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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学者牛绿花博士的民族法学专著--《藏族盟誓研究》①是近年笔者所读的学术水平较高的民族习惯法研究专著。
民族习惯法研究是民族法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民族法学的起步很大程度上就是从研究习惯法开始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该研究取得了较大的成果。比如,在研究理念上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开始,大家多以进化论作为习惯法研究的主要指导理论。该种理论认为社会的发展进化过程就像一根线,每个民族所处的社会形态正好是线上固有的那几个结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今天就是我们现代法律的昨天,通过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对我们探讨法律起源与发展是有启发意义的。后来,随着人类学、社会学理论引进到习惯法的研究中,这种以进化论理论为指导的习惯法研究才开始逐渐有所改变。在人类学和社会学看来,法律是一种文化现象,是整个社会结构中控制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则。这种规则同文化、政治、宗教等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控制人们行为的规则体系。因此,对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习惯法进行研究的目的,不仅是探讨他们法律的历史发展,还要发现他们在社会控制中的意义和功能。这种社会人类学的观点成了当前民族习惯法研究的流行观点。其实,不管上述哪种观点、哪种理论,他们都是我们进行研究创作的重要思想来源,都要认真研究和学习。再如,习惯法的研究内容,经过几十年的不断积累,也逐渐丰富。从研究的范围看,有的专门对某个民族的某方面习惯法进行研究,如婚姻习惯法、继承习惯法、宗教习惯法、传统社会组织习惯法、纠纷调解规则、生态习惯法等。而有的,将人类学方法运用到习惯法研究,试图对某个民族的习惯法进行总体性介绍,以期勾画出该民族传统习惯法的全貌。从研究的期间来看,有的专门研究少数民族的法律历史(有人又将其归入少数民族法制史的范畴),有的专门研究当前国家法律之外的民间习惯法。
习惯法研究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固然是好事,但在研究之中却存在几个困难。一个是文史资料的问题。一些少数民族历史既缺少文字记载,又缺少考古发现,要研究他们的传统习惯法十分困难。很多时候只能靠本民族的神话传说或者其他民族历史文献中的只言片语记载对该民族的法律历史进行臆测。有些少数民族,虽有本民族的历史记载,但是很多学者(不仅是其他民族的,甚至还包括一些本民族的)却又限于文字障碍,读不懂这些历史材料,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研究。一些学者在引进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对当前的民族习惯法进行研究时,却又因语言障碍,难以与当地人进行有效沟通,也就难以有效的进入到调查的"情境"之中,或者由于调查时间的短暂,难以对当地的习惯法进行深入调研。这些问题都使得当前的民族习惯法研究在取得了很多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缺陷。
《藏族盟誓研究》就是在总结上述研究成果,克服上述研究困难的基础上写成的一本专著。通读该书,我认为其主要优点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作者得天独厚的自身条件,使其研究该问题具有自己的优势。如前所述,一般人在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中,存在语言、文字等诸多方面的困难,致使我们的研究难以深入。但是,作者的自身条件却弥补了上述不足。首先在语言文字方面,作者具有天生的优势。作者本人即为藏族,从小生活在藏区,通晓当地的语言。我们平时在民族地区调研中可能遇见的语言障碍、人际关系等问题,在作者这里都迎刃而解。其次,作者为写该书,做足了前期准备。她利用三年读博时间,到国家图书馆、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查阅大量资料,例如在介绍藏族历史中的盟誓时,作者就分别引用了《雪岭大战(藏文)》、《通典·吐蕃传》、《册府元龟》、《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吐蕃金石录》、《藏族史料集》、《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西藏历代法规选选编(藏文版)》、《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法规汇编》等历史资料。这些前期的准备,为写好该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最后,她的田野调查也具备"人和"优势。田野调查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与调查对象尽快的拉近距离。这个问题在作者这里却根本不存在。调查地点之一就是她的家乡。这使得作者与调查对象之间没有隔阂,很容易以"主位"的方式融入到调查的情境之中。笔者认为,正是这些先天的优势和扎实的准备是该书能拥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的重要基础。
第二,研究内容上选题恰当,探讨深入。当前习惯法研究一定要超越前期那种调查、整理资料、描述的初级研究阶段。不断拓展民族法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因此,习惯法研究应在选题、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探讨。对此,我们应当以某个小问题为研究的切入点,进行深入研究。《藏族盟誓研究》正是这样一本以藏族盟誓为切入点,结合藏族的历史、宗教、政治、当下社会,深入探讨盟誓习惯法的性质、功能、内容变迁的方方面面的专著。
首先,作者的选题就是一个很有意义又很有挑战性的选题。盟誓是很多民族在历史发展中都出现过,并且现在仍然存在的一种建构信任、缔结契约的方式。如何解释这种社会现象,学者们进行了很多探索。有的用唯物论的观点进行解释,认为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充分,人类认识不完善的表现。有的用功能的观点进行解释,认为其达到了政治结盟、维持秩序等功能。有的用结构的观点进行解释,认为人的盟誓行为是与人内心的某种情结具有内在的结构性的对应关系。有的用阐释的观点进行解释,认为这种含有宗教色彩的行为,反映的是个人或群体背后那个关于宇宙、人神、社会的关系的普遍而独特的意义体系。这些解释都触及到盟誓的某个方面,但是难以用现代理性来解释的东西当前仍然有着生命力,却未能解释清楚。作者在书中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藏族盟誓实际存在着两种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神的关系。同时,盟誓又与藏族本身的社会结构、宗教信仰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不能说这些见解超越了前辈大师,但是作者却能将其恰当的归纳总结,并有条理的叙述论证,足见其已掌握了这些理论的精髓。
其次,该书在结构上对藏族盟誓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做了较为全面的探讨。在第一章中,作者对盟誓的普遍性作了详细介绍。作者考察了古今中外对盟誓的研究,并从社会学和法学的角度分别对“盟”和“誓”进行了分析。在之后的章节中,作者将社会学、人类学和法学的普遍知识运用到具体的藏族盟誓习惯法研究中,探讨了其构成要素、历史变迁脉络、变迁的社会根源、性质、特点和功能。通读全文就可发现,作者虽然研究的是藏族盟誓习惯法,但内容超越法律,将其放到藏族的历史、宗教、政治、村落等各个方面进行考察、研究。例如,作者在探讨盟誓中的宗教因素时,认为"宗教性是盟誓的基本特性。……它与其他国家或者民族地区的盟誓的不同之处是,历经原始宗教、苯教和佛教而得以保留,表现出极强的宗教依附性与适应性。"②作者还对盟誓在部落时期、格萨尔王朝时期、纳入中央统治范围以后的不同时期的政治功能进行了探讨,认为其在"纵向的君臣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控制,……横向的臣属与家族的、百姓与百姓、国家与国家关系的调整与控制"③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政治作用。可以说,读该书的同时,也能对藏族的历史与宗教有所了解。这种"小开口、深挖掘"的写作方法值得大力提倡并积极推广。
第三,研究方法上避免简单的规范分析方法,借鉴了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习惯法研究目前还存在很多困难,比如在研究无文字记载的社区的习惯法时,我们若要述说其历史性和传统性,就很难说清楚。又比如在研究当下习惯法的生存状态时,由于其无明文记载,我们如何将其有效的表现出来,也是一个问题。我们通常的做法就是通过纠纷,在人际关系的冲突中,在纠纷调解中探讨他们的社会规则。可以说,研究这些问题,都不是传统的法学规范分析方法能解决的。因此,探讨、借用人类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研究这些内容就显得十分必要。《藏族盟誓研究》一书所运用的研究方法就早已超出了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作者运用史学研究方法,通过对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中有关盟誓资料的运用,认为"整个《格萨尔王传》中充满着各式各样的盟的形式,盟成为众多社会群体和个人之间基于一种恒定的信任并始终不渝的紧密关系联系起来,形成具有各自特定权利和义务的秩序网络,维护着部落内部的动态稳定、巩固着因部落兼并和战争而形成的新型关系"。④作者也运用田野调查的方法,一连用5个案例探讨盟誓习惯法的当前遗存。通过对草场权属纠纷、环境生态保护、集体互助、地界纠纷和宅基地纠纷五个案例的调研,探讨了盟誓在解决纠纷和维护秩序中的功能。作者认为在国家法律"缺位"的情况下,盟誓这种习惯法正好起到了规范行为维护秩序,弥补国家法律不足的作用。同时,作者的研究方法还涉及到语言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如此多的研究方式,使得该书能从多学科的角度深入研究藏族盟誓习惯法。
这本书有上述难得的优点,但也有点小小的遗憾。正如作者所说"研究有一定的理论深度但对这样一个综合性研究课题显然还很不够,……这是本论文的最大遗憾之处。"⑤笔者也认为,如果作者能在研究意义的普遍性上再有所提升,将会为本书的学术价值更加增色不少。作者归纳了本书研究的5个意义:拓展藏族法文化研究的领域;有助于加强藏族传统法文化的宗教性的认识;有助于藏族习惯法研究视角和方法的创新;有助于丰富法理学和法史学的有关理论;有助于处理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为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服务。这些意义既涉及到该书的理论价值,也涉及到该书的应用价值。作者立足于藏族,为藏族法文化和藏区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这当然是好事。但是,就民族法学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来讲,我们是否还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提升一下呢?民族法学在法学学科中是一个新兴学科。它在一些基本理论上还有很多可以探讨和开拓的空间。比如,研究对象是什么,研究方法有无特殊性等。就习惯法研究来说,如果研究藏族传统法律发展历史,我们可以将其放入法制史的研究范畴。如果研究当下藏族习惯法的生存状态,以及与国家法的互动关系,可将其概括为探讨法律的实施与实现问题。我们可以将其纳入法理学的研究范畴。那么什么是民族法固有的研究领域呢?在研究方法上,当下很多民族法研究者都在用西方法律人类学的一些方法和观点研究我国的民族习惯法,这对民族法学的发展当然是有益的。但将民族法学的研究方法仅限于法律人类学,是否恰当呢?应该说《藏族盟誓研究》对这些问题是有所思考的。作者表示该书的研究“涉及到法学、藏学、宗教学、人类学、史学等多个学科的内容”,⑥这说明作者认为:一个问题的研究应该是多视角、多角度的,在研究方法上,我们不能固步自封,将自己局限在某种方法上。但是在这些问题的升华上却说得还不够明白,不够透彻。这是笔者对本书的一点遗憾。
总之,这本《藏族盟誓研究》作为当前年民族法研究中第一部关于藏族盟誓习惯法的专门著作,其学术价值是显而易见的。笔者期待作者在以后的民族法研究中,探讨更多更深的问题,写更多更好的文章,出更多更好的著作。
注 释:
①牛绿花.藏族盟誓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5月.
②牛绿花.藏族盟誓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241.
③牛绿花.藏族盟誓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283.
④牛绿花.藏族盟誓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106.
⑤⑥牛绿花.藏族盟誓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287.
民族习惯法研究是民族法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民族法学的起步很大程度上就是从研究习惯法开始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该研究取得了较大的成果。比如,在研究理念上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开始,大家多以进化论作为习惯法研究的主要指导理论。该种理论认为社会的发展进化过程就像一根线,每个民族所处的社会形态正好是线上固有的那几个结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今天就是我们现代法律的昨天,通过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对我们探讨法律起源与发展是有启发意义的。后来,随着人类学、社会学理论引进到习惯法的研究中,这种以进化论理论为指导的习惯法研究才开始逐渐有所改变。在人类学和社会学看来,法律是一种文化现象,是整个社会结构中控制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则。这种规则同文化、政治、宗教等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控制人们行为的规则体系。因此,对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习惯法进行研究的目的,不仅是探讨他们法律的历史发展,还要发现他们在社会控制中的意义和功能。这种社会人类学的观点成了当前民族习惯法研究的流行观点。其实,不管上述哪种观点、哪种理论,他们都是我们进行研究创作的重要思想来源,都要认真研究和学习。再如,习惯法的研究内容,经过几十年的不断积累,也逐渐丰富。从研究的范围看,有的专门对某个民族的某方面习惯法进行研究,如婚姻习惯法、继承习惯法、宗教习惯法、传统社会组织习惯法、纠纷调解规则、生态习惯法等。而有的,将人类学方法运用到习惯法研究,试图对某个民族的习惯法进行总体性介绍,以期勾画出该民族传统习惯法的全貌。从研究的期间来看,有的专门研究少数民族的法律历史(有人又将其归入少数民族法制史的范畴),有的专门研究当前国家法律之外的民间习惯法。
习惯法研究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固然是好事,但在研究之中却存在几个困难。一个是文史资料的问题。一些少数民族历史既缺少文字记载,又缺少考古发现,要研究他们的传统习惯法十分困难。很多时候只能靠本民族的神话传说或者其他民族历史文献中的只言片语记载对该民族的法律历史进行臆测。有些少数民族,虽有本民族的历史记载,但是很多学者(不仅是其他民族的,甚至还包括一些本民族的)却又限于文字障碍,读不懂这些历史材料,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研究。一些学者在引进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对当前的民族习惯法进行研究时,却又因语言障碍,难以与当地人进行有效沟通,也就难以有效的进入到调查的"情境"之中,或者由于调查时间的短暂,难以对当地的习惯法进行深入调研。这些问题都使得当前的民族习惯法研究在取得了很多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缺陷。
《藏族盟誓研究》就是在总结上述研究成果,克服上述研究困难的基础上写成的一本专著。通读该书,我认为其主要优点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作者得天独厚的自身条件,使其研究该问题具有自己的优势。如前所述,一般人在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中,存在语言、文字等诸多方面的困难,致使我们的研究难以深入。但是,作者的自身条件却弥补了上述不足。首先在语言文字方面,作者具有天生的优势。作者本人即为藏族,从小生活在藏区,通晓当地的语言。我们平时在民族地区调研中可能遇见的语言障碍、人际关系等问题,在作者这里都迎刃而解。其次,作者为写该书,做足了前期准备。她利用三年读博时间,到国家图书馆、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查阅大量资料,例如在介绍藏族历史中的盟誓时,作者就分别引用了《雪岭大战(藏文)》、《通典·吐蕃传》、《册府元龟》、《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吐蕃金石录》、《藏族史料集》、《西藏地方历史资料选辑》、《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西藏历代法规选选编(藏文版)》、《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法规汇编》等历史资料。这些前期的准备,为写好该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最后,她的田野调查也具备"人和"优势。田野调查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与调查对象尽快的拉近距离。这个问题在作者这里却根本不存在。调查地点之一就是她的家乡。这使得作者与调查对象之间没有隔阂,很容易以"主位"的方式融入到调查的情境之中。笔者认为,正是这些先天的优势和扎实的准备是该书能拥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的重要基础。
第二,研究内容上选题恰当,探讨深入。当前习惯法研究一定要超越前期那种调查、整理资料、描述的初级研究阶段。不断拓展民族法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因此,习惯法研究应在选题、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探讨。对此,我们应当以某个小问题为研究的切入点,进行深入研究。《藏族盟誓研究》正是这样一本以藏族盟誓为切入点,结合藏族的历史、宗教、政治、当下社会,深入探讨盟誓习惯法的性质、功能、内容变迁的方方面面的专著。
首先,作者的选题就是一个很有意义又很有挑战性的选题。盟誓是很多民族在历史发展中都出现过,并且现在仍然存在的一种建构信任、缔结契约的方式。如何解释这种社会现象,学者们进行了很多探索。有的用唯物论的观点进行解释,认为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充分,人类认识不完善的表现。有的用功能的观点进行解释,认为其达到了政治结盟、维持秩序等功能。有的用结构的观点进行解释,认为人的盟誓行为是与人内心的某种情结具有内在的结构性的对应关系。有的用阐释的观点进行解释,认为这种含有宗教色彩的行为,反映的是个人或群体背后那个关于宇宙、人神、社会的关系的普遍而独特的意义体系。这些解释都触及到盟誓的某个方面,但是难以用现代理性来解释的东西当前仍然有着生命力,却未能解释清楚。作者在书中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藏族盟誓实际存在着两种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神的关系。同时,盟誓又与藏族本身的社会结构、宗教信仰等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不能说这些见解超越了前辈大师,但是作者却能将其恰当的归纳总结,并有条理的叙述论证,足见其已掌握了这些理论的精髓。
其次,该书在结构上对藏族盟誓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做了较为全面的探讨。在第一章中,作者对盟誓的普遍性作了详细介绍。作者考察了古今中外对盟誓的研究,并从社会学和法学的角度分别对“盟”和“誓”进行了分析。在之后的章节中,作者将社会学、人类学和法学的普遍知识运用到具体的藏族盟誓习惯法研究中,探讨了其构成要素、历史变迁脉络、变迁的社会根源、性质、特点和功能。通读全文就可发现,作者虽然研究的是藏族盟誓习惯法,但内容超越法律,将其放到藏族的历史、宗教、政治、村落等各个方面进行考察、研究。例如,作者在探讨盟誓中的宗教因素时,认为"宗教性是盟誓的基本特性。……它与其他国家或者民族地区的盟誓的不同之处是,历经原始宗教、苯教和佛教而得以保留,表现出极强的宗教依附性与适应性。"②作者还对盟誓在部落时期、格萨尔王朝时期、纳入中央统治范围以后的不同时期的政治功能进行了探讨,认为其在"纵向的君臣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控制,……横向的臣属与家族的、百姓与百姓、国家与国家关系的调整与控制"③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政治作用。可以说,读该书的同时,也能对藏族的历史与宗教有所了解。这种"小开口、深挖掘"的写作方法值得大力提倡并积极推广。
第三,研究方法上避免简单的规范分析方法,借鉴了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习惯法研究目前还存在很多困难,比如在研究无文字记载的社区的习惯法时,我们若要述说其历史性和传统性,就很难说清楚。又比如在研究当下习惯法的生存状态时,由于其无明文记载,我们如何将其有效的表现出来,也是一个问题。我们通常的做法就是通过纠纷,在人际关系的冲突中,在纠纷调解中探讨他们的社会规则。可以说,研究这些问题,都不是传统的法学规范分析方法能解决的。因此,探讨、借用人类学、社会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研究这些内容就显得十分必要。《藏族盟誓研究》一书所运用的研究方法就早已超出了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作者运用史学研究方法,通过对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中有关盟誓资料的运用,认为"整个《格萨尔王传》中充满着各式各样的盟的形式,盟成为众多社会群体和个人之间基于一种恒定的信任并始终不渝的紧密关系联系起来,形成具有各自特定权利和义务的秩序网络,维护着部落内部的动态稳定、巩固着因部落兼并和战争而形成的新型关系"。④作者也运用田野调查的方法,一连用5个案例探讨盟誓习惯法的当前遗存。通过对草场权属纠纷、环境生态保护、集体互助、地界纠纷和宅基地纠纷五个案例的调研,探讨了盟誓在解决纠纷和维护秩序中的功能。作者认为在国家法律"缺位"的情况下,盟誓这种习惯法正好起到了规范行为维护秩序,弥补国家法律不足的作用。同时,作者的研究方法还涉及到语言学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如此多的研究方式,使得该书能从多学科的角度深入研究藏族盟誓习惯法。
这本书有上述难得的优点,但也有点小小的遗憾。正如作者所说"研究有一定的理论深度但对这样一个综合性研究课题显然还很不够,……这是本论文的最大遗憾之处。"⑤笔者也认为,如果作者能在研究意义的普遍性上再有所提升,将会为本书的学术价值更加增色不少。作者归纳了本书研究的5个意义:拓展藏族法文化研究的领域;有助于加强藏族传统法文化的宗教性的认识;有助于藏族习惯法研究视角和方法的创新;有助于丰富法理学和法史学的有关理论;有助于处理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为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建设服务。这些意义既涉及到该书的理论价值,也涉及到该书的应用价值。作者立足于藏族,为藏族法文化和藏区法制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这当然是好事。但是,就民族法学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来讲,我们是否还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提升一下呢?民族法学在法学学科中是一个新兴学科。它在一些基本理论上还有很多可以探讨和开拓的空间。比如,研究对象是什么,研究方法有无特殊性等。就习惯法研究来说,如果研究藏族传统法律发展历史,我们可以将其放入法制史的研究范畴。如果研究当下藏族习惯法的生存状态,以及与国家法的互动关系,可将其概括为探讨法律的实施与实现问题。我们可以将其纳入法理学的研究范畴。那么什么是民族法固有的研究领域呢?在研究方法上,当下很多民族法研究者都在用西方法律人类学的一些方法和观点研究我国的民族习惯法,这对民族法学的发展当然是有益的。但将民族法学的研究方法仅限于法律人类学,是否恰当呢?应该说《藏族盟誓研究》对这些问题是有所思考的。作者表示该书的研究“涉及到法学、藏学、宗教学、人类学、史学等多个学科的内容”,⑥这说明作者认为:一个问题的研究应该是多视角、多角度的,在研究方法上,我们不能固步自封,将自己局限在某种方法上。但是在这些问题的升华上却说得还不够明白,不够透彻。这是笔者对本书的一点遗憾。
总之,这本《藏族盟誓研究》作为当前年民族法研究中第一部关于藏族盟誓习惯法的专门著作,其学术价值是显而易见的。笔者期待作者在以后的民族法研究中,探讨更多更深的问题,写更多更好的文章,出更多更好的著作。
注 释:
①牛绿花.藏族盟誓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5月.
②牛绿花.藏族盟誓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241.
③牛绿花.藏族盟誓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283.
④牛绿花.藏族盟誓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106.
⑤⑥牛绿花.藏族盟誓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