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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后,曾经“杀人焚尸”的陈满被无罪释放。2013年11月,李金星、王万琼、陈建刚、张磊等数十位知名律师决定为一些冤案做代理,取名为“洗冤行动”,并将陈满案列为该组织成立后第一起案件,这也是陈满案最重要的转折点。所有参与陈满案的律师都是义务相助。
接力长跑的案件
1992年12月25日晚8时,海口市振东区上坡下村109号房发生火灾,消防员救火时发现室内有一具大面积烧伤的尸体,颈部和背部有刀伤,屋内有大量血迹,现场还遗留有一张姓名为陈满的工作证。2天后,警方确认死者是四川籍的物业管理员钟作宽,认定杀人焚尸案是陈满所为。自此,坚信儿子无罪的陈满父母开始了长达23年的申诉之路。
许多有经验的律师拿到卷宗,不用费工夫就知道陈满“杀人焚尸”存疑。此类案件的共同特点是:只有口供没有物证,而且被告反复翻供。“打就认罪,不打就不认罪。”李金星说。
从1994年11月9日的一审到1999年4月15日的二审,法院在没有任何物证和人证的情况下,判处陈满死缓。
陈满案的第一个转机发生在2004 年。那时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退休职工程世蓉返回绵竹老家,她曾是陈满父母的同事。在听闻陈满的遭遇后,便开始义务为陈满伸冤奔走11年。
已经于1996年去世的绵竹律师吴家森和新疆律师协会刑辩委主任曹铮是陈满的一审辩护律师。吴家森隐瞒肝癌病情为陈满做无罪辩护,后来在实在无法坚持的情况下,才向陈满父母推荐西南民族大学法学教授林义全和曹铮担任二审辩护律师。但直到2003年林义全去世,翻案仍然遥遥无期。
2011年8月,程世蓉专门为陈满案在新浪开设博客和微博,把详细案情陆续写在博客里,再转到微博上,逐渐引起比较广泛的关注。
为23年冤情画上句号
2015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称海南高院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陈满案另一位代理律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对记者说,这是最高检首次因为量刑过重而提起抗诉,此前只有在不满法院判处无罪或者量刑过轻时才会提出抗诉。在王万琼看来,这其中蕴含的信息已经很明显了:律师和检察院之间是有共识的,不是100%确信冤案律师是不会接的,检察院如果有一丝犹疑都不会要求复审,因为这其中要面临的阻力太大。
2016年2月1日,浙江高院正式宣判陈满无罪。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事实上,海南高院高层一直想推动平反,但各方面的阻力很大。20年前经手陈满案的公检法办理人员现在大都是身处要职。
一位法官透露,法院里有一种观点认为,一件冤案的平反会激励更多的人申诉。而且法院的案件积压量很大,每件案子的卷宗都有几百页,法官根本没有精力再去顾及冤案。
而最令律师和法学专家对冤案平反感到无力的还是追责机制。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终身追责制。易延友一针见血地说:“如果把一个案件和司法人员终身捆绑在一起,那就意味着一旦出现错误认定,该司法人员要终身为阻止这个案件被推翻而做出努力。”
此外,我国现行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不完善,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就予以传唤,否则就不让证人出庭。易延友认为,就陈满案来说,至少有6名证人可以证明陈满在案发时不在作案现场,法院却不予传唤。
(李腾/文,摘自《中国新闻周刊》)
接力长跑的案件
1992年12月25日晚8时,海口市振东区上坡下村109号房发生火灾,消防员救火时发现室内有一具大面积烧伤的尸体,颈部和背部有刀伤,屋内有大量血迹,现场还遗留有一张姓名为陈满的工作证。2天后,警方确认死者是四川籍的物业管理员钟作宽,认定杀人焚尸案是陈满所为。自此,坚信儿子无罪的陈满父母开始了长达23年的申诉之路。
许多有经验的律师拿到卷宗,不用费工夫就知道陈满“杀人焚尸”存疑。此类案件的共同特点是:只有口供没有物证,而且被告反复翻供。“打就认罪,不打就不认罪。”李金星说。
从1994年11月9日的一审到1999年4月15日的二审,法院在没有任何物证和人证的情况下,判处陈满死缓。
陈满案的第一个转机发生在2004 年。那时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退休职工程世蓉返回绵竹老家,她曾是陈满父母的同事。在听闻陈满的遭遇后,便开始义务为陈满伸冤奔走11年。
已经于1996年去世的绵竹律师吴家森和新疆律师协会刑辩委主任曹铮是陈满的一审辩护律师。吴家森隐瞒肝癌病情为陈满做无罪辩护,后来在实在无法坚持的情况下,才向陈满父母推荐西南民族大学法学教授林义全和曹铮担任二审辩护律师。但直到2003年林义全去世,翻案仍然遥遥无期。
2011年8月,程世蓉专门为陈满案在新浪开设博客和微博,把详细案情陆续写在博客里,再转到微博上,逐渐引起比较广泛的关注。
为23年冤情画上句号
2015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称海南高院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陈满案另一位代理律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对记者说,这是最高检首次因为量刑过重而提起抗诉,此前只有在不满法院判处无罪或者量刑过轻时才会提出抗诉。在王万琼看来,这其中蕴含的信息已经很明显了:律师和检察院之间是有共识的,不是100%确信冤案律师是不会接的,检察院如果有一丝犹疑都不会要求复审,因为这其中要面临的阻力太大。
2016年2月1日,浙江高院正式宣判陈满无罪。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事实上,海南高院高层一直想推动平反,但各方面的阻力很大。20年前经手陈满案的公检法办理人员现在大都是身处要职。
一位法官透露,法院里有一种观点认为,一件冤案的平反会激励更多的人申诉。而且法院的案件积压量很大,每件案子的卷宗都有几百页,法官根本没有精力再去顾及冤案。
而最令律师和法学专家对冤案平反感到无力的还是追责机制。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终身追责制。易延友一针见血地说:“如果把一个案件和司法人员终身捆绑在一起,那就意味着一旦出现错误认定,该司法人员要终身为阻止这个案件被推翻而做出努力。”
此外,我国现行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不完善,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就予以传唤,否则就不让证人出庭。易延友认为,就陈满案来说,至少有6名证人可以证明陈满在案发时不在作案现场,法院却不予传唤。
(李腾/文,摘自《中国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