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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淀区消协又接到一起以“三星”公司名义举办中奖活动的投诉,其内容和手段与前不久消协曝光的骗子冒充“索尼”、“三星”公司发放中奖函的投诉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是,此次接到的假冒中奖函竟然出现刻有“北京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的公章。由此可见,骗子近来惯用冒充一些知名大企业来欺骗消费者中奖的伎俩,并且加盖有关政府部门的公章以提升其可信度,其潜在的倾向性和危害性比较突出,应该引起重视,消费者不要被“大奖”所欺骗。
广西的黄女士收到一封名为“热烈庆祝三星品牌商务调查活动隆重举行”的中奖函,信中称“正逢韩国三星株式会社创立100周年、三星韩国TCH成立三十周年之际,三星特地举行广告彩票大赠送活动……本活动发放一百万份广告彩票”,而且黄女士在刮奖区刮得了二等奖,奖品是价值12.8万元的威驰轿车一辆。中奖函中还称如果不领奖,还可委托公证处进行拍卖或托运(邮寄),但须交纳个人所得税、委托公证费。信中注明该活动经市政府批准,由北京市昌平区第三公证处监督公证,公证号是:2006第20062819号,公证员:杨永飞、张金玲,并留下三星公司兑奖专线:0132-53516337和公证处监督专线:0132-53516323,所留的地址是:三星集团(韩国)公司中国北京代表处,北京市昌平区清华路198号。
此封中奖函漏洞百出,不足为信:
1.信中所称的“韩国三星株式会社创立100周年”纯属捏造,因为三星最早起源于1938年;
2.两部电话中的区号“0132”根本不是北京的区号,明显是手机号码的分割;
3.信中所列的地址是不存在的,而且三星在北京的所有机构基本在朝阳区,只有一家在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4.经消协与三星公司核实,得知三星及下属法人没有在华举办任何通过手机短信或邮寄形式从事抽奖的活动,包括固定电话抽奖、移动电话抽奖、刮卡中奖等;
5.中奖函中的“北京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的公章纯属假冒,因为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不可能同时刻在同一公章上,况且工商局和消协从来不会参与企业经济行为的活动。
海淀区消协还在网站上发现许多类似的中奖信息,针对目前泛滥的虚假中奖活动,消协在此提示以下几点,帮助消费者鉴别和识破中奖骗局:
(一)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奖金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所以,对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大奖”,消费者基本不用相信。
(二)根据有关规定,公证处承办抽奖公证时都会要求抽奖主办单位自己交纳公证费,而不会由中奖者来分别交纳。因此,对要求中奖者事先交纳公证费用的,可以断定属于骗局。
(三)根据有关规定,现金奖一般由抽奖单位从奖金里先行扣除有关税费后将余款交中奖人;实物奖品中奖人也可要求抽奖单位先行代缴税费,再凭有关完税凭证向中奖人追索。因此如果抽奖活动要求中奖者事先交纳手续费、税费等的,一般都是在行骗。
(四)骗子提供的电话、网址一般都会事先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或者做好网页,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对于涉及某知名企业的,消费者应该直接拨打该企业的咨询电话或登陆企业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若涉及工商、消协、公安、公证处等部门的,应该直接向这些部门打电话或登陆官方网站核实情况。如果消费者发现中奖活动为欺骗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广西的黄女士收到一封名为“热烈庆祝三星品牌商务调查活动隆重举行”的中奖函,信中称“正逢韩国三星株式会社创立100周年、三星韩国TCH成立三十周年之际,三星特地举行广告彩票大赠送活动……本活动发放一百万份广告彩票”,而且黄女士在刮奖区刮得了二等奖,奖品是价值12.8万元的威驰轿车一辆。中奖函中还称如果不领奖,还可委托公证处进行拍卖或托运(邮寄),但须交纳个人所得税、委托公证费。信中注明该活动经市政府批准,由北京市昌平区第三公证处监督公证,公证号是:2006第20062819号,公证员:杨永飞、张金玲,并留下三星公司兑奖专线:0132-53516337和公证处监督专线:0132-53516323,所留的地址是:三星集团(韩国)公司中国北京代表处,北京市昌平区清华路198号。
此封中奖函漏洞百出,不足为信:
1.信中所称的“韩国三星株式会社创立100周年”纯属捏造,因为三星最早起源于1938年;
2.两部电话中的区号“0132”根本不是北京的区号,明显是手机号码的分割;
3.信中所列的地址是不存在的,而且三星在北京的所有机构基本在朝阳区,只有一家在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4.经消协与三星公司核实,得知三星及下属法人没有在华举办任何通过手机短信或邮寄形式从事抽奖的活动,包括固定电话抽奖、移动电话抽奖、刮卡中奖等;
5.中奖函中的“北京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的公章纯属假冒,因为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不可能同时刻在同一公章上,况且工商局和消协从来不会参与企业经济行为的活动。
海淀区消协还在网站上发现许多类似的中奖信息,针对目前泛滥的虚假中奖活动,消协在此提示以下几点,帮助消费者鉴别和识破中奖骗局:
(一)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奖金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所以,对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大奖”,消费者基本不用相信。
(二)根据有关规定,公证处承办抽奖公证时都会要求抽奖主办单位自己交纳公证费,而不会由中奖者来分别交纳。因此,对要求中奖者事先交纳公证费用的,可以断定属于骗局。
(三)根据有关规定,现金奖一般由抽奖单位从奖金里先行扣除有关税费后将余款交中奖人;实物奖品中奖人也可要求抽奖单位先行代缴税费,再凭有关完税凭证向中奖人追索。因此如果抽奖活动要求中奖者事先交纳手续费、税费等的,一般都是在行骗。
(四)骗子提供的电话、网址一般都会事先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或者做好网页,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对于涉及某知名企业的,消费者应该直接拨打该企业的咨询电话或登陆企业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若涉及工商、消协、公安、公证处等部门的,应该直接向这些部门打电话或登陆官方网站核实情况。如果消费者发现中奖活动为欺骗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