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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小型微型企业在转变社会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就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县域经济增长的推进器和社会稳定的调节器。近年特别是信贷紧缩背景下,小微型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问题,经营发展一度陷入困境。
一、小微型企业经营发展及融资现状
第一,小微型企业融资情况。以遵化市为例,对15家小微型企业抽样调查显示,到2011年9月底,各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企业4095户,其中小微型企业3480户,占83%。同期与银行建立信贷关小微企业128户,仅占开户总数的3.6%。据测算,遵化市有超过80%的小微型企业有信贷需求,而贷款实际满足率不足4.5%,融资难问题突出。
为缓解资金难题,小微企业一般还会选择自筹、民间借贷、以及其他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据调查,2011年1-9月份,遵化市15家样本企业共发生各类融资50笔,其中银行贷款14笔,平均利率8.36%;民间借贷19笔,平均利率20%;小额贷款公司贷款2笔,平均利率15%;自筹资金15笔。小微型企业通过利率更高的民间借贷或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会进一步加重融资成本。
第二,小微型企业经营情况分析。调查发现,小微型企业经营中既要面对来自市场、资金和政策方面的风险,还要承担着名目繁多的各种税费负担。以银行融资成本为例,小微型企业相比于大中型企业一般高30%-50%。大中型企业一年期贷款利率一般执行基准利率或较基准利率优惠10%-20%,而小微型企业实际执行利率普遍要高出基准利率30%-80%。除利率上浮外,商业银行还会以业务咨询费、贷款承诺费等名义向小微型企业收取费用,以确保贷款综合收益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6倍。在紧缩政策背景下,这基本成为基层商业银行的惯例,进一步加重了小微企业经营成本。
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第一,小微型企业的先天不足,导致自我发展能力欠缺。小微型企业家庭经营较普遍,经济实力不强,工资待遇及社会地位偏低,难以吸引高端人才,自我发展和创新能力不足,用工难问题突出。以遵化市15家样本企业为例,实行家族式管理的13家,占86.7%;外聘专家管理的2家,仅占13.3%。另外,经征信系统随机查询50家小微型企业中,负责人具备本、专科学历的仅15家,占30%;初中及以下学历35家,占70%。又有调查显示,目前近40%小微型企业因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而达不到银行贷款准入条件,这既有管理问题也有客观原因,应引起各方重视。
第二,小微型组织化程度低,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小微型企业常因规模较小,发展意识不够,对地方贡献又有限,普遍处于单兵作战和自生自灭状态。地方政府更多关注大中企业尤其“龙头企业”,而对小微型企业还未引起应有重视,当前,政策扶持力度和效果都明显不足。
第三,融资难问题突出,制约企业发展扩大。小微型企业大多脱胎于个体经营,本身规模较小,实力不强,信用度也低,在信贷规模受限条件下,小微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更难。仍以遵化市为例,2011年1-9月份,遵化市3480家小微型企业中有2785家在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紧张问题,有贷款意愿,其中仅128户获得贷款,满足率仅为4.5%。尽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意在鼓励满足小微型企业融资需求的政策,但因种种原因难以真正落到实处。融资难问题依然是目前制约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
三、帮扶小微型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实现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第一,构建完善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应尽快完善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为小微型企业量身制定优惠政策,创造条件确保小微型企业切实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
第二,建立有效的政策扶持体系。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尽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民间企业协会为桥梁,社会服务中介机构为依托的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小微型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服务扶持力度,加速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改善税收政策,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制定长期的小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小微型企业负担,保障企业的生存空间,由此提高小微企业职工待遇,从而夯实经济增长的根基。
第四,建立多元化的小微型企业帮扶机制。一是设立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办小微型企业进行创业资助,对小微企业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给予贴息,对小微企业从事社会化服务进行资助。二是建立小微企业培训基金,制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微型企业培训计划,建立小微型企业人才培养基地,通过培训,提高小自律意识,增强依法合规经营观念。三是建立小微型企业孵化园、创业基地,示范带动小微型企业发展。
第五,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小微型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一是加快培育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体系步伐,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明确业务范围和服务对象,真正为小微型企业提供融资等金融服务。二是人民银行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市场调研,制定规范小微型企业信贷政策指引,提高政策指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信贷审批和管理提供决策支持。三是商业银行要积极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适度给县级机构下放小额信贷审批权,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降低融资费用,主动为小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切实帮助小微型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四是按照“政府主导,央行推动,部门配合,各方参与”的要求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营造和谐的银企发展环境。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遵化市支行)
一、小微型企业经营发展及融资现状
第一,小微型企业融资情况。以遵化市为例,对15家小微型企业抽样调查显示,到2011年9月底,各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企业4095户,其中小微型企业3480户,占83%。同期与银行建立信贷关小微企业128户,仅占开户总数的3.6%。据测算,遵化市有超过80%的小微型企业有信贷需求,而贷款实际满足率不足4.5%,融资难问题突出。
为缓解资金难题,小微企业一般还会选择自筹、民间借贷、以及其他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据调查,2011年1-9月份,遵化市15家样本企业共发生各类融资50笔,其中银行贷款14笔,平均利率8.36%;民间借贷19笔,平均利率20%;小额贷款公司贷款2笔,平均利率15%;自筹资金15笔。小微型企业通过利率更高的民间借贷或小额贷款公司借款,会进一步加重融资成本。
第二,小微型企业经营情况分析。调查发现,小微型企业经营中既要面对来自市场、资金和政策方面的风险,还要承担着名目繁多的各种税费负担。以银行融资成本为例,小微型企业相比于大中型企业一般高30%-50%。大中型企业一年期贷款利率一般执行基准利率或较基准利率优惠10%-20%,而小微型企业实际执行利率普遍要高出基准利率30%-80%。除利率上浮外,商业银行还会以业务咨询费、贷款承诺费等名义向小微型企业收取费用,以确保贷款综合收益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6倍。在紧缩政策背景下,这基本成为基层商业银行的惯例,进一步加重了小微企业经营成本。
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第一,小微型企业的先天不足,导致自我发展能力欠缺。小微型企业家庭经营较普遍,经济实力不强,工资待遇及社会地位偏低,难以吸引高端人才,自我发展和创新能力不足,用工难问题突出。以遵化市15家样本企业为例,实行家族式管理的13家,占86.7%;外聘专家管理的2家,仅占13.3%。另外,经征信系统随机查询50家小微型企业中,负责人具备本、专科学历的仅15家,占30%;初中及以下学历35家,占70%。又有调查显示,目前近40%小微型企业因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不规范而达不到银行贷款准入条件,这既有管理问题也有客观原因,应引起各方重视。
第二,小微型组织化程度低,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小微型企业常因规模较小,发展意识不够,对地方贡献又有限,普遍处于单兵作战和自生自灭状态。地方政府更多关注大中企业尤其“龙头企业”,而对小微型企业还未引起应有重视,当前,政策扶持力度和效果都明显不足。
第三,融资难问题突出,制约企业发展扩大。小微型企业大多脱胎于个体经营,本身规模较小,实力不强,信用度也低,在信贷规模受限条件下,小微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更难。仍以遵化市为例,2011年1-9月份,遵化市3480家小微型企业中有2785家在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紧张问题,有贷款意愿,其中仅128户获得贷款,满足率仅为4.5%。尽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意在鼓励满足小微型企业融资需求的政策,但因种种原因难以真正落到实处。融资难问题依然是目前制约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
三、帮扶小微型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实现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第一,构建完善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法律保障体系。应尽快完善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为小微型企业量身制定优惠政策,创造条件确保小微型企业切实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
第二,建立有效的政策扶持体系。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尽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民间企业协会为桥梁,社会服务中介机构为依托的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小微型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服务扶持力度,加速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改善税收政策,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制定长期的小微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降低小微型企业负担,保障企业的生存空间,由此提高小微企业职工待遇,从而夯实经济增长的根基。
第四,建立多元化的小微型企业帮扶机制。一是设立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办小微型企业进行创业资助,对小微企业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项目融资给予贴息,对小微企业从事社会化服务进行资助。二是建立小微企业培训基金,制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微型企业培训计划,建立小微型企业人才培养基地,通过培训,提高小自律意识,增强依法合规经营观念。三是建立小微型企业孵化园、创业基地,示范带动小微型企业发展。
第五,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小微型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一是加快培育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体系步伐,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明确业务范围和服务对象,真正为小微型企业提供融资等金融服务。二是人民银行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加强市场调研,制定规范小微型企业信贷政策指引,提高政策指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信贷审批和管理提供决策支持。三是商业银行要积极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适度给县级机构下放小额信贷审批权,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降低融资费用,主动为小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切实帮助小微型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四是按照“政府主导,央行推动,部门配合,各方参与”的要求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营造和谐的银企发展环境。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遵化市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