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富商之子美国再娶
关瑞麟是富商关子明的长子,家住上海海宁路11号。1907年10月,他通过媒婆将家住靶子路16号的陈绚云迎娶回家。结婚不及半年,关瑞麟即赴美留学。按照后来为陈绚云打抱不平的神州女界协济社的说法,关瑞麟的亲友中有先他出国留学者,陈绚云也觉得“中国积弱,皆因国无人才,遂不恋新婚”,力劝其去美洲留学,但没想到丈夫并非“良人”。
关瑞麟前往美国时,陈绚云已怀孕两个多月。1908年10月,她生下一女。从此陈绚云“下抚弱女,上奉姑婆”,等待关瑞麟学成归国。关瑞麟的母亲在1909年夏秋之际病危,到11月病故,其间一直是陈绚云在照顾。谁知关瑞麟在母亲去世前一天,与一个美国女子举行了正式婚礼。陈绚云对此并不知晓,此后仍在家为婆婆办理丧事,尽哀尽礼。
关瑞麟知母丧后,返回上海。但到家不久,即表示他在美国曾娶一妻,已携她同归。因该女为洋人,不能做妾,所以需要“并嫡”——也就是“平妻”。陈绚云向公公关子明泣诉。关子明称,必不容纳这个美国媳妇,将驱逐她。据说陈绚云的家人原本打算兴讼,看关子明如此表示,遂作罢。后来关子明为关瑞麟在天津铁路谋了一个美差,对陈绚云宣称已遣美国媳妇回国,实则暗中纵容关瑞麟携其前往天津。陈绚云留在上海,调查后得悉此事,“亦惟委之天命,对翁子明及庶姑等,犹未稍有怨怼语也”。
陈绚云无家庭地位,应和财务状况有关。据称公公关子明只每月给她点零用钱,关瑞麟每月薪水数百金,但几年来未曾给陈绚云邮寄分文。陈绚云知丈夫不可倚仗,想谋自立之术,但关子明并不给她学费。陈绚云将零用钱攒下数十元,去胜家缝纫学校学习手工。
而关瑞麟终觉两个“正室”不妥,遂于1913年5月中旬从天津回上海,打算离婚。该来的总要来临,5月19日,关瑞麟的父亲关子明正式向陈绚云的胞伯提议让二人离婚。
这之后发生的故事是,陈绚云聘请律师一纸诉状将关瑞麟告上租界法庭(公共公廨)。谳员(法官)关炯之令捕房将关瑞麟传唤到案,在交了1000元保证金后准其离去,听候审判。
关于这宗离婚案的是非,上面所述主要依据女方话语。据说关瑞麟一方也制造了很多不利于陈绚云的舆论——所谓“子明之子侄居高位显职者遍中外,闻已四遣私人广为运动,造作蜚语,冀颠倒是非。”
女界为陈绚云鸣不平
陈绚云是神州女界协济社的会员,她获得该社大力支持。该社成立于1912年3月,其领袖人物为汤国梨、张昭汉等人,总部位于上海四川路9号。该社以“联合全国女界,普及教育,研究法政,提倡实业,养成共和国完全高尚女国民”为宗旨,在民国女权史上拥有一席之地。
从当时的维权策略看,神州女界协济社将陈绚云塑造为一个恪守妇道的女性,而将关瑞麟父子宣传成直通庙堂的不良富商,她们称:“金钱之魔力,必非一区区弱女子所能抗。虽法律具在,需候公堂之裁判,然女士平素讷于言且妙手空空,延律师之费已千艰万苦……同人等忝与同会,怜女士遇人不淑,且孤立无援,不足与势力金钱抗,为朋比周章之父子所凌压,宁不可哀?且此事不止女士一人之关系,人道法律宁不可危?我女界若袖手不救,是亦我二万万女界之羞也……”
这篇《女界之不平鸣》以来函形式刊发于1913年5月24日的《申报》上,成功博得舆论的同情与支持。公共公廨后判关瑞麟五等有期徒刑,监禁80天。准予陈绚云和关瑞麟离婚,但关瑞麟要赔偿陈绚云白银1500两,以做日后养赡费用。
关瑞麟输了官司,也在舆论上完败。《申报》1913年6月1日刊发署名“萍”的杂评,内称:“快哉,关瑞麟之败诉!沪上多淫荡之女,沪上亦偏多薄幸之郎。爱情所注,倏焉神离。停妻再娶,视为故常。风俗之坏,大可隐忧。而特不意今频见之于富商巨室,且一再见之于呼吸欧美文明之留学界。今者关瑞麟败诉,吾知一般游历东西洋自命不凡之留学巨子,更可奉此案为前车,是其有关于世道人心者非浅鲜矣。”
但留学之人另娶的案例,并未因此而中止。包括我们熟知的一些文化与革命巨擘,也未能奉关瑞麟案为前车。 (韩福东/文,摘自《南方都市报》)
关瑞麟是富商关子明的长子,家住上海海宁路11号。1907年10月,他通过媒婆将家住靶子路16号的陈绚云迎娶回家。结婚不及半年,关瑞麟即赴美留学。按照后来为陈绚云打抱不平的神州女界协济社的说法,关瑞麟的亲友中有先他出国留学者,陈绚云也觉得“中国积弱,皆因国无人才,遂不恋新婚”,力劝其去美洲留学,但没想到丈夫并非“良人”。
关瑞麟前往美国时,陈绚云已怀孕两个多月。1908年10月,她生下一女。从此陈绚云“下抚弱女,上奉姑婆”,等待关瑞麟学成归国。关瑞麟的母亲在1909年夏秋之际病危,到11月病故,其间一直是陈绚云在照顾。谁知关瑞麟在母亲去世前一天,与一个美国女子举行了正式婚礼。陈绚云对此并不知晓,此后仍在家为婆婆办理丧事,尽哀尽礼。
关瑞麟知母丧后,返回上海。但到家不久,即表示他在美国曾娶一妻,已携她同归。因该女为洋人,不能做妾,所以需要“并嫡”——也就是“平妻”。陈绚云向公公关子明泣诉。关子明称,必不容纳这个美国媳妇,将驱逐她。据说陈绚云的家人原本打算兴讼,看关子明如此表示,遂作罢。后来关子明为关瑞麟在天津铁路谋了一个美差,对陈绚云宣称已遣美国媳妇回国,实则暗中纵容关瑞麟携其前往天津。陈绚云留在上海,调查后得悉此事,“亦惟委之天命,对翁子明及庶姑等,犹未稍有怨怼语也”。
陈绚云无家庭地位,应和财务状况有关。据称公公关子明只每月给她点零用钱,关瑞麟每月薪水数百金,但几年来未曾给陈绚云邮寄分文。陈绚云知丈夫不可倚仗,想谋自立之术,但关子明并不给她学费。陈绚云将零用钱攒下数十元,去胜家缝纫学校学习手工。
而关瑞麟终觉两个“正室”不妥,遂于1913年5月中旬从天津回上海,打算离婚。该来的总要来临,5月19日,关瑞麟的父亲关子明正式向陈绚云的胞伯提议让二人离婚。
这之后发生的故事是,陈绚云聘请律师一纸诉状将关瑞麟告上租界法庭(公共公廨)。谳员(法官)关炯之令捕房将关瑞麟传唤到案,在交了1000元保证金后准其离去,听候审判。
关于这宗离婚案的是非,上面所述主要依据女方话语。据说关瑞麟一方也制造了很多不利于陈绚云的舆论——所谓“子明之子侄居高位显职者遍中外,闻已四遣私人广为运动,造作蜚语,冀颠倒是非。”
女界为陈绚云鸣不平
陈绚云是神州女界协济社的会员,她获得该社大力支持。该社成立于1912年3月,其领袖人物为汤国梨、张昭汉等人,总部位于上海四川路9号。该社以“联合全国女界,普及教育,研究法政,提倡实业,养成共和国完全高尚女国民”为宗旨,在民国女权史上拥有一席之地。
从当时的维权策略看,神州女界协济社将陈绚云塑造为一个恪守妇道的女性,而将关瑞麟父子宣传成直通庙堂的不良富商,她们称:“金钱之魔力,必非一区区弱女子所能抗。虽法律具在,需候公堂之裁判,然女士平素讷于言且妙手空空,延律师之费已千艰万苦……同人等忝与同会,怜女士遇人不淑,且孤立无援,不足与势力金钱抗,为朋比周章之父子所凌压,宁不可哀?且此事不止女士一人之关系,人道法律宁不可危?我女界若袖手不救,是亦我二万万女界之羞也……”
这篇《女界之不平鸣》以来函形式刊发于1913年5月24日的《申报》上,成功博得舆论的同情与支持。公共公廨后判关瑞麟五等有期徒刑,监禁80天。准予陈绚云和关瑞麟离婚,但关瑞麟要赔偿陈绚云白银1500两,以做日后养赡费用。
关瑞麟输了官司,也在舆论上完败。《申报》1913年6月1日刊发署名“萍”的杂评,内称:“快哉,关瑞麟之败诉!沪上多淫荡之女,沪上亦偏多薄幸之郎。爱情所注,倏焉神离。停妻再娶,视为故常。风俗之坏,大可隐忧。而特不意今频见之于富商巨室,且一再见之于呼吸欧美文明之留学界。今者关瑞麟败诉,吾知一般游历东西洋自命不凡之留学巨子,更可奉此案为前车,是其有关于世道人心者非浅鲜矣。”
但留学之人另娶的案例,并未因此而中止。包括我们熟知的一些文化与革命巨擘,也未能奉关瑞麟案为前车。 (韩福东/文,摘自《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