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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几位清代的美食家都提到过一家著名的老字号——苏州的孙春阳南货铺。袁枚在《随园食单》中说,“苏州孙春阳家有盐、甜二种,以盐者为佳”;金安清的《水窗春呓》记载:“火腿以金华为最,而苏州孙春阳茶腿尤胜之”;梁章钜的《浪迹续谈》说,“京中人讲求饮馔,无不推苏州孙春阳店之小菜为精品”;清代烹饪书《调鼎集》也这样记述,“熏鱼子出苏州孙春阳家,愈新愈妙”。
“孙春阳家”乃是当时苏州城最出名的百货铺(类似于现在的百货超市),它的创办人孙春阳生活于明代万历年间。也就是说,当清代美食家袁枚为孙春阳南货铺出售的“盐冬笋烘片”所征服时,这家“百货超市”已经生存了二百年,期间历经了明清之际的改朝换代,从最初的“一小铺”,发展成为“天下闻名,铺中之物亦贡上用”的大品牌。
孙家能够将家族企业经营了这么长的时间,应归功于他们建立了一套完备的企业制度,根据清人钱泳《履园丛话》的记述,孙春阳南货铺“如州县署,亦有六房,曰南北货房、海货房、腌腊房、酱货房、蜜饯房、蜡烛房,售者由柜上给钱取一票,自往各房发货,而管总者掌其纲,一日一小结,一年一大结。自明至今(清)已二百三四十年,子孙尚食其利,无他姓顶代者。”《浪迹续谈》也说孙铺“店规之严,选制之精,合郡所未有也。”
从这些记录,可以看出孙春阳南货铺似乎是采取分门别类的开架摆货形式,并且有非常严格的财务制度(一日一小结,一年一大结)与质量监管程序(选制之精,合郡所未有也)。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父亲去世后,家族财富往往要由儿子们均分。一般认为,这种“细胞分裂”式的分家代代相传,不仅动摇家族对企业的控制权,造成企业内部矛盾,而且会使家族企业无法积累资金,很难进一步发展。但这主要是因为,家族企业掌门人在潜意识中将家族内部的各种利益群体对立起来,以为其中一方继承人的利益扩大,势必面临另一方利益的缩小,如此,在如何权衡和协调利益的问题上,即使耗费掌门人毕生精力,也难保未来各房子女不发生火并。其次,家族财富传承和遗产分配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承受企业的所有权,成为股东;另一个是承接企业的经营权,成为决策者和管理者。但在“诸子均分制”中,往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存在利益交叉,经营权并未完全独立于所有权,结果造成家族企业因权力内斗而走向解体。然而著名的胡开文墨店却通过“分家不分店”,有效地规避了上述诸种风险,从而维持了二百年以上,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
清代徽商胡天注创立著名的胡开文墨店,他去世前将家产平均分为八股,分给八房子孙,这是“诸子均分制”,但同时,胡天注又规定,胡家墨业由单子执业,换言之,这叫做“分家不分店”,所有权拆成股份由诸子均分,经营权则归其中一房。孙春阳南货铺的家业继承,想来也是采用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方式,所以才有“子孙尚食其利”的记录。可惜的是,这家久负盛名的“孙春阳”最后亡于太平天国战火。
在中国几千年的商业史里,传承数百年的老字号并不鲜见,这表明,“诸子均分制”并非中国企业不能做大做强、基业长青的根本制约,以中国人组织企业的商业经验和民族习惯,完全搞得成百年老店。对中国商人来说,最大的悲哀其实是,他们的企业并不是在市场上自然兴灭,而是被此一时彼一时的政治扞格(互相抵触,意见不合)所洗牌。
“孙春阳家”乃是当时苏州城最出名的百货铺(类似于现在的百货超市),它的创办人孙春阳生活于明代万历年间。也就是说,当清代美食家袁枚为孙春阳南货铺出售的“盐冬笋烘片”所征服时,这家“百货超市”已经生存了二百年,期间历经了明清之际的改朝换代,从最初的“一小铺”,发展成为“天下闻名,铺中之物亦贡上用”的大品牌。
孙家能够将家族企业经营了这么长的时间,应归功于他们建立了一套完备的企业制度,根据清人钱泳《履园丛话》的记述,孙春阳南货铺“如州县署,亦有六房,曰南北货房、海货房、腌腊房、酱货房、蜜饯房、蜡烛房,售者由柜上给钱取一票,自往各房发货,而管总者掌其纲,一日一小结,一年一大结。自明至今(清)已二百三四十年,子孙尚食其利,无他姓顶代者。”《浪迹续谈》也说孙铺“店规之严,选制之精,合郡所未有也。”
从这些记录,可以看出孙春阳南货铺似乎是采取分门别类的开架摆货形式,并且有非常严格的财务制度(一日一小结,一年一大结)与质量监管程序(选制之精,合郡所未有也)。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父亲去世后,家族财富往往要由儿子们均分。一般认为,这种“细胞分裂”式的分家代代相传,不仅动摇家族对企业的控制权,造成企业内部矛盾,而且会使家族企业无法积累资金,很难进一步发展。但这主要是因为,家族企业掌门人在潜意识中将家族内部的各种利益群体对立起来,以为其中一方继承人的利益扩大,势必面临另一方利益的缩小,如此,在如何权衡和协调利益的问题上,即使耗费掌门人毕生精力,也难保未来各房子女不发生火并。其次,家族财富传承和遗产分配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承受企业的所有权,成为股东;另一个是承接企业的经营权,成为决策者和管理者。但在“诸子均分制”中,往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存在利益交叉,经营权并未完全独立于所有权,结果造成家族企业因权力内斗而走向解体。然而著名的胡开文墨店却通过“分家不分店”,有效地规避了上述诸种风险,从而维持了二百年以上,打破“富不过三代”的魔咒。
清代徽商胡天注创立著名的胡开文墨店,他去世前将家产平均分为八股,分给八房子孙,这是“诸子均分制”,但同时,胡天注又规定,胡家墨业由单子执业,换言之,这叫做“分家不分店”,所有权拆成股份由诸子均分,经营权则归其中一房。孙春阳南货铺的家业继承,想来也是采用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方式,所以才有“子孙尚食其利”的记录。可惜的是,这家久负盛名的“孙春阳”最后亡于太平天国战火。
在中国几千年的商业史里,传承数百年的老字号并不鲜见,这表明,“诸子均分制”并非中国企业不能做大做强、基业长青的根本制约,以中国人组织企业的商业经验和民族习惯,完全搞得成百年老店。对中国商人来说,最大的悲哀其实是,他们的企业并不是在市场上自然兴灭,而是被此一时彼一时的政治扞格(互相抵触,意见不合)所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