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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学习钢琴的学生来说,练琴可谓是一项每天必不可少的功课。能否将一首音乐作品完美的诠释出来,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取决于我们对乐曲本身的学习与研究,而这种学习与研究的过程就是渗透在平日里对乐曲反反复复的练习过程中的。所以,练琴的过程就是我们学习音乐作品最直接的过程。
众所周知,一首作品的成功演绎是与日积月累的练习分不开的。有句习语说的很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话就足以体现了练习(练琴)的重要性。那么,针对广大以钢琴音乐为专业的学生来说,每个人想必都已习琴很长时间,在练琴的方法上必然会各有不同。例如,有些学生可能喜欢先把乐谱上的每个音符弹熟,然后再把乐曲本身的音乐性考虑进去加以进一步深入练习;有些学生则可能习惯于先找出所习乐曲的相关音频或视频资料,通过视听来对乐曲有一个整体上的音乐把握和技术难度上的了解,然后再投入到乐谱的实践练习中,尤其是选出技术难度要求相对较高的乐曲片段先加以重点练习。由此可见,练琴的方法因人而异。由于每个习琴者对于新曲目的学习想法各有己见,因此不能将一种一成不变、模式化的练琴方法强加给每个学生。但是,尽管方法不一,途径各异,在练琴的过程中仍然是有几点十分重要的细节是尤其值得我们习琴者注意的,而往往这些细节问题也最容易被大家所忽视。在这里,根据本人多年来的习琴经验与教训,针对以上所提出的练琴过程中容易忽视的细节问题,分两点加以分析。
细节<一> 打开耳朵“听”音乐
我们都知道,音乐是一门听觉艺术。一部音乐作品优劣与否,既不在于它拥有多么庞大的篇幅,也不在于传播它的是何种音乐载体,即人声或乐器。简单的说,关键之处在于作品本身听上去是否优美,是否打动人心,是否具有最直接的审美趣味。由此可见,那些经久不衰且历久弥新的音乐经典作品,是依靠作曲家本人或演奏家通过乐器最终传达出的曼妙音乐而取得长盛不衰的地位的。它们的音乐本身是经历了无数代听众的反复欣赏与聆听而被众人所认可而称道,从而流传至今的。因此不难发现,检验一部音乐作品的优劣,是通过听觉上的音乐审美标准来衡量的。对于演奏者而言,他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将乐谱上的音符转化成具有美感的音乐,并将其传达给听众。
有人曾经说过,“要想成为一名出色的演奏家,首先应该成为一名出色的听众。”要想做到演奏出的音乐能愉悦听众的耳朵,那么首先做到的就是愉悦自己的耳朵。这就要求演奏者在平日的练琴过程中,需要用自我聆听的方式来检验自己所弹奏出的音乐是否符合作品的要求且具有美感。所以,我们在练琴的过程中,应当将“耳朵”作为一把“尺子”,时刻来检验我们弹奏出的音乐。
通过对多年来在学习钢琴音乐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以及在幼儿钢琴教学实践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加以总结与思考,我发现,目前绝大部分学生,包括自己在内,在练琴的过程中以及演出活动中会出现一种相同的状况:听而不闻。想必大家都明白这个成语的意思,即看上去在听,实际上没听见。形容心不在焉,神不专注。
这种“听而不闻”的状况实际上是一种发生在很多学生练琴过程中十分普遍的现象。曾经在自己单独练琴以及多次陪同学生练琴的过程中,我发现,很多学生在练琴时,都习惯只专注于自己是否将音符弹奏准确;是否能够顺利的克服乐曲中的技术难点段落;是否能够将乐曲通篇快速并流畅的演奏出来。似乎能够达到背谱熟练的演奏就是学生们们最终期待的目标,然而演奏出的音乐是否动听、具有音乐内涵则毫不考虑。当学生被老师问及“你去听自己的演奏了吗?”这样的问题时,给出的回答往往是“我听了”。事实上,学生在弹奏的过程中听见的只是“声音”,而并非乐曲本身需要传达出的“音乐”。同理,在许多钢琴比赛现场,我们不难发现有很多尤其擅长炫技的参赛选手虽然他们具有敏捷灵活的手指,能够完整的甚至毫无错音的演奏有相当难度的音乐作品,但最终还是摆脱不掉被淘汰出局的命运。我认为,其中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们没有去聆听自己演绎出的音乐,而只是将注意力集中在技术层面之上。由此不难看出,很多学生往往在习琴过程中更加重视对于手指技术的练习和提高,却忘了作曲家如此创作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表达出作品中的音乐情感以及艺术内涵,即技术手段是为音乐内涵服务的。因此音乐的听觉审美要求应是首位的。可见,“聆听音乐”在我们平日的练琴过程中是何等的重要。
造成这种“听而不闻”现象的原因,我认为,有两点。原因之一,是与乐器本身的特点存在一定关系的。钢琴,在所有乐器中,是最容易发出固定音高的乐器。这一特点既是优点,同时也是缺点。对于学习钢琴专业的学生来说,这一特点可以使他们很轻易就能夠弹奏出乐谱上的每个音符,这是钢琴本身具备的优点;但与此同时,作为缺点,由于发声过于容易,而往往不能在听觉上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原因之二,主要还是取决于在练琴的过程中,学生“聆听”音乐的能动性不够。换言之,学生在弹奏过程中,只是消极的去接受自己通过手指触键所发出的声音,久而久之,学生便开始慢慢习惯于这种毫无准备的、未经思考的声音。
为了改变“听而不闻”的习惯,更好的用耳朵来检验我们弹奏出的音乐,树立一种正确的练琴原则是必不可少的。在由俄罗斯音乐学家、音乐评论家根纳季·齐平编著的《演奏者与技术》一书的第二章中,针对学生“听而不闻”的习惯,就是这样论述的,“表演艺术大师布卢门菲尔德(霍洛维茨、格林贝格等著名钢琴家的老师)曾多次重申,真正的音乐家是通过自己的内心听觉听到音乐,而他们具有听觉的手指将它所听到的音乐再现出来。有的钢琴家(人数很多)经常用没有听觉的手指‘叙述’音乐,他们事先根本听不见,或只能模糊地听到他们即将通过自己的双手‘表述’的故事。”由此可见,“看—听—演奏”不失为在练琴过程中应当遵循的首要原则。学生应该在看到乐谱上的音符信息后,在心中预先听到和想象到自己所要演奏的音乐,然后再通过手指把预先想象好的音乐一一再现出来。最后,在不断地反复练习过程中,时刻用内心的“耳朵”去检验自己弹奏出的音乐。我认为,只有通过这样的训练,才能在练琴中真正有所收获,从而摆脱一种机械的,靠时间的长度而堆积起来的练琴状态。
细节<二> 指法的构思与安排
对于从事器乐音乐表演的人来说,熟练掌握演奏的指法可谓是每个人在演奏乐曲时必须具备的一种基本素质,学习钢琴表演的人自然也是如此。通常情况下,在对一首全新的乐曲进行最初的识谱时,想必每个人都不会刻意去构思演奏指法的问题。原因之一,有相当一部分的乐曲谱面上已经为演奏者标注出了指法;原因之二,人们会按照多年来弹奏的习惯,会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对指法做出一种惯性的处理。但是,正是由于我们在平时练琴的过程中,忽略了构思安排指法这一细微之处,日积月累它会对我们的演奏形成一种无形的阻碍。
有些人可能会对这种说法产生质疑,不认为如此简单的指法会对演奏产生影响。其实不然,我个人就有过这样的亲身经历。在一次学习肖邦钢琴练习曲作品10的第4首时,我起初按照乐谱上标示出的指法进行识谱,经过反复的慢速练习之后,并没有觉得有任何弹奏上的不适。可是当我快[3] 王梅.浅谈俄罗斯基础音乐教育的特点[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5(05).
[4] 王巍.对中俄音乐教育差距的思考[J].大众文艺.
[5] 丁嫚莉.试论俄罗斯专业音乐教育的特色[J].外国教育研究,2009(12).
作者简介:吴林香(1981—),女,安徽铜陵人,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音乐教育理论与方法。
众所周知,一首作品的成功演绎是与日积月累的练习分不开的。有句习语说的很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话就足以体现了练习(练琴)的重要性。那么,针对广大以钢琴音乐为专业的学生来说,每个人想必都已习琴很长时间,在练琴的方法上必然会各有不同。例如,有些学生可能喜欢先把乐谱上的每个音符弹熟,然后再把乐曲本身的音乐性考虑进去加以进一步深入练习;有些学生则可能习惯于先找出所习乐曲的相关音频或视频资料,通过视听来对乐曲有一个整体上的音乐把握和技术难度上的了解,然后再投入到乐谱的实践练习中,尤其是选出技术难度要求相对较高的乐曲片段先加以重点练习。由此可见,练琴的方法因人而异。由于每个习琴者对于新曲目的学习想法各有己见,因此不能将一种一成不变、模式化的练琴方法强加给每个学生。但是,尽管方法不一,途径各异,在练琴的过程中仍然是有几点十分重要的细节是尤其值得我们习琴者注意的,而往往这些细节问题也最容易被大家所忽视。在这里,根据本人多年来的习琴经验与教训,针对以上所提出的练琴过程中容易忽视的细节问题,分两点加以分析。
细节<一> 打开耳朵“听”音乐
我们都知道,音乐是一门听觉艺术。一部音乐作品优劣与否,既不在于它拥有多么庞大的篇幅,也不在于传播它的是何种音乐载体,即人声或乐器。简单的说,关键之处在于作品本身听上去是否优美,是否打动人心,是否具有最直接的审美趣味。由此可见,那些经久不衰且历久弥新的音乐经典作品,是依靠作曲家本人或演奏家通过乐器最终传达出的曼妙音乐而取得长盛不衰的地位的。它们的音乐本身是经历了无数代听众的反复欣赏与聆听而被众人所认可而称道,从而流传至今的。因此不难发现,检验一部音乐作品的优劣,是通过听觉上的音乐审美标准来衡量的。对于演奏者而言,他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将乐谱上的音符转化成具有美感的音乐,并将其传达给听众。
有人曾经说过,“要想成为一名出色的演奏家,首先应该成为一名出色的听众。”要想做到演奏出的音乐能愉悦听众的耳朵,那么首先做到的就是愉悦自己的耳朵。这就要求演奏者在平日的练琴过程中,需要用自我聆听的方式来检验自己所弹奏出的音乐是否符合作品的要求且具有美感。所以,我们在练琴的过程中,应当将“耳朵”作为一把“尺子”,时刻来检验我们弹奏出的音乐。
通过对多年来在学习钢琴音乐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以及在幼儿钢琴教学实践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加以总结与思考,我发现,目前绝大部分学生,包括自己在内,在练琴的过程中以及演出活动中会出现一种相同的状况:听而不闻。想必大家都明白这个成语的意思,即看上去在听,实际上没听见。形容心不在焉,神不专注。
这种“听而不闻”的状况实际上是一种发生在很多学生练琴过程中十分普遍的现象。曾经在自己单独练琴以及多次陪同学生练琴的过程中,我发现,很多学生在练琴时,都习惯只专注于自己是否将音符弹奏准确;是否能够顺利的克服乐曲中的技术难点段落;是否能够将乐曲通篇快速并流畅的演奏出来。似乎能够达到背谱熟练的演奏就是学生们们最终期待的目标,然而演奏出的音乐是否动听、具有音乐内涵则毫不考虑。当学生被老师问及“你去听自己的演奏了吗?”这样的问题时,给出的回答往往是“我听了”。事实上,学生在弹奏的过程中听见的只是“声音”,而并非乐曲本身需要传达出的“音乐”。同理,在许多钢琴比赛现场,我们不难发现有很多尤其擅长炫技的参赛选手虽然他们具有敏捷灵活的手指,能够完整的甚至毫无错音的演奏有相当难度的音乐作品,但最终还是摆脱不掉被淘汰出局的命运。我认为,其中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们没有去聆听自己演绎出的音乐,而只是将注意力集中在技术层面之上。由此不难看出,很多学生往往在习琴过程中更加重视对于手指技术的练习和提高,却忘了作曲家如此创作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的表达出作品中的音乐情感以及艺术内涵,即技术手段是为音乐内涵服务的。因此音乐的听觉审美要求应是首位的。可见,“聆听音乐”在我们平日的练琴过程中是何等的重要。
造成这种“听而不闻”现象的原因,我认为,有两点。原因之一,是与乐器本身的特点存在一定关系的。钢琴,在所有乐器中,是最容易发出固定音高的乐器。这一特点既是优点,同时也是缺点。对于学习钢琴专业的学生来说,这一特点可以使他们很轻易就能夠弹奏出乐谱上的每个音符,这是钢琴本身具备的优点;但与此同时,作为缺点,由于发声过于容易,而往往不能在听觉上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原因之二,主要还是取决于在练琴的过程中,学生“聆听”音乐的能动性不够。换言之,学生在弹奏过程中,只是消极的去接受自己通过手指触键所发出的声音,久而久之,学生便开始慢慢习惯于这种毫无准备的、未经思考的声音。
为了改变“听而不闻”的习惯,更好的用耳朵来检验我们弹奏出的音乐,树立一种正确的练琴原则是必不可少的。在由俄罗斯音乐学家、音乐评论家根纳季·齐平编著的《演奏者与技术》一书的第二章中,针对学生“听而不闻”的习惯,就是这样论述的,“表演艺术大师布卢门菲尔德(霍洛维茨、格林贝格等著名钢琴家的老师)曾多次重申,真正的音乐家是通过自己的内心听觉听到音乐,而他们具有听觉的手指将它所听到的音乐再现出来。有的钢琴家(人数很多)经常用没有听觉的手指‘叙述’音乐,他们事先根本听不见,或只能模糊地听到他们即将通过自己的双手‘表述’的故事。”由此可见,“看—听—演奏”不失为在练琴过程中应当遵循的首要原则。学生应该在看到乐谱上的音符信息后,在心中预先听到和想象到自己所要演奏的音乐,然后再通过手指把预先想象好的音乐一一再现出来。最后,在不断地反复练习过程中,时刻用内心的“耳朵”去检验自己弹奏出的音乐。我认为,只有通过这样的训练,才能在练琴中真正有所收获,从而摆脱一种机械的,靠时间的长度而堆积起来的练琴状态。
细节<二> 指法的构思与安排
对于从事器乐音乐表演的人来说,熟练掌握演奏的指法可谓是每个人在演奏乐曲时必须具备的一种基本素质,学习钢琴表演的人自然也是如此。通常情况下,在对一首全新的乐曲进行最初的识谱时,想必每个人都不会刻意去构思演奏指法的问题。原因之一,有相当一部分的乐曲谱面上已经为演奏者标注出了指法;原因之二,人们会按照多年来弹奏的习惯,会在无意识的情况下对指法做出一种惯性的处理。但是,正是由于我们在平时练琴的过程中,忽略了构思安排指法这一细微之处,日积月累它会对我们的演奏形成一种无形的阻碍。
有些人可能会对这种说法产生质疑,不认为如此简单的指法会对演奏产生影响。其实不然,我个人就有过这样的亲身经历。在一次学习肖邦钢琴练习曲作品10的第4首时,我起初按照乐谱上标示出的指法进行识谱,经过反复的慢速练习之后,并没有觉得有任何弹奏上的不适。可是当我快[3] 王梅.浅谈俄罗斯基础音乐教育的特点[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5(05).
[4] 王巍.对中俄音乐教育差距的思考[J].大众文艺.
[5] 丁嫚莉.试论俄罗斯专业音乐教育的特色[J].外国教育研究,2009(12).
作者简介:吴林香(1981—),女,安徽铜陵人,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音乐教育理论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