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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中音乐欣赏课推行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音乐审美和自主评价被纳入音乐欣赏教学。音乐自主评价、判断能力是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高中生音乐自主评价、判断能力培养的研究,进一步探索高中音乐审美能力培养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音乐欣赏;音乐自主评价;判断能力;有效策略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音乐学习以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评价、判断能力为目的。高中学生对事物有自己的见解,他们在课堂上有很强的自主意识。由于他们所处年龄特有的心理特征,他们不会主动参与到音乐评价与判断的评价活动中去。教师不能单方面对作品有过多的点评,这样既不容易在学生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音乐评价与判断能力,还会使学生对教师的“一言堂”的评价方式产生厌烦。怎样才能在音乐欣赏教学中培养学生的音乐评价与判断能力呢?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实施音乐评价和判断——合作学习
设计音乐评价和判断的合作学习的主要目的是学生个体或小组与他人讨论与交流后,获得对音乐作品的更深刻的认识和较正确的评价。讨论与交流的过程就是培养音乐评价和判断能力的过程。具体的操作方法为:每小组每次合作学习活动后推荐一位同学在班内发言,谈对作品的看法。发言的组织形式有各组依次循环、各组自告奋勇、举手点名、教师点名。同学发言后,由各学习小组长执笔填写整理,小组共同评定和认可。个人分项内容评定结束后,集体商议为该生确定综合等第。教师要对评价等第表及时检查和积极肯定。同时将评价等第表存入个人学习档案袋,在终结性评价时作为学分加分依据或占个人学期成绩的20%。
二、实施音乐评价和判断——采访活动式教学及等第评价表
欣赏音乐作品后,可以进行四人小组同伴之间的采访活动和四人小组与小组之间的采访活动,评价被访学生的音乐评价能力及判断能力。这种互动评价不仅促使采访学生和被采访学生对音乐作品认真地视听,用心感受、融入音乐,而且培养了全体学生对音乐作品的评价和判断能力。四人小组同组或异组间采访活动后的音乐评价能力及判断能力等第评价表设计如下:
三、实施音乐评价和判断——实践活动式教学
要使学生真正成为音乐欣赏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教师就要多搭建让学生亲自实践的学习和评价平台。由于现代传媒的多样化,学生对音乐(舞蹈、声乐、演奏等)欣赏有一定的认知。为了让学生更加主动地成为学习主体,教师就要调动一切手段让学生“亲手”实践。如:设立教室“点歌台”,由班内学生点名,请本班学生演唱歌曲,或是表演节目;每学期让学生录制自己最喜欢的5~10首歌曲,记录自己的音乐学习过程,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体验成功、享受快乐、建立自信,继而主动成为音乐评价、判断的主体。学生参与音乐欣赏的评价,可引导他们业余对音乐欣赏进行关注,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既拓宽了学生的音乐视野,使音乐融入学生的生活之中,也激发了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提高了学生对音乐的审美评价能力。
实施实践活动式评价有以下途径与形式:(1)举办各类音乐艺术实践活动,如“班级十佳歌手”比赛、“班级表演奖”“班级才艺比拼”“送温暖文艺演出”等。(2)面向全体学生,学生自己亲历亲为。(3)小组评价与教师评价相结合。(4)以学生的参与度和实践能力作为评价的基础。这是具体实施音乐评价和判断的几个方面。
在实施实践活动式评价时还要注意几点:一是教师的反馈要准确到位,要对学生参与的评价活动的情况给予评价,使他们在以后的评价与判断中能减少错误、提高效率;二是在评价活动的过程中,教师要参与到学生的活动过程中去,教师并非旁观者,而是一个辅助者,要监控所有学生的活动,注意倾听学生的谈话,对学生进行恰当的指导;三是教师要提供尽可能多的机会给学生展示音乐评价、判断的成果,满足学生的成就感,让学生享受成功的喜悦,展示时可以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一般到优秀的顺序。
总之,教师应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身心发展规律及学习特点等方面设计和实施音乐评价、判断活动,提高他们的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的能力,使学生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曹理.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
[2]陈玉丹.音乐教学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曹理,缪裴言.中学音乐教学论新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4]钟启泉,张华.课程与教学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关键词:音乐欣赏;音乐自主评价;判断能力;有效策略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音乐学习以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评价、判断能力为目的。高中学生对事物有自己的见解,他们在课堂上有很强的自主意识。由于他们所处年龄特有的心理特征,他们不会主动参与到音乐评价与判断的评价活动中去。教师不能单方面对作品有过多的点评,这样既不容易在学生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音乐评价与判断能力,还会使学生对教师的“一言堂”的评价方式产生厌烦。怎样才能在音乐欣赏教学中培养学生的音乐评价与判断能力呢?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实施音乐评价和判断——合作学习
设计音乐评价和判断的合作学习的主要目的是学生个体或小组与他人讨论与交流后,获得对音乐作品的更深刻的认识和较正确的评价。讨论与交流的过程就是培养音乐评价和判断能力的过程。具体的操作方法为:每小组每次合作学习活动后推荐一位同学在班内发言,谈对作品的看法。发言的组织形式有各组依次循环、各组自告奋勇、举手点名、教师点名。同学发言后,由各学习小组长执笔填写整理,小组共同评定和认可。个人分项内容评定结束后,集体商议为该生确定综合等第。教师要对评价等第表及时检查和积极肯定。同时将评价等第表存入个人学习档案袋,在终结性评价时作为学分加分依据或占个人学期成绩的20%。
二、实施音乐评价和判断——采访活动式教学及等第评价表
欣赏音乐作品后,可以进行四人小组同伴之间的采访活动和四人小组与小组之间的采访活动,评价被访学生的音乐评价能力及判断能力。这种互动评价不仅促使采访学生和被采访学生对音乐作品认真地视听,用心感受、融入音乐,而且培养了全体学生对音乐作品的评价和判断能力。四人小组同组或异组间采访活动后的音乐评价能力及判断能力等第评价表设计如下:
三、实施音乐评价和判断——实践活动式教学
要使学生真正成为音乐欣赏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教师就要多搭建让学生亲自实践的学习和评价平台。由于现代传媒的多样化,学生对音乐(舞蹈、声乐、演奏等)欣赏有一定的认知。为了让学生更加主动地成为学习主体,教师就要调动一切手段让学生“亲手”实践。如:设立教室“点歌台”,由班内学生点名,请本班学生演唱歌曲,或是表演节目;每学期让学生录制自己最喜欢的5~10首歌曲,记录自己的音乐学习过程,激发学生的兴趣,让学生体验成功、享受快乐、建立自信,继而主动成为音乐评价、判断的主体。学生参与音乐欣赏的评价,可引导他们业余对音乐欣赏进行关注,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既拓宽了学生的音乐视野,使音乐融入学生的生活之中,也激发了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提高了学生对音乐的审美评价能力。
实施实践活动式评价有以下途径与形式:(1)举办各类音乐艺术实践活动,如“班级十佳歌手”比赛、“班级表演奖”“班级才艺比拼”“送温暖文艺演出”等。(2)面向全体学生,学生自己亲历亲为。(3)小组评价与教师评价相结合。(4)以学生的参与度和实践能力作为评价的基础。这是具体实施音乐评价和判断的几个方面。
在实施实践活动式评价时还要注意几点:一是教师的反馈要准确到位,要对学生参与的评价活动的情况给予评价,使他们在以后的评价与判断中能减少错误、提高效率;二是在评价活动的过程中,教师要参与到学生的活动过程中去,教师并非旁观者,而是一个辅助者,要监控所有学生的活动,注意倾听学生的谈话,对学生进行恰当的指导;三是教师要提供尽可能多的机会给学生展示音乐评价、判断的成果,满足学生的成就感,让学生享受成功的喜悦,展示时可以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一般到优秀的顺序。
总之,教师应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身心发展规律及学习特点等方面设计和实施音乐评价、判断活动,提高他们的自主学习与合作学习的能力,使学生具有终身学习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曹理.普通学校音乐教育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
[2]陈玉丹.音乐教学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曹理,缪裴言.中学音乐教学论新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4]钟启泉,张华.课程与教学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