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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U298.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10-0262-01
随着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科技强警已经成为交管部门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必不可少的手段。长期以来受警力制约、地广路多、违法隐蔽等原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干扰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而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的应用无疑成为解决这一困扰的利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的应用在有效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破解肇事逃逸工作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交通输运检查站缉查布控系统实战应用
一般检查布控系统集成指挥平台提供即时的路面各个路口的流量、各类车辆的通行、车辆速度等情况,发现嫌疑车辆后报警,指挥中心在接到预警后,进行签收,并对预警信息进行有效性比对,无效信息直接进行反馈,有效信息通过350M对讲机向辖区中队民警下达拦截指令,辖区中队出警拦截。如果未拦截到车辆,要向指挥中心做未拦截反馈,指挥中心进行系统反馈。车辆拦截后要检查车辆违法状态,开据现场处罚文书,拍摄嫌疑车辆及驾驶人的现场照片,并将处罚文书及现场照片反馈至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根据中队反馈信息,进行现场处罚文书录入,录入后向系统进行拦截反馈,最后将现场拦截照片上传至集成指挥平台。自2017年3月使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台及缉查布控系统以来,平原大队共签收预警7000余次,成功拦截1200余例。形成对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大大提高勤务机制运行效能。
二、交通运输检查监控系统应用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领导思想认识不足。当前科技强警工作在交管工作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有的交管部门领导信息化基础薄弱,运用科技手段开展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意识不强,仍停留在只靠人海战术的层面,存在工作模式单一、查处工作不及时、查获率低等问题。二是数据库内容不全面。当前,涉嫌违法机动车、驾驶人查处的机动车数据,主要来自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路面上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卡口系统、交通违法抓拍系统,以及在交通违法处理工作中所采集到的数据,但公安违法犯罪方面、事故处理方面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数据相对较少,违法犯罪.信息没有得到充分整合、共享。三是预警分析落实不到位。由于涉嫌违法机动车具有流动性、运动轨迹无规律、驾乘人员不固定等特征,采用当前单点触发预警的方式不能很好的进行分析研判,使得预警有效率、查获率低。对没有及时查获的预警涉嫌套牌机动车缺乏分析研判,布控查处的盲目性仍然较大,产生了大量的无效预警,造成基层无效出警,增加了基层的负担。四是相关信息关联不全面。通过公安交通现场集成指挥平台,在对预警车辆开展交通违法查处过程中,受系统应用不全面的影响,对比程序过多繁杂,例如:拦截的个别驾驶人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通过应用350兆数字集群对讲机进行核查时,只能获得字面上信息比对,而如果驾驶人提供的是他人的信息,还需要对照片进行核对才能确定是否为本人。另外对机动车缴纳保险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核查。
三、强化机动车检查监控系统应用的建议
一是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工作。交通信息化建设是新形势下科技强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解放警力、充分发挥现有警力最大效能,推进道路交管工作大发展、快发展、最有生命力的战略工程。交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信息化主导警务的思想,在科技强警的决策上舍得投入、敢于创新,发挥治安防控和交通管理视频监控、交通执法等科技装备作用,通过信息化手段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提高交通人员违法技能。道路交通现场集成指挥平台需要专门实时监控,收到预警信息必须及时传达到一线民警,执勤民警接到指令后对嫌疑车辆进行拦截、查处、反馈,是一套相互配合、环环相扣的操作流程,要定期组织民警开展专业操作轮训,确保每位民警都能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方法,会日常运用维护,确保硬件设备高效运行。
结合检查监控工作实际,定期邀请警体战术方面的专家对一线民警传授查缉战术,对民警执行缉查指令、现场拦截查处车辆时的站位、动作、防护和协同联动等进行详细指导。另外,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和改进。三是推行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的实行,有助于总结缉查布控系统的应用情况,将缉查布控各环节工作纳入所队绩效考核,避免系统应用陷入空转,提高民警应用系统的积极性,促进科技、警力的密切配合,将在盘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可疑情况和抓拍系统采集的可疑车辆信息,及时跟进研判、分类处置,能更好的统筹做好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对制定下一步管理工作计划、措施部署起到推进作用。四是加大相关数据资源共享。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将智能卡口(电子视频)抓拍、事故处理、机动车信息库、重点驾驶人信息库、被盗抢车数据库、交通违法处理数据库等系统采集的数据,及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为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提供内部信息支撑。同时,与公安、保险、交通、公路等单位,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实现资源共享服务,使交通违法行为无处可逃。五是完善预警查处工作机制。要形成社会共同管理交通的大格局,需要各职能部门认清当前各自为战的弊端,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措施,创新机制,发挥优势,各尽其责,建立区域协作联勤机制,实现互通情报信息、联勤联动,确保查处工作的高效开展。另外,交管部门对内要从预警信息的接收反馈、分析研判、路面查缉、值班备勤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管理规定、程序流程和查处预案,形成指挥系统一体化、管理手段科技化,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收到更好的整治成效.
随着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科技强警已经成为交管部门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必不可少的手段。长期以来受警力制约、地广路多、违法隐蔽等原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干扰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侵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而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的应用无疑成为解决这一困扰的利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的应用在有效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破解肇事逃逸工作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交通输运检查站缉查布控系统实战应用
一般检查布控系统集成指挥平台提供即时的路面各个路口的流量、各类车辆的通行、车辆速度等情况,发现嫌疑车辆后报警,指挥中心在接到预警后,进行签收,并对预警信息进行有效性比对,无效信息直接进行反馈,有效信息通过350M对讲机向辖区中队民警下达拦截指令,辖区中队出警拦截。如果未拦截到车辆,要向指挥中心做未拦截反馈,指挥中心进行系统反馈。车辆拦截后要检查车辆违法状态,开据现场处罚文书,拍摄嫌疑车辆及驾驶人的现场照片,并将处罚文书及现场照片反馈至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根据中队反馈信息,进行现场处罚文书录入,录入后向系统进行拦截反馈,最后将现场拦截照片上传至集成指挥平台。自2017年3月使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台及缉查布控系统以来,平原大队共签收预警7000余次,成功拦截1200余例。形成对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大大提高勤务机制运行效能。
二、交通运输检查监控系统应用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领导思想认识不足。当前科技强警工作在交管工作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有的交管部门领导信息化基础薄弱,运用科技手段开展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意识不强,仍停留在只靠人海战术的层面,存在工作模式单一、查处工作不及时、查获率低等问题。二是数据库内容不全面。当前,涉嫌违法机动车、驾驶人查处的机动车数据,主要来自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路面上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卡口系统、交通违法抓拍系统,以及在交通违法处理工作中所采集到的数据,但公安违法犯罪方面、事故处理方面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数据相对较少,违法犯罪.信息没有得到充分整合、共享。三是预警分析落实不到位。由于涉嫌违法机动车具有流动性、运动轨迹无规律、驾乘人员不固定等特征,采用当前单点触发预警的方式不能很好的进行分析研判,使得预警有效率、查获率低。对没有及时查获的预警涉嫌套牌机动车缺乏分析研判,布控查处的盲目性仍然较大,产生了大量的无效预警,造成基层无效出警,增加了基层的负担。四是相关信息关联不全面。通过公安交通现场集成指挥平台,在对预警车辆开展交通违法查处过程中,受系统应用不全面的影响,对比程序过多繁杂,例如:拦截的个别驾驶人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通过应用350兆数字集群对讲机进行核查时,只能获得字面上信息比对,而如果驾驶人提供的是他人的信息,还需要对照片进行核对才能确定是否为本人。另外对机动车缴纳保险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核查。
三、强化机动车检查监控系统应用的建议
一是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工作。交通信息化建设是新形势下科技强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解放警力、充分发挥现有警力最大效能,推进道路交管工作大发展、快发展、最有生命力的战略工程。交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信息化主导警务的思想,在科技强警的决策上舍得投入、敢于创新,发挥治安防控和交通管理视频监控、交通执法等科技装备作用,通过信息化手段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提高交通人员违法技能。道路交通现场集成指挥平台需要专门实时监控,收到预警信息必须及时传达到一线民警,执勤民警接到指令后对嫌疑车辆进行拦截、查处、反馈,是一套相互配合、环环相扣的操作流程,要定期组织民警开展专业操作轮训,确保每位民警都能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方法,会日常运用维护,确保硬件设备高效运行。
结合检查监控工作实际,定期邀请警体战术方面的专家对一线民警传授查缉战术,对民警执行缉查指令、现场拦截查处车辆时的站位、动作、防护和协同联动等进行详细指导。另外,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和改进。三是推行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的实行,有助于总结缉查布控系统的应用情况,将缉查布控各环节工作纳入所队绩效考核,避免系统应用陷入空转,提高民警应用系统的积极性,促进科技、警力的密切配合,将在盘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可疑情况和抓拍系统采集的可疑车辆信息,及时跟进研判、分类处置,能更好的统筹做好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对制定下一步管理工作计划、措施部署起到推进作用。四是加大相关数据资源共享。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将智能卡口(电子视频)抓拍、事故处理、机动车信息库、重点驾驶人信息库、被盗抢车数据库、交通违法处理数据库等系统采集的数据,及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为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提供内部信息支撑。同时,与公安、保险、交通、公路等单位,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实现资源共享服务,使交通违法行为无处可逃。五是完善预警查处工作机制。要形成社会共同管理交通的大格局,需要各职能部门认清当前各自为战的弊端,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措施,创新机制,发挥优势,各尽其责,建立区域协作联勤机制,实现互通情报信息、联勤联动,确保查处工作的高效开展。另外,交管部门对内要从预警信息的接收反馈、分析研判、路面查缉、值班备勤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管理规定、程序流程和查处预案,形成指挥系统一体化、管理手段科技化,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收到更好的整治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