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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明明德”是《大学》一书的核心和精髓,也是中国古代君子培养的理想,而“自明”则是其中最为核心的方法论要求,“求诸己”既是一种对境界的期许,也是一种对天道自信。只有通过“自明”,才能真正达到“内圣外王”的追求,实现“天人合一”。本文力求从经文考据、对比印证等多种形式,于不同维度对其内涵进行探析。并重点在治理层面上,以古希腊《理想国》为参照,对比“自明明德”所成治道的优越性,并从中挖掘中国哲学对个人价值及协调思维的深刻认识。
关键词:“自明明德”;《大学》;天人合一;至善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8)04-0158-05
《礼记·大学》篇开篇就阐明了“大学之道”: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对于位居三钢之首的、具有提纲挈领作用的“明明德”,后文给出了更为详细的文献注解:《康诰》曰“克明德”,《大甲》曰“顾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东汉郑玄在注解时,为了便于学者得其要领,在旁边紧接着进行强调“皆自明明德也”,随后才进行的逐字解释。孔颖达《正义》曰:明明德必先诚其意,此经诚意之章,由初诚意也,故人先能明己之明德也。[1]寥寥数字之间,有着丰富的意蕴,以下逐一进行探析。
一、“自明明德”经解——丰富而可兼容
往日或今日之学术界,常以“想当然耳”“以为不然”等为辩难引言,在笔者看来,此等表述,皆是“非中学”的。即便此处之解读有充分之援证,彼处就不能是真知吗?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的第一章《中国哲学的精神》中提到:
富于暗示,而不是明晰得一览无遗,是一切中国艺术的理想,诗歌、绘画以及其他无不如此。拿诗来说,诗人想要传达的往往不是诗中直接说了的,而是诗中没有说的。照中国的传统,好诗“言有尽而意无穷。”所以聪明的读者能讀出诗的言外之意,能读出书的“行间”之意。中国艺术这样的理想,也反映在中国哲学家表达自己思想的方式里。[2]
诗解,画解,经解,皆是如此。以下,笔者就以“自明明德”为例,通过看似不同实则相通的观点,来印证此“言有尽而意无穷”。
1.自
上文汉唐注疏,皆以“自”为自己朱熹《集注》:“结所引书,皆言自明己德之意。”“自”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解读为“自己,自身”。直至去年,清华大学历史系的廖名春教授独树一帜:“自”,当训为用[3]。他认为,既然原文以《尚书》中的《康诰》《太甲》和《帝典》解读“明明德”,那么“自”的含义也应放在《书》中理解。而《尚书正义》繁体标点本正是廖老师亲自整理的,故他以《书》中孔传、孔疏力证“自”即是“用”,着实精彩。然其以“决非‘自己’”的讲法否定传统解法,笔者不敢苟同。既然是为《礼》作注,按廖老师自己的思路,其本身的内容又为什么不能用《礼》的范式解决呢?《礼》中“自”常常与君子的修行相关,如: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礼记·中庸》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礼记·学记》
夫礼者,自卑而尊人。——《礼记·曲礼上》
故称人之君曰君,自称其君曰“寡君”。——《礼记·坊记》
《礼记·礼器》:“食力无数。”陈浩集说:“食力,自食其力之人。”
考虑到词性,可以暂且不必在意《礼》中“自”的“从”之解,即便如此我们也可以看到,“修正己身”是《礼》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不仅如此,实现“明明德”的“八目”亦是围绕己身展开,足以可印证传统经解的合理性,但也无意于反驳“用”之解,两者恰恰是一体两面。作“己”,则强调自觉性,后文本体溯源中会提到;作“用”,紧接“于天下”,呼应了传统哲学中天道与人事的一致性,合而为一,岂不妙哉!
2.(自)明
同样,传统经解无一例外的以之为“显明,章明”,相对而言更偏向于实践层面。余亚斐老师“两层含义”论则持守了中道:
不管如何而知, 只要真正体悟到宇宙-生命系统, 认识到自己的本来面目, 去其蔽, 见其心, 就是“明明德” , 即“是要把人的不切实际的欲望去掉, 使本来的明德格外光明起来”, 这是“明明德”的第一层含义, 即澄明己之“明德”。[4]
“八目”中的“修身”本就有内省的含义在里面,这个向内探索的过程与向外是相互补充的,传统经解强调“彰显”部分未尝不可,因为既然是达到“天人合一”,那这两个过程其实就是一件事,“如环无端,本为一体”,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明明德”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个“如切如磋, 如琢如磨”“终不可”的过程。只不过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圣人内心探索的历程他们是看不到的。
3.明德
在这里,对此“明”的经解存在注疏之争。孔颖达认为,“明德”是“己之光明之德”,并不是像郑玄所说的那样,认为“明德”为至德,朱子亦然。但两者本质上都承认了,“明德”是一个偏正短语,“德”是修饰限定的核心对象,所以要解“明”,需先解“德”。首先阐明,西方思想中“天赋”和“自有”是对立的关系,或曰上帝给人一切,或曰人中有少数人可达到“至善”,但中国的“天人合一”,使得这两个维度可以毫无违和的融合,在对“德”的理解上尤为显著。朱子在《大学章句》中的表述固然有落于禅宗之嫌,但基本与儒家的天人观是一致的:
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 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5]
《周易·系辞下》:天地之大德曰生。“得乎天”的,只能是生生之德,具有“具众理而应万事”的概括性,体现了郑注“至德”所表达的至上、至善的德性,通俗的讲,就是让天地更有秩序,让生活更加美好,这样的“德”放之宇宙而皆准。理学在此基础上更加明晰和发展了与昏暗相对的“光明”之义,“本体之明”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虽有朱王“天理”和“良知”的表述之别,但都将其具象为仁、义、礼、智四端。在《大学问》中,主张“人人皆可以为圣人”的王阳明便寓于生活,赋予达到“至德”更多的可能性: 阳明先生曰: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若夫间形骸而分尔我者,小人矣。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岂惟大人,虽小人之心亦莫不然,彼顾自小之耳。是故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是其仁之与孺子而为一体也。孺子犹同类者也,见鸟兽之哀鸣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是其仁之与鸟兽而为一体也。鸟兽犹有知觉者也,见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悯恤之心焉,是其仁之与草木而为一体也。草木犹有生意者也,见瓦石之毁坏而必有顾惜之心焉,是其仁之与瓦石而为一体也。是其一体之仁也,虽小人之心亦必有之。是乃根于天命之性,而自然灵昭不昧者也,是故谓之“明德”。[6]
也就是说,只要感受到“怵惕恻隐之心”“悯恤之心”,就是某种程度上的实现“明德”,并且这是天的规律性的本质要求。只要用良知约束自己,即便没有明确的概念,亦可拥有或君子或圣人的境界。即便是为释氏所累,但其核心仍是传统的“天人合一”。这种“内在”理论的完善,对于人在道德上的自我觉知、自我约束,具有不可估量的深远意义。
这样一来,由天及人的“德”得解,则“明”亦得解。本体——天具有的德是颠扑不破的,要章明;自身之德亦是永恒光明的,但可能因为“感于物而动”而看上去蒙尘,则以内省“澄明”之,拂拭之,真正做到周公所说的“以德配天”。
“明德”是一种做人的要求,正如王阳明的“致良知”,良知只是个善恶之也,而“明德”是个存善去恶,是主体内在的德性和外在的德行的统一。
至此,“自明明德”之经解大意基本明了,但仍不完全,如“穷理”层面的深入挖掘,及见之于“民德”的方方面面,都包含于其中,可见区区四个字,意味有多么无穷。
二、“自明”哲学溯源
现今国內,针对仅“自明”主题的哲学研究分析并不多,反倒是在西方,奥地利哲学家胡塞尔与其师布伦塔诺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关于“自明性”的体系。他受古希腊提出的“哲学的生活”所启发,把经验科学的因素排除掉,构造先验自我,将观念本体归为某种意向性结构;他认为,先验自我是意识和意向结构的最深核心,同时也是推动心理活动和引发知识结构的总根源。胡塞尔认为一切通过论证、演绎获得的知识都有前提,因而都值得怀疑,唯有“直观”无法再论证或演绎,直观获得的绝对被给予性就是观念本体。但正如他本人所言:似乎有一点还可能对我们有所帮助:本质直观的抽象。它给我们明白的一般性、类别和本质, 因而似乎说出了一句带有拯救性的话:我们是在寻求关于认识本质的直观明晰性。[7]
但既然如此,意识对象本质特别是意识行为本质的把握却只能通过“直观抽象”,胡塞尔说“直观是无法论证的”,那认识的明晰性也是无从讲起的,他只能将其归为“灵感”而草草收场。因为他仍没有摆脱知性思维的困境,所以他的意向性结构依然是一个预先设定。知性活动总是要把本体抽象化为关于“什么”的概念,这一概念缺乏与之相应的对象或者说意象,无法为直观所把握,所以也不具有自明性。
返回我们的“自明明德”,“自明”的先验体毫无疑问,是“唯天为大”,以及其所构建的可见的“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至于何为本体,其实并不重要,甚至可以说,具有德性的,都是本体,德性就是中国哲学最大的指标,本体的属性和德性是一回事,圣人得到了这一属性,就成为了本体。
至于认识明晰性的实现途径,亦是“明明德”所实现的境界——以物观物。《中庸》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可见,“得道”的关键不是直观,是“率性”,“率性”不同于直观之处在于,它是由内而外实现天地根本属性所具备的品质。又曰: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随着对私欲的拂拭,自我的小世界被完全摈除,《礼记·乐记》云: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类以成其行,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废礼不接于心,惰慢邪辟之气不设于身体,使耳目鼻口心知百体皆由顺正,以行其义。《观物论·内篇》中说道:以物观物,性也;以我观物,情也。“八目”的结构恰恰就是反情而率性的过程,天地是只有德性没有私欲的,私欲只能通过摈弃私欲,才能实现“与天地参”(承上文,圣人亦是本体),从而能够用理性的视角审视万物,摆脱霍布斯认为的看似不可改变的“当人进入社会时,他们就因其不同的激情而有意见上的差别”的状态,从心所欲而合于大道,将有限的生命无限拓宽。《周易·系辞下》的描述也印证了这种认知明晰性实现的合理性: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8]
固然,“类万物之情”并不是说实现了“全知”,也并不是说真正的“穷理”,这是由“止于至善”的不可达到所决定的。君子制礼作乐,为民保太平,将天地之德秩序的兑现,则足矣。
三、“自明明德”的实现途径
“明明德”是大学之道,其实现是一套包括“三钢八目”在内的庞大的体系,贯穿其中的线索,就是“学”。程子曰:古之学者为己,其终至于成物。程颐指出了,以物观物的境界,确是古之学者学的动力所在。
由于对功用的重视,现代人多取“学”为听讲、功课、研究领域等含义。在圣人眼中,读过的书,走过的路,俯仰、进退之间,都有“学”的含义。“八目”虽未有一字言学,学在其中矣。恰恰是因为贯穿其中,所以不能显著于某个方面,以免偏废。皇侃《论语义疏》:学,觉也,悟也。使自觉悟而去非取是,积成君子之德也。明德亦是在学中积累而成,由学而形成的“积累观”为“明明德”取消了天赋的限制,充分体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契合与“自明”。笔者认为,“学而成圣”的观念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现世生活中的人人平等,在不否认先后、快慢的前提下为每个人提供了“明德”之路。我们不妨来看《论语》中对学的独到见解: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从侍奉父母君长,到处理事务、与朋友交,再到对自身生活的态度,甚至未提及读书,是强调“学”之全面性者也,当然读圣贤书是为学之人所默认的。是故,在“自明明德”实现中的“学”,笔者斗胆为其定义:一切完善自我、修养己德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的全部。特别要强调的是其“人事”的部分,只有在人际交往中,在推己及人的过程中,人才能学到如何真正护持自己的德性,以及如何“明于天下”。前文解“德”之所以没有对“民德”进行展开,是因为“三纲”中,“明明德”后紧承“亲民”,两者互为要求。“学而时习之”为什么“不亦乐乎”?因為将学践行于生活中之所得是无可比拟的,达成“明德”、福泽天下的大境界更是能给人以无穷的动力,如《尚书·尧典》云:
曰若稽古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
当然,这是“明明德与天下”的最高境界。君子有为,和睦家庭,建设乡里,能够尽己之能建设社会,“明德”亦在其中矣。
四、“自明明德”的最终归宿
对于“自明明德”的归宿,笔者认为熊志军的“至善”说极为精确:
“明德”的归宿在于“至善”,人之“明德”的方向和标准便是“善”。就《大学》文本来看,“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伦理要求,但都为求达到极致处。[9]
由于其意在总结“明德”之伦理意蕴,仅“至善”的概括略显泛泛,并且,既然“至善”做不到,那么“明明德”在现世的判断标准为什么不能是可以达到的境界呢?其要义则在“不已”。前文已经说明“明明德”本有内外两条线索,现分而论之。
1.于己身
既然“至善”无法真正达到,那么己身便不存在至高的点,只有合乎大道的状态。何谓也?《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不息”就是一个可以达到的理想状态,不息的追求至道,追求中庸,不息的完善“明明德于天下”的品质并践行之,近乎天道,实现天人合一。“君子无能怨自修”,绝不是说君子缺乏能力,前文已经说明,懂得为学的君子恰恰是最有能力的一群人,已经理解了不可达到的至高点,君子就会在修行层面,为之驰而不息,付出最大的努力。个体要注重化外在之理于内在之必,化明德为德行。主体的道德品质更多的表现为德性,“明德”要求光明也中之德性,有力求真实的德性,以致至善,这是一个永不休止的过程。
2.于天下
同理,我们力求得到一个可以及至的境界。同时,见之于天下万民,便要求可视可闻。何谓也?仁者也。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中涉及孔子与颜渊的问答,其主题往往具备核心性,“天下归仁”,则“明明德”得以实现。《周易·系辞下》云:
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
“显诸仁”揭示了“仁”的可彰显性,同时达到了“盛德大业至矣哉”,让天道真正为“百姓日用”。之所以为“明明德”之理想,在于能够在人伦中“统摄诸德,完成人格之名”。(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
“明明德”之仁在理学中确实体现出为佛老曲解的一面。朱子有注:“仁者,心之德,非在外也。放而不求,故有以为远者;反而求之,则即此而在矣,夫岂远哉?”夫子的“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是历经为学之难,游历之困,复礼之艰后的云淡风轻,是“明明德于天下”他真的做到了,方能感受到“仁”之至,“即此而在”之解,实为不堪。
五、文明之对话——治道之别
中学与西学本是两套并不相干的独立的文明系统,总是横向对比并不合适。但有一例外,便是“轴心时代”所讨论问题的相似性,如理想政体、理想人格、至高理念等,故此处将大学之道“自明明德”与《理想国》之哲学进行对比探析。首先其同在于,都有“至善”,培养完美治理者,承认学习、教育的重大功用,并有相对完备的学说体系,千差万别之处,在其治理之道,治理之道不同,使得当今中西社会形态之截然不同。以下以理论结合实例来对比探求其异。
1.治理之范围
《理想国》又名《城邦论》,其治理范围也极为清晰的表达为城邦。城邦的规模,是有限的,柏拉图后续的《法律篇》中以4000人为宜。4000人显然不是所有人,也就是说,“理想”状态下,会存在不同的城邦,即便都是正义的。这样一来,资源的有限性使得矛盾无法避免。柏拉图的解决方案很简单,就是暴力。《理想国》第五卷几乎同篇在讲如何培养军人,让小孩子、女人上战场打仗,以胜过敌人。这恰恰回到了第一卷苏格拉底对“助友损敌”的批驳。同样为了本邦利益,两个正义的城邦打仗,哪个是正义的?从“体育教育”中对斯巴达体制的推崇可见,正义城邦也是需要对外战争胜利的,可苏格拉底刚刚在第一卷中批驳了“正义是强者的利益”,全书是以第一卷四个“错误正义观”展开的,而城邦的局限性恰恰使得所谓正义的城邦践行其中之二,此由城邦地域局限性形成的人思维的局限性,不能不令人深思。
“自明明德”的范围,亦并不需要争议,经文给出,即是“天下”。中国也无可避免的经历了自然状态,即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霍布斯认为,在面对更强大的外力时,人们就会签订契约以保护各自的利益,从而形成“利维坦”。但中国“天下”之建立,与其完全相反。帝尧在真正意义上构建了天下,其机理是乃“协和”。姚中秋老师《华夏治理秩序史》中有详解: 帝尧的根本美德是顺从天下人之合作本性,引导天下人意识到合作可能带来的长远利益。由此,天下人均参与到天下秩序之构建中,。天下不是帝尧构建出来的,而是万国诸侯或者说天下人共同构建出来的。[10]
在“协和万邦”的过程中,“自明明德”第一次登上历史舞台。这个过程本质上不存在任何外力,完全由人的内生动力所主导。尧首先实现了己身之明德,“克明峻德”,在野蛮状态下,摆脱了“争之本性”的思想束缚,看到了人不同于野兽之处,即“合作本性”,并运用其强大的人际沟通能力,或者说治理的技艺,启发天下人认识到这一点,又以其超人的统筹能力,“辩章百姓”,形成初步的治理体系,最终造就了封建制的滥觞,自身也成就了“仁”。《论语·雍也》中载:
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堯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孔子说尧舜难以做到仁,而尧在最困难的情况下做到了,万邦在协和中都获得了发展,此不能谓“利人”、“达人”,则无可谓之也。“自明明德”在其中起到了核心的转折作用,为之后的“明明德于天下”树立了典范。这说明,不同于小区域,圣人的境界必须是明于天下,修身也好,治国也罢,是不能离开“天下”的视野的,如张载所云“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事开太平”,天道永恒,使得“明明德”的时间空间要求必然是无限的。
2.治理的前提
《理想国》直接说明,哲学家要成为立法者,为城邦制定法律。究竟能不能成为立法者稍后再讨论,假如不能成为立法者,则他只能活在理念世界之中。并且,哲学家本质上是厌恶世俗生活的,回到洞穴亦是尽己所能帮助实现“转向”。现实生活中,苏格拉底慨然赴死,激怒邦人的,正是其认为城邦应该感谢并且侍奉他的言论。
在“自明明德”的治理中,提供职务固然好,不提供依然可以实现其治道。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只是出于“正名”的考虑,提醒君子固守本分。但同样,子曰:君子谋道不某食,君子忧道不忧贫。“不谋政”绝对不是“不谋道”的理由,是以他在政治理想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实现中国千年文化的奠基。
同时,“八目”中,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都是“明明德”的必由之路,皆无需职位之提供。孔子开创了以文载道而“明明德”之路,是否还会有下一位圣人开创全新的“明明德”之路,尤未可知。在笔者看来,以德抚育子女,影响乡里风气,只要尽己所能,驰而不息,就是在事实上“自明明德”,“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也许现实社会使得治道一时不能获得机会,但圣人君子必定坚定这一信念:“只要你的道合乎大道,机会终究会来的。”
3.治理的开端与手段——暴力之道与合和之道
《理想国》中哲学家的教育,从音乐、体育、几何、算术、天文,到辩证法,中间没有“人事”,若说其经历了“格物”,也不过“格”了几何图形和抽象概念。这直接导致了哲学家无法处理家庭所带来的矛盾,虽然获得了“知识”,但陷入了人伦之事的知识盲区。以其之所学,只能用暴力将家庭拆散。而哲学家若治理,也仅能拥有护卫者所提供的暴力,甚至不是权力。马克斯·韦伯对权力的定义如下:在某项社会活动中,某一个人或几个人,在即便受到反对的情况下,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可能性。这里要注意,不是实现自己的意志,而是贯彻。贯彻不是简单的形式支配,而需要内在认同。哲学家强制了未能理解哲学意志的手艺人,形成了事实上的主奴关系,主奴关系也构成了支配全部西方政治哲学的主旋律。从而,这样的统治本质上是暴力压迫,其压迫的依据在于,手艺人没有知识,无法达到个体的正义,必须通过奴役之实现城邦的正义。这一系列冲突,使得哲学家无法为邦人所认同,不但难以获得治理的可能性,还有被邦人杀死的危险。
圣王“明德”之治的根本不同从对人性的看法出发,承认人的自明性、自觉性。《尚书·皋陶谟》:“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达于上下,敬哉有土。”人民也许在智力上不足以把握天道并设计制度,但本身具有天之“明德”,具有对治理者和制度的采择能力,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参与秩序的确立,这为“合和而治”及共治提供理论基础。《史记·五帝本纪》载:
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辟丹朱於南河之南。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是为帝舜。[11]
舜在“摄行天子之政”的过程中,确实取得了人民的信任,完成了“荐之于天”的过程,其是否“践天子位”,不能以尧,甚至他本人的个人意志而定,是真正的“天与之,人与之”。
而他的治理也证实了,“天”以民选人的眼光,是没有问题的。与哲学家的命令式治理不同,以其合和之道而治,其精髓在于“垂衣裳而天下治”。尧的实践已经表明,人是有以“自明”而“自治”的能力的,每个部落足以以其实际情况构建相应的秩序。他唯一需要做的,就是避免因习惯及信仰差异而导致的矛盾,这一点又通过亲自制礼及命夔作乐而实现,礼乐又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了人民的“自明”,此处不再展开。这样一来,绝大多数矛盾都通过人们自觉的运用“合和之道”得以解决,从而实现共治。
此外,“明明德”的治理还要求慎用刑罚。《康诰》曰:“克明德慎罚”,释为显用俊德,慎去刑罚。《荀子》“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含义同前。《左传》成公二年:“《周书》曰:‘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也。明德,务崇之之谓也;慎罚,务去之么谓也。’”意为崇尚德行、施行德政。《管子》:此“先王所明德圉奸,昭公灭私也。”释为善用德政,彰明德行。
4.治理的报酬
看上去,无论是君子还是哲学家,都是在无条件的出于道德驱使的进行治理,但人做任何事,都是有意义的,都需要困难时的某种动力的驱使,这种动力不同于其本体信仰,而具有动态的性质。因为治理者都是需要教育的,在其未明之时,都需要高尚之物的指引,在这一点上,“明德”与哲学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思路。 《理想国》虽然是柏拉图的构想,但毫无疑问他是希望有人能够践行之的。是故他在第十卷中提出了灵魂不灭的主张,认为正义之人死后可以“象竞赛胜利者领取奖品那样”得到报酬,这样一来,正义的因果被寄托于神,“今世”与“一千年的旅程”让其哲学最终走向神学的归宿,“理智的生活”的唯一报酬是不至于陷入僭主——奴隶的命运循环状态,而非其它。
哲学家不为政可以为哲学家,君子圣人不然,踏心实干、心忧天下是他们唯一的选择。能够使他们驰而不息的密码,是快乐。某种程度上,哲学家“知识的快乐”并不能定义为快乐,而多为一种征服欲,或者说,哲学思考的纸上谈兵,不足以达到真正的成就的快乐,并且其中转向的过程是痛苦的;即便治理,“有时不得不使用一些假话和欺骗”,將先天缺陷的孩子“秘密处理掉,谁也不知道”。这样的治理,治理者内心真的能够毫无波澜、维持快乐吗?理念世界中,或许确实可以,但已经回到人世,恐怕很难做到,毕竟以杀人为正义在我们看来是不可理解的。
儒学高尚的快乐,也就是“孔颜之乐”能够成为“自明明德”者真正的动力,在于它是始终存在的,并且能够使得心中排除一切杂念,达到“性”之乐,而不是情之乐,是一种天人合一的“与天同乐”。《论语》中关于孔颜之乐的表述如下:
子曰: “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福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
子曰: “贤哉,回也! 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论语·雍也》
与“忧”对应看,《礼记·乐记》中有“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结合孔子“君子忧道不忧贫”的观点来看,君子的“忧道”就是“乐道”,根源在于,君子“明明德”则可以感受天道“生生之德”的美好和永恒,只要“四时行焉,百物生焉”,道就会在身边,从未走远。是故,这样的快乐,不会因一时一地的得失发生改变,与天同为永恒这就是“不改其乐”。此外,“天下观”亦使得这种快乐不会间断,与从“天”中获得的快乐具有一致性,它更加强调对人本身的关怀。《孟子·尽心下》诠释了这种心中有天下之快乐:
禹、稷当平世,三过其门而不入,孔子贤之。颜子当乱世,居于陋巷,一箪食,一瓢饮,人不堪其忧,颜子不改其乐,孔子贤之。孟子曰:“禹、稷、颜回同道。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 稷思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禹、稷、颜子易地则皆然。”
大禹、稷和孔子,都有对天下宏大的思考,“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无论是治水、足食还是复礼,都是当时矛盾最为严重,与人民关系最大的主题,并且都陷入了极大的困难,如上文忧即是乐,是与民同忧也。民意就是天意,所以与民同忧、与民同乐,都是契合天道而能“明明德”的,这样就能够求仁得仁,天人合一,体会到真正的仁者之乐。
六、权当结语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有有言:
人,不管被认为是多么的自私,在他的人性中显然还有一些原理,促使他关心他人的命运,使他人的幸福成为他的幸福必备的条件,尽管除了看到他人幸福他自己也觉得快乐之外,他从他人的幸福中得不到任何其他好处。[12]
真正达到天道的“自明明德”,乃大境界、大成就者方能体悟,我等穷鄙之人不敢言明之。斯密所言,是概况绝大部分人的状态,即到此为止。本文意欲让人相信,实有可实现之境界,可以让“至善”成为人性中全部的原理,这需要“自明明德”这个由己知,由己行,由己用的历程。基督教学说中,人由于偷吃智慧果产生自由意志,自由意志导致堕落,远离上帝。而儒学之中,人的生命状态是由自己的选择决定的;自由意志会让人更加强大,“自明明德”为发展亲近于天地,追寻和守护精神家园的自由意志提供了根本的方法论要求。
以上全文,实乃“自明明德”无穷意蕴之冰山一角,终究有的部分是无法用文字表达的。谨以此文与行道者们共勉,因为那些不能言明的部分,需要我们于天下、于万民中共同书写。
参考文献:
[1] (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3] 廖名春.《大学》篇四考[J]社会科学,2016(2).
[4] 余亚斐.“明明德” 与生活——论“大学之道”[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9(5).
[5] (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6] (明)王守仁.王阳明集[M].北京:中华书局,2016.
[7] 薛俊清.中国先秦哲学的现象学意义及启示[J].长白学刊,2000(4).
[8] 黄寿祺,张善文撰.周易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9] 熊志军.玄德与明德[D].华东师范大学,2016(5).
[10] 姚中秋.华夏治理秩序史·第一卷:天下(上册)[M].海口:海南出版社,2012.
[11] (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16.
[12] (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蒋自强、钦北愚、朱钟棣、沈凯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责任编辑:艾涓]
关键词:“自明明德”;《大学》;天人合一;至善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8)04-0158-05
《礼记·大学》篇开篇就阐明了“大学之道”: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对于位居三钢之首的、具有提纲挈领作用的“明明德”,后文给出了更为详细的文献注解:《康诰》曰“克明德”,《大甲》曰“顾諟天之明命”,《帝典》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东汉郑玄在注解时,为了便于学者得其要领,在旁边紧接着进行强调“皆自明明德也”,随后才进行的逐字解释。孔颖达《正义》曰:明明德必先诚其意,此经诚意之章,由初诚意也,故人先能明己之明德也。[1]寥寥数字之间,有着丰富的意蕴,以下逐一进行探析。
一、“自明明德”经解——丰富而可兼容
往日或今日之学术界,常以“想当然耳”“以为不然”等为辩难引言,在笔者看来,此等表述,皆是“非中学”的。即便此处之解读有充分之援证,彼处就不能是真知吗?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的第一章《中国哲学的精神》中提到:
富于暗示,而不是明晰得一览无遗,是一切中国艺术的理想,诗歌、绘画以及其他无不如此。拿诗来说,诗人想要传达的往往不是诗中直接说了的,而是诗中没有说的。照中国的传统,好诗“言有尽而意无穷。”所以聪明的读者能讀出诗的言外之意,能读出书的“行间”之意。中国艺术这样的理想,也反映在中国哲学家表达自己思想的方式里。[2]
诗解,画解,经解,皆是如此。以下,笔者就以“自明明德”为例,通过看似不同实则相通的观点,来印证此“言有尽而意无穷”。
1.自
上文汉唐注疏,皆以“自”为自己朱熹《集注》:“结所引书,皆言自明己德之意。”“自”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被解读为“自己,自身”。直至去年,清华大学历史系的廖名春教授独树一帜:“自”,当训为用[3]。他认为,既然原文以《尚书》中的《康诰》《太甲》和《帝典》解读“明明德”,那么“自”的含义也应放在《书》中理解。而《尚书正义》繁体标点本正是廖老师亲自整理的,故他以《书》中孔传、孔疏力证“自”即是“用”,着实精彩。然其以“决非‘自己’”的讲法否定传统解法,笔者不敢苟同。既然是为《礼》作注,按廖老师自己的思路,其本身的内容又为什么不能用《礼》的范式解决呢?《礼》中“自”常常与君子的修行相关,如: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礼记·中庸》
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礼记·学记》
夫礼者,自卑而尊人。——《礼记·曲礼上》
故称人之君曰君,自称其君曰“寡君”。——《礼记·坊记》
《礼记·礼器》:“食力无数。”陈浩集说:“食力,自食其力之人。”
考虑到词性,可以暂且不必在意《礼》中“自”的“从”之解,即便如此我们也可以看到,“修正己身”是《礼》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主题。不仅如此,实现“明明德”的“八目”亦是围绕己身展开,足以可印证传统经解的合理性,但也无意于反驳“用”之解,两者恰恰是一体两面。作“己”,则强调自觉性,后文本体溯源中会提到;作“用”,紧接“于天下”,呼应了传统哲学中天道与人事的一致性,合而为一,岂不妙哉!
2.(自)明
同样,传统经解无一例外的以之为“显明,章明”,相对而言更偏向于实践层面。余亚斐老师“两层含义”论则持守了中道:
不管如何而知, 只要真正体悟到宇宙-生命系统, 认识到自己的本来面目, 去其蔽, 见其心, 就是“明明德” , 即“是要把人的不切实际的欲望去掉, 使本来的明德格外光明起来”, 这是“明明德”的第一层含义, 即澄明己之“明德”。[4]
“八目”中的“修身”本就有内省的含义在里面,这个向内探索的过程与向外是相互补充的,传统经解强调“彰显”部分未尝不可,因为既然是达到“天人合一”,那这两个过程其实就是一件事,“如环无端,本为一体”,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明明德”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个“如切如磋, 如琢如磨”“终不可”的过程。只不过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圣人内心探索的历程他们是看不到的。
3.明德
在这里,对此“明”的经解存在注疏之争。孔颖达认为,“明德”是“己之光明之德”,并不是像郑玄所说的那样,认为“明德”为至德,朱子亦然。但两者本质上都承认了,“明德”是一个偏正短语,“德”是修饰限定的核心对象,所以要解“明”,需先解“德”。首先阐明,西方思想中“天赋”和“自有”是对立的关系,或曰上帝给人一切,或曰人中有少数人可达到“至善”,但中国的“天人合一”,使得这两个维度可以毫无违和的融合,在对“德”的理解上尤为显著。朱子在《大学章句》中的表述固然有落于禅宗之嫌,但基本与儒家的天人观是一致的:
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 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5]
《周易·系辞下》:天地之大德曰生。“得乎天”的,只能是生生之德,具有“具众理而应万事”的概括性,体现了郑注“至德”所表达的至上、至善的德性,通俗的讲,就是让天地更有秩序,让生活更加美好,这样的“德”放之宇宙而皆准。理学在此基础上更加明晰和发展了与昏暗相对的“光明”之义,“本体之明”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虽有朱王“天理”和“良知”的表述之别,但都将其具象为仁、义、礼、智四端。在《大学问》中,主张“人人皆可以为圣人”的王阳明便寓于生活,赋予达到“至德”更多的可能性: 阳明先生曰:大人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者也。其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焉。若夫间形骸而分尔我者,小人矣。大人之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也,非意之也,其心之仁本若是,其与天地万物而为一也,岂惟大人,虽小人之心亦莫不然,彼顾自小之耳。是故见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恻隐之心焉,是其仁之与孺子而为一体也。孺子犹同类者也,见鸟兽之哀鸣觳觫,而必有不忍之心,是其仁之与鸟兽而为一体也。鸟兽犹有知觉者也,见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悯恤之心焉,是其仁之与草木而为一体也。草木犹有生意者也,见瓦石之毁坏而必有顾惜之心焉,是其仁之与瓦石而为一体也。是其一体之仁也,虽小人之心亦必有之。是乃根于天命之性,而自然灵昭不昧者也,是故谓之“明德”。[6]
也就是说,只要感受到“怵惕恻隐之心”“悯恤之心”,就是某种程度上的实现“明德”,并且这是天的规律性的本质要求。只要用良知约束自己,即便没有明确的概念,亦可拥有或君子或圣人的境界。即便是为释氏所累,但其核心仍是传统的“天人合一”。这种“内在”理论的完善,对于人在道德上的自我觉知、自我约束,具有不可估量的深远意义。
这样一来,由天及人的“德”得解,则“明”亦得解。本体——天具有的德是颠扑不破的,要章明;自身之德亦是永恒光明的,但可能因为“感于物而动”而看上去蒙尘,则以内省“澄明”之,拂拭之,真正做到周公所说的“以德配天”。
“明德”是一种做人的要求,正如王阳明的“致良知”,良知只是个善恶之也,而“明德”是个存善去恶,是主体内在的德性和外在的德行的统一。
至此,“自明明德”之经解大意基本明了,但仍不完全,如“穷理”层面的深入挖掘,及见之于“民德”的方方面面,都包含于其中,可见区区四个字,意味有多么无穷。
二、“自明”哲学溯源
现今国內,针对仅“自明”主题的哲学研究分析并不多,反倒是在西方,奥地利哲学家胡塞尔与其师布伦塔诺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关于“自明性”的体系。他受古希腊提出的“哲学的生活”所启发,把经验科学的因素排除掉,构造先验自我,将观念本体归为某种意向性结构;他认为,先验自我是意识和意向结构的最深核心,同时也是推动心理活动和引发知识结构的总根源。胡塞尔认为一切通过论证、演绎获得的知识都有前提,因而都值得怀疑,唯有“直观”无法再论证或演绎,直观获得的绝对被给予性就是观念本体。但正如他本人所言:似乎有一点还可能对我们有所帮助:本质直观的抽象。它给我们明白的一般性、类别和本质, 因而似乎说出了一句带有拯救性的话:我们是在寻求关于认识本质的直观明晰性。[7]
但既然如此,意识对象本质特别是意识行为本质的把握却只能通过“直观抽象”,胡塞尔说“直观是无法论证的”,那认识的明晰性也是无从讲起的,他只能将其归为“灵感”而草草收场。因为他仍没有摆脱知性思维的困境,所以他的意向性结构依然是一个预先设定。知性活动总是要把本体抽象化为关于“什么”的概念,这一概念缺乏与之相应的对象或者说意象,无法为直观所把握,所以也不具有自明性。
返回我们的“自明明德”,“自明”的先验体毫无疑问,是“唯天为大”,以及其所构建的可见的“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至于何为本体,其实并不重要,甚至可以说,具有德性的,都是本体,德性就是中国哲学最大的指标,本体的属性和德性是一回事,圣人得到了这一属性,就成为了本体。
至于认识明晰性的实现途径,亦是“明明德”所实现的境界——以物观物。《中庸》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可见,“得道”的关键不是直观,是“率性”,“率性”不同于直观之处在于,它是由内而外实现天地根本属性所具备的品质。又曰: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随着对私欲的拂拭,自我的小世界被完全摈除,《礼记·乐记》云: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比类以成其行,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废礼不接于心,惰慢邪辟之气不设于身体,使耳目鼻口心知百体皆由顺正,以行其义。《观物论·内篇》中说道:以物观物,性也;以我观物,情也。“八目”的结构恰恰就是反情而率性的过程,天地是只有德性没有私欲的,私欲只能通过摈弃私欲,才能实现“与天地参”(承上文,圣人亦是本体),从而能够用理性的视角审视万物,摆脱霍布斯认为的看似不可改变的“当人进入社会时,他们就因其不同的激情而有意见上的差别”的状态,从心所欲而合于大道,将有限的生命无限拓宽。《周易·系辞下》的描述也印证了这种认知明晰性实现的合理性: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作结绳而为罔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8]
固然,“类万物之情”并不是说实现了“全知”,也并不是说真正的“穷理”,这是由“止于至善”的不可达到所决定的。君子制礼作乐,为民保太平,将天地之德秩序的兑现,则足矣。
三、“自明明德”的实现途径
“明明德”是大学之道,其实现是一套包括“三钢八目”在内的庞大的体系,贯穿其中的线索,就是“学”。程子曰:古之学者为己,其终至于成物。程颐指出了,以物观物的境界,确是古之学者学的动力所在。
由于对功用的重视,现代人多取“学”为听讲、功课、研究领域等含义。在圣人眼中,读过的书,走过的路,俯仰、进退之间,都有“学”的含义。“八目”虽未有一字言学,学在其中矣。恰恰是因为贯穿其中,所以不能显著于某个方面,以免偏废。皇侃《论语义疏》:学,觉也,悟也。使自觉悟而去非取是,积成君子之德也。明德亦是在学中积累而成,由学而形成的“积累观”为“明明德”取消了天赋的限制,充分体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契合与“自明”。笔者认为,“学而成圣”的观念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现世生活中的人人平等,在不否认先后、快慢的前提下为每个人提供了“明德”之路。我们不妨来看《论语》中对学的独到见解: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从侍奉父母君长,到处理事务、与朋友交,再到对自身生活的态度,甚至未提及读书,是强调“学”之全面性者也,当然读圣贤书是为学之人所默认的。是故,在“自明明德”实现中的“学”,笔者斗胆为其定义:一切完善自我、修养己德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的全部。特别要强调的是其“人事”的部分,只有在人际交往中,在推己及人的过程中,人才能学到如何真正护持自己的德性,以及如何“明于天下”。前文解“德”之所以没有对“民德”进行展开,是因为“三纲”中,“明明德”后紧承“亲民”,两者互为要求。“学而时习之”为什么“不亦乐乎”?因為将学践行于生活中之所得是无可比拟的,达成“明德”、福泽天下的大境界更是能给人以无穷的动力,如《尚书·尧典》云:
曰若稽古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
当然,这是“明明德与天下”的最高境界。君子有为,和睦家庭,建设乡里,能够尽己之能建设社会,“明德”亦在其中矣。
四、“自明明德”的最终归宿
对于“自明明德”的归宿,笔者认为熊志军的“至善”说极为精确:
“明德”的归宿在于“至善”,人之“明德”的方向和标准便是“善”。就《大学》文本来看,“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伦理要求,但都为求达到极致处。[9]
由于其意在总结“明德”之伦理意蕴,仅“至善”的概括略显泛泛,并且,既然“至善”做不到,那么“明明德”在现世的判断标准为什么不能是可以达到的境界呢?其要义则在“不已”。前文已经说明“明明德”本有内外两条线索,现分而论之。
1.于己身
既然“至善”无法真正达到,那么己身便不存在至高的点,只有合乎大道的状态。何谓也?《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不息”就是一个可以达到的理想状态,不息的追求至道,追求中庸,不息的完善“明明德于天下”的品质并践行之,近乎天道,实现天人合一。“君子无能怨自修”,绝不是说君子缺乏能力,前文已经说明,懂得为学的君子恰恰是最有能力的一群人,已经理解了不可达到的至高点,君子就会在修行层面,为之驰而不息,付出最大的努力。个体要注重化外在之理于内在之必,化明德为德行。主体的道德品质更多的表现为德性,“明德”要求光明也中之德性,有力求真实的德性,以致至善,这是一个永不休止的过程。
2.于天下
同理,我们力求得到一个可以及至的境界。同时,见之于天下万民,便要求可视可闻。何谓也?仁者也。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中涉及孔子与颜渊的问答,其主题往往具备核心性,“天下归仁”,则“明明德”得以实现。《周易·系辞下》云:
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鲜矣。显诸仁,藏诸用,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盛德大业至矣哉!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
“显诸仁”揭示了“仁”的可彰显性,同时达到了“盛德大业至矣哉”,让天道真正为“百姓日用”。之所以为“明明德”之理想,在于能够在人伦中“统摄诸德,完成人格之名”。(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
“明明德”之仁在理学中确实体现出为佛老曲解的一面。朱子有注:“仁者,心之德,非在外也。放而不求,故有以为远者;反而求之,则即此而在矣,夫岂远哉?”夫子的“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是历经为学之难,游历之困,复礼之艰后的云淡风轻,是“明明德于天下”他真的做到了,方能感受到“仁”之至,“即此而在”之解,实为不堪。
五、文明之对话——治道之别
中学与西学本是两套并不相干的独立的文明系统,总是横向对比并不合适。但有一例外,便是“轴心时代”所讨论问题的相似性,如理想政体、理想人格、至高理念等,故此处将大学之道“自明明德”与《理想国》之哲学进行对比探析。首先其同在于,都有“至善”,培养完美治理者,承认学习、教育的重大功用,并有相对完备的学说体系,千差万别之处,在其治理之道,治理之道不同,使得当今中西社会形态之截然不同。以下以理论结合实例来对比探求其异。
1.治理之范围
《理想国》又名《城邦论》,其治理范围也极为清晰的表达为城邦。城邦的规模,是有限的,柏拉图后续的《法律篇》中以4000人为宜。4000人显然不是所有人,也就是说,“理想”状态下,会存在不同的城邦,即便都是正义的。这样一来,资源的有限性使得矛盾无法避免。柏拉图的解决方案很简单,就是暴力。《理想国》第五卷几乎同篇在讲如何培养军人,让小孩子、女人上战场打仗,以胜过敌人。这恰恰回到了第一卷苏格拉底对“助友损敌”的批驳。同样为了本邦利益,两个正义的城邦打仗,哪个是正义的?从“体育教育”中对斯巴达体制的推崇可见,正义城邦也是需要对外战争胜利的,可苏格拉底刚刚在第一卷中批驳了“正义是强者的利益”,全书是以第一卷四个“错误正义观”展开的,而城邦的局限性恰恰使得所谓正义的城邦践行其中之二,此由城邦地域局限性形成的人思维的局限性,不能不令人深思。
“自明明德”的范围,亦并不需要争议,经文给出,即是“天下”。中国也无可避免的经历了自然状态,即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霍布斯认为,在面对更强大的外力时,人们就会签订契约以保护各自的利益,从而形成“利维坦”。但中国“天下”之建立,与其完全相反。帝尧在真正意义上构建了天下,其机理是乃“协和”。姚中秋老师《华夏治理秩序史》中有详解: 帝尧的根本美德是顺从天下人之合作本性,引导天下人意识到合作可能带来的长远利益。由此,天下人均参与到天下秩序之构建中,。天下不是帝尧构建出来的,而是万国诸侯或者说天下人共同构建出来的。[10]
在“协和万邦”的过程中,“自明明德”第一次登上历史舞台。这个过程本质上不存在任何外力,完全由人的内生动力所主导。尧首先实现了己身之明德,“克明峻德”,在野蛮状态下,摆脱了“争之本性”的思想束缚,看到了人不同于野兽之处,即“合作本性”,并运用其强大的人际沟通能力,或者说治理的技艺,启发天下人认识到这一点,又以其超人的统筹能力,“辩章百姓”,形成初步的治理体系,最终造就了封建制的滥觞,自身也成就了“仁”。《论语·雍也》中载:
子贡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堯舜其犹病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孔子说尧舜难以做到仁,而尧在最困难的情况下做到了,万邦在协和中都获得了发展,此不能谓“利人”、“达人”,则无可谓之也。“自明明德”在其中起到了核心的转折作用,为之后的“明明德于天下”树立了典范。这说明,不同于小区域,圣人的境界必须是明于天下,修身也好,治国也罢,是不能离开“天下”的视野的,如张载所云“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事开太平”,天道永恒,使得“明明德”的时间空间要求必然是无限的。
2.治理的前提
《理想国》直接说明,哲学家要成为立法者,为城邦制定法律。究竟能不能成为立法者稍后再讨论,假如不能成为立法者,则他只能活在理念世界之中。并且,哲学家本质上是厌恶世俗生活的,回到洞穴亦是尽己所能帮助实现“转向”。现实生活中,苏格拉底慨然赴死,激怒邦人的,正是其认为城邦应该感谢并且侍奉他的言论。
在“自明明德”的治理中,提供职务固然好,不提供依然可以实现其治道。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只是出于“正名”的考虑,提醒君子固守本分。但同样,子曰:君子谋道不某食,君子忧道不忧贫。“不谋政”绝对不是“不谋道”的理由,是以他在政治理想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实现中国千年文化的奠基。
同时,“八目”中,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都是“明明德”的必由之路,皆无需职位之提供。孔子开创了以文载道而“明明德”之路,是否还会有下一位圣人开创全新的“明明德”之路,尤未可知。在笔者看来,以德抚育子女,影响乡里风气,只要尽己所能,驰而不息,就是在事实上“自明明德”,“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也许现实社会使得治道一时不能获得机会,但圣人君子必定坚定这一信念:“只要你的道合乎大道,机会终究会来的。”
3.治理的开端与手段——暴力之道与合和之道
《理想国》中哲学家的教育,从音乐、体育、几何、算术、天文,到辩证法,中间没有“人事”,若说其经历了“格物”,也不过“格”了几何图形和抽象概念。这直接导致了哲学家无法处理家庭所带来的矛盾,虽然获得了“知识”,但陷入了人伦之事的知识盲区。以其之所学,只能用暴力将家庭拆散。而哲学家若治理,也仅能拥有护卫者所提供的暴力,甚至不是权力。马克斯·韦伯对权力的定义如下:在某项社会活动中,某一个人或几个人,在即便受到反对的情况下,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可能性。这里要注意,不是实现自己的意志,而是贯彻。贯彻不是简单的形式支配,而需要内在认同。哲学家强制了未能理解哲学意志的手艺人,形成了事实上的主奴关系,主奴关系也构成了支配全部西方政治哲学的主旋律。从而,这样的统治本质上是暴力压迫,其压迫的依据在于,手艺人没有知识,无法达到个体的正义,必须通过奴役之实现城邦的正义。这一系列冲突,使得哲学家无法为邦人所认同,不但难以获得治理的可能性,还有被邦人杀死的危险。
圣王“明德”之治的根本不同从对人性的看法出发,承认人的自明性、自觉性。《尚书·皋陶谟》:“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达于上下,敬哉有土。”人民也许在智力上不足以把握天道并设计制度,但本身具有天之“明德”,具有对治理者和制度的采择能力,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参与秩序的确立,这为“合和而治”及共治提供理论基础。《史记·五帝本纪》载:
尧崩,三年之丧毕,舜让辟丹朱於南河之南。诸侯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丹朱而讴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是为帝舜。[11]
舜在“摄行天子之政”的过程中,确实取得了人民的信任,完成了“荐之于天”的过程,其是否“践天子位”,不能以尧,甚至他本人的个人意志而定,是真正的“天与之,人与之”。
而他的治理也证实了,“天”以民选人的眼光,是没有问题的。与哲学家的命令式治理不同,以其合和之道而治,其精髓在于“垂衣裳而天下治”。尧的实践已经表明,人是有以“自明”而“自治”的能力的,每个部落足以以其实际情况构建相应的秩序。他唯一需要做的,就是避免因习惯及信仰差异而导致的矛盾,这一点又通过亲自制礼及命夔作乐而实现,礼乐又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了人民的“自明”,此处不再展开。这样一来,绝大多数矛盾都通过人们自觉的运用“合和之道”得以解决,从而实现共治。
此外,“明明德”的治理还要求慎用刑罚。《康诰》曰:“克明德慎罚”,释为显用俊德,慎去刑罚。《荀子》“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含义同前。《左传》成公二年:“《周书》曰:‘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也。明德,务崇之之谓也;慎罚,务去之么谓也。’”意为崇尚德行、施行德政。《管子》:此“先王所明德圉奸,昭公灭私也。”释为善用德政,彰明德行。
4.治理的报酬
看上去,无论是君子还是哲学家,都是在无条件的出于道德驱使的进行治理,但人做任何事,都是有意义的,都需要困难时的某种动力的驱使,这种动力不同于其本体信仰,而具有动态的性质。因为治理者都是需要教育的,在其未明之时,都需要高尚之物的指引,在这一点上,“明德”与哲学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思路。 《理想国》虽然是柏拉图的构想,但毫无疑问他是希望有人能够践行之的。是故他在第十卷中提出了灵魂不灭的主张,认为正义之人死后可以“象竞赛胜利者领取奖品那样”得到报酬,这样一来,正义的因果被寄托于神,“今世”与“一千年的旅程”让其哲学最终走向神学的归宿,“理智的生活”的唯一报酬是不至于陷入僭主——奴隶的命运循环状态,而非其它。
哲学家不为政可以为哲学家,君子圣人不然,踏心实干、心忧天下是他们唯一的选择。能够使他们驰而不息的密码,是快乐。某种程度上,哲学家“知识的快乐”并不能定义为快乐,而多为一种征服欲,或者说,哲学思考的纸上谈兵,不足以达到真正的成就的快乐,并且其中转向的过程是痛苦的;即便治理,“有时不得不使用一些假话和欺骗”,將先天缺陷的孩子“秘密处理掉,谁也不知道”。这样的治理,治理者内心真的能够毫无波澜、维持快乐吗?理念世界中,或许确实可以,但已经回到人世,恐怕很难做到,毕竟以杀人为正义在我们看来是不可理解的。
儒学高尚的快乐,也就是“孔颜之乐”能够成为“自明明德”者真正的动力,在于它是始终存在的,并且能够使得心中排除一切杂念,达到“性”之乐,而不是情之乐,是一种天人合一的“与天同乐”。《论语》中关于孔颜之乐的表述如下:
子曰: “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福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
子曰: “贤哉,回也! 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 ”——《论语·雍也》
与“忧”对应看,《礼记·乐记》中有“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结合孔子“君子忧道不忧贫”的观点来看,君子的“忧道”就是“乐道”,根源在于,君子“明明德”则可以感受天道“生生之德”的美好和永恒,只要“四时行焉,百物生焉”,道就会在身边,从未走远。是故,这样的快乐,不会因一时一地的得失发生改变,与天同为永恒这就是“不改其乐”。此外,“天下观”亦使得这种快乐不会间断,与从“天”中获得的快乐具有一致性,它更加强调对人本身的关怀。《孟子·尽心下》诠释了这种心中有天下之快乐:
禹、稷当平世,三过其门而不入,孔子贤之。颜子当乱世,居于陋巷,一箪食,一瓢饮,人不堪其忧,颜子不改其乐,孔子贤之。孟子曰:“禹、稷、颜回同道。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 稷思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禹、稷、颜子易地则皆然。”
大禹、稷和孔子,都有对天下宏大的思考,“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无论是治水、足食还是复礼,都是当时矛盾最为严重,与人民关系最大的主题,并且都陷入了极大的困难,如上文忧即是乐,是与民同忧也。民意就是天意,所以与民同忧、与民同乐,都是契合天道而能“明明德”的,这样就能够求仁得仁,天人合一,体会到真正的仁者之乐。
六、权当结语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有有言:
人,不管被认为是多么的自私,在他的人性中显然还有一些原理,促使他关心他人的命运,使他人的幸福成为他的幸福必备的条件,尽管除了看到他人幸福他自己也觉得快乐之外,他从他人的幸福中得不到任何其他好处。[12]
真正达到天道的“自明明德”,乃大境界、大成就者方能体悟,我等穷鄙之人不敢言明之。斯密所言,是概况绝大部分人的状态,即到此为止。本文意欲让人相信,实有可实现之境界,可以让“至善”成为人性中全部的原理,这需要“自明明德”这个由己知,由己行,由己用的历程。基督教学说中,人由于偷吃智慧果产生自由意志,自由意志导致堕落,远离上帝。而儒学之中,人的生命状态是由自己的选择决定的;自由意志会让人更加强大,“自明明德”为发展亲近于天地,追寻和守护精神家园的自由意志提供了根本的方法论要求。
以上全文,实乃“自明明德”无穷意蕴之冰山一角,终究有的部分是无法用文字表达的。谨以此文与行道者们共勉,因为那些不能言明的部分,需要我们于天下、于万民中共同书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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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姚中秋.华夏治理秩序史·第一卷:天下(上册)[M].海口:海南出版社,2012.
[11] (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16.
[12] (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蒋自强、钦北愚、朱钟棣、沈凯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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