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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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商是个十分强壮的小伙子,快三十了,还没娶上媳妇,这在农村,可是要打光棍的节奏。父母着急呀,到处托人打听合适的姑娘。可是姑娘家二十出头就都有了婆家,哪里顾得上谢商这个老男人。
  其实,谢商往男人堆里一站,挺抢眼的,坏就坏在,他有个不好的名声。他见不得血,小时候撞见母亲杀鸡,见血一汨一汨地从鸡脖子里冒出来,他脸色煞白,一会儿就晕倒在地。更见不得举着针头的医生,见着他们,就像见着鬼一样鬼哭狼嚎地乱躲乱藏。长大了也没改了那副德性,鼻涕鬼怕医生怕血情有可原,大男人一个,还怕那个,就太不爷们了。这臭名声传遍大江南北,姑娘家早就把他打入了黑名单。就算他力气再大,能扛着犁田机在田埂上走,又有什么用呢。姑娘们说,那是纸老虎,外强中干。
  近点的不行,还不许往远点的地方找吗?
  春插时节,他正坐在犁田机上犁田,母亲带来了个陌生姑娘,那姑娘站在田埂上看着他抿着嘴笑。谢商看她斯斯文文地笑很好看,一下就中了意。插完头季稻,就把结婚酒给办了。他母亲说,夜长梦多。他也觉得夜长梦多,恐生变数。
  这个远方来的姑娘叫阿秀,二十八岁,细眉柳眼,皮肤白皙,插秧手脚快,还会扎漂亮的鞋垫,论外貌长相,内才贤惠,都比村里的媳妇强多了。谢商十分满意。后来阿秀告诉他,她曾经嫁到北方去过,还生了个儿子,但实在吃不惯馍馍,才偷偷地跑了回来,不愿再去了。谢商听了虽不太高兴,但回头想想,如果她没这一劫,也轮不到他谢商捡了她这个便宜。
  头几年小两口过得挺舒心,还生了两个大胖小子。后来不知道咋的,阿秀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四肢越来越乏力,有时候鼻血流个不停,止也止不住,整个人都不好了。谢商也跟着不好了。他看着阿秀,就像看着举着针头的医生,恐惧感陡生,压也压不住。他不敢去碰她,生怕一碰,哪里就冒血了,像鸡脖子里的血一样,汩汩地往外冒,让他毫无办法。他躺在阿秀的身边没了安全感,整夜诚惶诚恐,瞪着眼到天亮,他偷偷地挤到了儿子的床上。
  他不敢去医院,但阿秀央求他陪她一起去,作为丈夫,这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他硬着头皮去了医院,然后只在医院门口徘徊。阿秀做完所有检查,用了大半天。他等得快熬不住了,脸色阴沉可怕。阿秀冷冷瞟了他一眼,再不说话。他们的关系忽然变得陌生,他像个罪人,低着头,跟在阿秀后面回了家。
  阿秀看着谢商和孩子吃完晚饭说,她得了白血病,没几天活头了。
  谢商听了大惊,孩子们听了,扑在阿秀怀里大哭。阿秀眼神空洞,冷静得可怕。
  谢商说,有病就得医治,砸锅卖铁也要医好你。
  阿秀说,砸了锅拿什么煮饭?这病是医不好的,算了吧,能活几天算几天。
  不能这样坐以待毙呀。谢商说这话很没底气,就像留路过家门口的半生不熟的人来吃饭一样虚情假意。他心里清楚,家里没什么可卖的。犁田机就是他们家里最大的物件。
  多年以后,谢商一直懊悔自己脱口而出的那句口头禅,他不该对那个江湖郎中说,姜郎中,好久不见,进屋吃个晌饭吧。他对很多路人说过这样的客套话,唯有他姜郎中二话不说,撩脚就进了他的屋,坐等晌饭吃。吃饭就吃饭吧,他还紧瞅着阿秀不放,给她号脉,还给了个邪恶的偏方:多吃人肉,就可以把血补回来。阿秀那病怏怏的样子,叫她到哪儿去找人肉吃?这邪恶的事情就落在了谢商身上。姜郎中唆了一口酒,砸吧一下嘴巴说,兄弟,见你热情,我才进你的屋,这顿饭,我可不是白吃的,你媳妇有命没命就全在你一念之差。先别给吓到,人肉也不难找,现在哪个地方不丢女婴?你去捡来便是了。用锅炖着吃,保证你媳妇的命会一点一点捡回来。阿秀冷冷地看着他,他能不给姜郎中回个应吗?他信誓旦旦地说,姜郎中放心,阿秀是我谢商的媳妇,我不救她谁救她?姜郎中爽朗一笑,连饮几杯水酒,酒足饭饱,打个响嗝说,谢商兄弟,后会有期,朝着他抱了抱拳,扬长而去。
  谢商从此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他整日游荡在乡村野地,有时候要冒着生命危险,与野狗争夺女婴。每次他把女婴交给阿秀,心里就发怵。他坐在厨房外面,听阿秀在砧板上剁孩子的大腿,他的眼泪就哗啦啦地流下来,自言自语道:这是哪辈子造的孽啊!后来,阿秀越来越饥饿,从他手里接过女婴,就摆上砧板一刀剁下去。他看见那女婴在痉挛,在抽搐,在冒血,他一下晕倒在地。
  好多天,他都不愿再去寻找女婴。这些女婴有的是被掐死了的,有的只是饿得奄奄一息,并没有死。他怎么能将一个大活人交给阿秀剁了炖着吃呢?他坐在石门槛上,听到阿秀津津有味的咀嚼声,就浑身发毛,似乎有无数白蚁在蛀他的身体。有时他想,母亲说得对,阿秀这么活着干什么呢。但他最怕碰上阿秀那双冰凉的眼睛,那双眼睛里并没有怨恨,也没有哀求,只是那么冰凉,他猜不出这冰凉的背后,到底藏着什么,如岌岌可危的雪崩,力量巨大,他能感受到。他不知道對阿秀还有没有爱,他只知道,非常害怕看见阿秀。有时候,看着睡梦中的阿秀,他都起了杀意。他再不愿伺候这个靠食人肉延续生命的女人。他的母亲看出了他的摇摆不定,就偷偷跟他商量,断了她的粮,她要生要死看她的造化。他竟然同意了他母亲的建议。
  没有续上人肉的阿秀突然就消瘦下去,奄奄一息。她用冷冷的目光看着他,不哀求,也不放弃。乌黑的血液从她鼻孔里淌出来,流得到处都是,血腥味布满了房间。谢商跑出去,蹲在石榴树下呕吐。两个儿子跑过来,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摇着他的手臂,央求他救他们的母亲。谢商看着两个眼泪鼻涕一把抓的孩子,又生出了另一重负罪感。这双重负罪感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孩子的哭声太凄切,他好不容易在心里修砌的围墙,在哭声里坍塌了。这个女人毕竟是他的媳妇,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他违背了母亲的叮嘱,继续去寻找女婴。
  他的父母受不了邻居的指桑骂槐,不敢迈出家门,整日坐在屋里暗自垂泪,他们对谢商说,脊梁骨都被戳穿了。最终他们抑郁成疾,六十出头,就相继过世。
  谢商恨自己,也恨阿秀。
  在吃掉两百三十四个女婴之后,正如姜郎中所说,阿秀的命一点一点捡了回来。她的脸色红润起来,说话的声音也大了,血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冒出来。当然,这已经耗掉了谢商的大半生。他们奔波在外的儿子成家立业了,大儿子生了个儿子放在家里,让爷爷奶奶带。谢商也搬回了阿秀的房间。谢商坐在石门槛上,抽着旱烟,望着石榴树上挂着石榴,满意地眯缝上眼睛,慢慢从两只鼻孔里放出两支白烟,苦了大半辈子,该享享福了。   远远近近的村庄多出了很多小青年,他们如雨后春笋,很快也到了娶妻生子的年纪。但是,远远近近的村庄,姑娘家太少。就是有那么几个,也都外嫁他乡,成了别人的媳妇。
  眼见着满村满村的小伙子奔向了三十,打上了光棍,就快断子绝孙了,剩余的力气在他们的体内横冲直撞,憋得脸色发紫。他们干完活就不知道该干点别的什么事。打牌吧,三三两两围成一团,把那几张牌记得滚瓜烂熟,很快就玩腻了。没了玩牌的兴致,空虚和焦躁便占了上风,个个脾气暴涨,把自己的老父母骂得一愣一愣的。又有人发明了新的玩牌方法,把他们的注意力转移到那几张纸牌上,留出一个空当,他们的父母有了短暂安宁。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这些光棍的父母整日以泪洗面,又无可奈何。
  有一天,风和日丽,春花烂漫,村狗在苦楝树下交媾,骚鸡公一会儿跳上麻花母鸡的背,一会儿又跳上黑花母鸡的背,这些光棍汉连打牌也压制不住内心泛起的骚动了。他们因为有看客在旁边多说了一句话,就火冒三丈,打起了嘴仗,然后迅速升级到大打出手,干起了群架。打得血流满面之后,他们躺在地上喘气。惹事的光棍汉仰望着蓝湛湛的天空,委屈得大哭。这哭声十分具有感染力,一大片光棍汉都跟着号啕大哭。公鸡母鸡惊得飞到了围墙上。交媾的狗也慌里慌张,你拉我扯,跑到村口,才回过头来,张望那片哭声弥漫的天空。
  后来有人提到了那些女婴,她们是他们的媳妇,他们的媳妇都被一个坏女人全部吃掉了!他们越想越难受,怒气越发憋不住了。他们诅咒这个女人,这还不能解恨,他们开始对这个女人进行报复。
  他们往谢商的水田里撒碎玻璃。
  谢商和阿秀把秧苗把子抛进水田,毫无防备地一脚踏进水田,还走了好几步。结果,碎玻璃扎进了两人的脚板。谢商脚下几阵痛,提出脚来,看见鲜血直汩,便啊的一声,晕倒在田里。阿秀将晕厥过去的谢商拖出水田,横摆在田埂上。阿秀抱着他的头,等待他醒过来。那么秧苗还插不插呢?阿秀呆呆地看着立在水田里的秧苗把子,如果隔得久了,会影响秧苗的成活率。她在谢商脸上甩了两巴掌,谢商惊醒,惊恐地望着阿秀。阿秀说,你怕血就别下田了,我去把这些秧插下去。谢商拉住要下田的阿秀说,田里无缘无故多出这么多碎玻璃,肯定是有人故意放的,谁知道田里撒了多少呢,你不怕血,也不能白流啊。阿秀说,死不了,不插下这些秧,明年就没饭吃,这块田总不能丢了吧。阿秀说得在理,谢商无话,看着阿秀下田,踩到碎玻璃,就从脚板里拔出来,丢到田埂上。插完这块田,田埂上已经丢满了碎玻璃。阿秀那双脚成了什么样子?谢商看着阿秀皱着眉头的样子,一阵阵心悸。插完秧爬上田埂,阿秀的双脚已经被刺得稀巴烂,根本走不了路。谢商扯了两把青草塞进鼻子,就闻不到阿秀血的腥味了。他的那点伤比起阿秀的根本不算什么,他背着阿秀回家。
  虽说阿秀的病已经完全康复,也经不起这样流血啊。谢商把阿秀背回家中,发现阿秀早已晕厥。谢商叫来村里的医生,帮阿秀撒上云南白药,用纱布包扎好。阿秀才缓缓醒过来。自此开始,她觉得自己非常疲倦,一直赖在床上,睡得昏天暗地,饭不吃,床也不起。谢商觉得这是因为阿秀失血过多伤了元气,睡上十天半月的,自然也就恢复过来了。
  光棍们觉得并不解恨,看着阿秀的孙子活蹦乱跳的,他们说,那个坏女人不配有这样的孙子。于是把阿秀的孙子绑架了,要他们尝尝断子绝孙的滋味。在村里,孩子不太用管,放出去,都是熟人,还有别的小伙伴一起玩,几块石头就能让他们搬来搬去地玩上半天。在地上打滚,把衣服弄脏,都是小事。吃饭时间叫回来吃就是了。平常都是阿秀帮孙子换衣洗澡,叫孙子回来吃饭。现在阿秀昏睡不醒,谢商也懒得给孙子换衣洗澡,孙子穿得脏兮兮的。能给他吃饱肚子就很不容易了,孙子老是不听他的话,煮这菜不吃,煮那菜也不吃。不吃就不吃了,饿了自然会抓冷饭吃。谢商这么想,就没把伺候孙子的事放在心上。孙子失踪之后,谢商望着天空冒眼泪,他追悔莫及,恨自己对孙子不上心。他找遍了村里的每个角落,问遍了乡里乡亲,后来,在荒山上捡回了孙子的一条腿,他默默地把它埋在菜园旁边的柳树下。填上最后一铲土,谢商一屁股坐在地上,靠着柳树,放声大哭。
  他不能让儿子们知道了这事,不能让他们回来。回来了找人报仇,那是死路一条。
  光棍们这边还不甘心罢休,半夜里,瓦背上常常掉下石头来,砸在谢商的额头上,鼓出一个大包。谢商惊恐得再也睡不着了。他的头发一夜之间变得花白,连胡须都白了。最可怕的事,发生在阿秀身上。
  他留意到,阿秀老是一抽一抽的,像是痉挛,又不像。他摇她叫她,她始终不醒。等到天亮,他发现一个完全陌生的女人躺在身边。皮肤如婴儿般鲜嫩,沧桑的皱纹找不出一条。鼻子更小巧,颧骨高了些,脸颊更红润,嘴唇小了厚了,樱桃一般。她慵懒地享受着睡眠,婴儿一样嘟着嘴。谢商一骨碌翻身下床,站在床边看着她慢慢苏醒,她睁开一双清亮的眼睛,惊异地看着他说,你是谁?谢商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这话应该由他来问。阿秀不见了,眼前这个女人脸上没有阿秀的一丁点痕迹。
  阿秀,到底怎么回事?谢商声音颤抖著问。
  阿秀?谁是阿秀?我吗?那个陌生女子坐起身来,身上还是阿秀的衣服。
  谢商不再问了。经历过大半辈子的惊吓,他也该长点处乱不惊的本事。他到厨房去做早饭,然后叫这个不是阿秀的阿秀来吃饭。她非常警惕地看着他,处处提防着,生怕有人从背后突然袭击她,走路都是一步三回头。接过谢商递给她的饭碗,狼吞虎咽地吃了一通,饭粒撒满地,然后把碗往地上一扔,说,我吃饱了。谢商过去把地上的碗筷捡拾起来,放入洗碗盆。她还是用她清澈的眼睛惊异地看着他。看得他很不自在,他觉得自己活得越来越没底气了。
  吃饱之后,阿秀就走出了家门,一去便是一整天,直到深夜,才发现她躺在床上。然后又是一抽一抽的,像是痉挛,又不像。第二天醒来,他发现,又是另外一个年轻女子了。他不能再睡这张床了。等这个女子走出家门,他把自己的东西都搬出了这个房间。
  有一天,谢商尾随阿秀来到一家农户前。见她缓慢推开这家农户的柴门,叫那个正在劈柴的光棍为夫君,那个光棍一愣,停下斧头,问她是谁,她说我就是你的媳妇。那光棍竖着眼睛看着她,说是来哄他玩的吧。她突然热泪直流,说,我本来就是,可是,可是——可是什么?光棍摸着脑袋问。可是我现在做不了你的媳妇。那又为何?这么一问,她哭得更加悲怆,说不上话来。搞得那光棍神魂颠倒,刚想问她是哪个村的?叫什么名?她听了更伤心了,哭着跑了出去,再没回去。改日,变成另外一个妙龄女子的阿秀,走进另一个村庄,找到另一个光棍说,夫君,我终于找到你了。他问你是谁?她说我就是你的媳妇。那光棍也被搞得神魂颠倒,刚问她在哪村哪户,她又哭着跑走了。如此这般,把附近村里的光棍汉都惹了个遍。   看着一会儿一个模样、神情清纯又哀伤悲凉的阿秀,谢商不再吃惊,他知道,是阿秀吃下去的那些女婴长大了,她们寄生在阿秀体内,急着要从她的身体里走出来,找到她们的婆家,与她们命定的夫君生活在一起,生儿育女,繁衍生息。太多的女婴需要空间,以致把阿秀淹没了。不管变作了谁,眼前这个陌生的阿秀都对谢商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谢商坐在石门槛上,望着门外的石榴树说,报应啊,现世报。
  每一个村都里有三四十个光棍,他们都做着同一个噩梦,那个来找他们的女子被一个女人剁碎,丢进锅里炖煮,白烟顶开锅盖,往外逃奔。他们看见这团白烟忽而变成一个美丽女子,对着他们无声呼唤,伸手向他们求援。他们夜不能寐,无法安歇。可那毕竟是个噩梦,他们能怎么办呢?他们也不能置之不顾,毕竟,她说她是他们的媳妇。他们决定采取行动。
  谢商村里的一个光棍半夜三更敲开他的门,凑到他耳朵边说,远远近近村子里的光棍已经聚集起来,这两天要对他们动手,劝他带着阿秀出去避一避。
  谢商淡淡地说,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庙,静观其变吧。
  那个光棍惊奇地看了他一会儿,默默离开。
  其实,他们完全没有必要大张旗鼓,深夜讨伐,他们任何时候来,谢商都会无抵抗投降,任由他们处置。
  他们举着火把,把谢商的房屋团团围住。谢商坐在床上,正看着那扇隐隐绰绰的窗户发呆。他听到了他们窸窸窣窣的脚步声。看到窗户上透来红光,闪闪烁烁,他全然明白。他下床披上衣服,跨出房门,看了看阿秀的房门,房间里传来均匀的呼吸,他知道,阿秀正像婴儿一般熟睡。这些天,她安静本分,贪床恋睡,他不知道阿秀是否痛苦,是否需要他的帮助。就算需要,他也无计可施。他去把大门打开,火光瞬间把他照亮。
  领头的上前跨一步说,把那个吃人恶魔交出来。其他光棍应和着:交出来。
  谢商看着他们手里的火把,这么多火把在黑夜里燃烧,把黑夜烧出一个大窟窿,真是好看。他拉着领头的手说,小兄弟莫激动,罪魁祸首是我,要杀要剐抓我去吧。
  废话少说!领头的甩开谢商的手一声号令:进去搜!一伙人便冲进了屋里。这座空荡荡的房屋顿时显得狭小,这些光棍汉挤挤搡搡,连转身的空地都没了。
  他们把床上的阿秀提猫一样提了出来。借着火把的光,谢商看见一个满头白发的苍老妇人蜷缩成一团,微闭着双眼,脸上一片死寂。阿秀变回来了?她的身体什么时候变得那么瘦弱?谢商试了几次,没办法从他们手里夺下阿秀,只好跟着他们。
  谢商觉得夜里的露水重,凉得很,这些光棍却热腾腾的,光着膀子,火苗在他们眼里跳。最多不就是一个“死”嘛,谢商在心里嘀咕,还能弄出什么新花样来?没啥好怕的。
  他们提着阿秀进了隔壁王家村的老祠堂。祠堂里坐着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人,各村的都有。谢商想,还好,这些光棍还有一点理性残存,还愿意走这一着棋,动用宗族家长的势力来审判阿秀。阿秀被扔在祠堂后厅前的天井里。天井是用青石铺就,阿秀蜷缩在青石上,一动不动,没有一点活气。谢商冲出人群,去抱阿秀。他见阿秀的脑袋耷拉着,连直立的力气都没有。他轻拍阿秀的脸,唤她,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急促,最后绝望地喊出长长的一声阿——秀——。一个坐在后厅的老人走下来,他是远近闻名的老中医陈医师,他掀掀阿秀的眼皮,探探阿秀的鼻息,再号号阿秀的脉搏,最后摇了摇头,返身回到后厅坐下。
  大家都安静下来,只听见火把燃烧时的哔啵声。
  陈医师跟其他老人推让了一阵,站起来清了清喉咙说,后生们把我们这些老骨头叫到一块,要我们给他们一个说法。承蒙老兄老弟的信任,让我出面主持调停。情况是这样的,这些后生说是这个恶妇把他们的媳妇都给吃掉了。事实上呢,大家也都耳闻目睹,这个恶妇当初得了白血病,听信一个江湖郎中的方子,靠吃女婴换命。经过粗略统计,她吃掉的女婴有两百三十四个,刚好,光棍也是两百三十四个,这些女婴是不是这些后生的媳妇,我们不得而知,但听闻他们申诉,每一个后生都见到了自己的媳妇,他们的媳妇都在向他们呼救,他们断定,罪魁祸首就是这个恶妇,要我们以族法惩治。如果这些后生所陈之事属实,如此罪过,实为深重,当处以极刑。如何证实这些女婴是此恶妇所杀,并切实是这些后生的媳妇,我们想听听当事人的陈述。只是,此恶妇情况不太好,我刚去号了号她的脉,她的母体灵魂已经衰微,体内却活跃着无数小魂灵。如此,该当如何处置?他一口气讲了这么多话,有些上气不接下气,立即坐下调理声息。
  听陈医师这么一番陈述,老人们都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光棍们一时也迷失了方向,他们本来只怀着单纯的仇恨,按照族规,这恶妇是该处以极刑,就是要挨千刀万剐,由他们这些光棍汉一人一刀地切割她,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以解心头之恨。没想到,这个恶妇身上寄生着他们的媳妇,割她,就等于割他们自己的媳妇,这该如何是好?
  既然此恶妇已经不能开口说话,那么谢商,你作为她的夫君,也是她的帮凶,你可以替她申诉。后厅老人经过商议后,由陈医师宣布他们的意见。
  谢商抱着奄奄一息的阿秀,丝毫不松手。他环视了一圈说,我和阿秀确实是罪大恶极不可饶恕。不管任何借口,都不该去捡来女婴炖着吃。不过,我一直不敢追问,那些遗弃女婴的父母是否有罪?促使这些父母做出如此抉择的你们这些老人,是否有罪?而你们——觉得受了极大冤屈的后生们,你们只知道你们失去了自己的媳妇,可是,你们是否想过,你们同时失去的是你们的姊妹,你们抢夺了她们的生存权,你们是否有罪?他环视他们,话语冰冷,這些人都不敢跟他对视,他的目光所到之处,全是垂下的脑袋。他最后冷笑两声,对着阿秀说,我们都是罪人,谁都逃不掉。
  不错,阿秀是得了要命的病,我也是偏信了江湖郎中的话,捡来那么多的女婴给她吃,我们该遭天谴。阿秀已经得到了惩罚,吃下去的那两百三十四个女婴,一个不少地在她体内成功寄生,这种天谴还不够么?她现在是在还她们的命。谁都不知道她正在经历什么,有多痛苦,难道不比“千刀万剐”更残忍?我倒是希望你们杀了她,能让她早日得到安宁。   不能杀——
  光棍们嚷嚷起来,没了这个母体,我们的媳妇就彻底消失了。
  对,不能杀,不但不能杀,还要把她好好供养起来,不能让她衰老下去,她的寿命就是我们媳妇的寿命。
  对,她现在不能待在谢商家里,她已经不是他媳妇了——
  不能这么说,只要她还有一口气在,她就是我媳妇,就是阿秀,你们不能太过分。
  正争论,阿秀又开始抽搐了,大家都屏住呼吸静观其变。
  一个年轻女子的脸刚现出来,另一个女子的脸又现了出来,层层叠叠的,她们似乎要涌出来。这些光棍一个个惊呼,媳妇,媳妇,那是我的媳妇,那个是我媳妇,他们过去把谢商推开,抢着抱阿秀。场面一片混乱。
  那个混乱的夜晚之后,阿秀就不是他谢商的媳妇了。是那些不近人情的老头作出的痴呆的裁判。阿秀被判给了两百三十四个光棍汉,成为他们共同的媳妇。一大座房子,空荡荡的,只剩下谢商一个老男人。
  两百三十四个光棍汉争着抢着,要把阿秀安置在自己村里的祠堂,那么多的村子,那么多的祠堂,不能让阿秀住了这个村再住那个村,搞得她居无定所,不能安定下来,养好身体。最终,他们选择了玉山上的玉山庙作为阿秀的住所。他们轮流着照顾阿秀,一人只能轮上一天。谁去,阿秀的身体里就长出谁的媳妇来,丝毫不差。这些光棍们制定了约法三章,其中头等重要的一条就是,不能碰阿秀的身子。否则就会被永远开除出去。他们把阿秀当作神供了起来。
  美丽的玉山,是一座海拔两千米的高山,也是这一带村落的后龙山,从这座山流出的泉水灌溉他们的农田,养活他们的牲畜,为他们挡风挡雨,挡去所有自然灾害。为了感激这座山,他们共同在山腰上建造了这座玉山庙,用楠木塑了个英俊的玉山神,供奉在正厅。这个玉山神跟他们的某个祖宗很像,到底是哪个祖宗,谁也说不上来,总之,这个玉山神成了他们心中最亲近的神。第一造稻子收割回来,他们就要端来白米饭,供奉玉山神。这座庙建造的历史,他们也记不清楚了,每年修葺维护,黑瓦白墙,倒也常修常新。庙宇左边有一座庭院,庭院里有一座木阁楼,以前供朝拜者休憩,他们把阿秀安置在这座阁楼里。阁楼上设木走廊。他们将房间布置了一下,把这座阁楼装扮一新。木格窗蒙上绣花布,这点花布让灰暗的木阁楼一下生动起来。庭院里有两棵相互依存的老松树,神奇的是,这两棵松树上总是按时节落满天鹅、白鹭、鹌鹑、大雁等各种鸟儿,庭院一点都不寂寞。山的半路上有一座凉亭,凉亭周围是一丛丛的琴丝竹,山路全是石阶,宽宽窄窄,都是就地取材稍作打磨的青石料。他们在凉亭里的石凳子上放置了草垫子,设了茶榻,可以脱了鞋坐在草垫子上晒太阳,沐春风。在凉亭下方设了一扇山门,两片屋檐是棕皮搭的,两扇木门是带耳的,打开关上,门耳都会发出好听的咿呀声。设了山门,就不能随便进出玉山庙了,除了祭祀的那几天,玉山庙对外开放,其他时间,都是山门紧闭,成了光棍汉和阿秀的专属。山门屋檐两边吊着红灯笼,晚上红光散出,喜气温馨。木阁楼门口种满了墨兰春兰,这些花草的香比较清凉甘甜,会给阿秀带来安宁,玉山的云雾之气会滋润阿秀的身体,周围的鸟叫泉鸣,也能舒展阿秀的身心。
  他们来,无非是带着阿秀到玉山上采采野花,捡捡蘑菇,多走几步路而已。大多时候,两人待在庭院,耳鬓厮磨,观花漫步,凉亭对弈,追个蝴蝶,嬉笑打闹,庭院里的阳光特别温馨。阿秀的身体真的好起来了。那些寄生在她身体里的姑娘们也都身体健硕,脸色红润。她是光棍汉们的希望,是他们的幸福源泉。
  天黑之后,有时会有老鸹叫,阿秀十分害怕,整夜死抓住光棍汉不松手。光棍们激动得整夜顶着那玩意儿,摩挲着阿秀柔软的手,坐在黑夜里,守着阿秀睡觉,直到她一直抽搐,天亮的时候,变成别人的媳妇,才依依不舍地去开山門,让给下一轮光棍。这是光棍汉们最美好的日子,也是最受煎熬的日子。
  光棍们有了阿秀,个个精神焕发,下田干活也有了干劲,田里的禾苗,地里的庄稼,出奇的好,也跟他们一样,油光晃亮。光棍们的父母虽不曾完全放下那颗悬着的心,但如此好的兆头,也迷惑了他们,让他们跟着欢喜起来。
  两年一眨眼就滑过去了,阿秀在抽搐变化的时候,有了点异样,只是那些沉浸在幸福幻觉里的光棍们都没留意到。她抽搐的时间拉长了,变化的速度变慢了,在他们跟自己的媳妇耳鬓厮磨的当儿,他们媳妇的眼睛里有一点灰光、一点黑影忽地飘过,有时候眼神闪烁。毕竟相处的时间太短,太宝贵,谁都没有在意这些微妙的变化。他们以为,这样美好的日子是能够延续一生的。没想到,阿秀会在他们的眼皮底下神秘消失。
  当下一轮光棍跑进阿秀房间的时候,发现床上没人,以为阿秀在茅房蹲厕所,等了半个小时不见出来,又以为是去了庭院,找了一圈也不见人,再以为是去了玉山上,喊了半天也没回应,这才着了急,向光棍们做了通报。
  接到这个消息,两百三十四个光棍在玉山进行了排查搜索,那么大座山,他们一天一夜,踩遍了玉山的每一棵草,连山茶花都踩到搜过,还是没找到阿秀的一根头发。他们回过头来,盯着谢商家的方向,怀疑是那个老男人谢商搞的鬼,一伙人直接下山冲进谢商家。
  谢商正在喝姜茶,吃糍粑。这是他的早餐。
  见到他们头顶露珠,神情慌张地冲进来,谢商低下头去,面不改色心不跳,仍旧吃他的,把糍粑嚼得震天响,厨房里除了姜茶味,就是这泛着糯米香的糍粑味。他们去搜他的屋,他也无动于衷。看样子,这事似乎跟他毫无关联。问他见过阿秀没有,他白他们一眼,懒得说话。众人看他用糍粑在辣椒酱里狠狠裹了一圈,送入嘴里,鼓着腮帮嚼,鼻涕被辣椒追了出来,流进花白的胡须。也是苟且度日的人了,众人起了同情心。再说,烤糍粑的架桩上也没有多余的糍粑,没有藏阿秀的可靠证据,搜索的人回来摇头,没找到阿秀的蛛丝马迹,他们便不再为难他,出了他的家,到别处搜寻去了。
  谢商咽下最后一口糍粑,喝了一大碗姜茶,顺手抹了一把鼻涕,把锅底灰抹在了鼻下。他走出家门,额上冒着毛毛汗,在晨曦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看着光棍们黑黢黢的背影,他的脸色在变。就像憋了大半辈子的大便,燥得像松果的大便,终于一下奔涌而出。他脸上的皱纹在舒展,带动了嘴角肉,突然爆发出一串狂笑。他笑得弯下腰,止不住了,胡须和头发都在颤抖,眼睛像是被烟熏得厉害,一个劲地冒出泪水。笑声令人毛骨悚然,在石榴树下觅虫子的母鸡,被这串笑声惊得跑出五十米,远处的鸡也都停止觅食,偏着脑袋朝这边观望。这些暗藏了大半辈子的笑,已经沤臭,带出的,是潮味,霉味,尿酸味。
  作者简介:
  唐女,女,广西桂林全州人,70后,广西作协会员,桂林文学院签约作家,先后在《诗刊》《诗歌月刊》《诗品》《广西文学》等报刊上发表作品。作品入选多种选集。出版诗集《在高处》,散文集《云层里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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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主义”是什么?这是一个极丰富却又经常被自明化的问题。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现代主义的重启,各种各样的“先锋”各引风骚,现实主义甚至一度被视为落伍的、过时的文学代名词。特别是在“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这样以进化论编排起来的线性历史进程中,现实主义被打包送入历史似乎既合乎直觉,也顺应文学规律的历史潮流。可是,历史是复杂的多线交互,“现实主义”的内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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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静安寺的夜色是瑰丽的,不但寺庙本身在灯光里金成火海,四周公园的高树也被冷光灯映得碧绿;百乐门舞厅霓虹闪烁,久光百货像一顶诸葛亮头上的羽冠,高耸在庙旁,淡发白光;往东不多远就是张爱玲住过的常德公寓,如今也装饰了夜灯。  有个平淡无奇的男人在静安寺的夜色里匆匆走,他穿一件短袖棉布白衬衫,领口有污渍;看不出裤缝的黑西裤在圆头圆脑的猪皮鞋上方晃荡。他斜背一个黑色便携旅行包,人造革背带和有点磨损的牛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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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微风吹过,银杏叶飘飘洒洒,落了一地。如兰怔怔地看了一会儿,又快快地扫起脚下的树叶。公园外面,枯黄的叶子铺满人行道,密密匝匝。一个早班,如兰要来来回回扫五六遍。落叶飘飞,扫了又落,落了再扫……  霜降以后,是如兰最忙碌的时候。每天凌晨四点起床,四点半上班,中午十二点下班。上班早高峰前,她要将片区清扫干净。她每天累得筋疲力尽,夜里做梦,路上都铺着厚厚的“黄金甲”。  今天,如兰不记得扫几遍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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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隐坐在闹哄哄的教室里,看到艾米莉从教室门走进来。像往常一样,艾米莉头上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金发,一个圆滚滚的身子裹在花色连衣裙中,连衣裙外是一件黑色的长大衣,上面粘满了白色的纤维。小隐知道那是猫和狗的毛发。艾米莉与几只猫和狗住在一起,她喜欢在讲课时不断地讲猫和狗的故事。艾米莉一只手抱着厚厚的英语词典,一只手拉着行李箱,走到讲台前,把外套脱下来放在椅子后面。那件大衣的一半在地上。不过没有关系,衣服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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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广东河源的东源是一片生命纯粹的象征之地和启示之地,来到东源,就像来到了大地上的一颗明珠之中,曦光之下,四处都是晶莹透明的,清澈闪亮的空气和游动欢欣的精灵轻轻荡漾,雨水、露滴、江河、湖泊、田园、森林融化了你,融化了一切,生态与生命你我不分的灵动沁入心魂。走在这片大地上,时间已经没有了界限,生命纯粹把古往今来都连接在一起。  东源是河源的核心区域,它既是古老河源的发源地,又是现代河源的生态最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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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南子:上世纪70年代生于新疆南部地区,著有诗集《走散的人》,随笔集《洪荒之花》《西域的美人时代》《奎依巴格记忆》《精神病院——现代人的精神病历本》《蜂蜜猎人》等,著有长篇小说《楼兰》《惊玉记》。2012年获第三届“在场主义”散文新锐奖,2016年获西部文学西部诗歌奖。2017年获第二届华语青年作家奖非虚构提名奖。现居乌鲁木齐,为某报副刊编辑。   我饿。肚子里像是藏了一粒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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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现在我只要闭上眼睛,立即就能回想起斯先生和绿蒂夫人的面容……绿蒂夫人挽着斯先生的手臂,微笑着向我致谢……她是那样的美丽,气质和举止都高贵得不得了;而斯先生,他总是穿着手工裁剪的老式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上唇的胡须也总是经过细致地打理……他是一位老派绅士,谦和而亲切,总是会和我们这些人打招呼!你知道,在那个年代,没人会在意一个看门的毛头小子,虽然那时候我也已经28岁。爸爸通过一个老朋友,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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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的淫雨  十二月的淫雨  比冗长的悼词具体  我们被困在汽车的外套中  手里拎着闪烁其词的政府大厦  一些人被公式成无辜的幸存者  鲤鱼吆喝着在陆地寻找呼吸的权利  疲惫的教堂尖顶  有光芒鲜花一样涌入  艺术家  用刀或者剪子  把这些布谱成曲  奔腾的马群在河流上演奏  川流不息的愤怒和百灵鸟的鸣唱  像动车一样敏感  在野蜂的空白处  斧子呐喊着逼近  一队宇航员正被送入太空  穿过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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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凤娇姓林,比同名同姓的电影明星,生得缺斤少两,短了运气金钱美貌。  林凤娇国字脸,高颧骨,好好打扮勉强也可以弄成个性冷淡的高级脸。但她那脸盘儿上盛不住气,气质这东西平躺着上了林凤娇的脸就哗啦啦往下流,林凤娇的皮肤不吸收。我觉得她最好看的时候就是给病人做治疗的时候,她神情专注地给人家挤痘痘,抿嘴绷脸,有种恶狠狠的狰狞感。林凤娇脸上有这些内容的时候是美的。但是这些也少见,那两年她一直留着个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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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不擅长记时节的人,每年都要等到听见外头水涌边锣鼓震天,才恍然想起,噢,端午又快到了。   我居住的地方在广州东边,一个空气还不错的小区。十年前城市东进的触手刚伸过来时,小区周围都还是大片大片的农田菜地,说好听是住在世外桃源,说不好听就是住在村里。现在这一带虽然建了许多现代化的购物广场、电影院什么的,但村子还是村子,只是变成了更现代化的村子。犹记得刚搬过来时,小区边的河涌还散发着瘆人的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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