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环境下技术措施对合理使用的研究

来源 :商业2.0-市场与监管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cwu52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版权人越来越多地使用技术措施,使版权内容未经授权就无法复制、分享、下载这一现象日益成为网络时代下信息传播的新常态。在此种情况下,如何避免公众的合理使用空间被过度压缩,还原版权立法的公共利益目的,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技术措施;合理使用;社会利益;有效性
  1.数字环境下技术措施的应用
  版权法的产生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满足版权人对知识的垄断而由政府对版权人的权利进行的授权防止他人未经权利人的许可而对作品进行印刷、复制、改编、发行等权利。在当前数字化作品愈演愈烈,著作权人为数字化作品添加了技术保护措施的外衣,加大了侵权人侵犯版权的成本,但是一味的利用技术保护措施也造成了对著作权限制内容的合理使用与公共领域的侵蚀。
  与此相反,合理使用的出现是为了发挥著作权的功能,给予著作权一定的限制,确保社会公众对作品的接触和使用,著作权法需要通过对著作权的限制来保障公众接近作品。而这种限制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必要的,著作权人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需要做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2.数字环境下合理使用的合理性
  合理使用的正当性,可以从多方面加以认识。一是通过对合理使用对个人价值的实现,二是合理使用对社会价值的贡献上的判断。
  2.1合理使用的个人价值
  立法创设著作权根本目的并非仅限于给权利人的创作及投资提供激励,而最终是为了实现作品在社会中的福利最大化,促进作品的进一步创作与传播。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正是使用人通过对作品的阅读,理解,在使用者个人与作者之间基于作品这一纽带,不断进行思想的碰撞,从而不断的迸发出新的知识的闪光点,才能不断推动着知识的繁荣与进步。个人使用者个人的进步构筑了大众文化信息交流的广场,只有让使用者实现对信息的自由获取、分享及传播才可以实现。在这一过程中,使用者不仅是作品的消费者,更是文化互动过程的参与者和施动者。通过使用者之间的彼此交流、分享和学习知识,才能促进个人价值的发展。
  2.2合理使用的社会价值
  著作权客体是一种智力劳动产品,这种精神产品是在前人的文化遗产基础上创作出来的,它直接或间接地受他人的启发和影响,故从人类文化科学承袭关系的角度来看,作者在享有专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对社会尽一份义务,不能绝对地、无限地垄断这种权利。
  为了发挥著作权的效能,给予著作权一定的限制,确保社会公众对作品的接触和使用,平衡著作权人独占性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在两种利益之间寻求利益协调。从维护著作权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均衡的角度来说,授予著作权人的专有权不应妨碍社会所需要的对作品传播和利用而产生利益的实现。著作权法既有维护个人利益的作用,也有保护社会利益的功能。适当限制是提高著作权人个人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手段。适当的限制,既不会影响到对著作权人行使作品的专有权,不会影响到作者的创作热情;又可以避免对著作权的过度限制而出现的妨碍作者回收创作成本与获得必要利益,使建立在刺激作者创作更多更好的作品基础之上的社会利益落空。
  3.数字环境下我国对技术措施的法律规制
  技术措施,通常是指版权人对作品的接触控制、复制控制或者其他控制,以实现对版权作品的使用进行控制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在使用在我国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接触的技术保护措施和版权保护的措施两种。
  3.1我国立法对于技术措施规定体系存在弊端
  我国关于技术保护措施的法律规范有《著作权法》的第49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从该规定的含义来看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接触类技术措施和版权类技术措施。保护的对象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4条第1款第3项并结合第1项。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运用体系化的解释方法。从该规定来看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也是保护接触类技术措施和版权类技术措施。其保护对象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专门用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他人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方法设备或者材料而上载传播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原告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依照著作权第47条第6项的规定,追究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民事侵权责任。从该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是保护接触类技术措施和版权保护类措施。而保护对象的为该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6条第二款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从该规定来看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既禁止避开或者破坏访问控制技术措施的行为,也禁止避开或者破坏保护版权措施的行为,还禁止提供规避工具和服务的行为。保护的对象为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我国上述著作权方面的法律规范,分别调整各自的行为领域,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保护对象更是一切的数字化的作品,从上述关于技术措施法律规范来看,其在规定技术保护措施的类型上不统一,缺乏体系安排,很混乱。
  另外,《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問题的解释》是立法解释,其的法律位阶和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与其他法律有冲突的时候,应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适用上位法的规定,但由于它保护对象的扩大,执法者适用其更为容易。   3.2我国对技术措施保护过于全面
  我国《著作权法》将规避或破解技术保护措施等行为定性为著作权侵权行为,这种定性值得深思。我国《著作权法》从正面授权的角度规定了著作权人享有包括复制权在内的13项法定著作财产权,从反而禁止的角度来看,他人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得实施上述受著作权人13项专有权利控制的特定行为。但“使用作品(如浏览、欣赏作品等)”并不是著作权人享有的法定权利的范畴,亦即无论被告还是公众使用被告提供的工具规避或破解了原告的技术措施,均不会导致原告的著作财产权被侵犯的后果。如此一来,我国著作权法对破解技术保护措施行为的定性是不准确的。
  法律赋予著作权人享有某项著作财产权,意味着权利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授权行使这项专有权利控制的特定行为,而“访问控制措施”设立的目的在于将“获得作品复制件”与“使用作品”这两种传统上分离的行为相互分开,使那些未交纳著作权使用费,从而未获得访问密码的人即使拿到了作品的复制件也无法阅读、欣赏文学艺术作品。既然著作权法没有赋予著作权人访问作品的控制权(如浏览、欣赏作品等〉,那我国著作权法将破解或规避技术保护措施的行为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缺乏合理性依据。
  3.3我国著作权法未规定技术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6条明确将“有效性”作为技术措施受保护的条件,但何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技术措施?该条文并未进一步明确。通说认为,对“有效性”的判断应当以一个普通计算机用户为标准,该名用户应当仅具有非计算机人员常规的计算机操作常识、经验和能力,仅会使用大众化的合法通用工具,他并不掌握各种专业解密技术和手段,也没有获得由专业人员所设计并提供的专业破解工具,如果对一种技术措施,这名假想的计算机用户能够避开,则说明该技术缺乏“有效性”。鉴于此,我国将来的著作权立法或司法解释应明确技术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条件。
  4.合理规范技术措施在我国的法律适用
  由于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上述消极影响,目前技术保护措施的运用状况并不十分理想,它偏离了技术中立的轨道,成为著作权人牟取利益的工具。如何规范技术措施,使其与合理使用相协调成为了考虑的重点。
  4.1合理安排我国技术措施法律规范
  对于目前我国存在多部法律对技术措施予以规范,鉴于不同法律之间存在保护对象存在交叉重复和法律位阶有高低的区分,不免会存在法律冲突情况的发生。首先,立法者应协调法律间对技术措施的规定,区分和限制法律保护对象范围。另外,理顺好法律与授权法规之间对于技术措施保护范围的扩大化,明确保护的技术措施。
  4.2限缩技术保护措施保护范围
  我国法律把访问技术措施划入了法律保护的范畴,确认了“接触权”的概念,这无疑是扩大了技术措施的保护范围。对接触类访问措施的保护使得法律对技术保护标准过高,极大地限制了个人的合理使用空间。所以,笔者认为,对于接触权技术措施的保护不以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中来。
  4.3明确技术措施“有效性”的标准
  作者对作品设置技术措施是为在使用者使用作品付出相应的利益。在相关的判决中,行为人在破解了他人的技术措施行为后,提出的抗辩理由是作者所采取的技术措施非有效的技术措施,法律不应保护作者无效的技术措施而否认行为人的侵权行为。那么由此引发的问题就是应明确技术措施“有效性”的条件,如何设置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应达到何种标准才较为合理,这仍需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加以规定。
  5.结语
  对技术保护措施的规制,是著作权法为适应技术发展而增加的内容。技术措施使权利人在原有保护的基础上加上了一层密码锁,而著作权法也为密码锁进行了保护,也就是著作权的第二层外衣。对一个人的著作权进行双层的法律保护是司法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厘清法律的逻辑。同时这无疑是加大了使用人的合理使用作品的难度,他人要对权利人的作品进行合理使用的时候,首先要获得权利人许可,即要获得技术保护措施的许可,才可进入到权利人的版权空间。
  尽管我国法律没有承认合理使用是免费的,允许权利人的著作权行使的过程中,他人对观赏、浏览自己作品的行为进行合理的收费。但是合理使用也是一种借用他人作品不需要经过他人同意的抗辩事由,而技术保护措施的实行,大大限缩了合理使用的空间,原先无需付出成本即可获得,现在为了权利人著作权,在付出一定代价的同时打开了技术保护措施的门口,实际上已经给予权利人权利的使用费,已经称不上合理使用了。这与我国的立法宗旨和立法原则相违背,合理使用成为了一纸空文。因此,著作权法要实现技术保护措施制度应有目的,必须要明确技术措施保护对象和保护标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著作权人的私利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参考文献:
  [1]王迁.论规制视频广告屏蔽行为的正当性—与“接触控制措施”的版权法保护相类比[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0,23(03):59-80.
  [2]李晓阳.重塑技术措施的保护——从技术措施保护的分类谈起[J].知识产权,2019(02):69-80.
  [3]王迁.技术措施保护与合理使用的冲突及法律对策[J].法学,2017(11):9-25.
  [4]王迁.论禁止规避技术措施的范围[J].法学家,2016(06):133-145+179.
  [5]王迁.论提供规避技术措施手段的法律性质[J].法学,2014(10):31-45.
  [6]李庆保,张艳.对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反思[J].知识产权,2013(07):47-53.
  [7]熊琦.论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范围[J].法学家,2011(01):86-98+178.
  [8]冯晓青.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之正当性研究[J].现代法学,2009,31(04):29-41.
  [9]冯晓青,谢蓉.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与公共利益研究[J].河北法学,2009,27(03):63-69.
  [10]王迁,朱健.技术措施的“有效性”标准——评芬兰DVD—CSS技术措施保护案[J].电子知识产权,2007(09):45-48.
  [11]王静.知识产权技术保护的利益平衡分析[D].华中师范大学,2007.
  [12]于玉.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D].山东大学,2007.
  [13]黄小勇.网络版权的技术措施保护研究[D].华东政法学院,2006.
  [14]徐进.论版权的技术保护措施[D].西南政法大学,2006.
  [15]張耕.略论版权的技术保护措施[J].现代法学,2004(02):119-124.
  作者简介:李文彪(1995—)男,山西省吕梁市人,天津商业大学2018级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其他文献
摘要:近年来,随着老龄化的发展,国家加大对老龄事业发展地支持力度,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等不断发展。这其中,与老年人最贴切,以及最能够提供贴身养老服务的,莫过于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了。  关键词:居家养老;老人  对于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建设,国家不仅有政策上的扶持,还有资金方面的支持。以各个行政村为单位,国家会给与一定的建造经费,通过评定星级来确定补贴的额度高低。按照X镇所在县的补
期刊
摘要: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在生活和生產活动中应用非常广泛,因此做好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更加重要,定期进行压力管道检测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压力管道发挥其功能。本文主要分析基于RBI技术的石油化工压力管道检测系统研究。  关键词:RBI技术;压力管道;安全风险检测  石油化工生产工况非常复杂,压力管道长期运行于高温、高压、高腐蚀的条件下,可能出现腐蚀减薄、环
期刊
摘要:2019年末新冠疫情在武汉出现,2020年初疫情全面爆发,很多人响应国家号召,足不出户,这为控制疫情的进一步蔓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也对中国很多传统企业造成了致命的打击,其中酒店行业就受损严重,客源骤降、现金流短缺以及营业额机具下降是当前很多酒店的主要特征,越来越多的酒店倒闭,酒店行业面临诞生以及发展以来最大的挑战。在这种情形下,依然有很多酒店行业没有屈服于疫情,開始分析疫情下酒店行业的发
期刊
摘要: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社会功能存在明显受损,有学者认为是个体不能达到社会所定义的角色。如家庭主妇、工人、学生、夫妻、家庭成员或朋友,此外,常包括这些个体对他们达到这些角色的能力、他们照料自己的能力和他们闲暇娱乐活动的能力之满意度低于社会功能普遍水平。现代精神医学理念认为,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不仅要改善或控制精神症状,而且还要重视患者的社会功能,只有恢复了社会功能,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人。非药物治
期刊
摘要: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个行业建设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在这其中随着我国的工业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化工产业更是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随着化工企业的发展壮大,化工企业的增多,化工生产中安全管理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本文就针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探讨,期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化工企业;安全环保;影响因素;管理措施  在我国改革开放建设初期,为了解决人们的温饱问
期刊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越来越重视输油生产管道的防腐技术应用。为了进一步的提升输油生产管道防腐技术,必须要根据实际情况减少环境的腐蚀性破坏,引进新技术和新工艺,做好技术的创新工作,不断的满足输油生产管道防腐需求。因此本文主要针对输油生产管道防腐技术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输油生产管道;防腐技术;研究分析  1.前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能源市场需求不断提升,管道
期刊
摘要:文章分析了石油化工企业在工程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从工作作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提出管理措施及建议。希望可供石油化工企业借鉴,从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工程成本,避免出现安全事故,提高工程施工进度等。  关键词:管理;质量;安全;采购;合同  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贯彻落实,
期刊
摘要:夫妻财产制度对于夫妻来说非常重要,是直接影响夫妻的婚后生活的。现代的夫妻财产制度也能维护夫妻双方的利益,减少对双方都不公平的现象,夫妻财产制度也影响着社会结构稳定性。为此,完善我国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制度非常有必要。本文从现有的夫妻财产制度的问题出发,为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带来了一些立法建议,希望通过法律制度使得我国夫妻财产关系更清晰,也希望我国婚姻法能完善。  关键词:婚姻法;夫妻财产制度;金
期刊
摘要:金融企业是指执行业务需要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各项新的技术逐渐应用到金融企业重,区块链技术就是其中之一,区块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围绕核心企业,通过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物流与资金流,将单个企业不可控风险转变为整体区块链可控风险,最终将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的一种金融服务。目前区块链技术已成为区块链金融领域专利申请数量最多的技术,金融企业在这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积
期刊
摘要:在当今这个互联网时代,运用互联网治理社会是一个必然的要求和趋势,而互联网对社会治理模式提出了一系列现实挑战,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更是对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以此为契机,本文深入分析我国疫情背景下“互联网+”社会治理的现状,理清我国社会治理中的优势和不足之处,进而研究如何优化创新“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并对未来的“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的发展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与展望。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