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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哈珀·李继承了哥特文学的传统,把大量哥特风格的细节放进了故事背景和情节之中,增加了故事的剧情和气氛。本文试从怪诞恐怖的表现特征,时序颠倒的叙事形式,以及扭曲的哥特人物形象等角度,探析小说的哥特式风格,以进一步探索作品的艺术价值。
【关键词】 哈珀·李;《杀死一只知更鸟》;哥特风格
【中图分类号】I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0)25-0018-02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南方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1961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小说讲述了三个孩子因为小镇上的几桩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运用了哥特式写作手法,为书中的故事添上了恐怖的色彩。同时,作品的哥特式描写“在恐怖黑暗的背后又蕴含着一种向善向美的、惩恶扬善的思想精神”,“在读者心中培植起一种自由的、积极向上的人格力量”,启迪读者“认识世界、观照人生、洞察人性”。
哥特(Goth)一词最初来自条顿民族中哥特部落的名称。条顿民族在公元5世纪摧毁了强大的西罗马帝国,其中彪悍的哥特人是同罗马人作战的主力,同时,哥特人的英勇善战在南欧人,特别是意大利人心中留下了创伤,造成了既恨又怕的复杂心理。后来,意大利人法萨里(Vasari,1511-1574)用哥特一词来指称一种为文艺复兴思想家们所不喜欢的中世纪的建筑风格:高耸的尖顶、厚重的石壁、狭窄的窗户、幽暗的内部、阴森的地道等。在文艺复兴中,又被赋予了野蛮、恐怖、落后、神秘、暴力等多种含义,成了小说写作的元素之一。哥特一词后来又成为一种新的小说体裁的名称,逐渐进入文学的中心和文学发展的主流。
许多作品都大量地运用了哥特小说的手法。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哈珀·李把许多哥特式细节放进了故事背景和情节之中,增加了故事的剧情和气氛。本文试从怪诞恐怖的表现特征,时序颠倒的叙事形式,以及扭曲的哥特人物形象等角度,探析小说的哥特式风格,从而展现哈珀·李在突出该作品主题上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即揭露了历史和人类的罪恶。
一、怪诞恐怖的小说情节
怪诞是哥特小说在情节上的一大特征。怪诞作为一个审美范畴,其最突出的特征就是“把人和非人的东西怪异的结合”起来而呈现出来的状态,或者说“怪诞的标志就是幻想和现实之间的有意识的融合”。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由于某些让梅科姆最有经验的预言家都感到迷惑不解的原因,这一年真的进入了冬天”季节反常,下了一场几十年未曾见过的小雪,紧接着,莫迪小姐家发生了大火,被燃烧的房子“看起来像万圣节南瓜”,小说用不寻常的降雪和烧毁莫迪小姐房屋的大火制造了一种超自然的氛围,这些不祥之兆预示了在汤姆·鲁宾逊审判案中的不公正。然而,这种不祥之兆的解释与下雪和大火所展现出来的人类美好心灵的事实又是相抗衡的——斯库特和杰姆堆了漂亮的雪人,大火中邻里帮助抢救家产,莫迪小姐在房屋被毁之后继续奋斗,这位勇敢的老太太愉快地说,正想要建个小房子,可以让院子更大些。小说把哥特式气氛和内心善良的小镇价值观戏剧性地交织在一起,映射出小说的主题。在一个纯真受到不公平、残忍、偏见和仇恨威胁的世界上,以同情、理解和常识为表现形式的善良定会获胜。
恐怖是哥特小说的另一重要特征。《杀死一只知更鸟》中阿蒂克斯射杀疯狗的情节就是哥特式的写作手法。疯狗的出现先由斯库特引入,然后是卡波妮紧张地打电话通知阿蒂克斯,提着裙子奔跑着通知街上所有的人家“瘋狗来了”。这些铺垫都让小说的紧张情绪持续升温。随后阿蒂克斯赶到,举起步枪,犹豫着瞄准时,惊恐的气氛攀升到顶峰。最后疯狗被阿蒂克斯一枪毙命。这些描写都插入了恐怖、紧张的哥特式风格,而这些细节与故事所发生的那个平素安静、一切都可预测的小镇显得很不和谐,在小说中制造出了紧张的气氛,并预示着审判及其后果的麻烦和困难。
二、主观性叙事和时序颠倒的叙事特征
“所谓主观性叙事,突出体现在叙述者在叙事过程中毫不掩饰自己的身份,常常中断情节插入自己的评论或诠释,呈现出最大程度的显露,使读者在接受故事的同时实在强烈地感受到有一个讲述者的在场”《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全部故事几乎都发生在斯库特5岁到9岁之间。但小说的展开却是斯库特多年后以第一人称、采用倒叙的方法讲述的。结果就是,叙述人的语气一会儿是从儿童的观点按事件发生的自然顺序来记叙,一会儿又是多年后以成人回忆童年往事的语气讲述。故事的中心情节主要以斯库特儿时天真的口吻加以叙述,使读者可以把各事件通过斯库特的视听说联系起来。同时,叙述还常常离题,提及一些趣闻逸事或追溯往事。比如,“梅科姆是个老镇,不过在我最初的记忆里,它是个死气沉沉的老镇……不知为什么,那时候的天气好像更热些……那时候的人们行动迟缓。”这一段关于梅科姆的描写明显是一个成年人的回忆,而不是一个小女孩的经历。
在结构上,《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环状结构,故事的起点即是故事的终点。小说的第一章第一句“我哥哥杰姆快十三岁时,胳膊肘严重骨折”,然后,倒叙了导致发生骨折的种种事件。到最后一章,杰姆受伤骨折,斯库特在父亲讲故事时入睡而结束。叙述人通过这种手法,插入小伙伴迪尔的童年视角,从描绘三个孩子的想象及迷信世界开始,慢慢从孩子们无忧无虑的童年世界变成一个比孩子们的想象和迷信世界更为黑暗、更为危险、也更让人愤世嫉俗的成人故事。这些事件不是按照先后顺序出现,而是通过记忆、通过回想、通过各种道听途说甚至是通过孩子无尽的想象呈现出来的。哈珀·李采用了时序颠倒的叙事技巧,成功地将哥特式恐怖氛围渲染到了极致。 三、哥特式人物形象
哥特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主要有四类,即暴君形象、教徒形象、不幸女子的形象和鬼怪形象”小说中的鲍勃·尤厄尔一直失业,无力养家,他代表着美国南方黑暗的一面:无知、贫困、邋遢、内心充满了种族偏见和仇恨。他是白人中的“垃圾”,地位低下,靠迫害在种植园干活的黑人汤姆·鲁宾逊来弥补自己的微不足道,他虐待甚至侵犯自己的女儿,明知不对,却仍然不惜牺牲女儿的清白和名誉,诬告汤姆·鲁宾逊强奸他女儿,以维护自己的白人身份。他“专横残暴,冷酷无情,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具备了暴君形象的共同性格特征。审判结束后鲍勃觉得自己受到了阿蒂克斯和法官的愚弄,他威胁汤姆的妻子,企图闯入法官的家里,最后在万圣节凶险的黑夜对弱小的孩子们发动了袭击,他导演了一幕幕悲剧,最终自作自受,因此丧命。
与暴君形象构成鲜明对立的人物形象是柔弱不幸的少女形象。她们“或以重要人物出现,或以次要人物出现”但都处于弱势,普遍经历不幸。“哥特小说中母亲经常缺失……父亲人物或缺或弱,其空缺常为恶棍式伪父人物填补,而他们正是迫害者与恐怖之源”。无疑,马耶拉也是作者塑造极为成功的哥特式代表人物。她是当时扭曲的种族隔离以及家庭暴力下的双重受害者。马耶拉长到十九岁半还从来没有被人叫过“小姐”或“马耶拉小姐”,因为她把这些通常的礼节都当成冒犯。她常常受到父亲的辱骂,生活孤独而缺乏快乐。她自己是黑人和白人的混血,在当时却同时被两个种族排斥。在她的家里,有着七个弟妹,作为长女,她一人支撑着整个家庭,却常常受到醉鬼父亲的虐待。“哥特小说中的恶棍是旧式父权制度的代表,他们粗暴野蛮、阴险残忍的特性以及对女主人公的迫害体现了中世纪父权制度的压迫性与恐怖性”她勾引汤姆不成,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掩盖奇耻大辱,她无耻地把汤姆推上被告席。因其父跋扈专横,人们本可以同情她,但是她诬告汤姆的可耻行径却无法被人们原谅。她的一生是不幸的一生。
小说明线写了“一只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贯穿整个文本的还有一条暗线,即“另一只知更鸟”——“怪人”拉德利。作者直接对其进行了哥特式的描写,他是“一个恶毒的幽灵”。“杰姆给了他一个很合理的描述:根据脚印推算,怪人身高约六英尺半;他生吃松鼠,还有任何他能抓住的猫,这就是他手上满是血污的原因——如果你生吃动物,你就永远也洗不掉那些血迹。他脸上横着一条长长的锯齿状伤疤;他的牙齿又黄又烂;他的眼睛鼓凸着,嘴里不时流着口水。”与其说这是一个人,不如说就是一个怪物。拉德利的家是这样的,“房子低矮,以前是白色的,并有着深深的前廊和绿色的百叶窗,不过现在早已晦暗,变得和四周的院子一样灰不溜秋了。被雨水侵蚀的木瓦耷拉在前廊上的屋檐外;几棵橡树遮蔽了阳光。一些残留的尖桩栅栏东倒西歪地护卫着前院”在这样的描述当中,作者为情节加入了紧张元素,把读者带入到故事中去。拉德利变成鬼怪一样,亦真亦幻,出没无常,是因为少年时交友不慎,因与其他少年玩闹被带到法庭,从此被父亲永远地关在家里,永远消失在公众的视野中。拉德利是当时所谓家族信仰的受害者,通过塑造这个鲜活的人物折射出当时社会对家族名誉的变态崇尚。
哈珀塑造的暴君形象鲍勃·尤厄尔、不幸少女形象马耶拉·尤厄尔和鬼怪形象布·拉德利,虽然都不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但是集中揭露了人性的邪恶,思考并探索了人性的本质,呈现出典型的善恶两极,构成重要的哥特特征。
参考文献:
[1]李伟昉.黑色经典:英国哥特小说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2]沃尔夫冈·凯泽尔.美人与野兽:文学艺术中的怪诞[M].曾忠禄等译.西安:华岳文艺出版社,1987.
[3]菲利普·汤姆森.论怪诞[M].孙乃修译.北京:昆仑出版社,1992.
[4]哈珀·李.杀死一只知更鸟[M].高红梅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
[5]苏耕欣.哥特小说——社会转型時期的矛盾文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6]苏耕欣.压迫与保护、对立与依赖[J].北京:北京大学学报,2003,(4).
作者简介:
顾群,女,江苏泰州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关键词】 哈珀·李;《杀死一只知更鸟》;哥特风格
【中图分类号】I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0)25-0018-02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南方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1961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小说讲述了三个孩子因为小镇上的几桩冤案经历了猝不及防的成长痛苦与迷惑,悲伤与愤怒,也有温情与感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运用了哥特式写作手法,为书中的故事添上了恐怖的色彩。同时,作品的哥特式描写“在恐怖黑暗的背后又蕴含着一种向善向美的、惩恶扬善的思想精神”,“在读者心中培植起一种自由的、积极向上的人格力量”,启迪读者“认识世界、观照人生、洞察人性”。
哥特(Goth)一词最初来自条顿民族中哥特部落的名称。条顿民族在公元5世纪摧毁了强大的西罗马帝国,其中彪悍的哥特人是同罗马人作战的主力,同时,哥特人的英勇善战在南欧人,特别是意大利人心中留下了创伤,造成了既恨又怕的复杂心理。后来,意大利人法萨里(Vasari,1511-1574)用哥特一词来指称一种为文艺复兴思想家们所不喜欢的中世纪的建筑风格:高耸的尖顶、厚重的石壁、狭窄的窗户、幽暗的内部、阴森的地道等。在文艺复兴中,又被赋予了野蛮、恐怖、落后、神秘、暴力等多种含义,成了小说写作的元素之一。哥特一词后来又成为一种新的小说体裁的名称,逐渐进入文学的中心和文学发展的主流。
许多作品都大量地运用了哥特小说的手法。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哈珀·李把许多哥特式细节放进了故事背景和情节之中,增加了故事的剧情和气氛。本文试从怪诞恐怖的表现特征,时序颠倒的叙事形式,以及扭曲的哥特人物形象等角度,探析小说的哥特式风格,从而展现哈珀·李在突出该作品主题上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即揭露了历史和人类的罪恶。
一、怪诞恐怖的小说情节
怪诞是哥特小说在情节上的一大特征。怪诞作为一个审美范畴,其最突出的特征就是“把人和非人的东西怪异的结合”起来而呈现出来的状态,或者说“怪诞的标志就是幻想和现实之间的有意识的融合”。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由于某些让梅科姆最有经验的预言家都感到迷惑不解的原因,这一年真的进入了冬天”季节反常,下了一场几十年未曾见过的小雪,紧接着,莫迪小姐家发生了大火,被燃烧的房子“看起来像万圣节南瓜”,小说用不寻常的降雪和烧毁莫迪小姐房屋的大火制造了一种超自然的氛围,这些不祥之兆预示了在汤姆·鲁宾逊审判案中的不公正。然而,这种不祥之兆的解释与下雪和大火所展现出来的人类美好心灵的事实又是相抗衡的——斯库特和杰姆堆了漂亮的雪人,大火中邻里帮助抢救家产,莫迪小姐在房屋被毁之后继续奋斗,这位勇敢的老太太愉快地说,正想要建个小房子,可以让院子更大些。小说把哥特式气氛和内心善良的小镇价值观戏剧性地交织在一起,映射出小说的主题。在一个纯真受到不公平、残忍、偏见和仇恨威胁的世界上,以同情、理解和常识为表现形式的善良定会获胜。
恐怖是哥特小说的另一重要特征。《杀死一只知更鸟》中阿蒂克斯射杀疯狗的情节就是哥特式的写作手法。疯狗的出现先由斯库特引入,然后是卡波妮紧张地打电话通知阿蒂克斯,提着裙子奔跑着通知街上所有的人家“瘋狗来了”。这些铺垫都让小说的紧张情绪持续升温。随后阿蒂克斯赶到,举起步枪,犹豫着瞄准时,惊恐的气氛攀升到顶峰。最后疯狗被阿蒂克斯一枪毙命。这些描写都插入了恐怖、紧张的哥特式风格,而这些细节与故事所发生的那个平素安静、一切都可预测的小镇显得很不和谐,在小说中制造出了紧张的气氛,并预示着审判及其后果的麻烦和困难。
二、主观性叙事和时序颠倒的叙事特征
“所谓主观性叙事,突出体现在叙述者在叙事过程中毫不掩饰自己的身份,常常中断情节插入自己的评论或诠释,呈现出最大程度的显露,使读者在接受故事的同时实在强烈地感受到有一个讲述者的在场”《杀死一只知更鸟》的全部故事几乎都发生在斯库特5岁到9岁之间。但小说的展开却是斯库特多年后以第一人称、采用倒叙的方法讲述的。结果就是,叙述人的语气一会儿是从儿童的观点按事件发生的自然顺序来记叙,一会儿又是多年后以成人回忆童年往事的语气讲述。故事的中心情节主要以斯库特儿时天真的口吻加以叙述,使读者可以把各事件通过斯库特的视听说联系起来。同时,叙述还常常离题,提及一些趣闻逸事或追溯往事。比如,“梅科姆是个老镇,不过在我最初的记忆里,它是个死气沉沉的老镇……不知为什么,那时候的天气好像更热些……那时候的人们行动迟缓。”这一段关于梅科姆的描写明显是一个成年人的回忆,而不是一个小女孩的经历。
在结构上,《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环状结构,故事的起点即是故事的终点。小说的第一章第一句“我哥哥杰姆快十三岁时,胳膊肘严重骨折”,然后,倒叙了导致发生骨折的种种事件。到最后一章,杰姆受伤骨折,斯库特在父亲讲故事时入睡而结束。叙述人通过这种手法,插入小伙伴迪尔的童年视角,从描绘三个孩子的想象及迷信世界开始,慢慢从孩子们无忧无虑的童年世界变成一个比孩子们的想象和迷信世界更为黑暗、更为危险、也更让人愤世嫉俗的成人故事。这些事件不是按照先后顺序出现,而是通过记忆、通过回想、通过各种道听途说甚至是通过孩子无尽的想象呈现出来的。哈珀·李采用了时序颠倒的叙事技巧,成功地将哥特式恐怖氛围渲染到了极致。 三、哥特式人物形象
哥特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主要有四类,即暴君形象、教徒形象、不幸女子的形象和鬼怪形象”小说中的鲍勃·尤厄尔一直失业,无力养家,他代表着美国南方黑暗的一面:无知、贫困、邋遢、内心充满了种族偏见和仇恨。他是白人中的“垃圾”,地位低下,靠迫害在种植园干活的黑人汤姆·鲁宾逊来弥补自己的微不足道,他虐待甚至侵犯自己的女儿,明知不对,却仍然不惜牺牲女儿的清白和名誉,诬告汤姆·鲁宾逊强奸他女儿,以维护自己的白人身份。他“专横残暴,冷酷无情,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具备了暴君形象的共同性格特征。审判结束后鲍勃觉得自己受到了阿蒂克斯和法官的愚弄,他威胁汤姆的妻子,企图闯入法官的家里,最后在万圣节凶险的黑夜对弱小的孩子们发动了袭击,他导演了一幕幕悲剧,最终自作自受,因此丧命。
与暴君形象构成鲜明对立的人物形象是柔弱不幸的少女形象。她们“或以重要人物出现,或以次要人物出现”但都处于弱势,普遍经历不幸。“哥特小说中母亲经常缺失……父亲人物或缺或弱,其空缺常为恶棍式伪父人物填补,而他们正是迫害者与恐怖之源”。无疑,马耶拉也是作者塑造极为成功的哥特式代表人物。她是当时扭曲的种族隔离以及家庭暴力下的双重受害者。马耶拉长到十九岁半还从来没有被人叫过“小姐”或“马耶拉小姐”,因为她把这些通常的礼节都当成冒犯。她常常受到父亲的辱骂,生活孤独而缺乏快乐。她自己是黑人和白人的混血,在当时却同时被两个种族排斥。在她的家里,有着七个弟妹,作为长女,她一人支撑着整个家庭,却常常受到醉鬼父亲的虐待。“哥特小说中的恶棍是旧式父权制度的代表,他们粗暴野蛮、阴险残忍的特性以及对女主人公的迫害体现了中世纪父权制度的压迫性与恐怖性”她勾引汤姆不成,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掩盖奇耻大辱,她无耻地把汤姆推上被告席。因其父跋扈专横,人们本可以同情她,但是她诬告汤姆的可耻行径却无法被人们原谅。她的一生是不幸的一生。
小说明线写了“一只知更鸟”汤姆·鲁宾逊,贯穿整个文本的还有一条暗线,即“另一只知更鸟”——“怪人”拉德利。作者直接对其进行了哥特式的描写,他是“一个恶毒的幽灵”。“杰姆给了他一个很合理的描述:根据脚印推算,怪人身高约六英尺半;他生吃松鼠,还有任何他能抓住的猫,这就是他手上满是血污的原因——如果你生吃动物,你就永远也洗不掉那些血迹。他脸上横着一条长长的锯齿状伤疤;他的牙齿又黄又烂;他的眼睛鼓凸着,嘴里不时流着口水。”与其说这是一个人,不如说就是一个怪物。拉德利的家是这样的,“房子低矮,以前是白色的,并有着深深的前廊和绿色的百叶窗,不过现在早已晦暗,变得和四周的院子一样灰不溜秋了。被雨水侵蚀的木瓦耷拉在前廊上的屋檐外;几棵橡树遮蔽了阳光。一些残留的尖桩栅栏东倒西歪地护卫着前院”在这样的描述当中,作者为情节加入了紧张元素,把读者带入到故事中去。拉德利变成鬼怪一样,亦真亦幻,出没无常,是因为少年时交友不慎,因与其他少年玩闹被带到法庭,从此被父亲永远地关在家里,永远消失在公众的视野中。拉德利是当时所谓家族信仰的受害者,通过塑造这个鲜活的人物折射出当时社会对家族名誉的变态崇尚。
哈珀塑造的暴君形象鲍勃·尤厄尔、不幸少女形象马耶拉·尤厄尔和鬼怪形象布·拉德利,虽然都不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但是集中揭露了人性的邪恶,思考并探索了人性的本质,呈现出典型的善恶两极,构成重要的哥特特征。
参考文献:
[1]李伟昉.黑色经典:英国哥特小说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2]沃尔夫冈·凯泽尔.美人与野兽:文学艺术中的怪诞[M].曾忠禄等译.西安:华岳文艺出版社,1987.
[3]菲利普·汤姆森.论怪诞[M].孙乃修译.北京:昆仑出版社,1992.
[4]哈珀·李.杀死一只知更鸟[M].高红梅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
[5]苏耕欣.哥特小说——社会转型時期的矛盾文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6]苏耕欣.压迫与保护、对立与依赖[J].北京:北京大学学报,2003,(4).
作者简介:
顾群,女,江苏泰州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英美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