抽查学员是否收到普法宣传册并是否了解相关内容。三是进行集中式普法。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普法小组深入辖区内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教育普法。印制普法宣传册,分发给中小学学生。
普法是用法的前提,维权难是困扰学生和家长的拦路虎。很多时候维权途径及效果同政策制定时的初衷并非完全一致。另外,仲裁机构联系方式如何?有无法律援助机构的联系方式等。因此,相关部门在全面普法的基础上,还应建立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援助体系,可以采取“一区一中心”的方式。武汉市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充分利用武汉高校数量众多,法律资源丰富这一优势建立起一套独有的法律援助体系。如江汉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律援助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可以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定向调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出现的教育培训机构与家长的法律纠纷问题。
(四)完善升学方式,淡化“学区”概念
2020年武汉市就公布了中考改革方案,在社会引起极大反响。武汉市中考改革方案最主要的就是考试科目变化。与本来纳入中考的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理化(包括实验)、政史、体育等科目相比,武汉新中考改革方案考试科目相当于翻了一倍。如何增科目不增负,这考验着改革者的能力和魄力。目前来看,武汉市中考改革方案的出炉后,如果不配套其他的政策措施,势必会引起教育培训机构的大规模扩张,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2021年3月16日,上海市教委公布了《上海市高中階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特别明确了名额分配的具体要求,核心内容是: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其招生计划总数的65%,原则上以各区当年度中招报名人数占全市中招报名人数的比例为测算依据分配到各区,分配到各区的计划中须有不低于20%的比例以均衡、随机为原则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上海的这一做法从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学区房”的概念,进一步促进了教育公平。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防止以“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上海市的学区房改革很有预见性。武汉市可以参考借鉴上海的政策,制订出一个符合武汉市“学区房”改革政策。教育公平就导致社会“内卷化”减弱。教育培训机构贩卖焦虑,饥饿营销的策略就行不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规范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上来。
参考文献:
[1] 刘姗姗.我国考研培训市场现状及规范策略研究[D].武汉. 武汉理工大学.2013
[2] 王旭东.教育培训机构的竞争情报策略研究[D].武汉. 武汉大学.2020
[3] 周荃.略论武汉市校外少儿美术教育的现状与对策[D].黄石. 湖北师范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