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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低年级学生习惯养成处于发展的关键期,由于社会发展多元化,学生成长环境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单靠学校或家庭其中一方的教育是不足够的,落实家校合作势在必行。在家校合作中,家庭和学校应本着以学生为主体,主动有意识,平等双向对话的合作原则进教育教学活动。
关键词:习惯养成;关键期;家校合作;主动;平等双向
一、家校合作对低年级学生习惯养成的重要性
低年级学生处于儿童时期,是习惯养成的关键期。“关键期理论”最早由奥地利习性学家K.Z.洛伦茨提出,当个体受到印刻对象的影响后就会对于此相似或接近的对象产生偏好性的依恋。因此,教育的目的就在于把握个体发展的关键期。关键期阶段儿童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潜能,他的性格,行为,习惯,在这个阶段能够以最少的教育投入获得最大教育收益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同时,不良的教育环境、方式同样也会对儿童的习惯养成造成不利的影响,夸美纽斯说过:“一切存在美的东西其本性都是在软弱的时候容易屈服,容易形成,但是到了长硬以后就不容易改变了。”因此,孩子的习惯养成把握好“关键期”的培养尤其重要。
习惯养成是在特定的场合或情景表现出来的情境性特点,它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经过长期的练习,重复,强化,在这个养成过程中,它会受到来自后天的成长环境和教育等各方面的影响。低年级学生在家庭学校进行两点一线的学习生活,家庭和学校对学生的习惯养成教育会形成一定的差异性,这一方面来自成长环境,另一方面则是来自学校与家庭施加教育的方式与内容的差异。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那么学校的教育和教学过程就会像纸做的房子一样倒塌下来。”低年级学生年龄较少,难以明辨是非,如果学校与家庭在学生习惯养成教育中产生矛盾,则会让学生处于一个两难的境地,难以形成良好的习惯。这时候家校协同合作则解决了家庭和学校对学生习惯养成的环境和教育差异,在合作中时了解学生的思想情感,行为习惯情况,从学生的主体性差异出发解决学生习惯养成问题。
二、家校合作在低年级学生习惯养成上的实施现状
社会发展呈现多元化,学生成长环境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以及教育问题的日新月异,单靠学校或家庭其中一方的教育是不足够的,落实家校合作势在必行。但如今的家校合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观念陈旧,认识错位
在家校合作的认识上,家庭和教师会存在观念陈旧,认识错位的情况。一些家长认为学生的教育问题应全权交由老师负责,观念陈旧,总是以“老师说一句胜过我十句”的理由而忽视了家庭环境以及亲子关系对孩子教育成长,也存在部分家长以自己资历、文化低作为理由而缺席孩子的行为习惯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是许多家长对孩子品德习惯教育现状的真实写照,教师对家长的这样行为也不理解,认为家长意识浅薄,对孩子教育不重视,把责任推给家庭教育上。
(二)合作方式固化单一
家校合作的方式上固化而又单一。家校合作的动机固化,家校联系通常是由于学生出现了违纪或者成绩下降,教师才会主动联系家长。现在社会科技的迅速发展,教师可以不仅可以通过电话,校讯通,微信等交际软件进行与家长沟通,这种家校合作方式看上去是形式多样,但主要是教师“传唤”家长被动介入学生的教育,合作的方式单一无法调动家校共同合作的积极性。
(三)合作随意,缺乏计划和双向对话
家校合作应该是双向对话,在对话中相互了解,相互支持配合制定充分的合作计划共同围绕学生问题进行展开教育。在实际工作中,家校之间没有相互了解,家长对学校的教学行为表示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而学校方面对家长情况不了解,缺乏整合家长资源意识,双方表面合作,实质独自行动,整一个家校合作没有明确的目标,计划,显得随意,合作成效低下。
三、家校合作的策略与建议
(一)家校合作的原则
为了避免家校合作对低年级学生习惯养成的实践活动展开的盲目性与低效性,家校合作应遵循一定的教育原则,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家庭和学校应本着以学生为主体,主动有意识参与教育,平等双向对话三个原则进行教育活动,建立和谐持续高效家长合作机制,促进学生的良好习惯养成。
(二)建立以学生为主体协调一致的家校长效合作机制
在以习惯养成为导向的家校合作中,学校和家庭作为合作的主体,双方围绕学生的问题进行教育,往往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忽视了学生个体内在发展需要,在不了解学生个体身心发展特点的情况盲目进行家校合作只会让学生在关键期内得不到应有的引导和教育。低年级学生处于发展关键期,在身心,智力上都处于不成熟水平,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正处于发展阶段,很难具有持久的意志为去从事正规的小学生活,同一问题会反复出现,在很多方面都需要依赖父母教师去引导帮助完成。这时候家校就应该从学生内在需要出发,针对学生主体需要,给予适当的引导教育,不仅要告诉学生如何较好地自主学习生活,还需要鼓励他建立长久的行为习惯。学生在家庭和学校两大成长环境转换,双方的教育理念如果出现差异,分歧则会让学生处于两难的境地,这时候家校双方建立协调一致的教育计划显得十分重要。由于习惯养成并非一朝一夕的教育,教师学校与家庭的合作不是仅仅局限一件事,解决了一次问题就断开联系,而是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对学生的行为习惯进行长久的观察与改善指導。
(三)建立自觉能动有意识的家校合作方式
常规的家校联系方式诸如平时电话联系,家长会等往往会出现流于表面地探讨的学生习惯问题,这些交往接触缺乏合作的主动性、计划性、目的性和方向性。在这个合作中,家庭往往处于一种被动关系,教师联系家长反映学生行为习惯,家长才发现问题;教师或学校向家长反映问题的时候缺乏计划性,方向性,内容过于空泛。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形成往往与家庭成员的言行举止有关,对于孩子的行为习惯家长容易忽略自己对孩子的影响。家长发现孩子问题后缺乏正面的引导,只会手足无措,也不会主动地向教师反映沟通。部分学生在家在校表现不一,教师如果只根据学生在校情况很难发现问题的症结,家长不主动提供学生在家情况,教师不主动向家长反映在校情况,双方对学生的认识只停留在片面上。 英国摩根(V.Morgan)等人将家长参与学校划分为低中高三个层次,分别是:访问学校、参加家长会、开放日、学生作业展览等活动,家长联系簿、家长小报、家庭通讯;经常性的家访、家长参与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帮助制作教具、为学校募集资金等;家长咨询委员会等,这一方面告诉家长应主动参与到学校在学生习惯养成教育,从低层次到高层次家长参与转变,自觉有意识地了解孩子,了解学校教育的计划方向,在了解中引导孩子,改善问题;另一方面,教师和学校也应主动为家长创设家校共育平台,建立有计划,有目的,有方向的家校合作方式,共同打造学生习惯养成教育平台,利用网络多媒体提供多样的家校合作方式,解决家校合作的时效性,地域性问题。“家校合作就是指对学生最具影响的两个社会机构——家庭和学校形成合力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校在教育学生时能更多地得到来自家庭方面的支持,而家长在教育子女时也能更多地得到来自学校方面的指导。”在学校方面还可以针对学生的普遍问题或者家长对孩子教育知识进行专业的主题讲座,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存在的习惯问题。
(四)建立平等对话的家校合作关系
家校合作是家长与教师、家庭与学校为了达到促进学生发展的目标,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一种合作方式。双方的合作目标一致,对学生成长发展都负有一定的责任,但在实际合作中,家长的不作为,对学生行为习惯不理不管,或者家长由于學校的专业性,权威性而形成对学校的绝对服从,全权交由学校放任不管,会导致学校教师对学生的习惯教育形成事倍功半的效果。这种不平等,不平衡的家校合作关系是不可以持续的,家庭和学校应该是处于平等的地位,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不应该全权交给学习,自己有一定的责任对孩子进行指导;学校也不能实行霸强主义,应为家长提供对话的权利,在共同交流中促进学生的习惯养成教育。
参考文献
[1]陈峰.教育就是习惯培养[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8
[2]马忠虎.基础教育新概念——家校合作[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
[3]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M].北京:教育出版社.1981.
[4]邱叶珍、尹荣慧.浅谈班主任进行家校联系的途径与策略[J].延边教育学院学报,2012(5).
[5]严安、王爱菊.“互联网+”时代小学家校互动联合教育机制研究[J].基础学科.2017(18).
[6]张立波.小学新生行为习惯现状及管理对策研究——以吉林省M小学为例[D].延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
[7]李慧慧.家校合作促进小学低年级学生习惯养成的研究——以上海市A小学为例[D].华东师范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关键词:习惯养成;关键期;家校合作;主动;平等双向
一、家校合作对低年级学生习惯养成的重要性
低年级学生处于儿童时期,是习惯养成的关键期。“关键期理论”最早由奥地利习性学家K.Z.洛伦茨提出,当个体受到印刻对象的影响后就会对于此相似或接近的对象产生偏好性的依恋。因此,教育的目的就在于把握个体发展的关键期。关键期阶段儿童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潜能,他的性格,行为,习惯,在这个阶段能够以最少的教育投入获得最大教育收益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同时,不良的教育环境、方式同样也会对儿童的习惯养成造成不利的影响,夸美纽斯说过:“一切存在美的东西其本性都是在软弱的时候容易屈服,容易形成,但是到了长硬以后就不容易改变了。”因此,孩子的习惯养成把握好“关键期”的培养尤其重要。
习惯养成是在特定的场合或情景表现出来的情境性特点,它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经过长期的练习,重复,强化,在这个养成过程中,它会受到来自后天的成长环境和教育等各方面的影响。低年级学生在家庭学校进行两点一线的学习生活,家庭和学校对学生的习惯养成教育会形成一定的差异性,这一方面来自成长环境,另一方面则是来自学校与家庭施加教育的方式与内容的差异。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那么学校的教育和教学过程就会像纸做的房子一样倒塌下来。”低年级学生年龄较少,难以明辨是非,如果学校与家庭在学生习惯养成教育中产生矛盾,则会让学生处于一个两难的境地,难以形成良好的习惯。这时候家校协同合作则解决了家庭和学校对学生习惯养成的环境和教育差异,在合作中时了解学生的思想情感,行为习惯情况,从学生的主体性差异出发解决学生习惯养成问题。
二、家校合作在低年级学生习惯养成上的实施现状
社会发展呈现多元化,学生成长环境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以及教育问题的日新月异,单靠学校或家庭其中一方的教育是不足够的,落实家校合作势在必行。但如今的家校合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观念陈旧,认识错位
在家校合作的认识上,家庭和教师会存在观念陈旧,认识错位的情况。一些家长认为学生的教育问题应全权交由老师负责,观念陈旧,总是以“老师说一句胜过我十句”的理由而忽视了家庭环境以及亲子关系对孩子教育成长,也存在部分家长以自己资历、文化低作为理由而缺席孩子的行为习惯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是许多家长对孩子品德习惯教育现状的真实写照,教师对家长的这样行为也不理解,认为家长意识浅薄,对孩子教育不重视,把责任推给家庭教育上。
(二)合作方式固化单一
家校合作的方式上固化而又单一。家校合作的动机固化,家校联系通常是由于学生出现了违纪或者成绩下降,教师才会主动联系家长。现在社会科技的迅速发展,教师可以不仅可以通过电话,校讯通,微信等交际软件进行与家长沟通,这种家校合作方式看上去是形式多样,但主要是教师“传唤”家长被动介入学生的教育,合作的方式单一无法调动家校共同合作的积极性。
(三)合作随意,缺乏计划和双向对话
家校合作应该是双向对话,在对话中相互了解,相互支持配合制定充分的合作计划共同围绕学生问题进行展开教育。在实际工作中,家校之间没有相互了解,家长对学校的教学行为表示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而学校方面对家长情况不了解,缺乏整合家长资源意识,双方表面合作,实质独自行动,整一个家校合作没有明确的目标,计划,显得随意,合作成效低下。
三、家校合作的策略与建议
(一)家校合作的原则
为了避免家校合作对低年级学生习惯养成的实践活动展开的盲目性与低效性,家校合作应遵循一定的教育原则,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家庭和学校应本着以学生为主体,主动有意识参与教育,平等双向对话三个原则进行教育活动,建立和谐持续高效家长合作机制,促进学生的良好习惯养成。
(二)建立以学生为主体协调一致的家校长效合作机制
在以习惯养成为导向的家校合作中,学校和家庭作为合作的主体,双方围绕学生的问题进行教育,往往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忽视了学生个体内在发展需要,在不了解学生个体身心发展特点的情况盲目进行家校合作只会让学生在关键期内得不到应有的引导和教育。低年级学生处于发展关键期,在身心,智力上都处于不成熟水平,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正处于发展阶段,很难具有持久的意志为去从事正规的小学生活,同一问题会反复出现,在很多方面都需要依赖父母教师去引导帮助完成。这时候家校就应该从学生内在需要出发,针对学生主体需要,给予适当的引导教育,不仅要告诉学生如何较好地自主学习生活,还需要鼓励他建立长久的行为习惯。学生在家庭和学校两大成长环境转换,双方的教育理念如果出现差异,分歧则会让学生处于两难的境地,这时候家校双方建立协调一致的教育计划显得十分重要。由于习惯养成并非一朝一夕的教育,教师学校与家庭的合作不是仅仅局限一件事,解决了一次问题就断开联系,而是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对学生的行为习惯进行长久的观察与改善指導。
(三)建立自觉能动有意识的家校合作方式
常规的家校联系方式诸如平时电话联系,家长会等往往会出现流于表面地探讨的学生习惯问题,这些交往接触缺乏合作的主动性、计划性、目的性和方向性。在这个合作中,家庭往往处于一种被动关系,教师联系家长反映学生行为习惯,家长才发现问题;教师或学校向家长反映问题的时候缺乏计划性,方向性,内容过于空泛。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形成往往与家庭成员的言行举止有关,对于孩子的行为习惯家长容易忽略自己对孩子的影响。家长发现孩子问题后缺乏正面的引导,只会手足无措,也不会主动地向教师反映沟通。部分学生在家在校表现不一,教师如果只根据学生在校情况很难发现问题的症结,家长不主动提供学生在家情况,教师不主动向家长反映在校情况,双方对学生的认识只停留在片面上。 英国摩根(V.Morgan)等人将家长参与学校划分为低中高三个层次,分别是:访问学校、参加家长会、开放日、学生作业展览等活动,家长联系簿、家长小报、家庭通讯;经常性的家访、家长参与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帮助制作教具、为学校募集资金等;家长咨询委员会等,这一方面告诉家长应主动参与到学校在学生习惯养成教育,从低层次到高层次家长参与转变,自觉有意识地了解孩子,了解学校教育的计划方向,在了解中引导孩子,改善问题;另一方面,教师和学校也应主动为家长创设家校共育平台,建立有计划,有目的,有方向的家校合作方式,共同打造学生习惯养成教育平台,利用网络多媒体提供多样的家校合作方式,解决家校合作的时效性,地域性问题。“家校合作就是指对学生最具影响的两个社会机构——家庭和学校形成合力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学校在教育学生时能更多地得到来自家庭方面的支持,而家长在教育子女时也能更多地得到来自学校方面的指导。”在学校方面还可以针对学生的普遍问题或者家长对孩子教育知识进行专业的主题讲座,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存在的习惯问题。
(四)建立平等对话的家校合作关系
家校合作是家长与教师、家庭与学校为了达到促进学生发展的目标,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一种合作方式。双方的合作目标一致,对学生成长发展都负有一定的责任,但在实际合作中,家长的不作为,对学生行为习惯不理不管,或者家长由于學校的专业性,权威性而形成对学校的绝对服从,全权交由学校放任不管,会导致学校教师对学生的习惯教育形成事倍功半的效果。这种不平等,不平衡的家校合作关系是不可以持续的,家庭和学校应该是处于平等的地位,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不应该全权交给学习,自己有一定的责任对孩子进行指导;学校也不能实行霸强主义,应为家长提供对话的权利,在共同交流中促进学生的习惯养成教育。
参考文献
[1]陈峰.教育就是习惯培养[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8
[2]马忠虎.基础教育新概念——家校合作[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
[3]苏霍姆林斯基.给教师的建议[M].北京:教育出版社.1981.
[4]邱叶珍、尹荣慧.浅谈班主任进行家校联系的途径与策略[J].延边教育学院学报,2012(5).
[5]严安、王爱菊.“互联网+”时代小学家校互动联合教育机制研究[J].基础学科.2017(18).
[6]张立波.小学新生行为习惯现状及管理对策研究——以吉林省M小学为例[D].延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
[7]李慧慧.家校合作促进小学低年级学生习惯养成的研究——以上海市A小学为例[D].华东师范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