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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改革开放30年间,取得了令国人自豪、世人瞩目的成就,然而与之带来的还有环境污染与恶化的烦恼。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仅靠行政手段来保护环境已不能适应当下的客观要求。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保护环境方面成功经验,征收环境税,已成为大势所趋,逐渐被提到日程上来。
一 环境税
环境税(Environmental Taxation),也称之为生态税(Ecological Taxation)、绿色税(Green Tax),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兴起的概念。它本身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税种,也不是指其它某一税种,而是一个与环境有关的诸多税种的统称。到目前为止,关于环境税还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统一的概念。本人认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欧洲环境署对其作的定义比较合理,即"任何强制性、无偿性的一般政府性税收,其税基被认为有特别的环境相关性。这里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向纳税人提供的收益和纳税人的付款不成比例"①。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政策和自然资源管理工具数据库的统计,目前世界上开征的环境类税种主要有以下几类:(1)燃油类税。包括燃料消费税、石油产品消费税、矿物油税等。其征税对象为汽油(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柴油等燃油类产品。该类税种为第一大类环境税,共计有42个国家征收,收入占环境税总收入的80%以上。(2)车辆类税。包括车辆登记税、车辆使用税等,其征税对象为各类机动车辆。开征该类税种的国家有35个,是第二大类环境税。(3)能源税。能源税的征收对象为煤、电力、天然气、石油等能源产品。 (4)碳税。碳税的征税范围为矿物燃料及能源产品,根据不同燃料或能源的含碳量确定计税标准。 (5)硫税。硫税是对排放到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污染物征收的一种税,有的国家是对燃料和能源产品中的含硫量征收。 (6)废物处理税。包括废物税、市政废物收集/处理税、垃圾填埋税等,其征收对象为一般生活性废物、建筑垃圾、工业废物等。 (7)其他。除以上6大类环境税外,经合组织国家开征的环境税还有包装税、臭氧层破坏物质税、水污染税、氮税、农药税、空气污染税、噪声税、轮胎税等。
二 法国环境税概况
1法国环境税现状
欧盟委员会把环境税分为三类,与汽车用油和发电用天然气等有关的为"能源税";与汽车拥有税和航空旅客税等有关的为"运输税";与大气污染物质和废弃物排放等有关的为"防止污染、资源税"。按欧盟委员会的分类标准来看,2008年,法国环境税的总收入达到410亿欧元,分别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和总税收收入的5%左右(见表1),略低于欧盟国家环境税平均水平的2.4%,远低于丹麦的5.7%和荷兰的3.9%。
从表1中可以看出,法国环境税的第一大税种为能源税,2008年,法国能源税的收入占其环境税总收入的68%,这一比例相比较于2000年的73%有所下降,这主要受国内石油产品消费税收入减少的影响,2008年,其收入总额为23821亿欧元,占环境税总额的58%。运输税收入占环境税总收入的27%,包括交通税、车辆登记税和公司汽车税等,相比于2000年增加了7个百分点,这一增长的贡献主要源于交通税,占增长比例的56%。污染税和资源税主要旨在减少对水和空气中污染物的排放和对开采自然资源(不包括石油和天然气)所征得税,这些税收只占环境税总额的5%。
表1
数据来源:根据欧洲统计局(Eurostat)和全国统计及经济研究所(Insee)数据整理。
另外,法国环境税收入占总税收的4.8%,低于欧盟国家平均水平的6.1%,与丹麦的11.9%更是不可同日而语,这一比重相比于GDP比重而言,国家间的差距更大,也从另一方面反应了国家间税收及福利制度的差异。然而,GDP比重比总税收比重更重要,因为GDP更基础,更广泛,也更稳固。值得一提的是,法国环境税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0年到2008年基本上保持稳定,其增长速度要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
自2008年以來,法国又有超过40项的环保措施变成法律,旨在鼓励社会、企业、公司承担更多的环保责任,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和公司予以减免税收的奖励。比如在能源方面,法国鼓励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对于装备有光能发电系统的建筑减免其物业税,特别是对于应用可再生能源生产设备超过12个月的企业;在车辆和运输税方面,制定了新的车辆购买奖励和处罚系统,对重型货车征收环境税,修改了公司汽车税率等。同时,关于新的碳税实施问题也在讨论之中。法国环境税在法国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法国环境税政策的特点
法国是欧盟的重要创始成员国,其环境税政策在欧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三个层面发挥了作用。其环境税的特点有如下几个方面。
(1)法国作为欧盟重要成员国,其环境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受欧盟的影响。欧盟对其成员国在环境政策的相关指标上都有限制,欧盟所采用的标准是下限标准,即各成员国排放标准、收费标准最低不能低于欧盟委员会所提出的指导性标准,比如在能源消费税的协调上。欧盟很早就对成员国的能源消费税实行最低税率标准限制,并不断提高这一标准,使成员国的能源消费税税率水平在世界上处于较高水平。以汽油消费税税率为例,欧盟现行的最低税率标准是在2003年10月27日确定的,无铅汽油的最低消费税率标准为每升0.359欧元(此前为每升0.287欧元),而欧盟的15个老成员国实际税率都要高于最低标准,法国为每升0.6069欧元②。
(2) 法国环境税的税率和税基会随着排污项目的不同和时代的发展而变化。法国环境税按污染要素和污染程度实行多重收税和差别收税,但同时又注重对其工业竞争力的保护。税率和税基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改变,一方面是引导消费,保护环境,如法国政府从上个世纪20年代开始对成品油征收燃油税,从上个世纪70年代起,这一税种实际上发挥了环境税的作用,同时引导着社会消费习惯,可以称得上是成功范例。另一方面是鼓励创新,积极开发和使用新能源。
(3)法国环境税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征收,税收收入共同支配,但是都要专款专用。对于全国性的污染项目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征收,如二氧化碳污染等,有利于整体的全面治理。而对于一些地方性的污染项目则由地方政府征收,有利于地方政府直接将其应用于污染项目的治理,减少资金划拨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税收收入则要专款专用,法国环保税的收入主要用于环保支出, 由法国环境保护部来负责掌握, 实行专款专用。目前, 法国 95% 以上的环保税收入都是专款专用的。法国的环保资金先由环境保护部拨给全国六个大区的环境保护中心, 再由它们来负责安排各项支出。每年的各项环保支出都要编制专门的预算, 并由审计院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与资金的使用情况③。
三 法国环境税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1我国环境税政策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一直以粗放型为主导,这种发展方式决定了税收制度不可能在整体上向资源环境保护的角度倾斜。纵观我国目前的税收体系,一般只有资源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被认为是环境税,从1998年到2008年十年间,其总额呈上升的趋势,但所占GDP的比重并没有太大变化,一直徘徊在1%左右,更重要的是,这些税收设计的初衷大都不是为了保护环境,其税收收入也没有专门用于环境治理。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在整体策略上的改变,以及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和人们对其认识的加深,我国有必要建立一套单独的有针对的环境税体制,而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成熟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2 法国环境税政策的启示
目前我国制定出台环境税法时机成熟,一方面在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上法律和环保人士的呼吁,适时制定出台环境税法乃大势所趋;另一方面,我们既有过去几十年环境污染的教训,也有西方发达国家环境保护及环境税收的成功案例,总结经验教训,结合中国实际,制定完善的环境税法水到渠成。从上文对法国环境税及其政策特点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1)科学并有针对的设计税基和税率,注重对民族工业竞争力的保护。环境税是用税收来弥补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差距,换句话说就是要求企业或个体户实际税负应相当于消除排污行为对环境造成的负外部性损害的费用。因此,应根据我国治理所排放污染物的成本来确定税负程度④。在发挥环境税保护环境作用的同时,应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污染物设计有差别的税基和税率,并定期,如3年或5年,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与时俱进。另外,应注重对民族工业的保护,加入WTO使许多民族工业面对来自全世界激烈的竞争,环境税在保護环境的同时,不能成为民族工业竞争力新的"绊脚石"。
(2)环境税的征收可学习法国,有中央和地方政府共享,并且实施专款专用。中国地域广阔,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及工业布局也不均衡,环境污染程度也不一样。因此可以效法法国,环境税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征收,根据不同地区污染程度的不同,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比例,这样既可以重点的局部治理,又可以全面治理。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的环境税收入应该实行专款专用,这将有利于因地制宜地开展环境治理,提高税收作用于环境保护的效率
(3)环境税的实施应采取试点预告和渐进式改革的方式。包括法国在内的很多发达国家在实施环境税改革时,都采取了预告和渐进式的策略以减缓其带来的冲击,给企业调整时间,使其投资于污染减排技术。我国还处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机制还不健全 ,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费方面存在着行业性高度集中的现象,引入环境税时采取渐进的过渡方式,可以尽量减少企业损失 ,同时引导企业环境友好的长期行为。
无论是在环境税法的制定,还是在以后的实施方面,我国可谓是任重而道远。资源环境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相对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形势迫切需求新型高效的环境政策。大力推行环境税政策,对已有税种进行结构调整,补充改进相关环境税种,建立相对完善的环境税体系,必将有助于我国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注释:
①SternerT,KohlinG.EnvironmentaltaxesinEurope[J].Public Finance and Management, 2003, 3(1): 117-142
②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考察团, 法、意主要环境税收政策及其借鉴 [J]. 环境经济,2009.4
③杨芬,吕凌燕. 法国环境税对我国的启示 [J]. 学习与实践, 2007.7
④张涛,何剑. 对开征环境税的思考[J].改革论坛. 2010.4
作者简介:常旭,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09级行政管理。
一 环境税
环境税(Environmental Taxation),也称之为生态税(Ecological Taxation)、绿色税(Green Tax),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兴起的概念。它本身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税种,也不是指其它某一税种,而是一个与环境有关的诸多税种的统称。到目前为止,关于环境税还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统一的概念。本人认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欧洲环境署对其作的定义比较合理,即"任何强制性、无偿性的一般政府性税收,其税基被认为有特别的环境相关性。这里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向纳税人提供的收益和纳税人的付款不成比例"①。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政策和自然资源管理工具数据库的统计,目前世界上开征的环境类税种主要有以下几类:(1)燃油类税。包括燃料消费税、石油产品消费税、矿物油税等。其征税对象为汽油(含铅汽油和无铅汽油)、柴油等燃油类产品。该类税种为第一大类环境税,共计有42个国家征收,收入占环境税总收入的80%以上。(2)车辆类税。包括车辆登记税、车辆使用税等,其征税对象为各类机动车辆。开征该类税种的国家有35个,是第二大类环境税。(3)能源税。能源税的征收对象为煤、电力、天然气、石油等能源产品。 (4)碳税。碳税的征税范围为矿物燃料及能源产品,根据不同燃料或能源的含碳量确定计税标准。 (5)硫税。硫税是对排放到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污染物征收的一种税,有的国家是对燃料和能源产品中的含硫量征收。 (6)废物处理税。包括废物税、市政废物收集/处理税、垃圾填埋税等,其征收对象为一般生活性废物、建筑垃圾、工业废物等。 (7)其他。除以上6大类环境税外,经合组织国家开征的环境税还有包装税、臭氧层破坏物质税、水污染税、氮税、农药税、空气污染税、噪声税、轮胎税等。
二 法国环境税概况
1法国环境税现状
欧盟委员会把环境税分为三类,与汽车用油和发电用天然气等有关的为"能源税";与汽车拥有税和航空旅客税等有关的为"运输税";与大气污染物质和废弃物排放等有关的为"防止污染、资源税"。按欧盟委员会的分类标准来看,2008年,法国环境税的总收入达到410亿欧元,分别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和总税收收入的5%左右(见表1),略低于欧盟国家环境税平均水平的2.4%,远低于丹麦的5.7%和荷兰的3.9%。
从表1中可以看出,法国环境税的第一大税种为能源税,2008年,法国能源税的收入占其环境税总收入的68%,这一比例相比较于2000年的73%有所下降,这主要受国内石油产品消费税收入减少的影响,2008年,其收入总额为23821亿欧元,占环境税总额的58%。运输税收入占环境税总收入的27%,包括交通税、车辆登记税和公司汽车税等,相比于2000年增加了7个百分点,这一增长的贡献主要源于交通税,占增长比例的56%。污染税和资源税主要旨在减少对水和空气中污染物的排放和对开采自然资源(不包括石油和天然气)所征得税,这些税收只占环境税总额的5%。
表1
数据来源:根据欧洲统计局(Eurostat)和全国统计及经济研究所(Insee)数据整理。
另外,法国环境税收入占总税收的4.8%,低于欧盟国家平均水平的6.1%,与丹麦的11.9%更是不可同日而语,这一比重相比于GDP比重而言,国家间的差距更大,也从另一方面反应了国家间税收及福利制度的差异。然而,GDP比重比总税收比重更重要,因为GDP更基础,更广泛,也更稳固。值得一提的是,法国环境税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0年到2008年基本上保持稳定,其增长速度要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
自2008年以來,法国又有超过40项的环保措施变成法律,旨在鼓励社会、企业、公司承担更多的环保责任,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和公司予以减免税收的奖励。比如在能源方面,法国鼓励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对于装备有光能发电系统的建筑减免其物业税,特别是对于应用可再生能源生产设备超过12个月的企业;在车辆和运输税方面,制定了新的车辆购买奖励和处罚系统,对重型货车征收环境税,修改了公司汽车税率等。同时,关于新的碳税实施问题也在讨论之中。法国环境税在法国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法国环境税政策的特点
法国是欧盟的重要创始成员国,其环境税政策在欧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三个层面发挥了作用。其环境税的特点有如下几个方面。
(1)法国作为欧盟重要成员国,其环境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都受欧盟的影响。欧盟对其成员国在环境政策的相关指标上都有限制,欧盟所采用的标准是下限标准,即各成员国排放标准、收费标准最低不能低于欧盟委员会所提出的指导性标准,比如在能源消费税的协调上。欧盟很早就对成员国的能源消费税实行最低税率标准限制,并不断提高这一标准,使成员国的能源消费税税率水平在世界上处于较高水平。以汽油消费税税率为例,欧盟现行的最低税率标准是在2003年10月27日确定的,无铅汽油的最低消费税率标准为每升0.359欧元(此前为每升0.287欧元),而欧盟的15个老成员国实际税率都要高于最低标准,法国为每升0.6069欧元②。
(2) 法国环境税的税率和税基会随着排污项目的不同和时代的发展而变化。法国环境税按污染要素和污染程度实行多重收税和差别收税,但同时又注重对其工业竞争力的保护。税率和税基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改变,一方面是引导消费,保护环境,如法国政府从上个世纪20年代开始对成品油征收燃油税,从上个世纪70年代起,这一税种实际上发挥了环境税的作用,同时引导着社会消费习惯,可以称得上是成功范例。另一方面是鼓励创新,积极开发和使用新能源。
(3)法国环境税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征收,税收收入共同支配,但是都要专款专用。对于全国性的污染项目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征收,如二氧化碳污染等,有利于整体的全面治理。而对于一些地方性的污染项目则由地方政府征收,有利于地方政府直接将其应用于污染项目的治理,减少资金划拨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税收收入则要专款专用,法国环保税的收入主要用于环保支出, 由法国环境保护部来负责掌握, 实行专款专用。目前, 法国 95% 以上的环保税收入都是专款专用的。法国的环保资金先由环境保护部拨给全国六个大区的环境保护中心, 再由它们来负责安排各项支出。每年的各项环保支出都要编制专门的预算, 并由审计院负责监督预算的执行与资金的使用情况③。
三 法国环境税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1我国环境税政策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一直以粗放型为主导,这种发展方式决定了税收制度不可能在整体上向资源环境保护的角度倾斜。纵观我国目前的税收体系,一般只有资源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被认为是环境税,从1998年到2008年十年间,其总额呈上升的趋势,但所占GDP的比重并没有太大变化,一直徘徊在1%左右,更重要的是,这些税收设计的初衷大都不是为了保护环境,其税收收入也没有专门用于环境治理。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在整体策略上的改变,以及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严重和人们对其认识的加深,我国有必要建立一套单独的有针对的环境税体制,而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成熟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2 法国环境税政策的启示
目前我国制定出台环境税法时机成熟,一方面在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上法律和环保人士的呼吁,适时制定出台环境税法乃大势所趋;另一方面,我们既有过去几十年环境污染的教训,也有西方发达国家环境保护及环境税收的成功案例,总结经验教训,结合中国实际,制定完善的环境税法水到渠成。从上文对法国环境税及其政策特点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1)科学并有针对的设计税基和税率,注重对民族工业竞争力的保护。环境税是用税收来弥补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之间的差距,换句话说就是要求企业或个体户实际税负应相当于消除排污行为对环境造成的负外部性损害的费用。因此,应根据我国治理所排放污染物的成本来确定税负程度④。在发挥环境税保护环境作用的同时,应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污染物设计有差别的税基和税率,并定期,如3年或5年,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与时俱进。另外,应注重对民族工业的保护,加入WTO使许多民族工业面对来自全世界激烈的竞争,环境税在保護环境的同时,不能成为民族工业竞争力新的"绊脚石"。
(2)环境税的征收可学习法国,有中央和地方政府共享,并且实施专款专用。中国地域广阔,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人口及工业布局也不均衡,环境污染程度也不一样。因此可以效法法国,环境税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征收,根据不同地区污染程度的不同,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比例,这样既可以重点的局部治理,又可以全面治理。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的环境税收入应该实行专款专用,这将有利于因地制宜地开展环境治理,提高税收作用于环境保护的效率
(3)环境税的实施应采取试点预告和渐进式改革的方式。包括法国在内的很多发达国家在实施环境税改革时,都采取了预告和渐进式的策略以减缓其带来的冲击,给企业调整时间,使其投资于污染减排技术。我国还处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机制还不健全 ,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费方面存在着行业性高度集中的现象,引入环境税时采取渐进的过渡方式,可以尽量减少企业损失 ,同时引导企业环境友好的长期行为。
无论是在环境税法的制定,还是在以后的实施方面,我国可谓是任重而道远。资源环境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相对严峻的资源和环境形势迫切需求新型高效的环境政策。大力推行环境税政策,对已有税种进行结构调整,补充改进相关环境税种,建立相对完善的环境税体系,必将有助于我国政府实施可持续发展政策,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注释:
①SternerT,KohlinG.EnvironmentaltaxesinEurope[J].Public Finance and Management, 2003, 3(1): 117-142
②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考察团, 法、意主要环境税收政策及其借鉴 [J]. 环境经济,2009.4
③杨芬,吕凌燕. 法国环境税对我国的启示 [J]. 学习与实践, 2007.7
④张涛,何剑. 对开征环境税的思考[J].改革论坛. 2010.4
作者简介:常旭,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09级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