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校园犯罪案件的新特点及综合应对

来源 :法学教育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kk7776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近年,校园安全事件频发,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深刻反思。本文从如何保障学校安全和在校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着重分析近几年校园犯罪呈现的新特点,并从完善立法、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借鉴经验等方面提出对策。
  关键词:校园犯罪;未成年人权益;学校安全;学生犯罪
  近年来,校园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去年发生的数起校园惨案,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和深刻反思,也使社会再次直面同一个话题:如何保障校园安全和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实践中,校园犯罪主要以学生为侵害对象,侵害的主体既可以是学生,也可以是其他社会人群。犯罪地点包括校园内部和紧邻学校的周边环境。校园犯罪的危害性显而易见,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也危害到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一、近年校园犯罪案件呈现的新特点
  (一)“早恋”等感情问题导致的案件增多
  校园中谈恋爱在当下已不新鲜,学生早恋的年龄也越来越小。然而,青少年生理上的早熟并未带来处事上的成熟。由于年纪轻、心智尚不成熟,感情问题一时处理不当,容易冲动,再加上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极易引发激情犯罪。某院审查的两起强奸、强制猥亵妇女案件中,起因均是情侣感情不合闹分手,男方一时怒火中烧,心生报复,便潜入女生宿舍故意伤害并性侵女方,社会影响恶劣。
  (二)女学生犯罪现象有所抬头
  一直以来,男生在学生犯罪的性别中占绝对比例。而近年来,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女生犯罪现象正呈现直线上升的趋势。女生犯罪案例的增多也颠覆了家长、老师眼中,女生老实听话、与违法犯罪无缘的传统印象。其中,受不良亚文化影响、虚荣心更强、家庭教育缺失、学校教育缺位是造成女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如女生王某,仅是因为“很讨厌”一同学,便纠结他人,殴打和抢劫该同学。事后经了解,王某从小父母离异,长期疏于管教,才造成任性、叛逆的心理,最终误入歧途。在国外,女性犯罪率的增长已经大于男性犯罪率的增长,这种趋向必须得到重视。[1]
  (三)校园犯罪中年龄低龄化趋势明显
  年龄低龄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犯罪主体年龄向低龄化发展;二是犯罪客体即被侵害对象的年龄越来越小。犯罪主体上,上世纪80年代,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至14岁-15岁;目前,一些未成年人10岁-12岁就开始有劣迹,表现出明显的低龄化趋势。犯罪对象上,校园暴力犯罪以前多表现在以大欺小清钱、收保护费上。而去年发生的南平小学、泰州幼儿园等案件,犯罪分子开始选择年龄更小,抵抗能力全无的幼童作为侵害对象,作案手段毫无人性。
  (四)犯罪嫌疑人作案多利用学校安全漏洞
  少数学校对安全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在规章制度、保安管理、应急预案等诸多方面存在漏洞,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以上漏洞,伺机作案。例如,目前部分民办学校资金有限、校舍紧张,便租用社会用房作为教室和宿舍,或是安排男女宿舍混住,都存在很大的治安隐患。在某抢劫杀人案中,学校住宿管理不到位,学生在校外租房生活,校方却不知情,直到民警上门调查,才得知学生的近况。而在另一起强奸案中,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校园正在施工,保安巡逻有盲区,通过攀爬阳台,窜入女生宿舍作案。保安在接报后,更未及时报警,贻误了第一时间取证的时机。
  二、構建校园安全防范体系之对策
  (一)加快校园安全立法,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
  国家应当针对校园安全进行专门立法,通过完备的立法体系筑牢校园安全的篱笆。现有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的规定比较原则,没有明确学校应该做什么,当地政府应该做什么,以及怎么来保护学生的安全。当前校园安全形势严峻,制定一部旨在规范学校安全的专门立法十分必要。通过细化每项规定,在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需要哪些保障上做到明文体现,使法律更精准、更具操作性,以更好地落实保障校园安全的重责。
  坚持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结合,重视一般预防的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应担起责任,把中央严防校园安全事件发生的要求落在实处。地方政府应制定明确目标,强化硬性考核,落实人员责任。对因主管部门、校方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和单位在各种评优评先、考核晋升中要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2]
  (二)培育健全人格,强化学生道德法制教育
  杜绝青少年从正道走向歧途,教育是关键。从目前来看,整个社会应试教育的观念还未根本转变,家长、学校只注重子女、学生知识的灌输,却忽视良好道德和健全人格的培养。知识可以再造,但思维定势一旦形成,将难以置换。在校生大多是未成年人,可塑性强,一旦形成反社会人格,误入歧途,危害极大。
  学生阶段是生理发育、心智成熟的重要时期,是一个人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阶段,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怀和帮助。首先,家长和学校要对青少年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其安全意识、自护意识、自救能力;其次,两方要做到经常性联系,时刻掌握青少年情感、心理、行为等动态,未雨绸缪;[3]最后,对学生的教育不能局限在一方,政府、全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引导帮助好这个群体。只有真正落实素质教育,把思想品质的完善、健全人格的培育,作为教育的根本目标,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青少年犯罪问题。
  (三)建立制度体系,构建全方位校园安全防火墙
  应当进一步延伸校园安全的保护维度。在地域范围上,学校和相关职能部门不仅要保障校园内的安全,还要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在时间范围上,不仅要关心学生在校时的思想行为动态,对非在学期间,例如处于实习期、寒暑假的学生,也要做到思想跟踪和权益保护。
  在制度上,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提升防御等级。“人防”,是校园安全防范体系的根本。广大师生和社会群众,都应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应急与自我保护能力。[4]继南平小学惨案后,厦门和福建各地相继建立起学校专职保安队伍,这项制度应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并适时将保安纳入公办安保公司统一派出管理。“物防”,是校园安全防范体系的基础。这里的“物”,不仅包括安全防护设备,也包括完善的学校基础设施。应严格办学准入标准,对设施不达标,严禁招生开学。“技防”,是校园安全防范体系的重要支撑。实施“科技强防”,把科学技术真正应用到校园安全防范的各个环节。同时防止高科技设备沦为摆设,应安排专人值守、专人管理、定期查摆。
  (四)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外预防先进做法
  国外预防校园犯罪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去借鉴。如美国大学校园多以无边界、全开放为主要特征,一些学校着力建设适合大学环境的社区警务,取得良好效果。以蒙特利尔州立大学为例,全校配置25名全职警官,全面处理学校安全警务工作;[5]该校运用高科技,实时校内外监控信息的互联共享,当案情发生,警察能与学校安保人员同时做出快速反应,并实时沟通;学校还建有专门的学生被害人受侵害数据库,利于掌握和分析犯罪情报。
  当然,学习西方经验不可盲目照搬,必须结合我国国情校情。我国正处在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时期,许多城市都建设有功能明显的的文教区、大学城,区内汇集着众多学校,同时又交错分布着居民区。针对这一特征,可以尝试在这一区域建立专门的司法公安机构,专司处理学区内的治安刑事案件,以专门化促专业化。在技术上。把校园内外的监控、报警装置连接至公安机关,做到案情发生能及时处理,犯罪发生能及时破案。
  注释:
  [1]孙岩: 民办高校大学生犯罪特点及成因分析[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6(2):29.
  [2]陈庆安: 校园安全事件频发的警示[J],检察风云, 2010(11):63.
  [3]谭凤兰: 预防青少年被害的教育对策[J],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 2010(8):228.
  [4]朱春莉: 论校园安全的综合应对[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20):53.
  [5]魏莉: 美国大学社区警务[J],甘肃警察职业学校学报, 2009(3):11.
  (作者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检察院,厦门 集美区 361021)
其他文献
摘 要: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以下简称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有效手段,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方法,在多年的检察实践中,也取得了一些成效,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广大基层干部,帮助被建议单位、部门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制度、机制,遏制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得到了社会认可,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影响和社会公信力。但是,不能否认,对检察建议的制作、落实以及效果保障等方面存在着一些亟需完善之处,
期刊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和问题交叉复杂,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使纠纷多发,诉讼程序的复杂性导致诉讼成本的增加,案件的积压,使得诉讼的迟延在所难免,无形中降低了正义的价值。如何运用调解促进“案结事了”,及时实现正义,便成为司法机关乃至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期,笔者对所在法院三年来司法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以期对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调解工作有所裨益。  一、漳浦法院开展司法调解工作基
期刊
摘 要:加强和改进案件管理工作,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横向监督制约、纵向统筹管理,是检察机关顺应司法改革潮流,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内在要求,目前,各地检察机关已纷纷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如何构建和完善科学、高效的案件管理新机制,是新时期检察业务改革中一项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意义;建构  加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是推进检察管理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期刊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近年来,检察委员会在基层检察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自治区检察院也十分重视检察委员会工作,张少康检察长把改进和加强基层检察委员会工作列为今年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在工作实践中,基层院检察委员会存在办事机构设置不合理、工作范围不明确、工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基
期刊
摘 要:法令行为作为刑法中“排除犯罪性事由”中的一种,包含着重要的价值取向,体现了现代刑法的价值取向,法令行为在维护刑法威严、实现刑法的终极目标和人文关怀起着巨大的作用,但这一行为的确认在我国刑事立法上仍属空白,理论界对该项理论的关注也较少。本文从“排除犯罪性事由”的概念入手,分析了法令行为的界定与法令行为分类中的“依照法律的行为”与“执行命令的行为”和我国法律中法令行为的体现进行了分析。  关键
期刊
摘 要:药家鑫案的裁判结果在我国刑事理论和司法界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同时,亦引发了人们对人格刑法理论在我国引入的相关问题的思考。本文在分析旧派行为刑法观与新派行为人刑法观各自优劣得失的基础上,指出意图糅合二者之长的并合主义刑法观由于只体现在刑罚论而未涉及定罪,因而未能真正消除新旧学派存在的问题。刑法学应该建立起将犯罪行为与犯罪人格并重、以犯罪行为与犯罪人格二元因素为定罪与量刑机制的体系,即人格刑法学
期刊
近日,笔者通过报刊、网络、电视等渠道,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学习了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并积极参与了笔者所在单位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学习,笔者深刻认识了提高队伍素质的重要意义。如何提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现结合自己的工作,谈谈几点体会。  一、要在加强学习中提升能力素质。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学习,否则,不能履行好自己担负的职责。学习要勇于
期刊
摘 要:当前国家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我们在解读综合配套改革内涵的基础上,指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先行先试。由于先行先试的突破性和不安分性,必将与法制统一的原则产生紧张关系。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并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是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进一步开发开放的一个现实难题。我们主张依法进行改革试验,坚持在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先行先试,为先行先试提供法律保障。  关键词:国家综合配套改革;先行
期刊
随着我国经济稳步发展,经济活动更趋活跃,民商事纠纷不断增多,维护社会和谐、保证社会稳定在政法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民行检察部门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如何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是现阶段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将民行检察监督职能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是贯彻民行检察工作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司法理念的必然要求。  一、调解优先原则在民行检察工作中的意义  民行检察调解优
期刊
随着思想的进一步开放以及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女性正逐步由锅前灶后走向社会舞台的中央,成为政治、经济的建设者、领导者和分配者。这是令人高兴的一方面,而令人担忧的是女性犯罪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国家与社会,尤其是司法机关不得不重视的现实。研究分析当前女性犯罪的发展态势与成因,从而积极的预防女性犯罪,护好这枝花,是检察机关的应当责任。  一、当前女性犯罪的现状  1、犯罪数量递增。资料显示,近年来,女性犯罪案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