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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旦净末丑,IT市场无疑是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大舞台。随着各种新产品的面世,种种问题也纷涌而来。
近期,湖北省宜昌市的消费者孔先生向本刊记者反映:2006年4月26日,本人在湖北宜昌花6250元购买了一台七喜电脑(产品型号:喜悦8600A),在2008年10月底电脑显示器出现黑屏的现象。我查找随机带的保修卡,上面明确规定:“自您购机之日起,您的机器将享受三年有限保修……液晶显示器自购机之日起,第一年免费上门,第二至第三年免上门服务费,仅收取部件成本费”。我联系宜昌销售商,销售商说显示器是冠捷公司代工生产的,可以直接在宜昌冠捷维修部修理,并送了过去,约两个月后,冠捷维修部说显示器高压板坏了,宜昌没有配件,显示器又被送回宜昌七喜销售商处。随后销售商要我和冠捷厂家联系配件修理,冠捷厂家答复是要我找七喜公司联系,因为冠捷公司只能和七喜公司发生关系。我再次找到七喜电脑宜昌销售商,销售商把显示器发到武汉七喜湖北总部修理。2009年4月公司说修好了,显示器发回宜昌,并且损坏的高压板也随机发回,在宜昌销售商处现场试机,发现显示器依然黑屏,并没有修理好,但销售商保证说他本人在武汉看见显示器被修好并且试过机,由此可见武汉维修部是多么不负责任,维修技术何其低劣!
此后显示器又被发到武汉总部维修,差不多半年时间,没有结果,询问武汉维修部,得到的答复是没有配件,随后我向七喜总部投诉,他们每次都答应解决,但在答应的时间内却从不给我回话,每次都是我主动去问,而每次的答复都是:“知道了,尽快解决”。最后投诉部门把湖北的一位七喜负责人电话告诉我,要我和他联系,数次联系后,负责人答应给我换购一台显示器,要加500元人民币,我说宜昌购买全新显示器只要750元,而且显示器在保修期内损坏是因为没有配件修理,错不在我,最后达成一致,我付400元换购一台七喜全新显示器,货到宜昌在销售商处取货付款,时间约在2009年12月初。在随后的时间里,显示器迟迟不到宜昌,通过与武汉联系,答复是显示器的显示屏到货了,但是没有底座,所以不能发,我当时就糊涂了:这是七喜的显示器吗?从来没有听说哪家公司出厂的产品是在销售处拼凑出来的,难道七喜的质量就是这样保证的吗?七喜武汉售后部门说,显示器底座到货后就发到宜昌来,但是只能有三个月的保修时间。当时我和七喜湖北负责人商定是加钱换购显示器,就应该按新显示器质保,因此我没有同意武汉售后部门的要求,在随后的时间里协商没有进展。2010年3月初,我在拒绝七喜换购的解决方案后,向七喜总部再次投诉,他们表示在两周内主动给我答复,但在随后的三周内和以前一样无人理会,我再次打电话去询问,答复是可以修理,修理费650元,我当时问投诉部门人员:全新显示器750元,显示器主要的部件屏幕没有坏,请问一块高压板配件值650元吗?投诉部门的回答是:这就是七喜的决定。
消费者孔先生表示,本人对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售后诚信产生了质疑,要求厂家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和媒体对此事进行查处和曝光。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消费者的投诉置之不理
据记者调查了解,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30233万元,总资产逾15亿元。公司于2004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市。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研究、制造、销售以“HEDY”和“大水牛”两大品牌为主的计算机整机以及周边设备和移动通讯产品的专业制造商。“HEDY”和“大水牛”品牌已成为国内电脑市场的知名品牌,荣获“产品质量国家免检”证书,“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广州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七喜控股“HEDY”及“七喜”两大主打商标双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那么,作为这样一家知名企业,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针对此次事件,2010年4月8日,记者就以下问题书面采访了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贵公司生产的电脑和售后服务为何会出现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对此有何解释?
2.对购买了被投诉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贵公司如何保障?
3.未售出的同款产品是否存在同样问题,贵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
4.贵公司如何处理此次投诉事件,将采取什么措施重新树立广大消费者对贵公司产品购买的信心?
然而,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何回复。
近期,湖北省宜昌市的消费者孔先生向本刊记者反映:2006年4月26日,本人在湖北宜昌花6250元购买了一台七喜电脑(产品型号:喜悦8600A),在2008年10月底电脑显示器出现黑屏的现象。我查找随机带的保修卡,上面明确规定:“自您购机之日起,您的机器将享受三年有限保修……液晶显示器自购机之日起,第一年免费上门,第二至第三年免上门服务费,仅收取部件成本费”。我联系宜昌销售商,销售商说显示器是冠捷公司代工生产的,可以直接在宜昌冠捷维修部修理,并送了过去,约两个月后,冠捷维修部说显示器高压板坏了,宜昌没有配件,显示器又被送回宜昌七喜销售商处。随后销售商要我和冠捷厂家联系配件修理,冠捷厂家答复是要我找七喜公司联系,因为冠捷公司只能和七喜公司发生关系。我再次找到七喜电脑宜昌销售商,销售商把显示器发到武汉七喜湖北总部修理。2009年4月公司说修好了,显示器发回宜昌,并且损坏的高压板也随机发回,在宜昌销售商处现场试机,发现显示器依然黑屏,并没有修理好,但销售商保证说他本人在武汉看见显示器被修好并且试过机,由此可见武汉维修部是多么不负责任,维修技术何其低劣!
此后显示器又被发到武汉总部维修,差不多半年时间,没有结果,询问武汉维修部,得到的答复是没有配件,随后我向七喜总部投诉,他们每次都答应解决,但在答应的时间内却从不给我回话,每次都是我主动去问,而每次的答复都是:“知道了,尽快解决”。最后投诉部门把湖北的一位七喜负责人电话告诉我,要我和他联系,数次联系后,负责人答应给我换购一台显示器,要加500元人民币,我说宜昌购买全新显示器只要750元,而且显示器在保修期内损坏是因为没有配件修理,错不在我,最后达成一致,我付400元换购一台七喜全新显示器,货到宜昌在销售商处取货付款,时间约在2009年12月初。在随后的时间里,显示器迟迟不到宜昌,通过与武汉联系,答复是显示器的显示屏到货了,但是没有底座,所以不能发,我当时就糊涂了:这是七喜的显示器吗?从来没有听说哪家公司出厂的产品是在销售处拼凑出来的,难道七喜的质量就是这样保证的吗?七喜武汉售后部门说,显示器底座到货后就发到宜昌来,但是只能有三个月的保修时间。当时我和七喜湖北负责人商定是加钱换购显示器,就应该按新显示器质保,因此我没有同意武汉售后部门的要求,在随后的时间里协商没有进展。2010年3月初,我在拒绝七喜换购的解决方案后,向七喜总部再次投诉,他们表示在两周内主动给我答复,但在随后的三周内和以前一样无人理会,我再次打电话去询问,答复是可以修理,修理费650元,我当时问投诉部门人员:全新显示器750元,显示器主要的部件屏幕没有坏,请问一块高压板配件值650元吗?投诉部门的回答是:这就是七喜的决定。
消费者孔先生表示,本人对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质量和售后诚信产生了质疑,要求厂家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和媒体对此事进行查处和曝光。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消费者的投诉置之不理
据记者调查了解,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30233万元,总资产逾15亿元。公司于2004年8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上市。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专业研究、制造、销售以“HEDY”和“大水牛”两大品牌为主的计算机整机以及周边设备和移动通讯产品的专业制造商。“HEDY”和“大水牛”品牌已成为国内电脑市场的知名品牌,荣获“产品质量国家免检”证书,“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广州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七喜控股“HEDY”及“七喜”两大主打商标双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那么,作为这样一家知名企业,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针对此次事件,2010年4月8日,记者就以下问题书面采访了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贵公司生产的电脑和售后服务为何会出现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对此有何解释?
2.对购买了被投诉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贵公司如何保障?
3.未售出的同款产品是否存在同样问题,贵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
4.贵公司如何处理此次投诉事件,将采取什么措施重新树立广大消费者对贵公司产品购买的信心?
然而,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