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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了发展机遇和社会风险并存的时期。在这一时期,为了协调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各种非和谐因素,国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社区作为社会的细胞和“缩影”,将承担加速社会发展、降低社会风险、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历史重任。因此,社区建设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只有社区和谐了,才有社会的和谐。所以,我们应把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
【关键词】:社区治理;和谐社区;多中心治理
社区是城市基层社会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城市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是社情民意与社会矛盾反映最集中、表现最激烈的地方,是社会治理与良性运行的基本单位。在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社区发展及其作用的发挥仍受到层层羁绊,归根结底问题的关键在于社区治理体制的相对滞后。可以说,城市社区治理体制创新不仅是一个关乎社区建设与发展能否顺利进行的重大问题,更是关系到社会良性发展的关键环节,因此改革我国现有的城市社区治理体制,重新确定社区职能定位,理顺社区组织纵向、横向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结合我国几种典型的治理模式的基础上,我国的城市社区应该采用“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支点,多中心参与为核心”的一体化多中心社区治理体制,为实现“和谐社区”的目标而努力。
1、和谐社区多中心治理的目标定位
针对近年来国家提出的关于构建和谐社区的要求,和谐社区的标准包括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这样的和谐社区,应该是:社区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得到发挥,社区各项民主制度健全、规范,居民群众在基层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事务中切实能够当家作主,形成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居民自治机制的社区;社区各种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体制合理,民主协商机制、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共建机制健全,各种家庭、不同人群和谐相处的社区;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服务手段齐全,能够为社区居民高度个性化需要提供满意服务的社区;群防群治网络健全,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社区秩序井然,居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区;社区内建筑、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能源利用等符合环保要求,居民普遍具有较强的公德意识、环保意识,人人养成节约、环保、卫生良好习惯的社区;居民群众崇尚学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楼院普遍建立,居民遵纪守法,邻里团结和睦,文明礼貌,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和推行的社区。社区的这样一些功能要求,体现了人与人和谐相处、人的发展这一和谐社区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国国情,体现了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创新社区治理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在社区治理中同样适用,权力的多元更需要权力秩序和规范。社区治理的各主体基于自己的理性选择,常常会在集体行动中逃避责任,并争取自身利益。面对这种合作互动下产生的集体行动困境,通过协商解决如何分担集体成本十分不易,因此需要在社区主体的网络结构中建立相应的制度规则,明确各主体在社区治理中的定位和责任,并调整彼此的相互关系。就多中心社区治理体制来说,制度保障可以分为外部制度供给和内部制度供给。
总之,当前中国的城市社区治理必须要在制度规则上完善、创新,才能明确社区各治理主体的权责及相互关系,保障并推动社区治理的良性发展明确规定社区建设经费的投入和使用。
3、改革社区治理体制
3、1多中心治理模式及各主体的功能定位
和谐社区多中心治理模式主要是对国内外几种具体的模式进行综合的修整,并结合我国现在的社会背景和制度约束条件,以政府主导与社区居民自治相结合为主导思想,结合自组织理论,将多中心治理的各个中心整合为一个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政府主导和多中心参与的整体。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支点,多中心参与为核心”的一体化多中心社区治理体制,
政府组织 我国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权力行使主要通过市政府、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政府作为最重要的“中心”,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是组织协调,财力支撑,参与动员,制定宏观规划,引导法律规范以及培育中介组织。
社区党组织 社区党组织是党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区治理的“掌舵人”和思想领导核心,社区中的基层党组织主要包括街道党工委与居民区党支部。政党组织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和监督社区居委会及其他社区组织开展工作,密切联系社区群众,积极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整合社区内的各种矛盾。
社区自治组织 社区自治组织社区自治组织主要包括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协商议事会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它们在激发社区成员积极参与的热情, 增强社区民众凝聚力和自治力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社区中介组织指在社区范围内,受政府职能部门或群众自发组织委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独立地开展社会活动,发挥服务、沟通和监督作用的社会服务机构,包括各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群众为满足生活文化需求而建立的各類民间服务组织,如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组织等。社区中介组织对促进社区居民自治、深化社区服务、增强社区凝聚力、提供充分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市场组织主要指社区中企事业单位、军队、甚至是辖区党政机关。这些部门以捐赠等形式对社区的援助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物质来源。有些社区就是辖区单位的住宅区,与社区的发展联系更为紧密。
社区居民社会居民是社区治理必然的主体,是社区治理中直接发挥作用的主体。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必须始终以社区居民的意愿和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参加社区自治组织是目前我国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有效渠道。
3、2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实现途径 ①切实转换政府角色 政府是当今社区多中心治理中最重要的部分,可以说,政府角色转换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和谐社区治理成功与否。在社区治理中,首先,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方面,政府不能越位。凡是居民和社区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事项,政府不能越位干预,应做到简政放权,从大量社会事务中解脱出来,将一些服务职能交给或归还给社会、社区去做。另一方面,凡是属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自身应完成的行政性任务,政府不能缺位,要做到认真履行职能,尽职尽责的保证管理、指导、协调到位。其次,政府角色的定位:主要是组织协调者—协调各业务部门为社区服务;财力支撑者—提供社区建设的财力保障;参与动员者—完善居民的参与渠道;宏观管理者—制定、完善有利于社区建设发展的各项法律规范;中介组织培养者—引导社区中介组织的有序、健康运作。
②构建新型社区自治组织体系 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是建设和谐社区的主力军。社区自治组织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会和社区居委会,他们在社区治理中承担着各自的任务。
③建立适合社区发展的政府组织 首先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管、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领导机制。在市、区、街对社区的纵向管理上,他们在社区治理中的分工也是不同的。
④培育多样的社区中介组织:第一,政府要加强对社区中介组织的合理培育。政府应该积极为社区中介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各种有效措施,鼓励、引导社区中介组织的成立和发展。第二,加强社区中介组织的自身造血功能。第三、加强社区中介组织有关政策工作研究,健全相关法律。
⑤充分发挥辖区单位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在遵循“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下,辖区单位一方面要力争资源共享,另一方面要达到社区设施相对完备的要求为社区提供财力、物力。同时,还与街道和社区一起,注重打造“以人为本”的软环境,围绕提高社区居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想办法。另外,辖区单位还可以对社区的就业问题、环境保护问题等做出自己的贡献。
4、优化社区治理运行机制
4、1完善政府主导的治理机制
建设和谐社区,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因此,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应建立以下五个机制规划机制结合国民经济及城市发展规划,在社会广泛参与的情况下,因地制宜的制度出社区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政策机制面对和谐社区建设的新形势,政府应适时制定出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服务机制建立公共服务体系,做市场和社会做不了的事。如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教育体系建设公共财政机制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建设和谐社区的支持力度,为社区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基础培育自治机制一方面要支持和发展社区居民自治,另一方面还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服务组织和团体,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老年人组织以及各种社区服务组织,建立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新型组织动员体制,协助政府做好社区服务、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工作,提升社区组织和动员群众的能力。
4、2培育广泛的社区参与机制
社区参与是社区建设的内在动力,因此应积极建立行之有效的社区参与机制。一是构建居民的参与平台,完善居民代表会議等制度,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志愿者队、服务队等组织。二是逐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积极拓宽居民参与的渠道和途径,使社区居民切实享有对社区自治组织的选举权、罢免权和监督权,以及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加强社区建设与居民自身利益的关联度和参与渠道的通畅。三是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分别建立“民意调查”、“居民议事会”等制度,加强与社区居民的交流与沟通,赢得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实施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政务、财务、服务等内容全部公开,建立社区居民直接评议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工作和街道和居委会干部制度。要激发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提高社区的民主自治水平。五是可以考虑现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必要与社区建设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如,在社区设立人大代表办事处,社区内的选民可通过人大代表办事处反映意见,提出设想,监督政府工作。六是网络参与。社区居民可以通过社区的网站了解社区的工作及政策导向,也可以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网络的形式反馈给社区治理主体,同时,社区居民之间还可以通过论坛或群的形式联系起来,共同为和谐社区的发展献计献策。
4、3建立多渠道财力保障机制
社区建设的繁重任务,使办公经费、人员工资和场所建设所需的资金一再增加。同时,社区建设资金缺乏,来源不稳定,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开展和社区生活环境的改善,为此,需要探索一种既有利于社区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社区组织的财力来源的新途径。建立多渠道的社区融资体系是解决的方法之一。政府是社区发展资金的主要支持者,尤其是在城市社区发展的初期,由于自身经济来源有限,政府应当尽量提供有力的支持。但不能仅仅依靠政府,也需要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支持机制。社区设施和资源具有社区性和外部性的特点,既有纯私人物品,也有纯公共物品。从经济学的观点看,纯私人物品供给市场有效,纯公共物品的供给政府有效。因此,应把政府支持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形成社区、政府、社会多渠道的社区融资体系。当然,还应注意发展社区经济,培育社区自我造血的机制,这样才能实现社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4构建新型的社区服务协调机制
服务群众、方便群众、造福群众,是建设和谐社区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不断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丰富社区服务内容,改进服务的方式方法,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居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首先要明确市、区、街、居委会及社区的服务功能,细化、化服务功能指标,使各级社区服务功能日益完善。社区服务的需求方是社区居民,社区服务的协调方是社区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的实现是通过社会专业化服务。
因此,社区服务与社会专业化服务的协调方式是社区自治组织提供社区服务项目,向社会发布社会专业化服务,组织承包服务项目。社区公益服务的经费应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而社区公益与经营混合服务内容,如医疗服务、就业服务和职业训练服务,可考虑由政府委托,社区自治组织协调,专业化服务组织承包的方式。 结论
中国改革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政府分权和转移职能的过程。在城市中,通过权力的转移和重组,构建发扬民主、激发基层活力、促进居民福祉的社区治理秩序。这既是中国城市基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目标导向。但是,由于行政性的单一中心秩序,使得中国在社区治理中一直走不出自治性不足的困境。因此,培育社区中介组织,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构建多中心秩序,无疑将是社区治理模式的理想选择。多中心理论主张各治理主体平等互动,然而,在当前阶段,政府的作用仍不可忽视。因为,政府退出有两个必要的前提:一是社会上有承载政府所退出功能的载体;二是政府对这些载体的表现,包括其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具有有效的监控和评估手段。在这两个条件还没有具备的时候,政府仍然是保护和维护公众利益的主要甚至唯一的主体。所以,我们提出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支点,多中心参与为核心”的一体化的多中心治理体制。我国社区治理的目标是构建“和谐社区”,即实现“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这一目标可以通过多中心治理来达成。
参考文献
[1]孙立平.断裂--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中国社會[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2]刘娴静.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比较及中国的选择[J].社会主义研究,2006(2).
[3]魏娜.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发展演变与制度创新[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1).
[4]王建平.城市社区治理与中国的实践[J].黑河学刊,2006(4).
[5]张洪武.从单中心到多中心:社区支持系统的构建[J].党政干部论坛,2006(10).
[6]丁宏,王巍.我国社区治理中的多元主体博弈分析[J].长沙大学学报,2006(1).
[7]刘娴静,邝凤霞.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状与路径[J].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4).
[8]汤晋苏.论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J].社会主义研究,2004(1).
作者简介:杨志茹,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北京,100081,女,1992.05- ,汉族,河北省保定市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2015级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关键词】:社区治理;和谐社区;多中心治理
社区是城市基层社会的一种组织形式,在城市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是社情民意与社会矛盾反映最集中、表现最激烈的地方,是社会治理与良性运行的基本单位。在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社区发展及其作用的发挥仍受到层层羁绊,归根结底问题的关键在于社区治理体制的相对滞后。可以说,城市社区治理体制创新不仅是一个关乎社区建设与发展能否顺利进行的重大问题,更是关系到社会良性发展的关键环节,因此改革我国现有的城市社区治理体制,重新确定社区职能定位,理顺社区组织纵向、横向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在结合我国几种典型的治理模式的基础上,我国的城市社区应该采用“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支点,多中心参与为核心”的一体化多中心社区治理体制,为实现“和谐社区”的目标而努力。
1、和谐社区多中心治理的目标定位
针对近年来国家提出的关于构建和谐社区的要求,和谐社区的标准包括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这样的和谐社区,应该是:社区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得到发挥,社区各项民主制度健全、规范,居民群众在基层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事务中切实能够当家作主,形成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居民自治机制的社区;社区各种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体制合理,民主协商机制、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共建机制健全,各种家庭、不同人群和谐相处的社区;服务设施、服务项目、服务手段齐全,能够为社区居民高度个性化需要提供满意服务的社区;群防群治网络健全,社区安全防范体系完善,社区秩序井然,居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区;社区内建筑、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能源利用等符合环保要求,居民普遍具有较强的公德意识、环保意识,人人养成节约、环保、卫生良好习惯的社区;居民群众崇尚学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楼院普遍建立,居民遵纪守法,邻里团结和睦,文明礼貌,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和推行的社区。社区的这样一些功能要求,体现了人与人和谐相处、人的发展这一和谐社区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国国情,体现了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创新社区治理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在社区治理中同样适用,权力的多元更需要权力秩序和规范。社区治理的各主体基于自己的理性选择,常常会在集体行动中逃避责任,并争取自身利益。面对这种合作互动下产生的集体行动困境,通过协商解决如何分担集体成本十分不易,因此需要在社区主体的网络结构中建立相应的制度规则,明确各主体在社区治理中的定位和责任,并调整彼此的相互关系。就多中心社区治理体制来说,制度保障可以分为外部制度供给和内部制度供给。
总之,当前中国的城市社区治理必须要在制度规则上完善、创新,才能明确社区各治理主体的权责及相互关系,保障并推动社区治理的良性发展明确规定社区建设经费的投入和使用。
3、改革社区治理体制
3、1多中心治理模式及各主体的功能定位
和谐社区多中心治理模式主要是对国内外几种具体的模式进行综合的修整,并结合我国现在的社会背景和制度约束条件,以政府主导与社区居民自治相结合为主导思想,结合自组织理论,将多中心治理的各个中心整合为一个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政府主导和多中心参与的整体。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支点,多中心参与为核心”的一体化多中心社区治理体制,
政府组织 我国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权力行使主要通过市政府、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政府作为最重要的“中心”,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是组织协调,财力支撑,参与动员,制定宏观规划,引导法律规范以及培育中介组织。
社区党组织 社区党组织是党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区治理的“掌舵人”和思想领导核心,社区中的基层党组织主要包括街道党工委与居民区党支部。政党组织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支持和监督社区居委会及其他社区组织开展工作,密切联系社区群众,积极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整合社区内的各种矛盾。
社区自治组织 社区自治组织社区自治组织主要包括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协商议事会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它们在激发社区成员积极参与的热情, 增强社区民众凝聚力和自治力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社区中介组织指在社区范围内,受政府职能部门或群众自发组织委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独立地开展社会活动,发挥服务、沟通和监督作用的社会服务机构,包括各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群众为满足生活文化需求而建立的各類民间服务组织,如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组织等。社区中介组织对促进社区居民自治、深化社区服务、增强社区凝聚力、提供充分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市场组织主要指社区中企事业单位、军队、甚至是辖区党政机关。这些部门以捐赠等形式对社区的援助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物质来源。有些社区就是辖区单位的住宅区,与社区的发展联系更为紧密。
社区居民社会居民是社区治理必然的主体,是社区治理中直接发挥作用的主体。社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必须始终以社区居民的意愿和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参加社区自治组织是目前我国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有效渠道。
3、2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实现途径 ①切实转换政府角色 政府是当今社区多中心治理中最重要的部分,可以说,政府角色转换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和谐社区治理成功与否。在社区治理中,首先,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方面,政府不能越位。凡是居民和社区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事项,政府不能越位干预,应做到简政放权,从大量社会事务中解脱出来,将一些服务职能交给或归还给社会、社区去做。另一方面,凡是属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自身应完成的行政性任务,政府不能缺位,要做到认真履行职能,尽职尽责的保证管理、指导、协调到位。其次,政府角色的定位:主要是组织协调者—协调各业务部门为社区服务;财力支撑者—提供社区建设的财力保障;参与动员者—完善居民的参与渠道;宏观管理者—制定、完善有利于社区建设发展的各项法律规范;中介组织培养者—引导社区中介组织的有序、健康运作。
②构建新型社区自治组织体系 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是建设和谐社区的主力军。社区自治组织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协商议事会和社区居委会,他们在社区治理中承担着各自的任务。
③建立适合社区发展的政府组织 首先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管、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领导机制。在市、区、街对社区的纵向管理上,他们在社区治理中的分工也是不同的。
④培育多样的社区中介组织:第一,政府要加强对社区中介组织的合理培育。政府应该积极为社区中介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过各种有效措施,鼓励、引导社区中介组织的成立和发展。第二,加强社区中介组织的自身造血功能。第三、加强社区中介组织有关政策工作研究,健全相关法律。
⑤充分发挥辖区单位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在遵循“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原则下,辖区单位一方面要力争资源共享,另一方面要达到社区设施相对完备的要求为社区提供财力、物力。同时,还与街道和社区一起,注重打造“以人为本”的软环境,围绕提高社区居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想办法。另外,辖区单位还可以对社区的就业问题、环境保护问题等做出自己的贡献。
4、优化社区治理运行机制
4、1完善政府主导的治理机制
建设和谐社区,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因此,政府在社区治理中应建立以下五个机制规划机制结合国民经济及城市发展规划,在社会广泛参与的情况下,因地制宜的制度出社区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政策机制面对和谐社区建设的新形势,政府应适时制定出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服务机制建立公共服务体系,做市场和社会做不了的事。如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教育体系建设公共财政机制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建设和谐社区的支持力度,为社区的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基础培育自治机制一方面要支持和发展社区居民自治,另一方面还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服务组织和团体,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老年人组织以及各种社区服务组织,建立以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新型组织动员体制,协助政府做好社区服务、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工作,提升社区组织和动员群众的能力。
4、2培育广泛的社区参与机制
社区参与是社区建设的内在动力,因此应积极建立行之有效的社区参与机制。一是构建居民的参与平台,完善居民代表会議等制度,鼓励居民参与社区志愿者队、服务队等组织。二是逐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积极拓宽居民参与的渠道和途径,使社区居民切实享有对社区自治组织的选举权、罢免权和监督权,以及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加强社区建设与居民自身利益的关联度和参与渠道的通畅。三是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分别建立“民意调查”、“居民议事会”等制度,加强与社区居民的交流与沟通,赢得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实施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政务、财务、服务等内容全部公开,建立社区居民直接评议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工作和街道和居委会干部制度。要激发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提高社区的民主自治水平。五是可以考虑现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必要与社区建设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如,在社区设立人大代表办事处,社区内的选民可通过人大代表办事处反映意见,提出设想,监督政府工作。六是网络参与。社区居民可以通过社区的网站了解社区的工作及政策导向,也可以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通过网络的形式反馈给社区治理主体,同时,社区居民之间还可以通过论坛或群的形式联系起来,共同为和谐社区的发展献计献策。
4、3建立多渠道财力保障机制
社区建设的繁重任务,使办公经费、人员工资和场所建设所需的资金一再增加。同时,社区建设资金缺乏,来源不稳定,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开展和社区生活环境的改善,为此,需要探索一种既有利于社区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社区组织的财力来源的新途径。建立多渠道的社区融资体系是解决的方法之一。政府是社区发展资金的主要支持者,尤其是在城市社区发展的初期,由于自身经济来源有限,政府应当尽量提供有力的支持。但不能仅仅依靠政府,也需要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支持机制。社区设施和资源具有社区性和外部性的特点,既有纯私人物品,也有纯公共物品。从经济学的观点看,纯私人物品供给市场有效,纯公共物品的供给政府有效。因此,应把政府支持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形成社区、政府、社会多渠道的社区融资体系。当然,还应注意发展社区经济,培育社区自我造血的机制,这样才能实现社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4构建新型的社区服务协调机制
服务群众、方便群众、造福群众,是建设和谐社区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不断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丰富社区服务内容,改进服务的方式方法,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居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首先要明确市、区、街、居委会及社区的服务功能,细化、化服务功能指标,使各级社区服务功能日益完善。社区服务的需求方是社区居民,社区服务的协调方是社区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的实现是通过社会专业化服务。
因此,社区服务与社会专业化服务的协调方式是社区自治组织提供社区服务项目,向社会发布社会专业化服务,组织承包服务项目。社区公益服务的经费应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而社区公益与经营混合服务内容,如医疗服务、就业服务和职业训练服务,可考虑由政府委托,社区自治组织协调,专业化服务组织承包的方式。 结论
中国改革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政府分权和转移职能的过程。在城市中,通过权力的转移和重组,构建发扬民主、激发基层活力、促进居民福祉的社区治理秩序。这既是中国城市基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目标导向。但是,由于行政性的单一中心秩序,使得中国在社区治理中一直走不出自治性不足的困境。因此,培育社区中介组织,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构建多中心秩序,无疑将是社区治理模式的理想选择。多中心理论主张各治理主体平等互动,然而,在当前阶段,政府的作用仍不可忽视。因为,政府退出有两个必要的前提:一是社会上有承载政府所退出功能的载体;二是政府对这些载体的表现,包括其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具有有效的监控和评估手段。在这两个条件还没有具备的时候,政府仍然是保护和维护公众利益的主要甚至唯一的主体。所以,我们提出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支点,多中心参与为核心”的一体化的多中心治理体制。我国社区治理的目标是构建“和谐社区”,即实现“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这一目标可以通过多中心治理来达成。
参考文献
[1]孙立平.断裂--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中国社會[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2]刘娴静.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比较及中国的选择[J].社会主义研究,2006(2).
[3]魏娜.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发展演变与制度创新[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1).
[4]王建平.城市社区治理与中国的实践[J].黑河学刊,2006(4).
[5]张洪武.从单中心到多中心:社区支持系统的构建[J].党政干部论坛,2006(10).
[6]丁宏,王巍.我国社区治理中的多元主体博弈分析[J].长沙大学学报,2006(1).
[7]刘娴静,邝凤霞.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现状与路径[J].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4).
[8]汤晋苏.论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J].社会主义研究,2004(1).
作者简介:杨志茹,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北京,100081,女,1992.05- ,汉族,河北省保定市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2015级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