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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宪法意识,是人们关于宪法的思想、观点、理论和心理的统称。宪法意识的高低往往体现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当代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储备力量,加强对其以宪法意识为核心的公民意识的培育是极其重要的。本文从我校大学生的宪法意识现状和薄弱表现入手,分析我校大学生宪法意识薄弱的原因,最后针对性地提出有效提升我校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宪法意识;问题;对策
大学阶段,是在校学生形成对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的关键时期,是学生形成对世界总体及其自身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看法的关键时期,是学生对人活着的意义在是什么的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通过意识教育提升大学生的宪法意识,是促进大学生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共同增长的现实需求;是宪法条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必经路径;是提高全社会成员的规则、权利等意识,推动国家的现代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
一、我校大学生宪法意识的薄弱表现
1.宪法知识缺乏
对宪法理论知识的熟悉程度是衡量一名大学生宪法意识强弱的重要标准之一。关于我国宪法的产生、宪法的数次修改、宪法的条文结构等基本知识的掌握是树立宪法意识、产生宪法情感和升华宪法信仰的基本前提。然而,大部分的在校大学生为应对期末考试而囫囵吞枣地背下的宪法知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遗忘。
2.宪法信仰缺失
信仰是人类内心深处对某种事物或理念的一种朴素的、坚贞的信念,是支撑其生活的来自灵魂的力量源泉。信仰宪法,意味着人们在情感上真挚地认同她作为保障自己权利的根本法,服从宪法的指导,并将其作为规范自己言行的最高准则,使得遵守宪法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由于宪法知识缺乏和宪法情感缺位等综合原因导致我校大学生普遍宪法信仰缺失,不相信宪法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源泉。
二、我校大学生宪法意识薄弱的原因分析
1.传统文化中欠缺民主、平等和人权基因
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我们的传统文化中逐渐形成了以王权至上、独裁专制、等级森严、尊卑有序等思想为内核的儒家文化,而其中是严重缺少自由、民主、平等和人權等基因的。充斥于现实生活中的以权压法、人情大于法、官本位思想等表现均是不良思想在现代社会的异变。在校大学生不是孤立存在的个体,这与其在学校接受的民主、平等和人权等意识教育是格格不入的,这或多或少抵消着对其宪法意识培育的效果。
2.宪法意识的教育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高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其重视程度对于提升大学生的宪法意识有着基础性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教材内容的编排选择,法律的内容占该门课程的比例太少,这就使得在宪法意识的专门教育上更是显得捉襟见肘。作为大班教学的公共课,各学院在课时和师资的安排上都是有所偏重的,同时,教师的教学方式也大多数局限于照本宣科式的课堂教学。
3.宪法实施效果有待提高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也不例外。宪法条文中的人民的权利只有通过实施才能变成现实中的权利,然而,在当前的宪法实施中就还存在着一定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大学中,主要体现在男女就业平等性和选举权的行使上,比如在校大学生在行使手中的选举权时往往都不了解每一个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这样的选举对于在校大学生而言仅仅是流于形式,没能真正地尊重大学生作为选举权行使主体的主人翁地位。
三、有效提升我校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对策
1.加强宪法的宣传,牢固树立民主、平等、人权意识
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同样也是宣传的主阵地,学校可以通过开展宪法学习周、宪法辩论赛等各种活动针对性地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民主、平等、人权等宪法核心意识的灌输。比如,可以针对现实生活中的男女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开展一场辩论赛,由各学院的代表进行角逐,以此来增强在校大学生对于平等意识的重要认识;也可以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在校大学生观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国家领导人的现场视频,让广大学生直观地见到民主的行使方式。
2.优化学校宪法意识教育的主导作用
学校是大学生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因此学校要承担起宪法意识教育的重担。首先,在大学的素质教育中,学校可以根据一定时期的教学任务的侧重点不同对相应的课程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在提升宪法意识的教育问题上,学校可以通过开设宪法学这一单独的公共课或选修课,让学生能更加全面系统地学习宪法知识,培养其宪法情感。其次,教师在教学方式的选择上,可以结合国内外的宪法案例在课堂上进行案例教学,增加课堂的趣味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最后,学校要提升任课教师的宪法素养,教师作为传道受业解惑的专业工作者,教师自身的宪法情感、信仰无时不刻地对学生的宪法意识的提升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3.多渠道加强宪法实践
选举法明确规定年满十八周岁且享有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校大学生大多数都是年满18周岁的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公民,因此,在学校的人大代表选举中,学校和学院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按程序进行投票选举,保证学生的选举权得以有效行使。同时,各学院的辅导员在班委的换届选举中,可以有序地组织学生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确定班委干部人选,以期有步骤地培育在校大学生的民主意识。
四、结束语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在校大学生是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接班人,大学生能够牢固树立起自由、民主、平等、人权、权利与义务等宪法核心意识,并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身体践行,建设现代化法治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必将实现。
参考文献:
[1]焦洪昌.宪法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五版)
[2]刀慧娟.浅议新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培育[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5).
[3]孙阳.论高职学生宪法意识的培育[J].辽宁高职学报,2018(2).
作者简介:
热衣拉·亚生努日(1982~ ),女,新疆和田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关键词:大学生;宪法意识;问题;对策
大学阶段,是在校学生形成对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的关键时期,是学生形成对世界总体及其自身在世界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看法的关键时期,是学生对人活着的意义在是什么的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通过意识教育提升大学生的宪法意识,是促进大学生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共同增长的现实需求;是宪法条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必经路径;是提高全社会成员的规则、权利等意识,推动国家的现代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
一、我校大学生宪法意识的薄弱表现
1.宪法知识缺乏
对宪法理论知识的熟悉程度是衡量一名大学生宪法意识强弱的重要标准之一。关于我国宪法的产生、宪法的数次修改、宪法的条文结构等基本知识的掌握是树立宪法意识、产生宪法情感和升华宪法信仰的基本前提。然而,大部分的在校大学生为应对期末考试而囫囵吞枣地背下的宪法知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遗忘。
2.宪法信仰缺失
信仰是人类内心深处对某种事物或理念的一种朴素的、坚贞的信念,是支撑其生活的来自灵魂的力量源泉。信仰宪法,意味着人们在情感上真挚地认同她作为保障自己权利的根本法,服从宪法的指导,并将其作为规范自己言行的最高准则,使得遵守宪法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由于宪法知识缺乏和宪法情感缺位等综合原因导致我校大学生普遍宪法信仰缺失,不相信宪法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源泉。
二、我校大学生宪法意识薄弱的原因分析
1.传统文化中欠缺民主、平等和人权基因
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我们的传统文化中逐渐形成了以王权至上、独裁专制、等级森严、尊卑有序等思想为内核的儒家文化,而其中是严重缺少自由、民主、平等和人權等基因的。充斥于现实生活中的以权压法、人情大于法、官本位思想等表现均是不良思想在现代社会的异变。在校大学生不是孤立存在的个体,这与其在学校接受的民主、平等和人权等意识教育是格格不入的,这或多或少抵消着对其宪法意识培育的效果。
2.宪法意识的教育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高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其重视程度对于提升大学生的宪法意识有着基础性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教材内容的编排选择,法律的内容占该门课程的比例太少,这就使得在宪法意识的专门教育上更是显得捉襟见肘。作为大班教学的公共课,各学院在课时和师资的安排上都是有所偏重的,同时,教师的教学方式也大多数局限于照本宣科式的课堂教学。
3.宪法实施效果有待提高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也不例外。宪法条文中的人民的权利只有通过实施才能变成现实中的权利,然而,在当前的宪法实施中就还存在着一定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在大学中,主要体现在男女就业平等性和选举权的行使上,比如在校大学生在行使手中的选举权时往往都不了解每一个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这样的选举对于在校大学生而言仅仅是流于形式,没能真正地尊重大学生作为选举权行使主体的主人翁地位。
三、有效提升我校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对策
1.加强宪法的宣传,牢固树立民主、平等、人权意识
学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同样也是宣传的主阵地,学校可以通过开展宪法学习周、宪法辩论赛等各种活动针对性地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民主、平等、人权等宪法核心意识的灌输。比如,可以针对现实生活中的男女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开展一场辩论赛,由各学院的代表进行角逐,以此来增强在校大学生对于平等意识的重要认识;也可以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在校大学生观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国家领导人的现场视频,让广大学生直观地见到民主的行使方式。
2.优化学校宪法意识教育的主导作用
学校是大学生生活和学习的主要场所,因此学校要承担起宪法意识教育的重担。首先,在大学的素质教育中,学校可以根据一定时期的教学任务的侧重点不同对相应的课程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在提升宪法意识的教育问题上,学校可以通过开设宪法学这一单独的公共课或选修课,让学生能更加全面系统地学习宪法知识,培养其宪法情感。其次,教师在教学方式的选择上,可以结合国内外的宪法案例在课堂上进行案例教学,增加课堂的趣味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最后,学校要提升任课教师的宪法素养,教师作为传道受业解惑的专业工作者,教师自身的宪法情感、信仰无时不刻地对学生的宪法意识的提升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3.多渠道加强宪法实践
选举法明确规定年满十八周岁且享有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校大学生大多数都是年满18周岁的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公民,因此,在学校的人大代表选举中,学校和学院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按程序进行投票选举,保证学生的选举权得以有效行使。同时,各学院的辅导员在班委的换届选举中,可以有序地组织学生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确定班委干部人选,以期有步骤地培育在校大学生的民主意识。
四、结束语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在校大学生是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接班人,大学生能够牢固树立起自由、民主、平等、人权、权利与义务等宪法核心意识,并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身体践行,建设现代化法治化的社会主义强国必将实现。
参考文献:
[1]焦洪昌.宪法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五版)
[2]刀慧娟.浅议新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培育[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5).
[3]孙阳.论高职学生宪法意识的培育[J].辽宁高职学报,2018(2).
作者简介:
热衣拉·亚生努日(1982~ ),女,新疆和田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