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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大辞典》中对惩罚的解释为“对个人或集体的不良行为给予否定或批评处分,旨在制止某种行为的发生,与奖励相对,对学校德育采取的一种教育方法,利于学生分清是非善恶、削弱受惩行为的动机、达到改正的目的,也利于维护校纪校规。”可见,教育惩罚是教育者为了引导受教育者的发展而对其进行的合理处罚。合理的惩罚有助于维护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有利于形成正确的舆论,有效抵制歪风邪气;有利于培养同学们良好的个性品质,促进心理健康。每位教师都会在工作中遇到学生的纪律问题,教师们或多或少的采取过惩罚的教育方式。具体的惩罚方式不尽相同,惩罚的效果通常也只是依靠自己的感觉。但是惩罚并不意味着问题处理过程的结束,在问题处理过程中我们总是把目光放在造成的后果和处理方式上,而往往会忽略了受惩罚的对象——学生。因此,事件处理后及时的反馈就尤为重要,通过学生的反馈了解到学生受到惩罚后的情况,通过学生的回答探知到学生对自身错误的认识、对惩罚的接受程度、家长的态度与处理方式,甚至以此来了解惩罚的有效性。
以下是一则处理学生问题的管理案例:
三名高三学生在一次周考中,趁老师走出教室的空隙提前离开学校,试卷并没有做完,书包也没有背走。事后了解到,三人中有两人去了电影院,另一人去参加了同学聚会。早退是违反学校考试纪律的,因此周一时,按照学校规定给予他们的惩罚是停课并放假三天。这既是一种惩罚,也是一种奖励,惩罚他们早退,奖励他们的“冒险精神”。而停课三天的目的是让他们反思自己的错误,把那些使他们分心的事解决一些,然后重新将心思放回到学习上来。其中两个学生接受惩罚回家去了,另一个学生的家长来到学校,孩子和父母沟通了一番,孩子认识到错误,承诺不会再分心,就回班上课了。三天后另两个学生回班,和这两名学生沟通得知:第一个学生已想好了要做的事,但是家长不同意,所以被关在家里学习,哪里都没去;第二个学生,家长对他进行批评并留他在家学习,第二天他出去玩,但是同学和朋友都在学校,只有他一个人,觉得没有意思,还不如在学校上课。
我认为这个案例反应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由上述案例受惩罚学生的反馈可知,学生违纪通常是有原因的,因此在惩罚学生之前,我们必须了解原因,因为只有当这个原因的影响大到足以让学生为其犯错时,学生才会冒险违纪。正如这几个学生因为想去看电影或是参加同学聚会,才会冒险早退。当一场电影的吸引力超过了试卷上几道不会做的难题时,他们才会早退去看这部让他们心痒难耐的电影。对于忙碌的高三学生来说,看一部电影并不是什么大错,也许还可以帮他们缓解长时间以来的紧张情绪,也许其中利大于弊。而这原因还可能是家庭因素比如家人伤病,可能是环境因素,比如他人不当行为的影响,可能身体因素比如药物造成的嗜睡,甚至是心理因素比如童年阴影等等,所以我们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必须弄清违纪的原因,才能从理解学生的角度出发,更好的解决问题,以免学生出现逆反心理,影响师生关系。
年轻学生,易冲动爱冒险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在违纪后,学生能明白这样错在哪,这样做带来的不良影响,老师也应给予理解和原谅。而老师对学生做出的处理决定也是为了惩前毖后、维护纪律,使受惩罚的学生改过自新和健康成长,使大多数学生受到教育并引以为戒。卢梭曾说“我们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教育惩罚是为了让学生明白犯错之后是需要承担责任的,错误越大,责任越大。切不可因为一时的不良情绪而忘记惩罚的目的,做出不可挽回的错误决定。
由学生的惩罚反馈还可以清晰了解到住校生与非住校生的差异,在处理两类学生时,应该根据他们不同的特点采取合适的方法。住校生学习和生活基本都在学校,父母不在身边,虽然受外界影响不大,但由于缺少家庭管理,主要要依靠学校管理和自我约束。而非住校生只有学习是在学校的,其他活动都在校外进行,受外界影响较大,学校无法过多的约束他们,但是会有家长协助管理。这些不同使他们之间出现了一种“互补”的特点,住校生自立,勤俭,上进心强,理解父母,眼界较窄,思想较为保守;而非住校生较铺张,上进心一般,喜欢享受,但眼界广,思想开放,多才多艺,社交能力强。因此在出现问题时,处理方式要因人而异,要考虑到他们的自尊心、接受程度等。同时在日常管理中要利用好他们的不同特点,做到优劣互补,互相促进。
在惩罚反馈中,家长的态度以及处理学生问题的方式也更容易把握。上述案例中学生给予的反馈反映出了高三学生家长在处理学生问题时的特点:高三作为高考前的冲刺阶段是非常重要的,必须牢牢把握。家长非常重视这个阶段,时刻关注孩子的身体、吃穿、成绩、思想动态等,尤其担心自己的言行会影响孩子的情绪,害怕会因此影响孩子的学习状态。在孩子出现问题时,家长往往有一种“打不得骂不得”的心理,只能以轻度批评和安抚为主,不敢严厉批评教育,因此主要的批评教育工作就落到了老师的身上。在无法得到家长全力协助的情况下,批评教育工作就需要讲策略,不同学生有不同情况,有的可以单独谈话,有的可以奖励教育,有的还可以通过学生间的友谊进行教育,只有选对了方法才能做到事半功倍。
通过学生的反馈,掌握学生受惩罚后的真实情况,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加强惩罚教育的效果:
丑话说在前头,把今后惩罚的后果事先告诉学生,警戒学生,预防学生再犯错;
正面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让每位学生慢慢懂得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凡事留有余地,给学生一定的时间,让他自我反省改正,再给与一定的机会展现新的自我;
不要抓着不放,事情已经过去了,不要总是翻旧账;
肯定胜于否定,不要因为一次犯错而否定一个学生,要以鼓励为主,切忌“一棍子打死”;
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在惩罚过程中手段与目的并存,教师往往通过给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而带来教育效果,使其感受到对错、荣辱、愉悦、痛苦等,以激发其悔改,从而达到矫正的目的。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努力在工作中不去采用惩罚的手段,但是如果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有采取惩罚的必要时,我们也就没有权利拒绝使用惩罚,这是我们对学生,对教育应尽的义务,而我们更有责任让惩罚合理适当,让惩罚的教育手段发挥出它积极的长效作用。
以下是一则处理学生问题的管理案例:
三名高三学生在一次周考中,趁老师走出教室的空隙提前离开学校,试卷并没有做完,书包也没有背走。事后了解到,三人中有两人去了电影院,另一人去参加了同学聚会。早退是违反学校考试纪律的,因此周一时,按照学校规定给予他们的惩罚是停课并放假三天。这既是一种惩罚,也是一种奖励,惩罚他们早退,奖励他们的“冒险精神”。而停课三天的目的是让他们反思自己的错误,把那些使他们分心的事解决一些,然后重新将心思放回到学习上来。其中两个学生接受惩罚回家去了,另一个学生的家长来到学校,孩子和父母沟通了一番,孩子认识到错误,承诺不会再分心,就回班上课了。三天后另两个学生回班,和这两名学生沟通得知:第一个学生已想好了要做的事,但是家长不同意,所以被关在家里学习,哪里都没去;第二个学生,家长对他进行批评并留他在家学习,第二天他出去玩,但是同学和朋友都在学校,只有他一个人,觉得没有意思,还不如在学校上课。
我认为这个案例反应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由上述案例受惩罚学生的反馈可知,学生违纪通常是有原因的,因此在惩罚学生之前,我们必须了解原因,因为只有当这个原因的影响大到足以让学生为其犯错时,学生才会冒险违纪。正如这几个学生因为想去看电影或是参加同学聚会,才会冒险早退。当一场电影的吸引力超过了试卷上几道不会做的难题时,他们才会早退去看这部让他们心痒难耐的电影。对于忙碌的高三学生来说,看一部电影并不是什么大错,也许还可以帮他们缓解长时间以来的紧张情绪,也许其中利大于弊。而这原因还可能是家庭因素比如家人伤病,可能是环境因素,比如他人不当行为的影响,可能身体因素比如药物造成的嗜睡,甚至是心理因素比如童年阴影等等,所以我们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必须弄清违纪的原因,才能从理解学生的角度出发,更好的解决问题,以免学生出现逆反心理,影响师生关系。
年轻学生,易冲动爱冒险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在违纪后,学生能明白这样错在哪,这样做带来的不良影响,老师也应给予理解和原谅。而老师对学生做出的处理决定也是为了惩前毖后、维护纪律,使受惩罚的学生改过自新和健康成长,使大多数学生受到教育并引以为戒。卢梭曾说“我们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自然后果。”教育惩罚是为了让学生明白犯错之后是需要承担责任的,错误越大,责任越大。切不可因为一时的不良情绪而忘记惩罚的目的,做出不可挽回的错误决定。
由学生的惩罚反馈还可以清晰了解到住校生与非住校生的差异,在处理两类学生时,应该根据他们不同的特点采取合适的方法。住校生学习和生活基本都在学校,父母不在身边,虽然受外界影响不大,但由于缺少家庭管理,主要要依靠学校管理和自我约束。而非住校生只有学习是在学校的,其他活动都在校外进行,受外界影响较大,学校无法过多的约束他们,但是会有家长协助管理。这些不同使他们之间出现了一种“互补”的特点,住校生自立,勤俭,上进心强,理解父母,眼界较窄,思想较为保守;而非住校生较铺张,上进心一般,喜欢享受,但眼界广,思想开放,多才多艺,社交能力强。因此在出现问题时,处理方式要因人而异,要考虑到他们的自尊心、接受程度等。同时在日常管理中要利用好他们的不同特点,做到优劣互补,互相促进。
在惩罚反馈中,家长的态度以及处理学生问题的方式也更容易把握。上述案例中学生给予的反馈反映出了高三学生家长在处理学生问题时的特点:高三作为高考前的冲刺阶段是非常重要的,必须牢牢把握。家长非常重视这个阶段,时刻关注孩子的身体、吃穿、成绩、思想动态等,尤其担心自己的言行会影响孩子的情绪,害怕会因此影响孩子的学习状态。在孩子出现问题时,家长往往有一种“打不得骂不得”的心理,只能以轻度批评和安抚为主,不敢严厉批评教育,因此主要的批评教育工作就落到了老师的身上。在无法得到家长全力协助的情况下,批评教育工作就需要讲策略,不同学生有不同情况,有的可以单独谈话,有的可以奖励教育,有的还可以通过学生间的友谊进行教育,只有选对了方法才能做到事半功倍。
通过学生的反馈,掌握学生受惩罚后的真实情况,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加强惩罚教育的效果:
丑话说在前头,把今后惩罚的后果事先告诉学生,警戒学生,预防学生再犯错;
正面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是非观,让每位学生慢慢懂得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凡事留有余地,给学生一定的时间,让他自我反省改正,再给与一定的机会展现新的自我;
不要抓着不放,事情已经过去了,不要总是翻旧账;
肯定胜于否定,不要因为一次犯错而否定一个学生,要以鼓励为主,切忌“一棍子打死”;
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在惩罚过程中手段与目的并存,教师往往通过给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而带来教育效果,使其感受到对错、荣辱、愉悦、痛苦等,以激发其悔改,从而达到矫正的目的。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努力在工作中不去采用惩罚的手段,但是如果教师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有采取惩罚的必要时,我们也就没有权利拒绝使用惩罚,这是我们对学生,对教育应尽的义务,而我们更有责任让惩罚合理适当,让惩罚的教育手段发挥出它积极的长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