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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传统的语文教学忽视语文这一综合性课程的多元性特征,使原本内涵丰富的课程缺少活力。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进行审美教育,引导学生从审美视角关注文本,可以激发其赏析兴趣,培养其审美意识与审美能力,陶冶其崇高优美的感情和高尚的道德情垛。在语文教学中渗透审美教育并以此解决学习中遇到的一些疑难,是一个不容再被忽视的问题。
【关键词】语文教学 审美教育 情操 提高
【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962(2013)02(a)-0096-02
语文是一门综合性课程,它主要通过语文基础知识学习、听说读写四项能力的训练和渗透相关的人文、审美、艺术、道德等多元内涵来实现对学生的语文素质培养。
长期以来,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和制约,语文教学逐渐形成这样一种传统,那就是过分强调基础知识灌输与基本技能训练,忽视审美情趣的培养与审美能力的提高,使得语文教学沦为受“工具论”片面支配的简单操作程序,其严重后果是使语文这门原本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综合性课程越来越显得枯燥乏味,缺少活力。笔者认为,根据语文这一科目自身的特点与内容,实施多元化的教育目标,是解决这一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其中,语文审美素质教育便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与探讨的问题。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在“教学目的”中明确指出:“语文教学,要开拓学生的视野,要使学生继续加强积累,培养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也指出:“语文具有重要的审美教育功能,高中语文课程应关注学生情感的发展,让学生受到美的熏陶,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和审美创造能力。”而在目前的语文教育教学研究中,审美教育还是一个很少有人问津的“荒原”。教师在进行语文教学时,应该高度关注这一教学内涵,认识到语文审美教育不是一种具体的操作方法,而是语文教学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要充分利用语文学科的特点与优势,将审美教育渗透到教学活动中。在语文课堂中进行审美教育,就是使学生在语文知识学习和语文能力训练过程中感知美、理解美、欣赏美,进而懂得鉴赏美、创造美的审美实践活动,它既可以陶冶学生的情感,又可以培养他们正确的审美观念和高尚的审美情操,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
编选进语文教材的课文都是经编者基于语文教学目标千挑万选整理出来的,特点上可谓异彩纷呈。有的课文具有语言美,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有的课文具有情感美,如《大堰河——我的保姆》;有的课文涉及到的事物本身就让人产生美的联想,比如清冈卓行的《米洛斯的维纳斯》。当然,文章中涉及的美也并不是单一的,许多课文可以说兼具了多方面的美。尤其是散文,具有丰富的美学特征,在语文学科中具有重要的美育价值。如果赏析中忽略了文章中蕴含的美,也就忽略了学生对美的意识和追求,语文教育也就缺少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和内涵。
在语文教学中,笔者发现了这样一个问题,赏析文艺评论这类文章时,学生并无多大兴趣,甚至是看了学了认识上还是似是而非。毋庸置疑,文艺评论对学生而言有些神秘与枯燥,很难激发学生阅读与学习的兴趣。但教师若能以“美意识”为切入口。关注学生对审美情趣的培养,引导学生去走近文本,或许会激发学生的赏析兴趣,唤醒学生对美的追求,提高学生对美的评判标准。
在此就以《米洛斯的维纳斯》为例,谈些许认识。从体裁看,该文章是一篇难度较大的文艺美学评论。如果教师不分就里地大讲美学评论的原理与方法,无疑会增加文章的理论难度,使其显得愈发深奥难懂,造成学生理解上的困难,影响其学习的兴趣,其结果将会适得其反。鉴于此,许多教师教学中都是依据教参,将课文的学习目标放在引导学生对文章中出现的一些关键语句的分析和研读上,目的是通过借助于语文基础知识——词法与句法的辨析来破译获取理解文章的信息,以达到对文章的理解和作者意图的把握。使用这种“化整为零”的方法,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很成功,但实际上与传统的教法在本质上并无二致。教师既未讲出更有价值的新知识,学生也未得到更有意义的培养与提高,最多不过是运用旧有知识进行了一次低水平的重复。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认真思考:究竟该采取何种方法来对这篇文章进行处理呢?笔者认为,改变教学策略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首先,教师应在讲课中根据课文的具体内容与特点,确定合理的教学目标,然后,以此为基础,进行相关的语文素质培养与渗透,通过教师的适当启发与引导,让学生进行自觉参与和训练,最终获得富有成效的提高。
文章既然是文艺美学评论,那么审美教育则理应作为该课最主要的教学目标,这也是这篇课文最好的切人点。这一目标确立之后,组织具体的教学活动时,应考虑教学内容与手段的选择以及二者的配合使用。审美意识、审美情趣的培养与审美辨别力的提高主要靠在学生主体意识的支配下自觉地实现,而不是外部给予的强加。因此,课堂教学时,重点应放在让学生对课文整体的直观把握与相互讨论评价上,教师则是选择适当的机会对学生进行点拨与启发引导,尽量地让持不同观点的学生对“断臂维纳斯”的美发表意见,对“如何看待残缺与完整的美”发表看法,通过对于“美”的不同体会及认识的交流来丰富和提高学生的美意识。这样,文章的艰深理论会自然转化成激发学生探讨与学习的兴趣,最终形成经过提高后共同的审美意识。同时,再让学生将这些个人看法以书面形式表达出来,作为写作训练内容,不仅能加深他们对文章内涵的理解,还能提高其写作水平。当教学内容,尤其是枯燥的内容因了美的引入,不但课堂教学的气氛会变得有生机,师生之间的思想也能得到更好的交流。
将审美教育引入课堂教学,藉此培养学生崇高优美的感情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不仅丰富了他们的文化知识,也提高了他们的修养,更陶冶了他们的情趣,这当然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原则。
审美教育虽与纯知识教育内涵不同,但却并不与之发生矛盾,反之,审美素质得到提高之后,还能促进语文素养的提高。由此则不难看出,在新版的《高中语文教学大纲》中几次提到“审美能力”与“审美情趣”不仅反映了语文教学正在逐渐淡化“工具论”的单一倾向,还标志着包含审美教育在内的多元化语文教学目标越来越受到重视。所以,用审美教育的目标解决语文教学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在当今语文教学中,不应该再是一个被忽视的问题。
【关键词】语文教学 审美教育 情操 提高
【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962(2013)02(a)-0096-02
语文是一门综合性课程,它主要通过语文基础知识学习、听说读写四项能力的训练和渗透相关的人文、审美、艺术、道德等多元内涵来实现对学生的语文素质培养。
长期以来,由于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和制约,语文教学逐渐形成这样一种传统,那就是过分强调基础知识灌输与基本技能训练,忽视审美情趣的培养与审美能力的提高,使得语文教学沦为受“工具论”片面支配的简单操作程序,其严重后果是使语文这门原本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综合性课程越来越显得枯燥乏味,缺少活力。笔者认为,根据语文这一科目自身的特点与内容,实施多元化的教育目标,是解决这一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其中,语文审美素质教育便是一个非常值得注意与探讨的问题。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在“教学目的”中明确指出:“语文教学,要开拓学生的视野,要使学生继续加强积累,培养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中也指出:“语文具有重要的审美教育功能,高中语文课程应关注学生情感的发展,让学生受到美的熏陶,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和审美创造能力。”而在目前的语文教育教学研究中,审美教育还是一个很少有人问津的“荒原”。教师在进行语文教学时,应该高度关注这一教学内涵,认识到语文审美教育不是一种具体的操作方法,而是语文教学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要充分利用语文学科的特点与优势,将审美教育渗透到教学活动中。在语文课堂中进行审美教育,就是使学生在语文知识学习和语文能力训练过程中感知美、理解美、欣赏美,进而懂得鉴赏美、创造美的审美实践活动,它既可以陶冶学生的情感,又可以培养他们正确的审美观念和高尚的审美情操,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
编选进语文教材的课文都是经编者基于语文教学目标千挑万选整理出来的,特点上可谓异彩纷呈。有的课文具有语言美,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有的课文具有情感美,如《大堰河——我的保姆》;有的课文涉及到的事物本身就让人产生美的联想,比如清冈卓行的《米洛斯的维纳斯》。当然,文章中涉及的美也并不是单一的,许多课文可以说兼具了多方面的美。尤其是散文,具有丰富的美学特征,在语文学科中具有重要的美育价值。如果赏析中忽略了文章中蕴含的美,也就忽略了学生对美的意识和追求,语文教育也就缺少了一个重要的因素和内涵。
在语文教学中,笔者发现了这样一个问题,赏析文艺评论这类文章时,学生并无多大兴趣,甚至是看了学了认识上还是似是而非。毋庸置疑,文艺评论对学生而言有些神秘与枯燥,很难激发学生阅读与学习的兴趣。但教师若能以“美意识”为切入口。关注学生对审美情趣的培养,引导学生去走近文本,或许会激发学生的赏析兴趣,唤醒学生对美的追求,提高学生对美的评判标准。
在此就以《米洛斯的维纳斯》为例,谈些许认识。从体裁看,该文章是一篇难度较大的文艺美学评论。如果教师不分就里地大讲美学评论的原理与方法,无疑会增加文章的理论难度,使其显得愈发深奥难懂,造成学生理解上的困难,影响其学习的兴趣,其结果将会适得其反。鉴于此,许多教师教学中都是依据教参,将课文的学习目标放在引导学生对文章中出现的一些关键语句的分析和研读上,目的是通过借助于语文基础知识——词法与句法的辨析来破译获取理解文章的信息,以达到对文章的理解和作者意图的把握。使用这种“化整为零”的方法,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很成功,但实际上与传统的教法在本质上并无二致。教师既未讲出更有价值的新知识,学生也未得到更有意义的培养与提高,最多不过是运用旧有知识进行了一次低水平的重复。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认真思考:究竟该采取何种方法来对这篇文章进行处理呢?笔者认为,改变教学策略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首先,教师应在讲课中根据课文的具体内容与特点,确定合理的教学目标,然后,以此为基础,进行相关的语文素质培养与渗透,通过教师的适当启发与引导,让学生进行自觉参与和训练,最终获得富有成效的提高。
文章既然是文艺美学评论,那么审美教育则理应作为该课最主要的教学目标,这也是这篇课文最好的切人点。这一目标确立之后,组织具体的教学活动时,应考虑教学内容与手段的选择以及二者的配合使用。审美意识、审美情趣的培养与审美辨别力的提高主要靠在学生主体意识的支配下自觉地实现,而不是外部给予的强加。因此,课堂教学时,重点应放在让学生对课文整体的直观把握与相互讨论评价上,教师则是选择适当的机会对学生进行点拨与启发引导,尽量地让持不同观点的学生对“断臂维纳斯”的美发表意见,对“如何看待残缺与完整的美”发表看法,通过对于“美”的不同体会及认识的交流来丰富和提高学生的美意识。这样,文章的艰深理论会自然转化成激发学生探讨与学习的兴趣,最终形成经过提高后共同的审美意识。同时,再让学生将这些个人看法以书面形式表达出来,作为写作训练内容,不仅能加深他们对文章内涵的理解,还能提高其写作水平。当教学内容,尤其是枯燥的内容因了美的引入,不但课堂教学的气氛会变得有生机,师生之间的思想也能得到更好的交流。
将审美教育引入课堂教学,藉此培养学生崇高优美的感情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不仅丰富了他们的文化知识,也提高了他们的修养,更陶冶了他们的情趣,这当然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原则。
审美教育虽与纯知识教育内涵不同,但却并不与之发生矛盾,反之,审美素质得到提高之后,还能促进语文素养的提高。由此则不难看出,在新版的《高中语文教学大纲》中几次提到“审美能力”与“审美情趣”不仅反映了语文教学正在逐渐淡化“工具论”的单一倾向,还标志着包含审美教育在内的多元化语文教学目标越来越受到重视。所以,用审美教育的目标解决语文教学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在当今语文教学中,不应该再是一个被忽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