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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7.41 文献标识码:A
摘要:晚明画家李日华提出真工实写的中国画创作精神,并以“形、势、韵、性”为绘画的表现层第,在晚明的中国画艺术创作话语中有很重要的意义,中国画的创作思想方向转向对事物本身回归之中,而这实质上进一步使晚明画论话语向形式、表现、象征、自由转型。
关键词:真工实写;李日华;回归事物本身
真工实写
李日华,生于嘉靖四十四年,卒于崇祯八年(1565—1635年),字君实,号九疑,又号竹懒,浙江嘉兴人。万历二十年中进士,历任九江府推宫,西华县令,太仆素少卿。李日华一生潜心书画,论者称其“书画亚于玄宰(董其昌),博雅亚于损促(王惟俭),两微兼二公之长,落之穆之,韵度悠然,可谓名士矣”。著有《六砚斋笔记》杂识、《竹懒画媵》题赞、《紫桃轩杂缀》和《味水轩日记》。
李日华把绘画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客观对象的真实描绘,这种真实描绘是建立在“传神写照”和“气韵生动”的基础上,以绘画本体为绘画目的,以天人合一的自然观为绘画根基。绘画是人与自然的融合,强调绘画的纯粹性。另一类是表达画家精神风貌,不重视客观对象的描绘,追求主体精神的外化,画面的“气韵”神采由画面自身的言语完成,所谓“写胸中逸气”。李日华的两种分类,类似董其昌的南北宗的分类。但董其昌贬北宗而扬南宗,李日华对两种风格都给予了肯定,他认为绘画的高低与风格无关,与作者的地域更无关系,艺术的成就只与生命的转换气韵程度有关。回到事物本身“真之实能”的对客观对象描述,不管描述的方面是否出奇,只要有“气韵”就是好的作品。
在这个基础上,李日华提出了“形、势、韵、性”的四个等次。”凡状物者,得其形,不若得其势;得其势,不若得其韵;得其韵不若得其性。形者方圆平扁之类,可以笔取者也。势者转折趋向之态,可以笔取,不可以笔尽取,参以意象,必有笔所不到者焉。韵者生动之趣,可以神游意会,陡然得之,不可以驻思而得也。性者物自然之天,技艺之熟,照极而自呈,不容措意者也。”①他认为凡是画画,得到形似,不如得到对象的势;得到势,不如得到对象的韵;得到对象的韵味,不如得到对象的本质。形就是对象的方圆平扁等外在形象,可以靠用笔表现出来。对象的势态势它的转折趋向,可以靠用笔表现,由于画家的主观感受,用笔就不能完全表现出来了。韵味是画面生动的趣味,可以用心体悟感受,一下子出现了,不可以努力思索而得来。性是对象的本质,技艺的纯熟,达到最高境界自然呈现出来,不容许思考的自然表现。
整个晚明体现的是“情”本体话语系统,李日华的话语努力平衡“情”与’物”之间的关系,他在不自觉的强调“物”的本质内涵之时,就回归到了对事物本身,而这个本身与事物本质无关,只与人的言说方式有关。也就是绘画独特的言说事物的方式,已经远远抛开了事物的外在形象,所谓的对事物本身的回归只不过是一种言语方式的转换罢了,在绘画上的表现就是绘画风格的转变。所以李日华又说:“古人绘事,如佛说法,纵口极谈,所拈往劫因果,奇诡出没,超然意表,而总不越实际理地,所以人天悚听,无非议者。绘事不必求奇,不必循格,要在胸中实有吐出便是矣。”②古人画画,不强调对自然造物的模仿,重视的是画家意趣的表现,要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李日华的写意观是对画家真情实感的表现,他认为把内心的情感意趣娓娓道出即可,不必追求对物象外形的模仿。
李日华在不自觉强调主体精神之时,又努力去对自然物像所蕴含的事物本质——天人合一的本质进行思考。他认为通过人的观照和感悟,能够参悟到自然世界的本质,从而在画面上达到“与造化争神”之奇。他写道:“陈郡丞尝谓余言:‘黄子久终日尽在荒山乱石丛木深攧中坐,意态忽忽,人不测其为何。又每往中通海处看急流轰浪,虽风雨骤至,水怪悲诧而不顾。’噫!此大痴之笔,所以沉郁变化,几与造化争神奇哉!”③在这里,李日华认为黄公望的山水画能与造化争神,在于他物我两忘的精神境界,去却了主体与自然的间隔,把自己放回到自然之中,成为自然的一部分,这是一种诗意化的境界,以这样的体悟去完成山水画的创作,表现自己内心的这种体悟,自然能与造化争神。
李日华的画论,以儒学天人合一的话语思考方式,努力去寻求主观和客观的平衡,强调“真之实能”、“胸中实有,吐出便上”、“与造化争神”,在明代画论尚“真我”与“本色”,“以画为乐”、“适情悦性”的话语系统和明代文人画的简读自然、荒寒率意的图式系统中,不自觉的使自己的思考方向转向对事物本身回归之中,而这实质上进一步使晚明画论话语向形式、表现、象征、自由转型。
注释:
①李日华《六砚斋笔记》
②李日华《紫桃轩杂缀》
参考文献:
[1]叶郎《中国美学史大纲》[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11月版
[2]汤用彤《汤用彤学术论文集》[M],中华书局1983年5月版
作者简介:
肖寿林(1974—),男,汉族,云南曲靖人,讲师,艺术学硕士,单位:云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研究方向:书法、美术学。
肖寿林 书法作品
摘要:晚明画家李日华提出真工实写的中国画创作精神,并以“形、势、韵、性”为绘画的表现层第,在晚明的中国画艺术创作话语中有很重要的意义,中国画的创作思想方向转向对事物本身回归之中,而这实质上进一步使晚明画论话语向形式、表现、象征、自由转型。
关键词:真工实写;李日华;回归事物本身
真工实写
李日华,生于嘉靖四十四年,卒于崇祯八年(1565—1635年),字君实,号九疑,又号竹懒,浙江嘉兴人。万历二十年中进士,历任九江府推宫,西华县令,太仆素少卿。李日华一生潜心书画,论者称其“书画亚于玄宰(董其昌),博雅亚于损促(王惟俭),两微兼二公之长,落之穆之,韵度悠然,可谓名士矣”。著有《六砚斋笔记》杂识、《竹懒画媵》题赞、《紫桃轩杂缀》和《味水轩日记》。
李日华把绘画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客观对象的真实描绘,这种真实描绘是建立在“传神写照”和“气韵生动”的基础上,以绘画本体为绘画目的,以天人合一的自然观为绘画根基。绘画是人与自然的融合,强调绘画的纯粹性。另一类是表达画家精神风貌,不重视客观对象的描绘,追求主体精神的外化,画面的“气韵”神采由画面自身的言语完成,所谓“写胸中逸气”。李日华的两种分类,类似董其昌的南北宗的分类。但董其昌贬北宗而扬南宗,李日华对两种风格都给予了肯定,他认为绘画的高低与风格无关,与作者的地域更无关系,艺术的成就只与生命的转换气韵程度有关。回到事物本身“真之实能”的对客观对象描述,不管描述的方面是否出奇,只要有“气韵”就是好的作品。
在这个基础上,李日华提出了“形、势、韵、性”的四个等次。”凡状物者,得其形,不若得其势;得其势,不若得其韵;得其韵不若得其性。形者方圆平扁之类,可以笔取者也。势者转折趋向之态,可以笔取,不可以笔尽取,参以意象,必有笔所不到者焉。韵者生动之趣,可以神游意会,陡然得之,不可以驻思而得也。性者物自然之天,技艺之熟,照极而自呈,不容措意者也。”①他认为凡是画画,得到形似,不如得到对象的势;得到势,不如得到对象的韵;得到对象的韵味,不如得到对象的本质。形就是对象的方圆平扁等外在形象,可以靠用笔表现出来。对象的势态势它的转折趋向,可以靠用笔表现,由于画家的主观感受,用笔就不能完全表现出来了。韵味是画面生动的趣味,可以用心体悟感受,一下子出现了,不可以努力思索而得来。性是对象的本质,技艺的纯熟,达到最高境界自然呈现出来,不容许思考的自然表现。
整个晚明体现的是“情”本体话语系统,李日华的话语努力平衡“情”与’物”之间的关系,他在不自觉的强调“物”的本质内涵之时,就回归到了对事物本身,而这个本身与事物本质无关,只与人的言说方式有关。也就是绘画独特的言说事物的方式,已经远远抛开了事物的外在形象,所谓的对事物本身的回归只不过是一种言语方式的转换罢了,在绘画上的表现就是绘画风格的转变。所以李日华又说:“古人绘事,如佛说法,纵口极谈,所拈往劫因果,奇诡出没,超然意表,而总不越实际理地,所以人天悚听,无非议者。绘事不必求奇,不必循格,要在胸中实有吐出便是矣。”②古人画画,不强调对自然造物的模仿,重视的是画家意趣的表现,要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李日华的写意观是对画家真情实感的表现,他认为把内心的情感意趣娓娓道出即可,不必追求对物象外形的模仿。
李日华在不自觉强调主体精神之时,又努力去对自然物像所蕴含的事物本质——天人合一的本质进行思考。他认为通过人的观照和感悟,能够参悟到自然世界的本质,从而在画面上达到“与造化争神”之奇。他写道:“陈郡丞尝谓余言:‘黄子久终日尽在荒山乱石丛木深攧中坐,意态忽忽,人不测其为何。又每往中通海处看急流轰浪,虽风雨骤至,水怪悲诧而不顾。’噫!此大痴之笔,所以沉郁变化,几与造化争神奇哉!”③在这里,李日华认为黄公望的山水画能与造化争神,在于他物我两忘的精神境界,去却了主体与自然的间隔,把自己放回到自然之中,成为自然的一部分,这是一种诗意化的境界,以这样的体悟去完成山水画的创作,表现自己内心的这种体悟,自然能与造化争神。
李日华的画论,以儒学天人合一的话语思考方式,努力去寻求主观和客观的平衡,强调“真之实能”、“胸中实有,吐出便上”、“与造化争神”,在明代画论尚“真我”与“本色”,“以画为乐”、“适情悦性”的话语系统和明代文人画的简读自然、荒寒率意的图式系统中,不自觉的使自己的思考方向转向对事物本身回归之中,而这实质上进一步使晚明画论话语向形式、表现、象征、自由转型。
注释:
①李日华《六砚斋笔记》
②李日华《紫桃轩杂缀》
参考文献:
[1]叶郎《中国美学史大纲》[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11月版
[2]汤用彤《汤用彤学术论文集》[M],中华书局1983年5月版
作者简介:
肖寿林(1974—),男,汉族,云南曲靖人,讲师,艺术学硕士,单位:云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研究方向:书法、美术学。
肖寿林 书法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