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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复杂的问题与矛盾。新城市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依法管理,树立新型城市管理思路,并且建立起覆盖规划区的管理模板,合理划分管理职责。本文以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城市规划制度,希望为我国城市发展提出新的前进方向。
关键词:城市规划 行政管理 制度创新
我国城市化进行不断加快,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新的问题与困难,并且城市规划的不适应情况越发明显,实践过程出现了多种矛盾问题,阻碍了城市统一规划引导的推动与发展。传统的城市规划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发展速度,所以在面对新的问题时,必须进行改变与调整,适应新时代的发展模式,完善城市规划制度。
一、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制约手段不足
我国采取的规划管理体制降低了省级管理力量,而且存在职能不全的问题,缺乏地方政府调控决策与建设的手段。地方城市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只能获得省级部门提供的技术指导,但是没有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这种方法降低了省级部门的约束能力。而且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谋求政绩,采取重复建设方法,这种行为也很难得到制约。甚至一些城市建设过程会出现领导与政府部门带头违法的现象出现,越权审批、破壞规则的现象层出不穷,不仅提升了规划管理工作的难度,也降低了城市规划的权威性。由于管理制度导致中央政府无法调控地方政府的城市规划方法,一旦地方政府在建设的过程中出现偏差,中央政府不能及时引导与改正。
(二)管理体制不顺
我国空间规划体系并不完善,城市的空间规划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完成,部门职能互相重叠,并且没有相关法律进行衔接。这种情况导致部门间发生矛盾,在实际工作中采取多头管理方法,这种情况即影响了城市发展建设,也触犯了城市规划法。管理权能与职责模糊,就会出现各种矛盾,部门间无法共同努力,阻碍城市规划与建设。建设系统内部存在多种条例或法规,但是一些法规互相冲突,导致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互相扯皮,出现多头管理矛盾,例如在进行户外广告、城市雕塑、风景区规划等问题。
(三)集中管理不强
在城市建设规划的过程,往往将城市与乡村互相分割,但是却忽略了两者应当是同一整体,城市规划范围主要以城区部分与规划区组成,对于非规划区没有进行有效控制。在进行具体工作的过程中,城乡规划的观念影响了统筹工作,拖慢了城市规划发展速度,造成土地与空间资源浪费。近年来我国正在采取放权方式进行城市规划,这种方式也对集中管理造成了冲击,发生了一些影响。虽然我国已经明确规定城市规划必须由市级政府进行统一管理,许多城市也认识到权利下放的缺点,但是一些地区还是存在一些问题。而且在土地有偿制度实施以来,土地转让活动十分频繁,城市土地使用情况逐渐复杂,如果没有统一进行集中管理,那么就无法建立起健全的土地使用制度,影响城市发展速度。
二、城市规划制度创新
(一)编制制度创新
城市规划与编制需要结合城市建设目标,通过不同的政府职能,将政府管理土地与空间的作用突显出来。为了突出政府部门在市场经济中的调控作用,必须优化编制体系结构,加强基本序列的审批管理工作,更好的适应新时代城市发展需求。城市规划编制具有较强的政策意义,在进行编制、审批、管理的工作中,城市规划属于公共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编制主要体现在规划地方性,中央对地方采取指导与监督方式,明确地方政府在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城市规划制度的创新,必须与改革共同进行,例如公众参与法、规划体制改革等,通过调整规划标准,在外部起到支撑作用,加强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作用。
(二)行政制度创新
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城市规划与管理造成了重大影响。面对行政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很多传统的规划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需求,在很多表现方面上出现了问题,城市规划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种种情况都在要求规划制度进行创新。在政府部门进行探索与改进的过程中,也存在也一些不足,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处理政府内部管理关系,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在进行管理时需要明确划分决策与执行的范围,通过纵向划分各部门负责的规划建设工作,从横向模式理清相关部门负责的事项。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社会各界加以重视,不断深入研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行政管理体系。行政管理必须依法行政,坚持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通过改革优化政府职能,积极推动新的行政管理制度。
(三)实施制度创新
实施城市规划设计的管理工作非常重要,这也是城市规划改革的薄弱环节。近年来城市管理部门已经进行了多种尝试,通过规划管理的实践工作,总结了多种经验与做法。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在这个过程也出现了许多问题,针对我国管理制度可以采取三方面进行创新:其一是完善管理依据、内容、手段、模式实现管理运行体系;其二是明确处罚制度、提高处罚力度、进行强制执行、采取闭合系统的手段制定监察评估制度;最后需要整合行政系统、人大政协、法律、政务、公众一同进行管理监督,实现统一监督制约机制。
结语:
城市规划任务十分艰巨,只有坚持科学的研究,通过实践验证理论,才能创造出完善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新时代城市发展规划更加复杂,面对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更加严峻,必须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并且搭配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全新的教育模式,通过实践总结经验,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突破传统城市规划的模式,才能创造出新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新世纪为城市发展带来了广阔的空间,通过创新提高城市生命力,也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社会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1] 陈秉钊.当代城市规划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
[2] 仇保兴.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规划变革[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0.
[3] 孙东晓,刘 涛.现代城市规划浅谈[J].山西建筑,2011(24):63-64.
[4] 高中岗.我国城市规划制度创新的外部环境和动因分析[J].城市规划学刊,2012(1):15-16.
[5] 姜明安.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几点思考[J].法学论坛,2013(4)28-31.
关键词:城市规划 行政管理 制度创新
我国城市化进行不断加快,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新的问题与困难,并且城市规划的不适应情况越发明显,实践过程出现了多种矛盾问题,阻碍了城市统一规划引导的推动与发展。传统的城市规划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新时代发展速度,所以在面对新的问题时,必须进行改变与调整,适应新时代的发展模式,完善城市规划制度。
一、城市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制约手段不足
我国采取的规划管理体制降低了省级管理力量,而且存在职能不全的问题,缺乏地方政府调控决策与建设的手段。地方城市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只能获得省级部门提供的技术指导,但是没有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这种方法降低了省级部门的约束能力。而且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谋求政绩,采取重复建设方法,这种行为也很难得到制约。甚至一些城市建设过程会出现领导与政府部门带头违法的现象出现,越权审批、破壞规则的现象层出不穷,不仅提升了规划管理工作的难度,也降低了城市规划的权威性。由于管理制度导致中央政府无法调控地方政府的城市规划方法,一旦地方政府在建设的过程中出现偏差,中央政府不能及时引导与改正。
(二)管理体制不顺
我国空间规划体系并不完善,城市的空间规划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完成,部门职能互相重叠,并且没有相关法律进行衔接。这种情况导致部门间发生矛盾,在实际工作中采取多头管理方法,这种情况即影响了城市发展建设,也触犯了城市规划法。管理权能与职责模糊,就会出现各种矛盾,部门间无法共同努力,阻碍城市规划与建设。建设系统内部存在多种条例或法规,但是一些法规互相冲突,导致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互相扯皮,出现多头管理矛盾,例如在进行户外广告、城市雕塑、风景区规划等问题。
(三)集中管理不强
在城市建设规划的过程,往往将城市与乡村互相分割,但是却忽略了两者应当是同一整体,城市规划范围主要以城区部分与规划区组成,对于非规划区没有进行有效控制。在进行具体工作的过程中,城乡规划的观念影响了统筹工作,拖慢了城市规划发展速度,造成土地与空间资源浪费。近年来我国正在采取放权方式进行城市规划,这种方式也对集中管理造成了冲击,发生了一些影响。虽然我国已经明确规定城市规划必须由市级政府进行统一管理,许多城市也认识到权利下放的缺点,但是一些地区还是存在一些问题。而且在土地有偿制度实施以来,土地转让活动十分频繁,城市土地使用情况逐渐复杂,如果没有统一进行集中管理,那么就无法建立起健全的土地使用制度,影响城市发展速度。
二、城市规划制度创新
(一)编制制度创新
城市规划与编制需要结合城市建设目标,通过不同的政府职能,将政府管理土地与空间的作用突显出来。为了突出政府部门在市场经济中的调控作用,必须优化编制体系结构,加强基本序列的审批管理工作,更好的适应新时代城市发展需求。城市规划编制具有较强的政策意义,在进行编制、审批、管理的工作中,城市规划属于公共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编制主要体现在规划地方性,中央对地方采取指导与监督方式,明确地方政府在城市规划的重要性。城市规划制度的创新,必须与改革共同进行,例如公众参与法、规划体制改革等,通过调整规划标准,在外部起到支撑作用,加强城市规划编制体系的作用。
(二)行政制度创新
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城市规划与管理造成了重大影响。面对行政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很多传统的规划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需求,在很多表现方面上出现了问题,城市规划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种种情况都在要求规划制度进行创新。在政府部门进行探索与改进的过程中,也存在也一些不足,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处理政府内部管理关系,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在进行管理时需要明确划分决策与执行的范围,通过纵向划分各部门负责的规划建设工作,从横向模式理清相关部门负责的事项。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社会各界加以重视,不断深入研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行政管理体系。行政管理必须依法行政,坚持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通过改革优化政府职能,积极推动新的行政管理制度。
(三)实施制度创新
实施城市规划设计的管理工作非常重要,这也是城市规划改革的薄弱环节。近年来城市管理部门已经进行了多种尝试,通过规划管理的实践工作,总结了多种经验与做法。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在这个过程也出现了许多问题,针对我国管理制度可以采取三方面进行创新:其一是完善管理依据、内容、手段、模式实现管理运行体系;其二是明确处罚制度、提高处罚力度、进行强制执行、采取闭合系统的手段制定监察评估制度;最后需要整合行政系统、人大政协、法律、政务、公众一同进行管理监督,实现统一监督制约机制。
结语:
城市规划任务十分艰巨,只有坚持科学的研究,通过实践验证理论,才能创造出完善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新时代城市发展规划更加复杂,面对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更加严峻,必须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并且搭配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全新的教育模式,通过实践总结经验,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突破传统城市规划的模式,才能创造出新的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新世纪为城市发展带来了广阔的空间,通过创新提高城市生命力,也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社会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1] 陈秉钊.当代城市规划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
[2] 仇保兴.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规划变革[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0.
[3] 孙东晓,刘 涛.现代城市规划浅谈[J].山西建筑,2011(24):63-64.
[4] 高中岗.我国城市规划制度创新的外部环境和动因分析[J].城市规划学刊,2012(1):15-16.
[5] 姜明安.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几点思考[J].法学论坛,2013(4)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