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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流行一种叫“企业文化”的东西,不但念的顺口,而且听的也悦耳。有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当“文化”为马甲,见到企业就套。这么一来,似乎家家企业都有企业文化了。
其实不然,借用小品《开锁》里近乎绕口令的那番话,如今是企业的不一定有文化,有文化的不一定是企业。企业跟文化并不是天然地划等号。所以真正的企业文化不是说你有就有的,而是需要长时间的努力培育和刻意积淀,是对企业某种精神和观念的正面的集体认同。
这也就是说,产生一种企业文化是相当不容易的,需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如果这种可遇不可求的文化在企业经营的过程被无形稀释掉,那是非常可惜的资源浪费。
众所周知,物理意义上的“稀释”是指在溶液中再加入溶剂,使溶液的浓度变小。在这里,笔者所理解的精神上的“稀释”一词,从本质上说不外乎“文化氛围被淡化,没有吸引力”。具体表现为个人丧失进取精神,企业丧失竞争能力。
我们说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要具备某种精神,在公众场合表扬别人的时候也通常用“精神可嘉”、“精神难能可贵”之类的语言来形容。企业是有人格特征的,而“内在气质”和“外在形象”则是企业精神所要表现的双重人格特征,要靠文化来张扬展示它的个性。
企业不是一个抽象的个体,而是一个具体的实体。其中的人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它的精神归根结底要通过文化熏陶和灌输来完成对每个人的洗脑功能,并通过认同、“皈依”企业文化的每一个人的言行来集中体现和虔诚践行。
按照公关学理论的内部传播提法,这个过程要讲究双向,互动,信息对称。如果缺失了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造成企业里的人对“企业精神”的误会和曲解,从而怀疑,鄙视乃至背叛“企业文化”。这种背叛实质上就是对企业文化的精神否定和文化稀释,是企业文化从个人身上的情绪性流失。
如果我们用“覆水难收”来类比“文化稀释”,它们的后果其实最一致,也最贴切。前者不可能恢复如初,后者也不可能回到从前。重塑一座建筑不难,但要重塑一种文化不易,或者说根本行不通。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层面的东西,它在很大程度上是观念性的,是滋长在一个人的心灵上的。我们说心灵上的伤害比肉体上的伤害更甚。道理就在于伤疤难消,痛苦难去。
试想,曾经让人珍视的文化从血液中稀释了,他还会视同圭臬吗?曾经让人自豪的精神从骨子里忘怀了,他还会顶礼膜拜吗?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个人对自己的企业文化都不稀罕了,他对企业精神的认同又会何以见得?根本就是同床异梦,貌合神离。企业和工人之间只剩下“我给你干活,你给我报酬”的毫无温情的机械交换。这种雇佣关系会是冰冷的,长期下去,最坏最糟糕的恐怕是市场品牌形象受损。
在商品流通活跃频繁,产品信息密集,品牌传播迅速的时代,人们追求的交易不只是购买一件商品那么简单,更多的是购买印象好形象佳有品位有文化的商品。而形象、品位却不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对这两者,有的商品具备,有的商品缺失,它们之间的差距就会带来价格的区别,文化的区别。所以企业文化被稀释后,首当其冲的就是形象被稀释,品位被稀释,老顾客割袍断义,新顾客不感兴趣。
有人说,只有当文化被顾客持续感知,品牌效应才能恒久。这句话将文化和品牌相提并论,间接地指出了它们休戚相关的伴生关系:文化是品牌的养分,品牌因文化而壮大;品牌是文化的土壤,文化因品牌而传承。
这也进一步说明,企业文化一旦被稀释殆尽,品牌就会成为涸辙之鲋,就会成为焚林之兽,处境岌岌可危。没有企业文化的品牌难有旺盛的市场生命力。我们可以发现,现在市场上真正赚钱轻松的企业是靠卖品牌,卖文化的企业,单纯靠卖产品(尤其是没有文化附加值的产品)的企业最为被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加剧,这种有无文化的品牌较量将会成为二十一世纪商业常态的竞争。
笔者比较关注舆论对世界企业500强的评价,结果发现,不同时期不同的媒体对它们几乎都会有不同的解说。500强作为一个世界级的强劲 “集团”,它的成员排名是动态的。每年名单出笼,都会出现一些新老面孔的变化,或加入,或淘汰。其中不乏堪称“常青树”的世界名企。
那些“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的“常青树”,他们各自的成功经验当然很多,但有一点无法忽略:时刻重视企业文化,不断丰富企业文化,始终将文化当作企业活力的源头。他们通常将企业文化(诸如“忠诚”、“创新”、“竞争”等内涵)的运用发挥到极致,让为之服务的每一位成员一辈子甘心情愿地“听候”调遣,不遗余力地奉献才智,殚精竭虑。
然而那些被踢出局的“前500强”,他们同样“弃妇”般的遭遇有着同样惊人的致命伤,那就是企业“礼崩(精神崩溃)乐坏(文化稀释)”,难以为继。
如同我们经常说努力是成功人士的共同点一样,企业文化是成功企业的必备“功课”,除了不断丰富它的内涵以葆青春,别无选择,而稀释的做法则如饮鸩止渴,不可救药。
其实不然,借用小品《开锁》里近乎绕口令的那番话,如今是企业的不一定有文化,有文化的不一定是企业。企业跟文化并不是天然地划等号。所以真正的企业文化不是说你有就有的,而是需要长时间的努力培育和刻意积淀,是对企业某种精神和观念的正面的集体认同。
这也就是说,产生一种企业文化是相当不容易的,需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如果这种可遇不可求的文化在企业经营的过程被无形稀释掉,那是非常可惜的资源浪费。
众所周知,物理意义上的“稀释”是指在溶液中再加入溶剂,使溶液的浓度变小。在这里,笔者所理解的精神上的“稀释”一词,从本质上说不外乎“文化氛围被淡化,没有吸引力”。具体表现为个人丧失进取精神,企业丧失竞争能力。
我们说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要具备某种精神,在公众场合表扬别人的时候也通常用“精神可嘉”、“精神难能可贵”之类的语言来形容。企业是有人格特征的,而“内在气质”和“外在形象”则是企业精神所要表现的双重人格特征,要靠文化来张扬展示它的个性。
企业不是一个抽象的个体,而是一个具体的实体。其中的人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它的精神归根结底要通过文化熏陶和灌输来完成对每个人的洗脑功能,并通过认同、“皈依”企业文化的每一个人的言行来集中体现和虔诚践行。
按照公关学理论的内部传播提法,这个过程要讲究双向,互动,信息对称。如果缺失了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造成企业里的人对“企业精神”的误会和曲解,从而怀疑,鄙视乃至背叛“企业文化”。这种背叛实质上就是对企业文化的精神否定和文化稀释,是企业文化从个人身上的情绪性流失。
如果我们用“覆水难收”来类比“文化稀释”,它们的后果其实最一致,也最贴切。前者不可能恢复如初,后者也不可能回到从前。重塑一座建筑不难,但要重塑一种文化不易,或者说根本行不通。文化作为一种精神层面的东西,它在很大程度上是观念性的,是滋长在一个人的心灵上的。我们说心灵上的伤害比肉体上的伤害更甚。道理就在于伤疤难消,痛苦难去。
试想,曾经让人珍视的文化从血液中稀释了,他还会视同圭臬吗?曾经让人自豪的精神从骨子里忘怀了,他还会顶礼膜拜吗?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个人对自己的企业文化都不稀罕了,他对企业精神的认同又会何以见得?根本就是同床异梦,貌合神离。企业和工人之间只剩下“我给你干活,你给我报酬”的毫无温情的机械交换。这种雇佣关系会是冰冷的,长期下去,最坏最糟糕的恐怕是市场品牌形象受损。
在商品流通活跃频繁,产品信息密集,品牌传播迅速的时代,人们追求的交易不只是购买一件商品那么简单,更多的是购买印象好形象佳有品位有文化的商品。而形象、品位却不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对这两者,有的商品具备,有的商品缺失,它们之间的差距就会带来价格的区别,文化的区别。所以企业文化被稀释后,首当其冲的就是形象被稀释,品位被稀释,老顾客割袍断义,新顾客不感兴趣。
有人说,只有当文化被顾客持续感知,品牌效应才能恒久。这句话将文化和品牌相提并论,间接地指出了它们休戚相关的伴生关系:文化是品牌的养分,品牌因文化而壮大;品牌是文化的土壤,文化因品牌而传承。
这也进一步说明,企业文化一旦被稀释殆尽,品牌就会成为涸辙之鲋,就会成为焚林之兽,处境岌岌可危。没有企业文化的品牌难有旺盛的市场生命力。我们可以发现,现在市场上真正赚钱轻松的企业是靠卖品牌,卖文化的企业,单纯靠卖产品(尤其是没有文化附加值的产品)的企业最为被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加剧,这种有无文化的品牌较量将会成为二十一世纪商业常态的竞争。
笔者比较关注舆论对世界企业500强的评价,结果发现,不同时期不同的媒体对它们几乎都会有不同的解说。500强作为一个世界级的强劲 “集团”,它的成员排名是动态的。每年名单出笼,都会出现一些新老面孔的变化,或加入,或淘汰。其中不乏堪称“常青树”的世界名企。
那些“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的“常青树”,他们各自的成功经验当然很多,但有一点无法忽略:时刻重视企业文化,不断丰富企业文化,始终将文化当作企业活力的源头。他们通常将企业文化(诸如“忠诚”、“创新”、“竞争”等内涵)的运用发挥到极致,让为之服务的每一位成员一辈子甘心情愿地“听候”调遣,不遗余力地奉献才智,殚精竭虑。
然而那些被踢出局的“前500强”,他们同样“弃妇”般的遭遇有着同样惊人的致命伤,那就是企业“礼崩(精神崩溃)乐坏(文化稀释)”,难以为继。
如同我们经常说努力是成功人士的共同点一样,企业文化是成功企业的必备“功课”,除了不断丰富它的内涵以葆青春,别无选择,而稀释的做法则如饮鸩止渴,不可救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