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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了”/“(V)的”是汉语时体范畴里的两个重要助词,多表示“已然义”。本节讨论时体助词“(V)了”与“(V)的”的不对称的性质,从标记理论的角度论证,证明时体助词“(V)了”是无标记项,“(V)的”是有标记项。
先看一下例子:
(1)甲:你最近做什么了?乙:a.我前天去了上海。b.我前天去的上海。
甲的提问是中性的并没有对乙的回应做出任何限制,但是乙的回答(a)回答明显比回答(b)要自然得多。甲在听完乙(b)的回答后多半会反应一下,说:
(2)甲:咦,我也没说你是昨天去的啊。
这里乙的回答(a)和(b)呈现出不对称,其实反映的就是时体助词“(V)了”与 “(V)的”的不对称性。我们可以分析一下这两个句子分别提供的信息:乙(a)是在甲不知道他去了上海的情况下告诉他这件事,是一个关于一般过去的事实陈述,而乙(b)是在乙认为甲已经知道“他去了上海”的前提下去交代一个新情况:是“前天”去的。一般情形下,“(V)的”一类表达总是以“(V)了”所表达的命题作为预设的,这个预设即使不出现,也会通过其他蕴含“(V)了”的上下文語境中透露出来,例如:
(3)陈忠平感到他这个人很精明,但并不外露。他凭什么得到的这个印象呢?说不上,只是一种直觉吧,仅仅是直觉和经验的暗示。
上例中,“感到”蕴含了已经“得到了印象”的含义。
“(V)的”作为一个时体助词,除了指示出它所作用的谓词性成分“(V)了”等形式是其特定的预设外,还会给句子中的部分句法成分赋予焦点身份,从而把句子的语义表达区分为焦点部分和背景部分。例如:
(4)三十晚上吃的什么?吃的饺子。
(5)是谁引诱的你?是你引诱的我。
按照标记理论,在通常情况下,在表示已然的时体范畴中,时体助词“(V)了”是无标记项,时体助词“(V)的”是有标记项。从意义和使用条件来讲,自然语言在使用“(V)的”句时一般得先设一个相应的 “(V)了”句作为预设。从使用频率上看,汉语的情况没有专门统计过,但日常使用中,“(V)了”句的使用频率,明显要大大得高于“(V)的”句。从形态上看,“(V)的”句也比相应的“(V)了”句来得复杂,在“(V)的”句中经常多加“是”来指明焦点位置,共同组成“(是)……的”结构。从分布上看,许多“(V)了”句式如果改成相应的“(V)的”句都站不住脚或很别扭,例如:
将来时或有后续小句时:
(6)明天我们吃了饭去找你。明天我们吃的饭去找你。
(7)他吃了晚饭就睡觉了。他吃的晚饭就睡觉了。
有时间副词修饰动词时:
(8)门已经开了。门已经开的。
存现句或状态动词句中:
(9)台上坐了主席团。台上坐的主席团。
(10)他有了自己的家。他有的自己的家。
句内有数量短语时(时量、动量、物量):
(11)这段路我们走了四十分钟。这段路我们走的四十分钟。
祈使句:
(12)吃饭了!吃饭的!
动词重叠表短时量时:
(13)他进得庙来,对着观音拜了又拜,口中念念有词。他进得庙来,对着观音拜的又拜,口中念念有词。
有没有“(V)的”句不收限制反而“(V)了”句受限制的情形呢?有,例如:
(14)你哪一年毕的业?你哪一年毕了业?
(15)在哪儿理的发?在哪儿理了发?
(16)当时怎么结的婚?当时怎么结了婚?
(17)你为什么受的处分?你为什么收了处分?
(18)哪个大夫开的假条?哪个大夫开了假条?
以上的“(V)了”句,要么听起来很别扭,如(14),(15);要么语义和语气与“(V)的”句有所偏差,如(16)、(17);要么有点言犹未尽,如(18)。这可以用“关联标记模式”来解释,“(V)的”不受限制反而“(V)了”受限制的句式一定是一种特殊的句式。以上的句式都是特指疑问句,用于询问时间、处所、方式、原因或人。使用特指疑问词时一般都有一个先设,例如询问“哪一年毕业”蕴含说者已知听者“某一年毕业”的事实,询问“在哪理发”蕴含说者已经看到或者知道听者“在某个地方理发”这个事实等。因此特指疑问句和“(V)的”句是相通的,都是预设了已知的事实,在这个基础上指明焦点。由此可以说,一般陈述句是典型的、无标记的句式,而特指疑问句是不典型的、有标记的句式,二者本身是不对称的。在“(V)了”/“(V)的”和“一般陈述句”/“特指疑问句”这两个范畴之间存在如下的“标记颠倒”。
无标记配对 无标记配对
了 的
一般陈述句 特指疑问句
“(V)了”相对“(V)的”是无标记项,一般陈述句相对于特指疑问句是无标记项,“(V)了”和一般陈述句有一种自然的联系,构成一个无标记配对,“(V)的”和特指疑问句有一种自然的联系,构成一个无标记的配对。因此(22)到(26)句并没有违背标记理论,反而是跟“关联标记模式”一致的。
参考文献:
[1] 袁毓林. 从焦点理论看句尾“(V)的”的句法语义功能[J].中国语文,2003(1).
(作者简介:周 博(1987-),女,苏州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语法。)
先看一下例子:
(1)甲:你最近做什么了?乙:a.我前天去了上海。b.我前天去的上海。
甲的提问是中性的并没有对乙的回应做出任何限制,但是乙的回答(a)回答明显比回答(b)要自然得多。甲在听完乙(b)的回答后多半会反应一下,说:
(2)甲:咦,我也没说你是昨天去的啊。
这里乙的回答(a)和(b)呈现出不对称,其实反映的就是时体助词“(V)了”与 “(V)的”的不对称性。我们可以分析一下这两个句子分别提供的信息:乙(a)是在甲不知道他去了上海的情况下告诉他这件事,是一个关于一般过去的事实陈述,而乙(b)是在乙认为甲已经知道“他去了上海”的前提下去交代一个新情况:是“前天”去的。一般情形下,“(V)的”一类表达总是以“(V)了”所表达的命题作为预设的,这个预设即使不出现,也会通过其他蕴含“(V)了”的上下文語境中透露出来,例如:
(3)陈忠平感到他这个人很精明,但并不外露。他凭什么得到的这个印象呢?说不上,只是一种直觉吧,仅仅是直觉和经验的暗示。
上例中,“感到”蕴含了已经“得到了印象”的含义。
“(V)的”作为一个时体助词,除了指示出它所作用的谓词性成分“(V)了”等形式是其特定的预设外,还会给句子中的部分句法成分赋予焦点身份,从而把句子的语义表达区分为焦点部分和背景部分。例如:
(4)三十晚上吃的什么?吃的饺子。
(5)是谁引诱的你?是你引诱的我。
按照标记理论,在通常情况下,在表示已然的时体范畴中,时体助词“(V)了”是无标记项,时体助词“(V)的”是有标记项。从意义和使用条件来讲,自然语言在使用“(V)的”句时一般得先设一个相应的 “(V)了”句作为预设。从使用频率上看,汉语的情况没有专门统计过,但日常使用中,“(V)了”句的使用频率,明显要大大得高于“(V)的”句。从形态上看,“(V)的”句也比相应的“(V)了”句来得复杂,在“(V)的”句中经常多加“是”来指明焦点位置,共同组成“(是)……的”结构。从分布上看,许多“(V)了”句式如果改成相应的“(V)的”句都站不住脚或很别扭,例如:
将来时或有后续小句时:
(6)明天我们吃了饭去找你。明天我们吃的饭去找你。
(7)他吃了晚饭就睡觉了。他吃的晚饭就睡觉了。
有时间副词修饰动词时:
(8)门已经开了。门已经开的。
存现句或状态动词句中:
(9)台上坐了主席团。台上坐的主席团。
(10)他有了自己的家。他有的自己的家。
句内有数量短语时(时量、动量、物量):
(11)这段路我们走了四十分钟。这段路我们走的四十分钟。
祈使句:
(12)吃饭了!吃饭的!
动词重叠表短时量时:
(13)他进得庙来,对着观音拜了又拜,口中念念有词。他进得庙来,对着观音拜的又拜,口中念念有词。
有没有“(V)的”句不收限制反而“(V)了”句受限制的情形呢?有,例如:
(14)你哪一年毕的业?你哪一年毕了业?
(15)在哪儿理的发?在哪儿理了发?
(16)当时怎么结的婚?当时怎么结了婚?
(17)你为什么受的处分?你为什么收了处分?
(18)哪个大夫开的假条?哪个大夫开了假条?
以上的“(V)了”句,要么听起来很别扭,如(14),(15);要么语义和语气与“(V)的”句有所偏差,如(16)、(17);要么有点言犹未尽,如(18)。这可以用“关联标记模式”来解释,“(V)的”不受限制反而“(V)了”受限制的句式一定是一种特殊的句式。以上的句式都是特指疑问句,用于询问时间、处所、方式、原因或人。使用特指疑问词时一般都有一个先设,例如询问“哪一年毕业”蕴含说者已知听者“某一年毕业”的事实,询问“在哪理发”蕴含说者已经看到或者知道听者“在某个地方理发”这个事实等。因此特指疑问句和“(V)的”句是相通的,都是预设了已知的事实,在这个基础上指明焦点。由此可以说,一般陈述句是典型的、无标记的句式,而特指疑问句是不典型的、有标记的句式,二者本身是不对称的。在“(V)了”/“(V)的”和“一般陈述句”/“特指疑问句”这两个范畴之间存在如下的“标记颠倒”。
无标记配对 无标记配对
了 的
一般陈述句 特指疑问句
“(V)了”相对“(V)的”是无标记项,一般陈述句相对于特指疑问句是无标记项,“(V)了”和一般陈述句有一种自然的联系,构成一个无标记配对,“(V)的”和特指疑问句有一种自然的联系,构成一个无标记的配对。因此(22)到(26)句并没有违背标记理论,反而是跟“关联标记模式”一致的。
参考文献:
[1] 袁毓林. 从焦点理论看句尾“(V)的”的句法语义功能[J].中国语文,2003(1).
(作者简介:周 博(1987-),女,苏州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