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西风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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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柒柒若推荐:应当每一个女生都曾想过,以后想要一枚怎样的戒指吧?故事里开了家古董珠宝店的曾黎,怀着一个旧日的梦,等着一个人,却“意外”地迎来了钟绍阳,他送了她一枚最普通的指环,却也是最珍贵的守候。所以呢,也希望每一个对幸福对指环有憧憬的姑娘,都能得到美美的爱。
  1. 阿黎,我就渡你到这里了。
  钟绍阳摸到曾黎的店里的时候,是黄昏时分。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店里只有柜台上方的那盏吊灯开着,影影绰绰的光线中,曾黎坐在柜台后的长椅上翻书。
  虚掩着的门被“咣当”一声推开,把她吓了一跳,微微蹙眉抬起头来,面前已经站着一个男孩子,短短的头发,穿一身宽松的运动服。
  曾黎有些不解,扬起眉毛问他:“有什么事吗?”
  并未把他当成前来挑选的顾客,这家店是古董珠宝店,平日里鲜少有人,偶尔有人来选购,大多是喜欢Vintage的女生,或是有一定年纪和阅历的中年人,眼前这个男孩子,实在是不像会对这些感兴趣的。
  他咧开嘴笑了笑,明亮得有些炫目,几步过来在柜面站定,看向曾黎:“我想给我女朋友买个戒指。”
  把手中的书放在柜台上,钟绍阳探过头去看了看,有惊喜和错愕的神情:“你喜欢看金庸?”
  那本书是《白马啸西风》。
  曾黎性格清冷,对钟绍阳的惊喜和错愕并未有什么反应,轻轻点了个头之后顺手把那本书拿下去塞到抽屉里,把他带到了右侧的一个柜台前,捧出来一个珠宝盒打开:“戒指都在这里。”
  多是一些宝石戒指,祖母绿,绿松石,碧玺,摩根石。
  钟绍阳不知如何挑选,向曾黎求助:“你来帮我选吧。”
  曾黎问他:“女朋友是什么样子的?”
  钟绍阳从口袋里拿出手机递到曾黎面前:“你看。”
  屏幕上是一个女孩子,中分长发,下巴颏儿尖尖的,鼻梁高挺。
  曾黎从盒子里挑选了一个戒指,放到钟绍阳面前:“这个你喜欢吗?”
  那种绿色太美,仿佛初春时节清冽的雨水之后,芳草地上绿草新叶所独有的清新与明艳,钟绍阳几乎是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他小心翼翼地把那枚戒指放在手心:“这是绿宝石吗?”
  “祖母绿,”曾黎回答道,“祖母绿被称为这世界上最美的绿色,是能让人百看不厌的宝石,象征着忠贞不渝的爱情。”
  钟绍阳点点头,而后环顾了一下这个小小的店铺,墙上挂着的有古着的衣物和摆件,玻璃柜台下面是一些沉淀着岁月味道但仍不掩其精美的首饰,他有些好奇地问曾黎:“这些都是古董吗?”
  曾黎点点头:“多半都是从欧洲搜集回流的古董首饰,有些直接带了回来,有些根据品相由有经验的海外珠宝公司进行专业地清洗打磨,每一件首饰,背后都承载着一段故事。”
  “真浪漫。”钟绍阳由衷地称赞道。
  曾黎找出一个小盒子,坐下来给他包装,递给钟绍阳一张卡片,他拿过去趴在桌子上,在昏黄的灯光下认真地写字。
  接过来卡片的时候,曾黎瞄了两眼,蓝色的钢笔字,刚劲有力,卡片开头写的是“致梨子”,下面的署名是“钟绍阳”。
  他爱笑,离开向曾黎道谢的时候,又咧着嘴笑,房间里点着熏香,缭绕着烟雾,灯光也是昏黄,再加上那些有些年月的古董,充斥着陈旧与老朽的味道,终日坐在这里的曾黎,也觉得自己好似提前进入了老年期。
  然而钟绍阳的笑,却好似早晨拉开窗帘时的第一缕阳光,让这整个房屋,都好像明亮了一般。
  钟绍阳走后,曾黎挪回了原处,继续读着原先的那本书。
  “白马带着她一步步地回到中原。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地走,但终是能回到中原的。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
  曾黎轻轻叹息了一声,后来读得累了,她把头靠在椅背上睡着了。
  或许是方才看到了明亮的笑容的缘故,曾黎做了一个梦。
  梦到她面前是一片湖泊,湖面上起了雾,白茫茫的一片,她急着过河,却不知该怎么办,焦急之中,有人撑着一叶扁舟从白雾中而来,梦中氤氲的雾气里,她看不清楚他的脸。
  直到那扁舟到了对岸,她从上面下来,那人的脸才清晰起来,是无比清澈的笑:“阿黎,我就渡你到这里了。”
  是方朝。
  2. 你笑起来多美。
  隔了一周,曾黎竟然又见到了钟绍阳。
  她也还是在闷头翻书,听到推门声慵懒地应了句“欢迎光临”,直到来人的脚步停在自己面前才抬起头来。
  “你怎么又来了?”曾黎开口问道。
  钟绍阳眉毛一挑:“喂,曾黎,哪有你这样子做生意的?”
  曾黎板起脸来:“你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钟绍阳“嘿嘿”一笑,指了指曾黎背后柜架上的一张照片:“那上面写着呢。”
  曾黎回过头去,后面柜台上摆着一个相框,十五岁时的老照片,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坐在一棵大柳树下面,她咧着嘴冲着镜头,笑得异常开心。
  或许是因为镜头的另一端,是方朝吧。
  钟绍阳在那边叹了口气:“戒指没有送掉,女朋友和我分手了。”
  他顺势拉了把椅子在曾黎面前坐下:“不过我妈妈看到了那枚戒指,很喜欢,我就送给她了,她让我再帮她挑一条项链。”
  曾黎捧出另一个首饰盒,祖母绿的项链拿出来几条,钟绍阳信任曾黎的眼光,还是交给她挑选,后来曾黎包装的时候,钟绍阳就坐在一旁歪着头看着她。
  她随便地裹着一袭墨绿色的大披肩,头发随意地窝在脑后,低头包礼盒的侧脸异常美,安静极了,看起来像《诗经》里的植物。
  把礼盒递到钟绍阳手中的时候,墙上的老式挂钟正发出“嗡嗡”的报时声,十八点钟。
  “你没有吃晚饭吧?”钟绍阳开口问曾黎,“我请你吃饭吧。”
  “不用了。”她冷冷地应了一声,坐回了原处。   钟绍阳却不肯走:“哎,曾黎,我都没见你笑过,你是不是不会笑啊?”
  “干吗要对你笑?”曾黎回答道。
  “笑起来好看啊,”他伸手指了指那张照片,“你看笑起来多美,我给你讲个笑话吧。”
  曾黎的“不”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钟绍阳的话匣子已经打开,果真一个接着一个讲起了笑话,没把曾黎逗笑,自己却是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快要流出来,曾黎双手抱在胸前冷冷地看着,一副黄鹤楼看翻船的架势。
  钟绍阳停了下来,双手抱拳在胸前一比画:“女侠,看来我要使出绝招了。”
  话音刚落,他便从椅子上站起来,曾黎还没有反应过来,只见钟绍阳一个鲤鱼挺身,整个人已经翻了个个儿,双手撑在地板上,整个人倒立了起来。
  他用手走路,左边两步右边两步,整个人摇摇晃晃,还不忘挤着眼睛冲曾黎做鬼脸。
  曾黎不自觉地,嘴角微微上扬起来,脸上浮现一抹笑意。
  3. 听得到胸膛里,心脏微微跳动的声音。
  那之后钟绍阳竟经常出现在曾黎的这家店里,曾黎平日里总是自己一个人的空间里凭空多出来一个生物,怎么都觉得烦,开始的时候总是对钟绍阳冷嘲热讽:“刚被自己女朋友甩了就开始来缠别的女生,你的脸皮可真厚。”
  钟绍阳却也不生气,乐呵呵的样子,曾黎不愿意同他出去吃饭,他每次来的时候都会从外面买好吃食过来,寿司手卷,比萨烤鸡,热气腾腾的冒菜。
  曾黎原先都是自己一个人吃饭,随便泡碗面或是吃几片面包,钟绍阳却不是,吃饭的时候嘴巴也不肯闲着,眉飞色舞地和曾黎说着各种奇闻逸事,有自己生活中的,也有听来的,说得绘声绘色,曾黎刚开始的时候觉得他吵闹得简直让人头疼,后来竟也慢慢习惯。
  有一回钟绍阳过来,提着的是两份桂花莲藕粥,同曾黎在店里吃,店里的老式电视机是开着的,两人时不时地瞄上几眼,一个娱乐节目,几个嘉宾走出来的时候,曾黎觉得其中一个女孩子有些面熟,用胳膊捅了捅钟绍阳,指了指电视:“你前女友。”
  钟绍阳正在往嘴里送着粥,抬起头瞄了一眼哈哈大笑:“那是Angelababy好不好。”
  “什么Angelababy,”曾黎平日极少上网或是看电视,对娱乐圈一窍不通,捅了捅钟绍阳,“你手机给我。”
  她按了一个键,屏幕亮了起来,锁屏的照片,还是钟绍阳第一次过来买戒指时介绍是自己女朋友的那张,曾黎放在自己眼前比画着,刚想说出“你前女友和她长得真像”的时候,电视屏幕随即放出了一张Angelababy的照片,竟然和手机上的这张一模一样。
  曾黎有些不解,右手不小心碰到了相册,这一碰,便有一些照片跳了出来。
  手机相册里,竟然是自己的照片。
  照片中的自己,一袭长裙,头发盘在脑后,曾黎眉头皱起回想了好久,想到这应当是大半年以前,自己去参加一次古董珠宝展销会的照片。
  那枚祖母绿的戒指,就是在那次展销会上带回来的。
  她转过脸去看向钟绍阳,眼中有质问,也有困惑与不解。
  钟绍阳自知已经瞒不住,把手中的那碗粥放下,拿过手机。
  “曾黎,”他低下头去,轻轻说道,“我走进这家店的那日,并不是为了给女朋友买什么戒指,女朋友是我杜撰出来的,那张照片,也是我随便下载下来的。”
  顿了顿他说道:“我只是想认识你。”
  那场珠宝展销会,钟绍阳是陪同痴迷珠宝的妈妈去的。他对这些毫无研究,觉得索然无味,便四处转悠。
  珠宝展销会是在郊外的一处偌大的古宅举行,周遭倒也空旷,有古树和绿草。钟绍阳在那里信步走着,远远地看到路边坐着一个女孩。
  那女孩穿着一袭绿色长裙,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
  当时正是晌午,阳光灼热强烈,钟绍阳自然是不懂为何有人就这样坐在路边的。
  直到他走过去,被那个女孩喊住,女孩压低声音:“喂,不要走那里。”
  他愣了愣:“为什么?”
  声音有些高,女孩赶紧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而后指了指前方:“那里有只小鸟掉下来了。”
  钟绍阳看过去,果然有一只跌落在地上的幼鸟,再抬起头看,古树的上方,是一个鸟巢。
  他眼睛转了转,自告奋勇:“我会爬树,我去把它放回去。”
  女孩赶紧摇头:“不行不行,你不能碰它,你如果碰到它,鸟妈妈回来会闻到它身上人的气息,会把它推下去的。等鸟妈妈回巢之后,会把它衔上去的,我怕有人会踩到,就坐在这里提醒一下……”
  钟绍阳的心头一热,自告奋勇地同她坐在一起:“我陪你等。”
  “不用了。”一有人向自己表现出亲近,女孩立即板起脸来,摆出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架势。
  然而再怎么板着一张脸,却也是好看的。趁着她转过头的时候,钟绍阳按了下手机,偷拍了一张照片。
  他原本是在心中盘算许多的,想开口问她的名字,想要她的电话号码,只是还未来得及开口,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是妈妈打过来的,她在那边声音焦急:“绍阳,你去哪里了?快过来快过来,刚接到电话,说你爸上班时昏倒被送到医院了,快跟我去医院……”
  钟绍阳赶紧起身,向女孩点了点头,便赶紧往回跑。
  “后来我一直想找到你,”钟绍阳开口说道,“我依稀记得那天你脖子上是挂着展销会的牌子的,应该是跟珠宝有些关系,大半年来,我一有闲暇的时间便到这个城市的珠宝店转悠,却从来没有见到过你,直到有一天我从一个朋友那里听到了这家店,在我推门走进来那日之前,我其实来过好几次,没有进去,就站在外面隔着窗户看着你……”
  “曾黎,”钟绍阳抬起头来,看向她的眼睛,“我喜欢你。”
  曾黎眼中的错愕很快被嘲讽代替,她的嘴角上扬成一个冷酷的姿态,仰起头来把目光移开:“钟绍阳,你同我的交集不过是在这间店铺里,你了解我多少?竟可以让你说出喜欢?”   那时已经是初夏,厚实的棉衣变成了裙子,曾黎靠着椅背缓缓起身,把身上那条长及脚踝的裙子缓缓地撩起来,而后俯下身去,取下自己右腿的假肢。
  她的声音冷冰冰的:“钟绍阳,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不愿意跟你出去吃饭吗?不是好奇我为什么总是一个人闷在店里吗?现在你知道答案了。”
  钟绍阳一时有些发怔,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曾黎歪歪扭扭地坐在椅子上,一甩手把旁边的瓷碗摔到了地上,瓷碗跌成一块块的碎片,她低下头看那些碎片:“你走吧。”
  钟绍阳缓缓伸出手去想要扶住她,她的声音尖锐又凌厉,几乎是在嘶吼:“你走啊!”
  他没有办法,只得转过身去,走出那扇大门。
  曾黎跌落在地上,眼泪汹涌而出。
  她转过头的时候,正好看得到身后柜台上的那张十五岁时的照片,方朝给她拍下的那张照片。
  她的少女时期呵,家境优渥,过分宠溺,最是逍遥快活,又最是跋扈霸道。
  幼年时母亲便离世,父亲常年在国外,打小照顾她起居的,便是一位方姓阿姨,方朝是她的独子,最初几年,她来曾家做家政的时候都会带上他,一来二去,两个孩子便熟识起来,她跟在他身后“方朝哥哥”“方朝哥哥”地喊,算得上是青梅竹马。
  她喜欢方朝。
  也一厢情愿地认为,方朝亦是喜欢着自己的。
  她不爱学习,旷课被老师罚放学后在教室抄课文,方朝陪着她坐在教室里抄。她冬天的时候起不来床老是迟到,方朝会绕一大圈在她家楼下大声喊她起床。
  她喜欢上他是什么时候呢?初潮的那日她参加班级的野餐活动,觉得肚子疼,去厕所时发现裤子上有殷红的血迹,虽说是模模糊糊地懂得一些,却又不大懂,整个人又紧张又害怕,出去之后没有再和同学一起,一个人远远地躲在一棵大树下坐着,抽泣着给方朝打了电话,野餐是在郊外,方朝的学校在市区,他骑了两个小时的自行车过来,找到她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他把自己的外套系在她的腰间,又骑着他那辆自行车,把曾黎送回了家。
  在自行车后座坐着的时候,曾黎歪着脑袋,把头靠在方朝的后背上。
  听得到自己胸膛里,心脏微微跳动的声音。
  那一年《大话西游》正风靡,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曾黎,亦在心中坚信,不论江湖还是皇宫,不论是至尊宝还是齐天大圣,方朝便是那个脚上有七颗痣的人,是自己的盖世英雄。
  然而方朝却不爱她。
  4. 我愿意等。
  钟绍阳那日离开之后,曾黎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足不出户,随意打发着生活,窝在柜台后面的椅子上翻书,一看就是一天。
  偶尔吃饭的时候,也会想起钟绍阳,想他每次过来时,带来的各种各样的小吃菜肴,他自己煲的鸡汤,蒸的花卷,肥而不腻的红烧肉。
  一个月里,那扇门被推开了几次,嘎吱的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曾黎抬起头——是那个来店里买过胸针的老阿姨,是一个要给妻子挑选礼物的中年人,是一对无意中逛进来的情侣。
  没有钟绍阳。
  是某日曾黎正一点点擦拭着柜台的时候,钟绍阳走进来的。
  他走进来的时候一丁点声音都没有,曾黎抬起头的时候看到眼前就这么站着一个人,吓了一跳,手中的抹布都掉在了地上。
  他穿着白色T恤和运动裤,还是往常里干净开朗的模样,门是开着的,他咧开嘴冲曾黎笑笑,指着外面停放着的那辆自行车:“曾黎,我带你出去吃晚饭。”
  曾黎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怔神的时候,钟绍阳已经径直推开柜台的那扇门走了进来,拉上了曾黎的手,轻轻把她拉了起来。
  她走路微微有些趔趄,他同她一样,慢慢地走着。
  从柜台到门外,缓缓地走了十分钟的时间,外面明媚的阳光照到曾黎身上的时候,她在那一瞬间竟有恍如隔世之感。
  钟绍阳跨上那辆自行车,拍了拍后座,示意她坐上。
  那天阳光很好,风也温柔,钟绍阳的自行车蹬了半个多小时,在一家考究精致的餐馆门前停了下来。
  外面的世界并不可怕,服务员热情友好,周遭的人也都是轻声细语,没有人会注意到她微微的跛脚,有过那么一段相处的时光,钟绍阳对她的喜好和口味已经清楚,熟稔地为她点餐。
  香煎的秋刀鱼和香草味的沙拉,七成熟的牛排,快要吃完的时候钟绍阳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盒子推到曾黎面前,曾黎有些错愕地打开,里面是那枚祖母绿的戒指。
  “这枚戒指,我买下来的时候就是想要送给你的,虽说你有满满一屋子的饰品,可我还是想亲自送给你一枚。你跟我说过,拥有祖母绿的人会得到爱神维纳斯的庇护,得到忠贞不渝的爱情。曾黎,我希望你能得到忠贞不渝的爱情,但我更希望,”钟绍阳顿了顿,微笑着看向曾黎,“我更希望这份爱情,是我给你的。”
  曾黎放下手中的刀叉,转过头去看向窗外。
  “没关系的,”钟绍阳还是温柔地注视着她,“你不用急着回复我,我愿意等。”
  从餐馆出来之后,钟绍阳还带着曾黎去了很多个地方。
  她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一条长裙在风中飘来飘去,钟绍阳仍旧是爱说爱笑,给曾黎讲各种新奇有趣的事情,曾黎安安静静地听着,内心平静得出奇,听到有趣处,脸上挂着浅淡的笑意。
  钟绍阳想起了读书时的一件趣事:“曾黎,跟你讲,我以前在巴黎留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学……”
  “你在巴黎上过学?”曾黎一愣,打断了钟绍阳的话。
  “是啊,”钟绍阳笑笑,回过头看了看身后的曾黎,“怎么啦?”
  曾黎顿了顿开口问道:“你在巴黎读书的时候,有没有听过一个叫方朝的中国留学生?”
  “方朝?”钟绍阳认真思索道,“是学什么的?”
  “珠宝设计……”几个字吐出来之后,曾黎觉得没有必要,巴黎不止一所大学,城市那么大,他又怎么可能认识她少女时期迷恋过的那个人,她摇摇头,“没什么。”   5. 她始终活在过去,活在这一片沉重的阴霾里。
  曾黎的大学,同方朝在一个城市。
  大学闲暇时间实在是太多,她隔三岔五便去找方朝,或许是对方朝对自己的情意太有把握,她也并没有去表白,以为他们在一起,定然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
  就算是方朝的嘴里开始出现另一个女孩子名字的时候,她也并没有在意,再后来,那个女孩的名字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有回曾黎想去找方朝吃饭,打他电话没有打通,便自己跑了过去,往他宿舍楼走着的时候在校园的操场上看到了他,他正在打篮球,投进一个漂亮的三分球,周遭响起欢呼声,曾黎想大声喊他名字的时候,正看到他的目光向人群中投去,冲着最前面的一个女孩子笑了笑。
  曾黎的心当即便咯噔了一下。
  那天她还看到了什么呢?看到了那场球赛中场休息的时候,女孩子蹦蹦跳跳地上前去给方朝擦拭头上的汗珠,他对她也是极其亲昵,帮她整理她额前被风吹乱的刘海儿。
  曾黎只觉得当头棒喝。
  方朝再抬起头的时候,正好看到了站在那里的曾黎,他微微愣了一下,继而几步跑了过去:“阿黎,你来啦?怎么没有跟我说声?”
  “打你的电话没有打通……”曾黎的脸色沉了下来,声音冷冷的,伸出手来指了指那个女孩,“她是谁?”
  方朝咧开嘴笑笑,扬扬手让那个女孩子过来,而后自然而来地拉上她的手向曾黎介绍:“这就是我经常跟你说起的小茉,小茉,这是我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曾黎。”
  那女孩友好地把手伸过来,笑吟吟地同曾黎打招呼,曾黎却只觉得血气上头,将手中提着的原本准备带给方朝的点心狠狠一甩丢在地上,继而便大步跑开。
  朋友,她的眼泪汹涌而出,原来在方朝的心底,她不过是一个朋友。
  若是别的女生,或许会这样放弃,但曾黎不一样,她先前的人生,实在是太过骄纵和顺利,想得到的东西或人,一定要伸手去够。
  后来,她大张旗鼓地同方朝表白,弄得他整个学校尽人皆知,也知道把他那个女朋友气得急红了眼眶,可曾黎丝毫都不在意。
  她并未把那个女孩当成什么强劲的对手,自以为她同方朝这么多年来一起长大的情意,是无人可以抵得上的。
  然而她错了,对方朝而言,他与她那些年来一起玩乐的时光的确是珍贵的,然而那毕竟不同于爱情。
  大三的那年,方朝同女友一道,申请了国外留学,接到Offer的时候,才告诉曾黎这个消息。
  曾黎当即从椅子上坐起来:“不准和她一起去。”
  方朝哑然失笑,却还是好脾气地同她解释:“阿黎,我们已经决定了……”
  方朝同女友坐的是夜里的航班,起飞那日,在候机厅,他接到曾黎的电话,电话那端她喝得醉醺醺的,哭得稀里哗啦,方朝听不清楚她在那端讲了些什么,好像是“留下来吧”也好像是“你等等我,我也要去”。
  方朝担忧着她的安全,在电话这端安慰着她:“阿黎,你喝酒了是不是?你在哪里呢?快点回家……”
  身后是女友的声音:“方朝,过来啦,要检票了。”
  “好,”他应了一声,对电话那端轻轻说了句,“我走了,阿黎。”而后便挂断了电话。
  那晚发生了什么呢?喝得醉醺醺的曾黎坐到了自己的车里,迷迷糊糊地拧开了车钥匙,车没有起步多久,便发出一声极其沉闷的撞击声,她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病床上,右腿是空落落的裤管。
  她的青春在那天结束了。
  曾黎没有再见过方朝,也不敢再见他。
  那之后的三年,曾黎换了一个与以往生活的地方相隔十万八千里的城市,如同一个蚕茧一样把自己包裹起来,父亲去世之后,用他留下的那些钱,开了这样一个古董珠宝店。
  也并不在意生意和收入,浑浑噩噩地过着日子,《白马啸西风》那本书,是有年生日方朝送给她的,曾黎也特别爱看,每次看到书中的那句“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爱上了别人”,都忍不住心痛。
  祖母绿呢?方朝高中时学美术,那时便对这些珠宝首饰的设计感兴趣,曾对曾黎说起过祖母绿的传说和故事,说以后向自己心上人求婚的时候,不用俗气的钻戒,一定要用祖母绿。
  那时候曾黎乐呵呵地听着,以为有朝一日,自己会收到他的那枚祖母绿的戒指。
  然而她收到了那么一枚祖母绿的戒指,却并不是来自于他。
  经营着这家古董珠宝店,在心底的某个角落,应当是隐隐约约期冀着,有朝一日,方朝能走进来,她与他的人生,还有些许交集与重逢的机会。
  她始终活在过去,活在这一片沉重的阴霾里。
  她不愿走出来。
  6. 命运总算落定了它的尘埃。
  钟绍阳走进曾黎的心中,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
  说起来并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三年里,没事的时候便会来这家珠宝店找曾黎,带她出门找美味的餐厅,讲好笑的故事,让她慢慢快乐起来。
  有一日曾黎睡觉时,做了一个噩梦,梦境中她惊恐万分大声求救,汗涔涔地从梦中惊醒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喊出来的,是“绍阳”两个字。伸手抓起床边的手机,拨通了钟绍阳的电话。
  他那端立即接通,声音里有担忧和紧张:“小黎,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曾黎的眼泪汹涌着流出来,只觉得好似洪水一样,一遍遍冲塌着心中那固执的坟墓与堡垒。
  那个夜晚,在珠宝店里,曾黎把头靠在匆匆赶来的钟绍阳的肩膀上,用一种怀念前尘旧事的口气说起:“我少女时期,喜欢过一个男孩……”
  钟绍阳的眼中带着温柔的笑意,用手在嘴边比画了一个“嘘”的手势,伸出手来轻轻抚摸着她的长发:“都过去了,这些都过去了。”
  在巴黎留学的时候,他的确是认得方朝的。
  珠宝设计专业赫赫有名的才子,还在读书就已在业界显露锋芒,当初是和女友一同出国的,但女友在巴黎一年半之后,为了获得永久居住权,同一位当地人结婚,毅然决然地同方朝分手。
  方朝生命中的最后一段时光,是钟绍阳陪他度过的。
  他学医学,当时正在他所在的那家医院实习,方朝是他当时看护的一个病人。
  是家族遗传的病症,据方朝所说,二十岁出头的时候,便已经露出端倪。
  他临终的时候,整个人已经极其瘦削,同钟绍阳聊起自己少年时的故事,讲到了一个骄傲又任性的女孩儿。
  他叹息了一声:“我出国那日,接到了她的一个电话,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见到过她。她应当已经忘记我了,开始着自己新的生活……”
  钟绍阳回国之前,原本是计划着回国之后,找一找方朝故事里的女孩儿,可最后还是作罢,方朝已经离世,本应两朝相忘,不必自寻苦恼。
  后来他遇上曾黎,在一点点爱上她的过程中,竟也慢慢将她的故事和方朝的故事拼凑在一起,知道他们是彼此故事里的人。
  就当他怀有私心吧,并未对曾黎讲出这种过往。
  因为他已经下定决心,要驱散掉她过往小半生里,所有的阴霾与伤痛。他爱她故作的坚强,冷漠下的善良。
  与曾黎订婚那日,曾黎的手上,戴着的是那枚钟绍阳从她的店中买走,又送给她的那枚祖母绿戒指。
  那日她看向钟绍阳,笑得明媚,知道自己从此之后的一生,要走进同这个人的幸福里。
  她不会知道,钟绍阳送给她的那枚,与店里买走的那枚,只是很像,却并不是同一个。
  方朝生前留下太多惊艳的珠宝设计,唯独这一款,是最最普通的指环,上面镶嵌着一枚祖母绿。也只有这一枚,戒指的内环里,刻着的,有一个小小的“F”。
  他离世前,把这枚戒指当作礼物赠给了钟绍阳,感激他的照顾,祝他有朝一日,能将这枚戒指戴在所爱之人的手上。
  起起伏伏的曲折人生里,命运总算落定了它的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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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爱相杀の作者×编辑  凉音:呵呵呵……傻白甜!你跟我讲讲送审意见上的“呵呵呵”是什么意思?  柒柒若:呵呵呵呵,就是嘲笑你啊!  凉音:阿西,我哪里得罪你了!我已经跟你过不下去了,为什么我写傻白甜就是呵呵呵,别的作者写傻白甜就是嘻嘻嘻,你说你说!(持续咆哮中……)  柒柒若:呸呸呸,明明送审意见后,我还写了——这个稿子真的炸飞了我所有的少女心,太甜了,太想谈姐弟恋了!!(来自一个单身很久的大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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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柒若推荐:“我费尽心机,却还是与你有缘无分”,读完这个故事我深深地叹了口气。掏心掏肺爱一个人,费尽心思讨好一个人,这种感受,也许你我都曾有过。可偏偏爱如指间沙,握得太紧,沙漏得越快。所以,去爱吧,不顾一切地去爱,但是也请不要忘记,爱爱自己。  1.重逢:不是一场美丽的意外  傅殊过去的时候,一米八的秦昭月正红着眼睛控诉林湛:“你怎么那么狠心,说甩我就甩我?你是不是喜欢上别人了?”  林湛翻了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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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柒若推荐:六六交这期稿子过来时,就特别有把握地跟我说:“七七姐,这故事我感觉我写得挺好。”平时的她可不是这么自信满满的,相反很低调。看完这个故事,我由衷地承认她说的话。“点一盏烛灯,看青丝化雪痕。等一位良人,相伴共度这一生。”没有生离死别的悲伤,却被携手俯瞰这大雪纷飞的山河,所感动。  【叶等】  1  我做了好长一个梦。  梦里的梅岭绝寒地依旧是彻骨的冰冷,小师妹执剑横眉,冷漠拼杀,瑰红的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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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小帽:什么!新闻直播现场,记者当众向消防员索要爱的抱抱?这个秀恩爱的世界啊,小编只能孤独寂寞地坐在角落里想静静。  第一章  中午,艳阳当空的燥热天气,顾蓁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看着官网上满屏的观众留言。  每个人皆在说着同一个话题,网友说:“这个世界真是太可怕了,新闻直播里都能看见情侣秀恩爱,还当众要抱抱!吓得我都不能好好做软妹子!”  后面皆是一片叽叽喳喳的附和声,顾蓁坐在电脑前气得胸口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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