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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22日上午,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一间小法庭里,一个装着电脑液晶显示器的纸箱,在原告、被告和法官手中传递着。
这只箱子上,画着一个穿着吊带背心的性感美女,正扭着小蛮腰抛着媚眼,她旁边印有四个硕大的红色字母“iPad”。这个箱子亮出来的时候,旁听席上传出轻笑。
这是最近备受瞩目的唯冠和苹果“iPad”商标争夺案中,开庭的一起官司。唯冠把这箱东西——也就是唯冠自己的、以iPad为商标的产品,作为证据带上了法庭。
这起官司的被告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苹果旗下的经销商。唯冠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销售带有iPad商标的产品、拆除店面陈设中的iPad标识、销毁带有iPad商标的宣传品,以及登报“消除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的不良影响”。
尽管这半天的开庭只是控辩双方举证质证环节,法庭调查和双方辩论环节还未进行,但双方律师上来就不顾法官劝阻,展开了一场火药味十足的交锋。
苹果律师在庭上几番直言,唯冠是在“恶意诉讼、敲诈勒索、讹诈”,而唯冠方律师亦大声控诉苹果以大欺小,搞“不正当竞争”等,场面激烈到法官不得不提醒双方“保持克制”。
长达近四个小时的开庭里,唯冠提交了多份书面和实物材料,以论证本方在中国拥有iPad商标,相关授权产品正在生产,同时苹果iPad的热销对其构成“难以弥补的”损害,而苹果方面一方面否认这些指控,一方面要求法院在香港、深圳多起相关诉讼未决的前提下“中止审理”这起诉讼。
法庭上,双方围绕三个问题的争辩最为激烈,一是唯冠现在有没有商用的iPad产品,二是唯冠受到的损害有多严重,三是苹果是否购买了iPad商标。
第一个问题之所以形成争议,是因为在中国一个三年不使用的商标,是可以被人提请撤销。而唯冠2009年已陷入几十亿债务危机后业务停滞、一直在进行债务重组,对其声称正在进行市场销售的iPad液晶显示器、车载GPS导航仪等产品,虽然也提供了一些相关的授权合同、产品介绍等证据,但苹果律师认为,这只是基于诉讼目的而“孤立存在”的产品,并不是在市场上销售的真实产品,否则唯冠方面应该拿出销售和纳税记录作为证明。
对于第二个问题,唯冠拿出一份其重组顾问和君创业出具的《情况说明》,称公司遭遇巨额财务危机后,iPad商标已是其“最有价值的资产”,小米手机、联想等公司基于这个商标的价值,一度有兴趣参与公司重组,但苹果对其iPad商标的高调使用,伤害了唯冠商标的价值,也让这些公司打消了重组念头,使公司遭受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可能永远失去重组机会,最终破产”。
苹果律师对此反问道:“这个理由有说服力吗?你重组不成和苹果有关系吗?难道要我们赔你们几百亿的重组损失吗?这就是在讹诈。”
在这个话题上,唯冠律师还提出,在这起商标纠纷中,苹果是在通过“不正当竞争”,对iPad商标“反向混淆”。这个概念通常是指大公司侵权使用小公司的商标,消费者在大量的广告促销后,通常不会将大公司的商标同小公司的商标混为一谈,使得小公司利益受损。
第三个问题,则牵涉到苹果和唯冠一起尚无司法定论的合同纠纷。
在这波诉讼之前,苹果曾通过英国一家名为“IP公司”的中介,以3.5万英镑的价格购买了唯冠在全球各地拥有的iPad商标,苹果律师也当庭提交了往来邮件、合同和付款凭证等资料。但唯冠方面的说法是,那个自称唯冠法务人员、和IP公司进行多轮商谈的人,公司“查无此人”,公司也未对谁进行过相关授权,而且在中国,商标变更是要到国家商标局完成手续后才生效,苹果并没有对这个商标启动过这一流程。苹果律师称唯冠的说法“不诚信”。
历史遗留债
1991年,台湾商人杨荣山第一次把生意做到了中国大陆,创办了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深圳唯冠),以此为起点,杨荣山陆续在东莞、武汉和长春设厂,六年后,他把旗下IT业务打包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这时,IT业内赫赫有名的唯冠系才有了一个形式上的母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国际)。
杨荣山利用手下数家子公司,从2000年到2001年,先后在31个国家和地区,申请并成功注册了总共十个iPad商标,其中就包括中国大陆的两个商标。
在此期间,唯冠国际推出过一款类似上网本的产品,名称就叫iPad。2012年2月17日,杨荣山现身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时向外界证实,这款产品在当初总共生产了将近两万个,并且还在南美等市场进行了销售。
此后五年,唯冠国际进入了黄金时代,在最鼎盛的2006年,这家台资企业一度拥有超过万名的工人,年产显示器750万台,产量居全球前三。但随后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冲击,这家IT巨头深陷债务重组之中,目前,仅有位于武汉的子公司还在正常生产。
在唯冠国际推出iPad十年后,2010年9月17日,苹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才在中国大陆,推出了同名的iPad平板电脑。此前,苹果公司也意识到商标权的问题是绕不过去的。自2004年起,苹果公司便开始与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唯冠)进行接触。
2009年8月,一家叫做iPadL的英国公司(简称IP公司),其员工Jonathan找到了唯冠英国子公司的员工Timothy Lo,表示希望能够购买所有唯冠拥有的iPad商标。
Timothy Lo告诉Jonathan:“我们在欧盟成员国和下列国家针对iPad有商标:越南、墨西哥、泰国、韩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和中国。”
Jonathan称希望以2万英镑价格购买所有唯冠拥有的iPad商标。Timothy Lo回复说:“这件事已经达到一个需要你和我们中国同事直接沟通的阶段,我同事的名字是麦世宏,他负责我们法务部。这封电子邮件也同时抄送给他了。从现在起,请你们直接沟通。”
2009年10月22日,一个叫做“Hui Yuan”的人,以深圳唯冠的邮箱系统,给Jonathan发邮件,宣称自己是唯冠法务部成员,要求继续谈判,并表示愿意接受3.5万英镑的报价。
2009年12月1日,IP公司将iPad所有商标,包括深圳唯冠注册的两个商标(iPad中国商标),发邮件给唯冠确认,Hui Yuan确认了“附件为所有已注册国家的证书副本”,同时表示,钱要打给台湾唯冠。
同在这个月,台湾唯冠出具授权书,同意并授权麦世宏代为签署商标转让协议。该授权书有杨荣山的盖章和台湾唯冠的盖章,但只有麦世宏一个人的签名。
12月23日,台湾唯冠跟IP公司签署了协议。协议的签署人为麦世宏和IP公司的一个董事。同一天,两人还分别代表台湾唯冠和IP公司签署《中国商标转让协议》,约定台湾唯冠将深圳唯冠注册的iPad商标转让给IP公司。
“当时麦(世宏)律师跟我说,有个公司要买我们的iPad的商标,我问是哪个公司注册的这个商标,对方说,是台北唯冠注册的,当时我就去问台北唯冠,说这个商标是否想继续持有,当时台北唯冠是要收缩的。”杨荣山说,对方出价是2万英镑,当时同事来问他,被他骂了出去,说连注册费都不止这个费用。
后来IP公司写了个邮件,大意是认为2万是个合适的价格,如果唯冠要求更多,IP公司会用法律手段,撤销唯冠的iPad商标。当时,唯冠商标在英国已经连续多年未使用。
唯冠2003年去阻击苹果注册iPod商标的时候,花费了很多钱,杨荣山说,唯冠害怕再闹这样的事情,就签约了。
但深圳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认为,杨荣山自称知道卖掉了台湾唯冠持有的iPad商标(除中国外全球其他国家),但不知道卖掉了深圳唯冠注册的iPad中国商标。而且杨荣山没有看到转让的合同,也没有签字。另外,现在麦世宏“好像已经找不到了”。麦世宏交易时用的名片,写的是深圳法博智权专利商标法律事务所总经理。
苹果的对手
对于苹果此次发布新款iPad,深圳唯冠当天就做出反击,发布《致苹果iPad产品全国供应商及经销商的公开信》,警告经销商不得有销售、运输iPad等行为,否则将追究一切法律责任。
“截至目前,公司是‘iPad’注册商标唯一合法的权利人,依法享有禁止他人使用该商标的一切权利。”深圳唯冠在公开信中强调,郑重告知全国苹果iPad包括苹果iPad 3系列产品供应商、经销商包含网络经销商,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仓储、运输、邮寄等侵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继续从事上述行为将被视为故意侵权。
2012年3月7日,深圳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对外介绍称,“唯冠已经向海关提交相关资料,投诉苹果侵权,申请海关备案扣压,制止苹果进口和出口iPad产品,包括即将上市的iPad 3。”
深圳唯冠发起的几起诉讼中,被列为被告的都不是美国苹果公司,而是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和经销商。而且,深圳唯冠都没有提出侵权索赔。如果要索赔,这将是天文数字。如果苹果输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不少国内媒体算了一下,这个罚款数额最高会达到300亿元。
“不起诉苹果总部,有唯冠为谈判留下余地的考量,也有我们作为律师的技术原因。涉外诉讼没有时限,审的时间很长。事情越拖越容易变大,变大了回旋余地就不大了。”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马东晓说。
很显然,深圳唯冠起诉的目的只是将苹果逼回到商标转让的谈判桌上。因为,对这家被国内8家银行催着还债的濒临破产公司,以及背后同样面临倒闭的唯冠集团来说,手上拿着的iPad商标已经是最值钱的资产了。
在这场商标战发起之前,没有多少人知道深圳唯冠曾经是一家生产显示器的公司。其母公司唯冠1989年始创于台北,1997年以唯冠国际名义在香港上市,台湾商人杨荣山是唯冠国际的董事主席和首席执行官。
唯冠集团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美国、巴西、英国和荷兰设立了子公司。其中,台湾唯冠和深圳唯冠都属于唯冠国际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都是杨荣山。
杨荣山2月17日在北京召开发布会透露,1998年下半年,唯冠投入3000万美元,开始设计iFamily家族系列,其中包括iPad设备。唯冠生产的第一代iPad用的是CRT阴极射线管,虽然不是平板显示,但依然可以触摸。这台命名为“iPad”的联网器,被认为“如果只需要上网,这是最适合的产品”,出厂价每台300美元左右。
当时唯冠牌iPad卖到了英国、墨西哥和巴西。但由于使用的是CRT,在比较干燥的地区很容易让触摸屏产生误操作,所以iPad昙花一现之后就在市场上销声匿迹。
2000年,和深圳唯冠同属于唯冠集团旗下的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唯冠),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第二年,深圳唯冠向中国商标局提交了两种类别的iPad商标申请,并且都获得了注册。
唯冠跟苹果的第一次冲突发生在2003年。那一年,苹果去欧洲注册iPod随声听的商标,唯冠以跟iPad商标近似为由阻止苹果注册。历经3年的诉讼,唯冠花费了巨资,最终放弃阻击。
此后,唯冠以iPad产品跟摩托罗拉合作。2003年到2008年,唯冠的公司战略一直是围绕“iFamily”来布局,逐渐成为全球前五大显示器制造商之一。
但2008年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使得唯冠的最大客户——美国宝丽来破产,造成应收货款未收回,资金出现问题。当时唯冠希望通过使用iPad商标,启动战略转型,重新进入小笔电和平板电脑市场。但此时的唯冠没有了资金流的支持。杨荣山回忆说,2008年,唯冠欠银行和供应商的款项达到20亿元人民币。
陷入困境的唯冠,后来于2010年8月2日停牌至今,停牌前报0.202港元。根据唯冠国际停牌时的公告,唯冠流动负债净额达28.7亿元,38亿元贷款逾期未偿还,而对中国银行等8大银行的负债大约为1.8亿美元。
“富士康们的痛”
有意思的是,针对唯冠禁止iPad销售的请求,苹果律师提醒法官,如果裁定停止销售,不仅损害的是苹果的利益,还会波及公众利益、国家利益乃至国家形象,比如可能招致产业上下游很多企业停产、大量员工下岗,“果粉”们无法通过合法渠道购买iPad,苹果热销给政府带来的巨额税收也会受到波及,甚至还可能因为“违反WTO原则”影响到中国的形象。
北京时间2月29日,富士康高开震荡,单从股市表现来看,关于iPad商标纠纷案,最担忧的或许并不是苹果公司本身,而是长期以来依赖其生存的庞大“代工厂”系统。
富士康国际自2005年上市之后一直盈利,在2005年至2007年间收入及利润均呈上升之势,但从2008年开始公司利润开始大幅下跌。
富士康国际的最重要客户是诺基亚,而代工iPhone的则是母公司鸿海团体旗下的另一家公司。固然代工iPhone、iPad等为母公司鸿海团体带来了丰盛的营收,但诺基亚削减订单则是其亏损加大的主因。由此分析,若商标事件最终判决对苹果不利,首当其冲的是以富士康为代表的苹果代工厂,由此带来的订单下滑则是必然,富士康国际当前面对的形势可谓严峻。
显然,需要担忧的并非富士康一家。近期,苹果首次公布供应商名单,出现在此次公布名单中的A股上市公司主要有安洁科技、比亚迪等;在香港上市的总部在中国大陆的公司主要有瑞声科技等;截至目前还未上市的总部在中国大陆的公司主要有昆山长运、天津力神、蓝思科技等。
另据机构调研,名单中未出现的歌尔声学、立讯精密均已成为苹果供应商。市场上,触摸屏概念股29日大跌,安洁科技、比亚迪、下跌,立讯精密均下跌。
唯冠表示“奉陪到底”
一向沉稳的苹果,也在近日对于商标纠纷一事发表了声明。苹果方面表示,“多年前已经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目前,香港法院已支持Apple。”中国大陆的诉讼仍在进行中。
对于苹果方面的声明,唯冠负责该起官司的李肃称:“这表示苹果根本没有谈判的诚意,此前苹果的确在香港法院起诉唯冠,但这个官司还没有开庭,何来香港法院支持苹果一说。退一步讲,香港法律在大陆并不适用。”在谈到赔偿问题时,李肃表示,即使苹果放弃在大陆使用iPad商标,冠唯也会要求追赔。
iPad商标权一案终审在2月29日上午8时50分在广东高院第一法庭开庭。该案经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已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及下称IP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6万元,由两原告承担。随后,苹果不服深圳中院判决,并于2012年1月5日向深圳中院提交了上诉状,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界人士认为,由于目前仍未提供出有力的新证据,苹果终审翻盘的希望渺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