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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6年底,国家发展改委委员会发布《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计划五年内对近10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着力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本文旨在总结陈述牧业村易地搬迁后近几年的脱贫攻坚工作,分析其成功的经验和不足,同时探索思考深度贫困村在整村脱贫退出过程中及退出后在控制返贫上应该做的努力。
关键词:牧业村;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返贫
一、吐孜别勒村基本村情
乌什县阿合雅镇吐孜别勒村位于镇政府东方位,18公里处,距离县城63公里。全村辖2个村民小组,总户数209户934人,主要居住为柯尔克孜族。 第一村民小组106户484人,第二村民小组101户450人。其中贫困户共56户225人,截止2019剩余39户178人未脱贫,低保户115户278人(含54户219人贫困户),全村耕地面积360亩(其中集体土地15亩),人均耕地面积0.3亩。林果业面积18亩。2018年村集体经济收入2.07万元,增长幅度为0%。2018年人均收入7200元,全村经济总收入618万元, 本村土地总面积1200亩,由村庄建设用地和农林用地组成,其中村庄建设用地750亩,水域等其他非建设用地450亩。
二、易地搬迁牧业村贫困原因分析
(一)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较深。据了解,为了便于集中管理,缓解牧区植被及水土流失的困局,本村牧民在2003年就开始由政府有组织的分期分批从山区搬迁至城镇安置地,国家《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出台前,本村牧民下山搬迁安置率就达到了98%,2015年,随着最后一位年过花甲的一直不愿离开牧区的老人因身体不适被家人带下山区,目前已无居住人口。但是缓解山区植被破坏,维护生态稳定的同时,也意味着牧民下山后赖以生存的生产方式放牧将发生根本性改变,部分人一时转变不过来观念,无法开展生产生活,就意味着贫困人口的底数大、程度深。
(二)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产生较慢。 “移家不移产”问题较严重。村民仍然以牧业养殖为主,家里留下老人、妇女、孩子,其余劳动力仍然长期在山区放牧,且基础薄弱,生产技术落后,技术含量低,主要以养殖牛羊为主,无农业和经济作物。因耕地少,基本无牧民从事种植业。外出务工人员比率提高较慢,去省外务工人员少,技能劳动力占全村人口的比率不到3%。
(三)公共设施种类不全,数量不足,不利于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享。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教育等公共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少部分现状道路仍为土路或碎石路面,需要进行道路硬化,牧民上山牧道崎岖坎坷,支离破碎,危险系数极高,急需改善。村内基础设施不完善,村民生活生产垃圾不能集中回收处理,垃圾乱倒、污水排放差。
(四)人口集聚效应小,管理难度大。因为绝大多数牧民仍然以放牧、游牧为生,村里的年轻人,劳动力长时间不在家里,为村委会、工作队开展工作带来巨大阻力,先进的农牧业生产知识,党和国家的最新政策方针,国语学习培训等往往受益的都是老人和妇女,应接受学习教育的劳动力阶层却不在其列。
三、开展脱贫攻坚以来的工作成效和遇到的问题
(一)长期以来的扎实工作保证如期脱贫退出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求。截止2019年年初党和国家提出脱贫攻坚战役的五年以来,吐孜别勒村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下,脱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安排干部和各级社会力量,保证每一个贫困户都有人帮扶,解决了“扶持谁,谁来扶”的问题,在各方面给予贫困户全方位的服务;二是解决了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确保225人不愁吃,不愁穿,56户都能住上安居房,2019年年初测算人均达到了7000元以上,剩余未脱贫贫困户也能在2019年年底全部脱贫退出,人均收入初步测算已经达到5000元以上。三是基本上实现了“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确保每一户贫困户因地制宜,因人而宜,解决了“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四是加强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使深度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五是壮大了集体经济,使得村委班子得以健康良好的开展工作,班子也更加团结有凝聚力。
(二)脱贫退出后和防止返贫中的困难
作为整个县域中深度贫困村的一员,2019年底贫困村的帽子将和整个县的贫困帽一起摘掉,经过近几年持续深化的脱贫攻坚工作,阶段性来看,成效突出明显,如期脱贫摘帽没有问题。下一步在稳定退出过程的细节把握和退出后可预防的返贫措施制定上仍然任重道远。分析目前易地搬迁牧业村返贫可能遇到的问题如下:一是部分政策兜底贫困人口发展能力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文化水平总体偏低、劳动能力不强,自身发展能力不足,因国家政策帮扶,导致部分贫困户“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不愿积极就业,一心只想吃低保,年底只等生态补偿款,享受国家救助。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村级难以培养主导产业。牧业为主导的易地迁移村普遍存在年轻人外出务工,中年人坚持去山区放牧,只留下老年、幼儿和学生,在村级脱贫攻坚实施规划扶贫项目中,因前期各级扶贫力量持续开展工作,很多可能是工作人员自行完成,实际上贫困户自身并未参与并学懂弄通。三是作为第一产业的畜牧业,也因为缺乏技术人才和市场推广能力,加之草場植被循环利用的缺陷,形成过度放牧。不能科学养殖,无法扩大生产,畜牧产业无法提高收入,也就是内生动力不足。四是结对帮扶持续性、主动性不够,各级干部由于忙于自己的业务工作,把扶贫这项工作不能够真正落实到位,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参与这项工作,尤其是在交朋友,讲真心,共发展方面存在被动应付差事情况,脱贫退出前有组织纪律约束,基本完成帮扶任务,脱贫退出后,意味着从工作层面完成了任务,后期继续跟踪走访贫困户的力度、态度也会随之打折扣。五是村级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工作的漏纳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前期纳入工作不全面,导致部分临界点非贫困户在整体脱贫后出现贫困的情况。 四、脱贫退出中和退出后的工作持续性思考和探索
(一)建立村级脱贫攻坚工作的长效机制。
贫困村退出后,工作队、村两委中专管扶贫工作的人员,需要转移工作思路,建立长效可控的贫困户发展台账,同时分门别类进行工作,对产业脱贫户进行定期走访调查,了解其收入状况,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按程度进行讨论研究或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给与村民提醒和建议,本村无法解决的由上级部门讨论研究,从而给予专业性提示,控制风险。对于依靠政策兜底的贫困户,要起到沟通连带的桥梁作用,上级部门给予的补偿款和救助金是根据总体款项和每个村上报的调查情况来决定的。
(二)建立村级扶贫工作调整机制。
贫困村脱贫退出中和退出后,村级主导产业很可能出现不适应村情和村级发展需要的情况,比如:吐孜别勒村目前的产业发展,就是经过近几年的工作总结而来,之前也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目前已转移就业和牧业发展创新各占一半的比例来开展的,不规避牧民长期以来形成的生产方式的同时,将青年一代纳入转移就业的政策中来,使老旧的生产方式所带来的的供给不足和青年人追求新式生活方式的矛盾进行化解。同时解放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和不愿参与牧业养殖的年轻人,开展转移就业工作,加大国语和技能培训力度,使其既可以自主择业也可以参加国家扶持就业。对于因前期工作中对临界贫困户遗漏问题在扶贫政策操作指标和程序上预留一定调控空间,允许基层政府因地制宜地进行适当调整,让政策尽可能惠及更多的临界贫困户,探索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协同发展路径,通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立贫困村与周边非贫困村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围绕产业规划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支持、金融支持等项目。
(三)优化帮扶措施,增强对帮扶干部的正向激励。
从目前的帮扶干部帮扶体系和措施来看,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还是很有科学性的,但是脱贫退出收尾阶段和退出后还应建立更加统筹协调的扶贫帮扶体系,注重减少帮扶干部的硬性指标任务,从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和主动性方面入手。一是增强扶贫措施的衔接性和协同性。对于目的相近的帮扶措施,通过适度归并和整合,减少重复工作。如整贫困户后期的产业发展情况和追踪由村委会和工作队负责,重复开展,数据和来源依据也不尽相同,帮扶干部专职在交朋友、讲真心、共发展上做实际工作。二是增强户扶貧措施稳定性,减少调整频率。便于帮扶干部对帮扶户的情况的把握,尽量避免脱贫后措施的大幅度调整,内容前后不一致。三是改进帮扶方式,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氛围。贫困户应明确自身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应给予帮扶人员一定的裁量权,以鼓励勤劳、鞭策懒惰。
关键词:牧业村;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返贫
一、吐孜别勒村基本村情
乌什县阿合雅镇吐孜别勒村位于镇政府东方位,18公里处,距离县城63公里。全村辖2个村民小组,总户数209户934人,主要居住为柯尔克孜族。 第一村民小组106户484人,第二村民小组101户450人。其中贫困户共56户225人,截止2019剩余39户178人未脱贫,低保户115户278人(含54户219人贫困户),全村耕地面积360亩(其中集体土地15亩),人均耕地面积0.3亩。林果业面积18亩。2018年村集体经济收入2.07万元,增长幅度为0%。2018年人均收入7200元,全村经济总收入618万元, 本村土地总面积1200亩,由村庄建设用地和农林用地组成,其中村庄建设用地750亩,水域等其他非建设用地450亩。
二、易地搬迁牧业村贫困原因分析
(一)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较深。据了解,为了便于集中管理,缓解牧区植被及水土流失的困局,本村牧民在2003年就开始由政府有组织的分期分批从山区搬迁至城镇安置地,国家《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出台前,本村牧民下山搬迁安置率就达到了98%,2015年,随着最后一位年过花甲的一直不愿离开牧区的老人因身体不适被家人带下山区,目前已无居住人口。但是缓解山区植被破坏,维护生态稳定的同时,也意味着牧民下山后赖以生存的生产方式放牧将发生根本性改变,部分人一时转变不过来观念,无法开展生产生活,就意味着贫困人口的底数大、程度深。
(二)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产生较慢。 “移家不移产”问题较严重。村民仍然以牧业养殖为主,家里留下老人、妇女、孩子,其余劳动力仍然长期在山区放牧,且基础薄弱,生产技术落后,技术含量低,主要以养殖牛羊为主,无农业和经济作物。因耕地少,基本无牧民从事种植业。外出务工人员比率提高较慢,去省外务工人员少,技能劳动力占全村人口的比率不到3%。
(三)公共设施种类不全,数量不足,不利于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享。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教育等公共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少部分现状道路仍为土路或碎石路面,需要进行道路硬化,牧民上山牧道崎岖坎坷,支离破碎,危险系数极高,急需改善。村内基础设施不完善,村民生活生产垃圾不能集中回收处理,垃圾乱倒、污水排放差。
(四)人口集聚效应小,管理难度大。因为绝大多数牧民仍然以放牧、游牧为生,村里的年轻人,劳动力长时间不在家里,为村委会、工作队开展工作带来巨大阻力,先进的农牧业生产知识,党和国家的最新政策方针,国语学习培训等往往受益的都是老人和妇女,应接受学习教育的劳动力阶层却不在其列。
三、开展脱贫攻坚以来的工作成效和遇到的问题
(一)长期以来的扎实工作保证如期脱贫退出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求。截止2019年年初党和国家提出脱贫攻坚战役的五年以来,吐孜别勒村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扶持下,脱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安排干部和各级社会力量,保证每一个贫困户都有人帮扶,解决了“扶持谁,谁来扶”的问题,在各方面给予贫困户全方位的服务;二是解决了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确保225人不愁吃,不愁穿,56户都能住上安居房,2019年年初测算人均达到了7000元以上,剩余未脱贫贫困户也能在2019年年底全部脱贫退出,人均收入初步测算已经达到5000元以上。三是基本上实现了“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确保每一户贫困户因地制宜,因人而宜,解决了“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四是加强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使深度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五是壮大了集体经济,使得村委班子得以健康良好的开展工作,班子也更加团结有凝聚力。
(二)脱贫退出后和防止返贫中的困难
作为整个县域中深度贫困村的一员,2019年底贫困村的帽子将和整个县的贫困帽一起摘掉,经过近几年持续深化的脱贫攻坚工作,阶段性来看,成效突出明显,如期脱贫摘帽没有问题。下一步在稳定退出过程的细节把握和退出后可预防的返贫措施制定上仍然任重道远。分析目前易地搬迁牧业村返贫可能遇到的问题如下:一是部分政策兜底贫困人口发展能力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文化水平总体偏低、劳动能力不强,自身发展能力不足,因国家政策帮扶,导致部分贫困户“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不愿积极就业,一心只想吃低保,年底只等生态补偿款,享受国家救助。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村级难以培养主导产业。牧业为主导的易地迁移村普遍存在年轻人外出务工,中年人坚持去山区放牧,只留下老年、幼儿和学生,在村级脱贫攻坚实施规划扶贫项目中,因前期各级扶贫力量持续开展工作,很多可能是工作人员自行完成,实际上贫困户自身并未参与并学懂弄通。三是作为第一产业的畜牧业,也因为缺乏技术人才和市场推广能力,加之草場植被循环利用的缺陷,形成过度放牧。不能科学养殖,无法扩大生产,畜牧产业无法提高收入,也就是内生动力不足。四是结对帮扶持续性、主动性不够,各级干部由于忙于自己的业务工作,把扶贫这项工作不能够真正落实到位,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参与这项工作,尤其是在交朋友,讲真心,共发展方面存在被动应付差事情况,脱贫退出前有组织纪律约束,基本完成帮扶任务,脱贫退出后,意味着从工作层面完成了任务,后期继续跟踪走访贫困户的力度、态度也会随之打折扣。五是村级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工作的漏纳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前期纳入工作不全面,导致部分临界点非贫困户在整体脱贫后出现贫困的情况。 四、脱贫退出中和退出后的工作持续性思考和探索
(一)建立村级脱贫攻坚工作的长效机制。
贫困村退出后,工作队、村两委中专管扶贫工作的人员,需要转移工作思路,建立长效可控的贫困户发展台账,同时分门别类进行工作,对产业脱贫户进行定期走访调查,了解其收入状况,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按程度进行讨论研究或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给与村民提醒和建议,本村无法解决的由上级部门讨论研究,从而给予专业性提示,控制风险。对于依靠政策兜底的贫困户,要起到沟通连带的桥梁作用,上级部门给予的补偿款和救助金是根据总体款项和每个村上报的调查情况来决定的。
(二)建立村级扶贫工作调整机制。
贫困村脱贫退出中和退出后,村级主导产业很可能出现不适应村情和村级发展需要的情况,比如:吐孜别勒村目前的产业发展,就是经过近几年的工作总结而来,之前也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目前已转移就业和牧业发展创新各占一半的比例来开展的,不规避牧民长期以来形成的生产方式的同时,将青年一代纳入转移就业的政策中来,使老旧的生产方式所带来的的供给不足和青年人追求新式生活方式的矛盾进行化解。同时解放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和不愿参与牧业养殖的年轻人,开展转移就业工作,加大国语和技能培训力度,使其既可以自主择业也可以参加国家扶持就业。对于因前期工作中对临界贫困户遗漏问题在扶贫政策操作指标和程序上预留一定调控空间,允许基层政府因地制宜地进行适当调整,让政策尽可能惠及更多的临界贫困户,探索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协同发展路径,通过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立贫困村与周边非贫困村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围绕产业规划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支持、金融支持等项目。
(三)优化帮扶措施,增强对帮扶干部的正向激励。
从目前的帮扶干部帮扶体系和措施来看,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还是很有科学性的,但是脱贫退出收尾阶段和退出后还应建立更加统筹协调的扶贫帮扶体系,注重减少帮扶干部的硬性指标任务,从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和主动性方面入手。一是增强扶贫措施的衔接性和协同性。对于目的相近的帮扶措施,通过适度归并和整合,减少重复工作。如整贫困户后期的产业发展情况和追踪由村委会和工作队负责,重复开展,数据和来源依据也不尽相同,帮扶干部专职在交朋友、讲真心、共发展上做实际工作。二是增强户扶貧措施稳定性,减少调整频率。便于帮扶干部对帮扶户的情况的把握,尽量避免脱贫后措施的大幅度调整,内容前后不一致。三是改进帮扶方式,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氛围。贫困户应明确自身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应给予帮扶人员一定的裁量权,以鼓励勤劳、鞭策懒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