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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是公安机关加强群众工作、巩固执政地位、构建和谐社会、提升战斗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正视影响警民关系的因素,充分认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深刻意义,灵活掌握做好群众工作的法宝,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实现执法形式与执法效果的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关键词:大走访;和谐;警民关系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检验公安工作优劣与否的一个重要尺度。公安机关应当结合当前深入开展的“大走访”实践活动,处理好角色定性与职责定位、热情服务与严格执法、人性化执法与暴力执法等三个关系,从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实现执法形式与执法效果的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当前影响警民关系的主要因素
(一)警察职能泛化
《人民警察法》第六条对人民警察的职责范围进行了比较明确的界定。严格来说,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就是警务工作。除此之外,都属于非警务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警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却是很难把握的。
一句:“有困难,找警察”的宣传标语,在肯定警察重要作用的同时,将警察的社会职能无限扩大。过去催粮派款、计划生育频繁用警。现在,有些地方党委、政府在处置由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移民安置等利益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也是动辄用警强压,这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而且导致公安机关成为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和发泄怨气的直接对象,严重影响了警民关系。
(二)有些公安民警能力素质不强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破案就是硬道理。因此,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核心就是强化公安机关的能力建设。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国外反华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日益加剧,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进入高发期。加之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多元思潮的冲击,给公安机关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一方面,由于警力方面的限制,不少案件不能及时侦破,使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特别是一些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涉及面广,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公安机关大案破不了,小案又不破的错觉。
另一方面,确有一些警察缺乏相应的办案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往往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导致了群众不顺心,不满意。更有少数警察和个别公安机关确实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问题,群众对此十分反感,当然难有警民和谐的局面。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公安机关的能力建设还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三)执法公信力不高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维护公平正义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也是实现警民和谐的关键所在。但在执法实践中,有的民警在执法工作中随意性大,滥用自由裁量权,特别是同样情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此时彼时、此地彼地处理结果大相径庭。更有甚者,个别害群之马利用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才办事,使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深受影响,这直接伤害了群众感情。
(四)警察文化的支撑乏力
警察文化是警察在履行职责中创造的自己独特的行业文化,包括政治理念、价值取向、精神内涵、行为规范和管理模式,是警察内在精神与外在形象的统一,也是历史精神与时代思想的融合。它具有激励、约束、导向等功能,有着物质利益不可替代的作用。没有先进警察文化的推进和支撑,不可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警察队伍,也不可能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而我们现在的警察文化难以担此重任:
一方面,从警察队伍自身来说,不少警察职业认同感降低,荣誉感弱化,如何有效施策,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另一方面,对警察的社会认同感也在降低。应该说缺乏先进警察文化引导和支撑是产生这些变化的重要原因。
二、“大走访”过程中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一)情要真
对人民群众是否有感情,是决定“大走访”成效的关键。“大走访”不但要走进群众家里,更要走进群众心里,与群众打成一片。没有真情感,群众就不会相信我们,也不会很好的配合我们的工作。要带着感情去、带着责任去,做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能敲开门、能说上话、能交上心、能办成事。我们对待群众的感情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兄弟一样,做群众的贴心人,将自己融入到群众中,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就会受到群众的欢迎、理解和支持。
一是带着情感走。我们要首先走访那些受到社会广泛同情、关注的孤寡老人、生活特困户,家庭遭受灾难和有违法犯罪的不省心户,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浓浓的警民之情,感受到我们的真心实意。
二是带着真情做。只要真情付出,“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服务群众,帮助群众,做群众的好帮手,主心骨,广大人民群众就会支持我们,会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
三是带着诚心办。我们在“大走访”中,要重诚诺守信用,用诚信取信于民,凡承诺的事一定要办。如果不遵守承诺,走走过场,不仅会使“大走访”流于形式,还会失信于民,降低公安机关的威信,影响公安形象。
(二)心要细
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 “细微之处见精神”。 “大走访”是弥合警民之间的情感差距、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春风化雨之举。一句话,一个表情都有可能给群众造成很大的影响。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送温暖、送平安、送服务的工作中,要真正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喜在哪、忧在哪,把那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谋全,谋细,并采取措施把它们抓实、抓好,才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真情厚意。
一是细心谋划。走访前必须认真谋划,带着问题去走访,事先掌握走访对象的基本情况是属于那种类型,比如是生活困难群众、 “法轮功”习练者、重点上访户、“两劳释解”人员、还是治安积极分子。根据不同的对象做好相应的思想、行为准备,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措施,达到广泛征求意见、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扶助困难群众、夯实群众基础的目的。 二是细心倾听。认真倾听别人讲话就是一种尊重。我们走访的同志要放下架子,以平民的心态,平和的语气、平等的地位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有必要设立专门的走访记录,让走访者一接触就能感到自己被尊重,被理解,就能体会到公安机关为民办事的真心,关怀群众的爱心,解决问题的诚信,伸张正义的决心,在平等的交流中打开群众的话匣子,真正做到能“进得了门、谈得上话、上得了心”,在与群众接触交流中不断拉进与群众的距离。
三是细心分析。大走访,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从中可以测量出社会治安的真实状况;从中可以看到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的好坏;从中可以检验公安队伍建设水平的高低。通过对大走访反馈的问题,我们要善于发现公安队伍在宗旨观念,工作作风、执法行为、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发现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破案攻坚、内部监督、民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四是细心施策。
大走访可以使同志们在第一时间内听到群众呼声,感受到群众疾苦,可以提高处理问题的效率,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
我们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和勇气,积极帮助群众解决一大批实际困难,排查化解一大批矛盾纠纷,排查整治一大批治安隐患,攻克一大批大案要案和多发性侵财案件,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把群众的困难解决好,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人民群众必然拥护我们支持我们的工作。
(三)腿要勤
“大走访”活动是固本强基的政权工程、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回报社会的民生工程,广大公安民警在当好主力军、捍卫者的同时要广开思路,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同舟共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共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是勤走访。大走访是事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和永恒主题。我们要有长期坚持走访的思想,自觉克服摆花架子、走形式、走过场的浮夸之风。经常利用休息时间,以朋友身份,到群众家里去坐一坐、聊一聊。往往一次登门、一段话语,就能温暖一颗心,感化一片人。通过交心谈心、以心换心、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处理社会治安热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是勤联络。深入到群众中去,多了解群众的需求,多听取群众的真实想法和意见。除了自己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外,联系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营造“一家有事大家帮,一人有难八方援”的互动、联动氛围。
在工作中注意处理好警务与非警务的关系,当群众利益和要求涉及其他职能部门应及时与其他部门联系,通过组织和上级党委尽力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好正当合法权益。
三是勤汇报。公安“大走访”活动开始后,要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工作汇报,汇报走访的数据、成效,汇报群众的真实需求,争取政府工作部门全力支持走访活动。
(四)事要实
“大走访”活动关键看成效,检验的标准就看它是否已经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举措,达到了“维护社会稳定能力明显增强,执法质量明显好转,服务群众水平明显提高,队伍整体形象明显改观,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的目标要求。
一是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群众反映的急事、特事、难事,现场组织调度,现场明确责任,现场答复解决,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
二是实实在在地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实实在在建立一些治安联系点和堡垒户。通过密切警民关系,发扬光大专群结合路线,利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让老百姓真正成为公安机关的情报员、信息员、宣传员、安全员,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防范、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方面的突出作用,切实增强公安机关预警和处置的能力,调处纠纷的能力,主动服务的能力和打击预防犯罪的能力。
四是实实在在发现、解决一些民警存在的实际问题。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切实发现公安机关在政治素质、工作作风、业务水平、工作效率等方面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存在的差距。自开展“大走访”工作以来,基层公安机关改变以往对待人民群众“冷、硬,拖”的工作作风,热情接待办事群众,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化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怨气。
(五)礼要端
在实践中,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同人民群众打交道的职业要求和行为规范,区分不同执法环境,统一执法语言,统一动作规范,切实做到言行文明、举止得当。要准确把握当前社会心理的变化和执法对象的感受,讲究方式方法,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取得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的理解和支持。
一是塑造礼貌待人、热情服务的文明形象。在走访中,要注意讲究仪表、举止端庄、警容严整;在交往的过程中,做到热情谦逊、谈吐文明、和蔼可亲,通过优美的语言、文明的举止和热情的服务态度,树立警察的文明形象,做到说话亲一点、嘴巴甜一点、笑容多一点、腿脚勤一点、脑筋活一点、眼睛亮一点,做到进得了门、见得了人、说得上话、交得了心。
二是塑造爱民为民、淳朴踏实的实干形象。要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及时了解社会民意,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爱民、利民、便民服务活动。要说实话、办实事、多帮忙,少张扬。
三是塑造知礼仪、重法度的清廉形象。在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纪律的同时,民警要学会掌握群众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原则,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和知识,把握群众工作的规律,学会群众工作的方法。四是塑造惩治违法、打击犯罪的威严形象。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及时组织侦破各类重大恶性案件,严密防范和打击“两抢”、入户盗窃、盗抢机动车等多发性犯罪,切实担当好人民的“保护神”,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六)法要新
“大走访” 活动是一项全新的思想实践、工作实践、社会实践,有广阔的施展空间和舞台。我们要积极开拓创新,吃透“大走访”的实质和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创造新经验、打造新亮点。
一要创新走访形式。研究和探索符合时代特点,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走访方式。
二要创新活动载体。要发挥警种的龙头作用,各个警种要结合岗位和职能确定走访重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方面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全面摆布的责任;另一方面要率先垂范地进社区,下村屯。
三要创新先进典型。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培养、树立典型的意识,抓好典型的发现环节以敏锐的眼光、独特的视角,从纷繁的情况中发现独特的亮点,从共性的东西中发现独具特色的个性,及时发现和掌握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方面的典型。一旦典型的旗帜树立起来、标杆起来,就要集中精力抓好典型经验的学习、宣传和推广,确保广大民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从而达到典型引路带动群体的目的。四要创新活动内涵。“大走访”绝对不是仅限于访贫问苦,为群众做一些好人好事。而是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根据人民群众的意愿去创新思路,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改进工作。要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问题,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要始终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的利益问题为工作重点,出台便民、利民举措,为民谋利,争取民心。
总之,大走访是任重道远的永恒课题,是实现警民“鱼水情”的重要举措,“大”体现范围深广,“走”体现态度诚恳,“访”彰显工作主动。民警要走向社区农村,走进人民群众,持续推进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确保形成党群心连心、警民心贴心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升队伍形象,争创公安事业新辉煌!
参考文献:
[1]公安部办公厅.“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经验做法汇编(M),群众出版社,2010.03。
[2]王前勇.新警务理念探索(M),群众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06
作者简介:
赵光伟(1965— ),男,江西万安县人,研究生学历,江西警察学院治安学系副主任、教授,研究方向:治安专业课教学和研究。
关键词:大走访;和谐;警民关系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检验公安工作优劣与否的一个重要尺度。公安机关应当结合当前深入开展的“大走访”实践活动,处理好角色定性与职责定位、热情服务与严格执法、人性化执法与暴力执法等三个关系,从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实现执法形式与执法效果的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当前影响警民关系的主要因素
(一)警察职能泛化
《人民警察法》第六条对人民警察的职责范围进行了比较明确的界定。严格来说,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就是警务工作。除此之外,都属于非警务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警察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却是很难把握的。
一句:“有困难,找警察”的宣传标语,在肯定警察重要作用的同时,将警察的社会职能无限扩大。过去催粮派款、计划生育频繁用警。现在,有些地方党委、政府在处置由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移民安置等利益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也是动辄用警强压,这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而且导致公安机关成为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和发泄怨气的直接对象,严重影响了警民关系。
(二)有些公安民警能力素质不强
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破案就是硬道理。因此,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核心就是强化公安机关的能力建设。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国外反华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日益加剧,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进入高发期。加之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社会的深刻变革和多元思潮的冲击,给公安机关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一方面,由于警力方面的限制,不少案件不能及时侦破,使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特别是一些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涉及面广,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公安机关大案破不了,小案又不破的错觉。
另一方面,确有一些警察缺乏相应的办案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强,往往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导致了群众不顺心,不满意。更有少数警察和个别公安机关确实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问题,群众对此十分反感,当然难有警民和谐的局面。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公安机关的能力建设还不能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三)执法公信力不高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维护公平正义是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也是实现警民和谐的关键所在。但在执法实践中,有的民警在执法工作中随意性大,滥用自由裁量权,特别是同样情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此时彼时、此地彼地处理结果大相径庭。更有甚者,个别害群之马利用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才办事,使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深受影响,这直接伤害了群众感情。
(四)警察文化的支撑乏力
警察文化是警察在履行职责中创造的自己独特的行业文化,包括政治理念、价值取向、精神内涵、行为规范和管理模式,是警察内在精神与外在形象的统一,也是历史精神与时代思想的融合。它具有激励、约束、导向等功能,有着物质利益不可替代的作用。没有先进警察文化的推进和支撑,不可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警察队伍,也不可能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而我们现在的警察文化难以担此重任:
一方面,从警察队伍自身来说,不少警察职业认同感降低,荣誉感弱化,如何有效施策,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另一方面,对警察的社会认同感也在降低。应该说缺乏先进警察文化引导和支撑是产生这些变化的重要原因。
二、“大走访”过程中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一)情要真
对人民群众是否有感情,是决定“大走访”成效的关键。“大走访”不但要走进群众家里,更要走进群众心里,与群众打成一片。没有真情感,群众就不会相信我们,也不会很好的配合我们的工作。要带着感情去、带着责任去,做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能敲开门、能说上话、能交上心、能办成事。我们对待群众的感情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兄弟一样,做群众的贴心人,将自己融入到群众中,以诚待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就会受到群众的欢迎、理解和支持。
一是带着情感走。我们要首先走访那些受到社会广泛同情、关注的孤寡老人、生活特困户,家庭遭受灾难和有违法犯罪的不省心户,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浓浓的警民之情,感受到我们的真心实意。
二是带着真情做。只要真情付出,“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服务群众,帮助群众,做群众的好帮手,主心骨,广大人民群众就会支持我们,会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
三是带着诚心办。我们在“大走访”中,要重诚诺守信用,用诚信取信于民,凡承诺的事一定要办。如果不遵守承诺,走走过场,不仅会使“大走访”流于形式,还会失信于民,降低公安机关的威信,影响公安形象。
(二)心要细
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 “细微之处见精神”。 “大走访”是弥合警民之间的情感差距、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春风化雨之举。一句话,一个表情都有可能给群众造成很大的影响。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送温暖、送平安、送服务的工作中,要真正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喜在哪、忧在哪,把那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谋全,谋细,并采取措施把它们抓实、抓好,才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警察为人民的真情厚意。
一是细心谋划。走访前必须认真谋划,带着问题去走访,事先掌握走访对象的基本情况是属于那种类型,比如是生活困难群众、 “法轮功”习练者、重点上访户、“两劳释解”人员、还是治安积极分子。根据不同的对象做好相应的思想、行为准备,采取各种强有力的措施,达到广泛征求意见、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扶助困难群众、夯实群众基础的目的。 二是细心倾听。认真倾听别人讲话就是一种尊重。我们走访的同志要放下架子,以平民的心态,平和的语气、平等的地位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有必要设立专门的走访记录,让走访者一接触就能感到自己被尊重,被理解,就能体会到公安机关为民办事的真心,关怀群众的爱心,解决问题的诚信,伸张正义的决心,在平等的交流中打开群众的话匣子,真正做到能“进得了门、谈得上话、上得了心”,在与群众接触交流中不断拉进与群众的距离。
三是细心分析。大走访,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从中可以测量出社会治安的真实状况;从中可以看到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的好坏;从中可以检验公安队伍建设水平的高低。通过对大走访反馈的问题,我们要善于发现公安队伍在宗旨观念,工作作风、执法行为、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发现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破案攻坚、内部监督、民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四是细心施策。
大走访可以使同志们在第一时间内听到群众呼声,感受到群众疾苦,可以提高处理问题的效率,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
我们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和勇气,积极帮助群众解决一大批实际困难,排查化解一大批矛盾纠纷,排查整治一大批治安隐患,攻克一大批大案要案和多发性侵财案件,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把群众的困难解决好,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人民群众必然拥护我们支持我们的工作。
(三)腿要勤
“大走访”活动是固本强基的政权工程、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回报社会的民生工程,广大公安民警在当好主力军、捍卫者的同时要广开思路,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同舟共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共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是勤走访。大走访是事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和永恒主题。我们要有长期坚持走访的思想,自觉克服摆花架子、走形式、走过场的浮夸之风。经常利用休息时间,以朋友身份,到群众家里去坐一坐、聊一聊。往往一次登门、一段话语,就能温暖一颗心,感化一片人。通过交心谈心、以心换心、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处理社会治安热点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是勤联络。深入到群众中去,多了解群众的需求,多听取群众的真实想法和意见。除了自己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外,联系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营造“一家有事大家帮,一人有难八方援”的互动、联动氛围。
在工作中注意处理好警务与非警务的关系,当群众利益和要求涉及其他职能部门应及时与其他部门联系,通过组织和上级党委尽力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好正当合法权益。
三是勤汇报。公安“大走访”活动开始后,要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工作汇报,汇报走访的数据、成效,汇报群众的真实需求,争取政府工作部门全力支持走访活动。
(四)事要实
“大走访”活动关键看成效,检验的标准就看它是否已经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具体举措,达到了“维护社会稳定能力明显增强,执法质量明显好转,服务群众水平明显提高,队伍整体形象明显改观,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的目标要求。
一是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群众反映的急事、特事、难事,现场组织调度,现场明确责任,现场答复解决,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
二是实实在在地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实实在在建立一些治安联系点和堡垒户。通过密切警民关系,发扬光大专群结合路线,利用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力量,让老百姓真正成为公安机关的情报员、信息员、宣传员、安全员,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防范、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方面的突出作用,切实增强公安机关预警和处置的能力,调处纠纷的能力,主动服务的能力和打击预防犯罪的能力。
四是实实在在发现、解决一些民警存在的实际问题。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切实发现公安机关在政治素质、工作作风、业务水平、工作效率等方面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存在的差距。自开展“大走访”工作以来,基层公安机关改变以往对待人民群众“冷、硬,拖”的工作作风,热情接待办事群众,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化解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怨气。
(五)礼要端
在实践中,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同人民群众打交道的职业要求和行为规范,区分不同执法环境,统一执法语言,统一动作规范,切实做到言行文明、举止得当。要准确把握当前社会心理的变化和执法对象的感受,讲究方式方法,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取得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的理解和支持。
一是塑造礼貌待人、热情服务的文明形象。在走访中,要注意讲究仪表、举止端庄、警容严整;在交往的过程中,做到热情谦逊、谈吐文明、和蔼可亲,通过优美的语言、文明的举止和热情的服务态度,树立警察的文明形象,做到说话亲一点、嘴巴甜一点、笑容多一点、腿脚勤一点、脑筋活一点、眼睛亮一点,做到进得了门、见得了人、说得上话、交得了心。
二是塑造爱民为民、淳朴踏实的实干形象。要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及时了解社会民意,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爱民、利民、便民服务活动。要说实话、办实事、多帮忙,少张扬。
三是塑造知礼仪、重法度的清廉形象。在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纪律的同时,民警要学会掌握群众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原则,掌握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和知识,把握群众工作的规律,学会群众工作的方法。四是塑造惩治违法、打击犯罪的威严形象。要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及时组织侦破各类重大恶性案件,严密防范和打击“两抢”、入户盗窃、盗抢机动车等多发性犯罪,切实担当好人民的“保护神”,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六)法要新
“大走访” 活动是一项全新的思想实践、工作实践、社会实践,有广阔的施展空间和舞台。我们要积极开拓创新,吃透“大走访”的实质和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创造新经验、打造新亮点。
一要创新走访形式。研究和探索符合时代特点,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走访方式。
二要创新活动载体。要发挥警种的龙头作用,各个警种要结合岗位和职能确定走访重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方面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全面摆布的责任;另一方面要率先垂范地进社区,下村屯。
三要创新先进典型。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培养、树立典型的意识,抓好典型的发现环节以敏锐的眼光、独特的视角,从纷繁的情况中发现独特的亮点,从共性的东西中发现独具特色的个性,及时发现和掌握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方面的典型。一旦典型的旗帜树立起来、标杆起来,就要集中精力抓好典型经验的学习、宣传和推广,确保广大民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从而达到典型引路带动群体的目的。四要创新活动内涵。“大走访”绝对不是仅限于访贫问苦,为群众做一些好人好事。而是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根据人民群众的意愿去创新思路,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改进工作。要从源头上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问题,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要始终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的利益问题为工作重点,出台便民、利民举措,为民谋利,争取民心。
总之,大走访是任重道远的永恒课题,是实现警民“鱼水情”的重要举措,“大”体现范围深广,“走”体现态度诚恳,“访”彰显工作主动。民警要走向社区农村,走进人民群众,持续推进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确保形成党群心连心、警民心贴心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进一步改善和提升队伍形象,争创公安事业新辉煌!
参考文献:
[1]公安部办公厅.“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经验做法汇编(M),群众出版社,2010.03。
[2]王前勇.新警务理念探索(M),群众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06
作者简介:
赵光伟(1965— ),男,江西万安县人,研究生学历,江西警察学院治安学系副主任、教授,研究方向:治安专业课教学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