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舍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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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我的陽台外有七棵红叶李一一先前以为只有四棵。
  七棵红叶李里有四棵大的,三棵小的。大的离阳台更近点,小的略微靠外。
  也许品种上有差别,小棵李树的花期比大棵要早得多。一周前,小棵李树就开花了,到现在,已开成一匹锦缎,大棵李树还默哑着,似被施了咒语,定住了。或许大棵李树是听了我的话,有意把开花的步子放慢。立春时我曾对它们说过:春天才刚刚开始,慢一点发芽,慢一点开花。
  发觉还有三棵小红叶李的时候,真像做买卖又额外赚了一大笔。这个比喻很俗,但我的心情就是那样的。
  在我居住的小城里,红叶李是很常见的景观树,每个小区都有种植,环城公路两边更多,一棵一棵挨着。去年三月,一位外地朋友来小城看我,指着路边的红叶李问:这就是你写过的樱花吧?我笑着摇头,指给她看山坡上野生的花树:那才是。
  朋友看看山坡,又看看路边,更迷惑了:它们有不一样吗?
  李花与樱花确实近似,花期又都在三月,容易混淆。不过若是以色度来看,李花还是略淡于樱的(毫无贬义,希望李花不要生气),花朵的阵势也不像樱花布置得那样密集,团团簇簇,如云似霞。
  近看李花与樱花,就容易分辨了,李花在开花的同时长叶,花叶共生。而樱花在开花时是看不到叶子的,它们的叶子要在花朵落下后才长出。
  小城有这么多红叶李,以前从没觉得它们有什么特别,而当我的阳台外也长着红叶李的时候,便觉得这花树是如此优雅,富于灵性,与所有的花树都不一样,与那些长在山坡和路边的花树都不一样。
  因为这些李树,我的生活中又有了期待,有了新的盼望。
  想起《小王子》那本书,此时更理解小王子关于玫瑰的一段话:这世界上有许多玫瑰,对我来说重要的只有一朵,她是我浇灌过、照看过的,我为她捉过虫,倾听过她怨艾和自诩,还有时常的沉默,对我来说她就是独一无二的。
  这是一朵与小王子建立了联系的玫瑰,他们互相驯养,彼此需要,对对方来说,当然不同寻常。
  是你驯养过的,就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无论是玫瑰还是别的。
  这个春天我就不出远门了,也没心思去别的地方看风景——我可不想错过我的红叶李在这个春天的花期。
  这也是我拥有新居后的第一个春天。只要有空,我就会骑上自行车,来新居这边,烧一壶水,泡一杯茶,拿到阳台上,对着李树坐着。阳光好的时候,我会把屋里几盆兰花也搬到阳台上,给它们浇些水,让它们晒晒太阳。不消片刻,兰花的香气就流淌开来,绿盈盈,溢满整个阳台。
  新居叫“木舍”
  昨晚临睡前,忽起念:给新居取个名字吧。
  有了名字,书写时就不用老是“新居新居”的。
  “新居”只能是一个暂时的称呼。所有的新居都会变成旧居。
  取什么名字好呢?闭着眼,想到“李舍”、“木子居”。
  这两个名字都和李树有关。而李树,是我在新居最为亲近的友伴。以友伴之名为新居命名,是相宜的,况对方是树,不用担心侵权。再说了,树比人长寿,如果没有人为的伐害,树的一辈子,将是人的几辈子。把时间放远一些看,这新居,作为人的我不过是个暂住客,而阳台外的红叶李树才是它长久的陪伴。
  但是不巧,“李舍”、“木子居”都已有了主人,且都是写作者的笔名,其中一位还是我在鲁院时的同学。很遗憾,这两个名字只能放弃了。
  取什么名字好呢?“丽舍”、“敏舍”,当然不好。
  我名字里的这两个字,曾被我嫌弃了很多年,嫌其太俗。直到三十岁后,因为写作的缘故,心态渐渐平和,对人,对事,对物,不再苛求,也不以好坏对错来简单判断、衡量,对自己名字里的两个字也欣然接受,就像是对命运的接受。
  当接受之后,再看这两个字,竟然喜欢起来,觉得这两个字放在一起,也算得上是大俗大雅。
  但这两个字仍不宜做新居之名。我希望新居的名字是简洁的,安静的,读起来声调是低的,有植物的气息,符合我内心的需求。
  想不出合适的名字,便不再想,拉紧被子,一头扎入梦乡。
  早晨醒来,又想到给新居取名字的事。不如就叫“木舍”吧。取李字的一半,与李字相关,又不那么直接。
  在心里将“木舍”念了几遍,觉得不错。
  想起以前,曾有懂易经的人,说我生在秋天,五行缺木,建议我取个有木的笔名,可弥补命中所缺,对身体也有好处。当时不懂五行之说,以为是迷信,也就没有放到心上。
  现在,我仍不懂五行之说,然我已懂得,对不知之事存以敬畏。那么,把新居叫做“木舍”,也算一种弥补吧。
  花开盛时
  三月的最后一个周末,晴天。连续多日的阴雨之后,看见阳光,喜悦难禁,如稚子见到分别多日的母亲,直想张开手臂扑上去。
  木舍的那几树红叶李,这两日已开到最盛。行至楼道,推门,还未进屋,一抬眼便被阳台外的花焰定住,呆在那里。所谓惊艳,便是如此吧。
  古人形容桃花开得好时,说“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而此时的红叶李花,在艳阳下也尽现“灼灼”之声之色之光华
  从开始开花到现在,已有十天。这十天里,木舍因红叶李树而成了我的心系之所,只要得空就到木舍这边,看看红叶李开得怎样了。若连着两天没来木舍,便觉不安。这种心情,连自己也觉得难以理解。
  有两天持续大雨,不得出门。到第二天晚间,雨稍停时,坐不住了,赶到木舍,拉亮所有的灯,让灯光照到阳台外。但见夜幕中,红叶李花莹白点点,如梦似幻,美得令人恍惚。
  阳台西侧,与红叶李同时盛开的还有一树桃花。春节时,我曾在这树上折过桃枝,养在屋里。折的时候,桃枝刚吐出芽苞,毛茸茸。现在,那些芽苞也都长大,长出叶子,开出花。
  印象里,桃花的花姿是妖娆的,颜色是浓艳的。而这树桃花却开得素净淡雅,色度的深浅与红叶李花毫无二致。   两种不同的树,把花期安排在同一时段,又开出相同颜色的花,仿佛有过约定,仿佛一个在等着一个,一个在模仿一个。这样同步,是巧合,还是另有奥妙?
  地球上的生物,同类之间都有自己的语言——人有人语,鸟有鸟语。树与树之间是否也有它们的语言呢?应该有吧,只不过这种语言是我们所不能懂得的,也是无声的。
  花开到盛时便是它们的凋谢之时。而花之美,也包括它们凋谢时的美。
  端一杯茶,坐在阳台,静静地看红叶李落着花瓣。风大时落得急一些,像奔赴一场约会。风小时落得缓一些,旋转着,旋转着,把空中的短暂之旅当做一次生命之舞,一次飞翔。
  梦子的味道
  五月的第一个周末,上山摘了梦子。
  今年还没摘过梦子,立夏已过,再不上山,梦子就没有了。对我来说,没有摘过梦子,这一整个春天便是荒废了,那种遗憾,就像在年轻时没有过浓烈的恋爱——之后再爱多少次,也无法弥补的光阴缺失。
  摘梦子,也是对童年味道的缅怀。
  从长满细刺的草丛摘一粒熟透的、颤巍巍的梦子,置入口中,轻轻吮吸,感受更小颗粒的汁囊在舌尖爆破,津甜的浆液溢满口腔,迅速就将你运送到童年的时光。
  真是奇怪,人的生命当中,童年所占的比例那么少,但它却能贯穿并影响你的整个人生。
  童年即一生——我一度是这么以为的。一个人在童年吃过的、听过的、见过的,感受以及遭遇的种种,都将决定此后一生的味觉、喜恶、生命之途的明暗与遭际。
  我的童年并不美好,如果要找一个词来形容,只能是“悲伤”,或者“阴郁”。童年是我此生永远也不想回去的时光。但是,在文字里,我又总是禁不住一次次地潜回到童年——当然,那已不是真实的童年,而是经过剪切、柔光、过滤等手法处理过的童年底片。这没有什么不可理解,也算不上说谎,因为这样的书写仍然是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是对童年缺失的心理补偿。
  人的记忆是有选择的,有的人选择只记住苦味的部分,而有些人相反,选择只记住甜意的部分。记忆也是有修改和放大功能的,像一滴墨汁落在宣纸上,慢慢就洇开了,洇成一片。
  我就是后一种,选择只记住甜的部分并放大它,再以书写的方式,一次次地修改、弥补,重新给了自己一个值得回味的童年,又在反复的回味中延长了童年的时光。这样做也确实是有益的,它使我后来的人生或多或少摆脱了阴郁童年的影响。可以这么说,我以自己的书写,潜移默化地修改了命运之书。
  梦子其实就是蓬蘽,蔷薇科悬钩子属,有的地方叫它空心泡、地莓,或野草莓。在它所有的名称里,最有诗意的还是梦子。也有一些本地人叫它梦梦,如同对心怡之人秘密的昵称。
  成年之后,摘梦子,吃梦子,更像一种仪式,过程的意义要大于收获的意义,精神的满足大于味蕾的满足。
  梦子的味道是童年的味道,也是初恋的味道。说得细致一点,就是与心爱者亲吻时的味道——是亲吻时彼此交换灵魂和唾液的味道。一口干净的、津甜的、那么小却能将人整个淹没的清泉。
  花香是一条回家的路
  原本是想上山摘梦子的,到了山间,却被正在盛开的野蔷薇和忍冬花给迷住了。
  一同出门的还有嫂子和邻居。他们的目标是去竹园拔笋,听说我想摘梦子,邻居说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里的梦子不晓得有多少。
  不晓得有多少,就是很多的意思。
  嫂子开车,邻居坐副驾座引路,到了地点才知道就是茶博园,离木舍很近,从木舍走到这里,大约二十分钟的样子。
  “你在这边摘梦子,我们拔好笋再过来接你。”嫂子说。
  但我此刻最想摘的已不是梦子了,尽管梦子就在那里,红星星一样,缀满草坡。
  此刻我想摘的是忍冬花。我为梦子而来,到达目的地,却被又香又美的忍冬花抓住了心。见异思迁的人性啊。
  忍冬为藤生灌木,晚春开花,初开时为白色,之后转为淡黄,开至盛时倾覆如瀑,黄白相间,所以乡间又叫它金银花。
  但是眼前的忍冬花并非乡间常见的黄白之色,而是淡红。花苞的色度又更深些,接近紫红了。心里有些疑惑:这些花是野生的吗?好像不是。但它们也不像是公园里的植物,有人工侍弄的迹象。这些忍冬很随意地生长在路边和茶窠地里,与杂草纠缠在一起,匍匐于地,或缠绕在茶树上,完全是自由散漫的野生状态。
  茶博园属于本地农业示范区,我只来过两三次,中间相隔也有好几年。我想不起第一次来这里是哪一年,也想不起是和谁来过这里。人到了某个年龄段之后,对光阴流转既敏感又迟钝,一年一年地过去,匆促又浑然不觉,有些事想起来以为是不久前发生的,而其实已过去了很多年。
  茶博园已不算野山头了,这些忍冬花能不能采摘呢?带我到这里的邻居说她去年就來采过,而此时,也有三三两两的人,手里提着篮子,在不远处采摘着什么。
  我不再犹豫,在一丛忍冬花前弯下腰,一朵一朵地采摘着。
  采花算得上这世间最美的劳动了。做一个芳香的釆集者,应是这世上最为幸福的人吧。
  虽色泽不同,红色的忍冬与黄白的金银花在香气上并无区别。而我之所以见着这忍冬花便拔不开脚步,也是因为它的香气。我太熟悉这香气了,就像记得小时候父母留在枕巾上的气味,在充斥着各种复杂味道的人间,在闻过各种类别的气味之后,我仍能轻易地记起它们,辨认出它们,在不期而遇中再次闻到时,心口会腾地生出亲切感,仿佛这气味就是一条通往生命源头的路。
  人的头脑里一定有个“气味档案室”吧,这档案室里记录的每种气味都对应着一段时光、一段生活、一次经历。比如有些气味,就叫童年,有些气味,就叫青春。也有叫做厌恶、寂寞、恐惧、沮丧、死亡的气味,只要一闻到,就会产生相应的情绪,如同精神的化学反应。
  人体的气味是会发生改变的,不同的生命阶段有不同的气味,不同的季节有不同的气味,甚至心情不同,身体散发的气味也会有变化。   心情愉快的时候,身体散发的是淡淡的果香,爱上一个人时,这果香就会变得浓郁起来,几乎让自己也为之沉迷。悲伤或郁郁不欢时,身体的气味会变得像隔夜的茶,一股驱之不去的馊酸。
  父母在进入老年后,留在枕巾上的气味不再是年轻时候的了。流逝的光阴悄悄改变着每一个人。时间面前,人与大自然中的草木是一样的,在季节的变更中由荣到枯,直至萎去。
  好在忍冬花的气味没有改变,当我闻到这香气,顷刻间就回到自己的村庄,回到屋后的山岗——背着茶箩采茶的少年时光。
  如果绿茶也有伴侣,那么当之无愧就是忍冬花了。
  植物的香气有很多种,有荤香,有素香,有甜香,有药香,有令人窒息的毒香,也有若有若无的暗香……金银花的香气属于怡神静心的素香,脱水制干后,清新中就多了份沉郁,接近于药香,又不似药香那般苦寒。这种香气,唯有绿茶可以驾驭。
  或许是自然之神有意的安排吧,在茶叶长到可以采摘的时候,忍冬花,或者说金银花也迎来了开花的季节,更为神妙的是,金银花的香气与炒熟烘干后的茶叶香气天然地融合,彼此衬托,相互提升。
  茶树是这样一种植物,它很善于吸纳山野花木的气息,它把自己当做芳香收纳所,让香气顺着叶脉,浑然不觉地进入体内。这样,当花朵枯萎、成为泥土时,那些幽灵一样的香气仍然还留驻于世,只不过换了另一个载体存在着。
  这也是茶叶与金银花在一起,香气能够那么融合的原因吧。事实上,茶叶生长于山野时,便已悄无声息地吸入了金银花香——这就意味着,它们在灵魂上早已彼此相识,互为知己。
  我家后山岗上的茶窠地里就有很多金银花,那是名符其实的金银花,野生的,在春末垂挂下大片黄白相间的花瀑,四处漫延。而此时正是绿茶生长的顶峰时期,清晨,太阳还未起山,我和哥哥便背着茶箩,跟随父母,踩着露水上了山。清晨里的一切都是新的,空气里更是芳香密集。我们和茶树一样,大口大口地吃着花香,直到肺腑被香气浸透。
  到了立夏,茶窠地的采摘就收尾了。父亲这时会采一些金银花回来,摊开在竹匾里,在太阳下晒干。
  晒干的金银花黄中带褐,掺进深绿色的魁尖茶里,装进一只大洋铁鼓子。这就是自家一年喝的口粮茶了。这样的茶我喝了很多年,我不知道它们的气味是否也已渗入我的灵魂。
  应该是吧。
  当我低头采着花,在花香的带领下神游于少年时光时,忽然听到嫂子喊我的声音。
  “丽敏,梦子吃饱了没有?”
  这声音一下子把我拽回到现实。“这么快就过来了啊,我在采花,一棵花还没采完。”
  我看看身边的竹篮,虽说一棵还没采完,倒也装下小半篮了。
  “山头的花更多,我们到山头采去。”邻居说。
  我把果篮递给嫂子,“你上去采吧,我去摘点梦子,光顾着采花,到现在一颗梦子还没吃到。”
  嫂子接过篮子上山去了。我离开路边,向结满梦子的草坡走去。
  薄荷味的生活
  五月过去一半,木舍的红叶李快成熟了。
  今年红叶李结果不多。嫂子说今年是红叶李的小年。
  植物——尤其是果树,有大年和小年的间隔。到了大年,果树就使劲地结果,把枝丫挂得满满的,几乎要压断枝条。到了小年,果树就进入休假期,漫不经心地结上几枚,仿佛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棵果树。
  果树当然不会忘记什么,只不过在大年里它确实消耗太多了,需要休憩。等这年过去,果树积蓄了足够的生命能量,并且又有了强烈的结果欲望之后,才会带着这股子劲头进入大年。
  人也是这样的,比如作家,完成一部作品,如释重负的同时,也会有把自己掏空了的虚脱感,觉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再也不想写作了。此时,作家最应该做的事就是离开书房,忘记写作这件事。去做别的,做那些和文字无关的事,出游,与喜欢的人约会,或者做做美食,种种花草。当写作的欲望又重新汇聚,鼓涨得人坐立不安,一刻也不想耽搁的时候——只有这时,写作才是一件愉悦的事,而不会成为折磨人的苦役。
  过去的一个月里,木舍的电器也已配齐。之前犹豫不决买还是不买的那些,都陆续买来。对简单的起居来说,这些电器虽是作用不大,但一个家没有这些,又显得过于清简,少了日常生活的气息。
  电器里没有买的就是空调,不打算买了。装灯具的时候,特意给客厅和卧室装了电扇灯,有复古的美感,简洁,也实用,夏天用它们纳凉就可以了。
  木舍的网络也已装上,对我来说,网络是不能少的。一周前添置了笔记本电脑,很轻便,不上班的时候,就可以背着它到木舍这边写作。
  木舍买的最多的是碗和盘子,价格不菲。玻璃杯买得也多——用来养水培植物。当然,这“多”是相对于一个人的生活而言。
  木舍养的植物里最近也有了新居民,是月初从花店买来的,一盆小薄荷。
  薄荷的味道是我喜欢的,用的牙膏、香皂,都是薄荷味。有幾年,对薄荷味的东西甚至喜欢到偏执,口袋里总是放着绿箭,嘴里也不停地嚼着薄荷味口香糖。就像那些烟民,离了烟就会焦虑,是一种上瘾。
  清凉、洁净,甚至有轻微的洁癖,避世。这是我对薄荷味的感受。一个女人,或者一个男人,身上如果也有这种味道,那么这人一定是不喜欢热闹的,偏爱的词汇里应该会有“独自”、“清净”、“自然”。
  一个身上带着薄荷味的人也是自恋的。自恋不是贬义词,而是中性词。一个适度自恋的人,其实也是对自己有要求、不放任自己的人。
  但对于薄荷这种植物,我还是第一次接触,这真是“神交已久,初见芳容。”很快,就从朋友那里得到了一些养小薄荷的经验,给它分盆,“打顶”,将长的过长的部分剪下一截,养在玻璃杯里。
  多余的薄荷叶也被摘下来,三四片,用水洗一遍,和茶叶一起放入杯中。
  当淡绿的薄荷茶进入口腔,气味贯入脑中,沁入心脾,才知道,以前所食的薄荷味都是赝品,是经过加工的,不纯粹的。我一下就迷上了这种天然的薄荷味。这不可形容的味道,只有到了生命的某个地方,才会与之有灵魂的相亲,彼此接纳,超然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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