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聋人偷盗已成为社会治安非常棘手的问题,成为和谐社会的隐患之一。为了遏制这种现象大面积的蔓延,就得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而聋校是大部分聋人成长的发源地,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及时发现潜伏在他们身上的危机,分析其特点及成因,寻找矫正不良行为的有效途径,给予及时矫正。对聋生偷盗行为的矫正必须依靠家庭、社会、学校等各方面的密切配合。本人通过聋生偷窃心理的问卷调查、障碍造成以及在具体教育实践中矫正原理的运用等几方面进行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聋生 偷盗行为矫正 对策
近几年,不时有聋哑青少年盗窃的新闻报道播出,作为一名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看到这些新闻时,心里总会感到很沉重。聋生若没有及时获得成人的教育、指导,随年龄增长,这些问题就可能发展为品德不良甚至违法犯罪。据我国著名特教专家、辽宁师大特教系张宁生教授1997年对某聋校三至八年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97人中竟有50人偷过东西,占调查对象的51.5%,远远高于普通学校的同类情况。聋生偷盗行为的普遍性,的确值得教育工作者特别关注。
用偷来概括这些学生行为的性质不一定全部客观、准确,但少数聋生已形成一定的偷摸的行为习惯。根据调查和平时观察情况我认为聋生形成偷盗行为主要原因有:
1、沟通障碍造成的内部因素:由于聋生的听觉、语言障碍,他们与外界的信息交流受阻,造成直接的沟通障碍,产生了一些心理异常的表象与特点,如直觉性和形象性的思维特点、冷淡猜疑、寡欢自私等特点。
2、分辨是非能力差:低年级学生分不清什么是正确行为,对于“拿”和“偷”的概念不清,造成偷东西现象严重;中高年级学生是非难明,听信社会上一些坏聋人的不良宣传:“聋哑人将来找工作难,现在学会偷东西的本领将来才能吃好、喝好富起来”。
3、法制观念淡薄:聋生对事件分析判断往往停留在表面化和片面化阶段,缺乏道德和法制观念,常为表面现象所迷惑,草率从事。由于不知法也不懂法,而他们满足物欲最简易、直接的办法就是以偷窃行为来达到目的。
4、家庭教育不得力:父母过于纵容或粗暴简单。相当一部分聋生的家长对子女怜悯有余而教育不足,孩子在家长的宠爱中养成放肆、任性的不良习惯,还有的家长以“与孩子语言沟通有困难”为借口,把孩子完全交给学校。孩子得不到应有的家庭温暖,便容易产生心理障碍,受到外界坏分子的毒化感染。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非常重视对儿童行为习惯的培养,在校本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中,我们把“好行为习惯养成”作为课程之一,系统强化对聋生行为习惯的培养。我觉得要帮助聋生养成良好习惯、有效矫正聋生偷盗行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教育对策:
一、加强聋生言语训练,构建沟通桥梁。
由于聋人偷盗产生的原因与沟通有关,所以我们必须使他们掌握与人沟通的口语、手语和书面语。例如,我校在学前期加强口语、听觉训练,使他们学会发音说话,并对学龄前聋儿的家庭进行康复指导。还为家长设计合理的个别化家庭指导方案,为聋生家长提供切实有效的咨询指导,并做好跟踪记录,切实增强聋生与常人用口语沟通的能力。
手语是聋人互相沟通交流、认识事物的工具,书面语是聋人与常人沟通、接受书面信息、表达自己意愿的渠道,在我校开展的“每日一句”、“我的课堂我做主”等课堂活动,让聋生在小学阶段的口语、手语、书面语一起得到发展,使聋生形成与人沟通的能力与习惯,他们只有掌握了与他人沟通的语言这一桥梁,才能接受丰富、准确的外界信息,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预防偷盗行为的发生。
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德育工作。
首先要发挥学校这一主要阵地作用,建立健全的严密适用的规章制度,如我校从早到晚实行“全天候”的责任管理,目标到人,层层把关,发现学生有偷盗行为就及时纠正,齐抓共管,真正做到对学生负责让家长放心。
其次是强化德育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平时要不断地对聋生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逐步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并用法律武器来提高防御能力,增强自护意识。在我校各班竞相开展了“珍爱生命,拒绝偷盗,做文明学生”、“珍爱生命,预防盗窃,做文明学生”等主题班会,学期末组织开展“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做文明学生”主题团队会活动,举办“英模报告会”、“身残志不残演讲会”,邀请我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讲法制课等。使用生动、直观和便于描述的事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从案例和事件中引出法理来,培养聋生的社会责任感,使他们善于控制自己的行为。
要从正反两面教育学生,一面向先进人物学习,激发他们奋发向上,做“四有”新人,一面让他们亲眼看一看违法犯纪者的后果。教师要向他们摆事实讲道理,通过正面灌输、说服教育、批评表扬树立榜样等方法,对他们晓之以理。通过教师自己的爱心真情,诚心诚意地关心、理解、帮助聋生,用真情感化聋生。
三、针对不同情况,施加教育影响。
任何一种好的教育方法,都不可能适应所有的学生。在我校每个班级都选择1-2名学生进行偷盗行为矫正和良好行为塑造实验,由班主任填写“学生良好行为培养跟踪”记录表。在老师们的记录中发现,有偷窃行为的学生尽管他们犯的是一类错误,但是由于他们的年龄不同、性格不同、犯错误的动机和程度不同,因此对他们施加教育的方法也不应千篇一律。
例如,我们对年龄较小、初犯错误、性格内向、家长又很配合的学生采取心理疏导的方法。以班主任教育为主,在家长的协助下,指出错误的危害,交出所偷的物品,保护他们的自尊心,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
对年龄较大,屡有偷窃行为并与社会上一些坏人有联系影响很坏,家长态度暧昧的学生,政教处则采取强化教育法,直接参与。与班主任老师配合,先做家长的工作,待家长提高认识后,三方合作,对他们的错误进行严肃的批评,要求他们接受师生的监督、帮助,使其尽快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
当然,对这些学生的教育单纯采用一种方法是不够的,要以一种方法为主,多种方法并用。我们在采用心里疏导的同时,伴用着行为塑造法。在运用强化教育方法时,又积极的采用心理疏导法和自信训练法。这些方法准确灵活的运用使教育产生了效果。
四、学校,家庭,社会一致配合。
家长与学校要步调一致,前后一贯,要求统一,坚持到底,共同承担教育孩子的任务。我校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议,家庭访问等各种形式与家长互通信息,交流经验,规范了家庭教育,让家长掌握一些特教的基本规律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和教育子女的能力。
例如,学校一线教师每学期要进行1—2次的家访,了解学生情况和生活环境,每周要与学生进行不少于2次的谈话沟通,掌握其思想动向。由班主任主持,每班每学期开办2次家长课堂,设立“家园联系卡”,开通了热线咨询电话,针对孩子的小偷小摸行为及时沟通和教育,以免孩子“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使他们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学校通过积极联合本地社区部门,给聋生提供合适的终生教育机会与有针对性的社区服务,对毕业聋生要妥善安置工作,让他们的生活有依靠,适当组织聋生进行一些健康的文娱活动。组建聋人协会等健康组织,使其生活有保障,精神有寄托。
通过社会、家长、学校三方合力,对聋生这一特殊对象群体进行特殊教育的义务和责任,才能让聋生构建自信、自强、自立的健全人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健康成长。
(作者单位:河北省邯郸市聋哑学校)
【关键词】:聋生 偷盗行为矫正 对策
近几年,不时有聋哑青少年盗窃的新闻报道播出,作为一名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看到这些新闻时,心里总会感到很沉重。聋生若没有及时获得成人的教育、指导,随年龄增长,这些问题就可能发展为品德不良甚至违法犯罪。据我国著名特教专家、辽宁师大特教系张宁生教授1997年对某聋校三至八年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97人中竟有50人偷过东西,占调查对象的51.5%,远远高于普通学校的同类情况。聋生偷盗行为的普遍性,的确值得教育工作者特别关注。
用偷来概括这些学生行为的性质不一定全部客观、准确,但少数聋生已形成一定的偷摸的行为习惯。根据调查和平时观察情况我认为聋生形成偷盗行为主要原因有:
1、沟通障碍造成的内部因素:由于聋生的听觉、语言障碍,他们与外界的信息交流受阻,造成直接的沟通障碍,产生了一些心理异常的表象与特点,如直觉性和形象性的思维特点、冷淡猜疑、寡欢自私等特点。
2、分辨是非能力差:低年级学生分不清什么是正确行为,对于“拿”和“偷”的概念不清,造成偷东西现象严重;中高年级学生是非难明,听信社会上一些坏聋人的不良宣传:“聋哑人将来找工作难,现在学会偷东西的本领将来才能吃好、喝好富起来”。
3、法制观念淡薄:聋生对事件分析判断往往停留在表面化和片面化阶段,缺乏道德和法制观念,常为表面现象所迷惑,草率从事。由于不知法也不懂法,而他们满足物欲最简易、直接的办法就是以偷窃行为来达到目的。
4、家庭教育不得力:父母过于纵容或粗暴简单。相当一部分聋生的家长对子女怜悯有余而教育不足,孩子在家长的宠爱中养成放肆、任性的不良习惯,还有的家长以“与孩子语言沟通有困难”为借口,把孩子完全交给学校。孩子得不到应有的家庭温暖,便容易产生心理障碍,受到外界坏分子的毒化感染。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非常重视对儿童行为习惯的培养,在校本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中,我们把“好行为习惯养成”作为课程之一,系统强化对聋生行为习惯的培养。我觉得要帮助聋生养成良好习惯、有效矫正聋生偷盗行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教育对策:
一、加强聋生言语训练,构建沟通桥梁。
由于聋人偷盗产生的原因与沟通有关,所以我们必须使他们掌握与人沟通的口语、手语和书面语。例如,我校在学前期加强口语、听觉训练,使他们学会发音说话,并对学龄前聋儿的家庭进行康复指导。还为家长设计合理的个别化家庭指导方案,为聋生家长提供切实有效的咨询指导,并做好跟踪记录,切实增强聋生与常人用口语沟通的能力。
手语是聋人互相沟通交流、认识事物的工具,书面语是聋人与常人沟通、接受书面信息、表达自己意愿的渠道,在我校开展的“每日一句”、“我的课堂我做主”等课堂活动,让聋生在小学阶段的口语、手语、书面语一起得到发展,使聋生形成与人沟通的能力与习惯,他们只有掌握了与他人沟通的语言这一桥梁,才能接受丰富、准确的外界信息,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预防偷盗行为的发生。
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德育工作。
首先要发挥学校这一主要阵地作用,建立健全的严密适用的规章制度,如我校从早到晚实行“全天候”的责任管理,目标到人,层层把关,发现学生有偷盗行为就及时纠正,齐抓共管,真正做到对学生负责让家长放心。
其次是强化德育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平时要不断地对聋生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逐步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并用法律武器来提高防御能力,增强自护意识。在我校各班竞相开展了“珍爱生命,拒绝偷盗,做文明学生”、“珍爱生命,预防盗窃,做文明学生”等主题班会,学期末组织开展“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做文明学生”主题团队会活动,举办“英模报告会”、“身残志不残演讲会”,邀请我校聘请的法制副校长讲法制课等。使用生动、直观和便于描述的事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从案例和事件中引出法理来,培养聋生的社会责任感,使他们善于控制自己的行为。
要从正反两面教育学生,一面向先进人物学习,激发他们奋发向上,做“四有”新人,一面让他们亲眼看一看违法犯纪者的后果。教师要向他们摆事实讲道理,通过正面灌输、说服教育、批评表扬树立榜样等方法,对他们晓之以理。通过教师自己的爱心真情,诚心诚意地关心、理解、帮助聋生,用真情感化聋生。
三、针对不同情况,施加教育影响。
任何一种好的教育方法,都不可能适应所有的学生。在我校每个班级都选择1-2名学生进行偷盗行为矫正和良好行为塑造实验,由班主任填写“学生良好行为培养跟踪”记录表。在老师们的记录中发现,有偷窃行为的学生尽管他们犯的是一类错误,但是由于他们的年龄不同、性格不同、犯错误的动机和程度不同,因此对他们施加教育的方法也不应千篇一律。
例如,我们对年龄较小、初犯错误、性格内向、家长又很配合的学生采取心理疏导的方法。以班主任教育为主,在家长的协助下,指出错误的危害,交出所偷的物品,保护他们的自尊心,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
对年龄较大,屡有偷窃行为并与社会上一些坏人有联系影响很坏,家长态度暧昧的学生,政教处则采取强化教育法,直接参与。与班主任老师配合,先做家长的工作,待家长提高认识后,三方合作,对他们的错误进行严肃的批评,要求他们接受师生的监督、帮助,使其尽快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
当然,对这些学生的教育单纯采用一种方法是不够的,要以一种方法为主,多种方法并用。我们在采用心里疏导的同时,伴用着行为塑造法。在运用强化教育方法时,又积极的采用心理疏导法和自信训练法。这些方法准确灵活的运用使教育产生了效果。
四、学校,家庭,社会一致配合。
家长与学校要步调一致,前后一贯,要求统一,坚持到底,共同承担教育孩子的任务。我校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议,家庭访问等各种形式与家长互通信息,交流经验,规范了家庭教育,让家长掌握一些特教的基本规律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和教育子女的能力。
例如,学校一线教师每学期要进行1—2次的家访,了解学生情况和生活环境,每周要与学生进行不少于2次的谈话沟通,掌握其思想动向。由班主任主持,每班每学期开办2次家长课堂,设立“家园联系卡”,开通了热线咨询电话,针对孩子的小偷小摸行为及时沟通和教育,以免孩子“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使他们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学校通过积极联合本地社区部门,给聋生提供合适的终生教育机会与有针对性的社区服务,对毕业聋生要妥善安置工作,让他们的生活有依靠,适当组织聋生进行一些健康的文娱活动。组建聋人协会等健康组织,使其生活有保障,精神有寄托。
通过社会、家长、学校三方合力,对聋生这一特殊对象群体进行特殊教育的义务和责任,才能让聋生构建自信、自强、自立的健全人格,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健康成长。
(作者单位:河北省邯郸市聋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