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西游》的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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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开篇,那美猴王出世后,便在花果山上享乐。
  有一日,他却好端端地堕下泪来。这是何故?原来,他忧虑起了自己的未来。美猴王道:“今日虽不归人王法律,不惧禽兽威严,将来年老血衰,暗中有阎王老子管着,一旦身亡,可不枉生世界之中,不得久注天人之内?”
  这是美猴王第一次直面死亡问题。未来就是死亡,没有什么奔头。
  这是全书的开端——是解脱生死的开端,那释迦牟尼也是在看到人间的生老病死后才开始了悟生死之途,最终拨云见日,成了佛祖。
  死亡是一个终点,但在佛祖和美猴王处,却是一个亮烈的开端,这一处实在是本书的大关键。
  不论后面美猴王还有多少神通游戏,其实都是他知道人之必死后的诸多果实,而他日后成佛,亦是死亡对于他的一种训诫。
  这训诫如冰雪中行,可勘破镜花水月,也可放大光明,得大自在。
  二
  美猴王直面死亡时,有一个通背猿猴为他指了一条路。他说:“大王若是这般远虑,真所谓道心开发也!如今五虫之内,唯有三等名色,不伏阎王老子所管。”
  那三等名色,即佛、仙与神圣。
  但我此则偏偏不说三等名色,单说五虫。
  五虫是古人对动物的分类:人类叫倮虫,兽类叫毛虫,禽类叫羽虫,鱼类叫鳞虫,昆虫类叫介虫。
  《西游记》写得大,就是因为这手笔大吧。
  这手笔并不像今人一样,只凸显人类为高级动物,而是万物平等,人类也不过是五虫之一罢了。
  只有站在九天之上,才能真正俯瞰人间,看清那数不尽的声闻色相。
  理解了这一点,也就理解了为何美猴王在取经前随意杀人,而与他结伴的牛魔王,本是吃人的魔鬼,至于书中的那些妖魔鬼怪,吃人就像吃家常便饭一般。这血腥里面,却有大机大用,那就是:人类与其他种类都在这世界上生存着,都在这方天地里讨生活,都可生可死——大家都混在了一起,谁吃谁,都是吃,因此并不显得人类更为高级。
  人类作为倮虫,事实上在任何时刻都横在虎口内(其他四虫亦然),比如几千年来人类不断地被战争、地震、瘟疫等劫难所吞噬,无论这些劫难来自于人类还是来源于自然,其本质都是一致的——
  它们都是劫难,劫难与劫难之间并无什么不同。
  人要知道自己的小,所谓一棒一条痕,人要识尽。此非野狐精见解,倒是天地自明,如银碗里盛雪,终究是五虫归一,全为幻象。
  三
  唐僧过通天河时,看见那些买卖人不顾生死地在冰面上行走,只为过河获利。这时,唐僧说了一句极老实的话,他说:“世间事唯名利最重,似他为利的,舍死忘生;我弟子奉旨全忠,也只是为名,与他能差几何?”唐僧承认自己为名而已,与为利一样,两者不存在本质的差别。
  唐僧了不起,更了不起的是吴承恩——他在一部取经的小说里写主人公取经的自私,竟自私得如此光明磊落。
  他真的敢下笔,以我为镜,而识人性,而重英雄。
  四
  猪八戒打死了写诗的松树精、桧树精、枫树精、杏树精。
  他打死了四个诗人。
  我觉得可惜,唐僧也觉得可惜。悟空却说:“师父不可惜他。恐日后成了大怪,害人不浅也。”原来诗人也可作成大怪,原来大怪也可作成诗人——诗可成为天使羽翼,也可成为邪恶帮凶。
  只一个“害人不浅”的死穴,大怪也好,诗人也罢,就通通报销了。
  五
  唐僧师徒过小西天时,一老者说此处有妖精,求悟空擒拿。老者是这样说的:“才闻得你说会拿妖怪,我这里却有个妖怪,累你替我们拿拿,自有重谢。”行者就朝上唱个喏道:“承照顾了!”一句“承照顾了”,类似于他常说的“买卖来了”。他的口气和排场都大,真是艺高人胆大,面无惧色,更等闲视之,作一个游戏来耍。
  人无此胆量,仙亦端庄,因悟空还是妖出身,所以他拿捉妖不当一回事。“承照顾了”,多有喜感。他将战斗看作是对自己的照顾,正气本就是这样的潇洒泼辣。
  六
  行至隐雾山折岳连环洞,豹子精抓了唐僧,骗悟空已吃了唐僧肉,并扔出了一个人头,说是唐僧的人头。孙悟空、八戒、沙僧都信了,将人头埋葬。孙悟空悲愤交加,去找妖怪报仇。
  进妖洞时,悟空原本变个水蛇儿进去,后想到变个水蛇儿恐师父的阴灵知道,怪他本是出家人,变蛇缠长。又想变个螃蟹进去,也觉得不好,恐师父怪他这个出家人脚多。悟空在洞口竟然犹疑不定,拿不定主意。读到这里,我十分感动。
  悟空以为唐僧已死,此时他能够舍身进洞为师父报仇就是恩义了,怎么还管唐僧的阴灵见得见不得他的变化呢!悟空要有对唐僧多么深刻的敬爱,才会这样婆婆妈妈啊!
  进洞后,悟空发现唐僧未死,他兴高采烈到了极致。他一会儿想解开被捆的师父,再打妖怪;一会儿又想打了妖怪,再来解开被捆的师父。书中形容他如此者两三番,却才跳跳舞舞地到园里。“跳跳舞舞”这个词,如此天真疯狂、喜悦无比。
  唐僧见悟空这般欣喜,悲中作喜道:“猴儿,想是看见我不曾伤命,所以欢喜得没是处,故这等作跳舞也?”
  孙悟空是个情圣,他的爱与真感天动地——这爱与真,当是那种孩子般的爱与真。
  七
  看孙悟空一路降妖伏魔,我顶服气他的火眼金睛。
  尸魔三戲唐僧的时候,他对着那妖精说:“你瞒了诸人,瞒不过我!我认得你是个妖精!”这番话令我惊动。孙悟空最厉害之处不是打杀的本领,而是这个“认得出”。
  因尸魔的缘故,唐僧驱逐孙悟空。几次三番,孙悟空有口难辩,被唐僧错认为滥杀无辜的歹徒。临走,悟空要拜一拜师父,他说:“师父,我也是跟你一场,又蒙菩萨指教;今日半途而废,不曾成得功果,你请坐,受我一拜,我也去得放心。”唐僧转回身不睬,口里唧唧哝哝道:“我是个好和尚,不受你歹人的礼!”悟空施法术,变出三个行者,连本尊,围住了唐僧,还是强拜了。别了唐僧,悟空回花果山的途中,遇东洋大海的潮声,竟想起了黑白不分的师父,情难自控,洒下了热泪。   悟空道:“我不走此路者,已五百年矣!”
  悟空有火眼金睛的本事,一心为师父保驾,却不被师父信任——悟空苦于认得出却辩不清。他说自己已经五百年不走此路了,这句话里饱含沧海桑田,有几多青春与白骨,又有几多空空的欢喜!不敢想。
  而妖精与妖精相比,可谓天壤之别。
  取经路上,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妖精,为奎木狼。以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来看,奎木狼当然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妖魔鬼怪。这妖精曾与披香殿侍香的玉女私通,竟然“不负前期”,变成了黄袍怪来凡间作恶,只为与那下界的玉女配作一十三年夫妻。奎木狼的爱情事迹,亦可叹可敬。
  世间因情而生的义无反顾,皆因“不负前期”。我读奎木狼被玉帝审问一节,他自认死罪,但无半分悔意,真乃大情种本色,是一条好汉!
  玉帝则判得好,只贬他随太上老君烧火,这着实是个好差呢。
  孙悟空泪洒东洋大海,开口即说出五百年时限,这是诗人的气象,一腔热血。认得出妖精的孙悟空终究没有打死奎木狼,非老孙的能耐不够大,而是这妖怪本不该死。
  佛也是多情种。不知三公主百花羞在寂寞人间里可曾想起那奎木狼——
  昔日郎君唤出的那一声声“浑家”,唤得甚是亲爱哩!
  八
  在西天,阿傩和迦叶向唐僧索贿。
  唐僧不曾备有财物,这两个菩萨就给了他无字的经书。这是为何?菩萨难道也这般势利?
  非也。这是让唐僧要先舍得,才会有爱惜。后来,唐僧给了阿傩一个紫金钵盂,阿傩才给唐僧拿出真经。佛传经,也要有个宝贝作抵押,才可信任那取经之人。
  凡事都不能仅凭一张嘴,就轻信。
  凭什么佛就信你?先舍出你的宝贝吧!
  我只觉阿傩和迦叶的智慧无边,这智慧来得扎实、明白、家常。
  九
  唐僧师徒过通天河,因老鼋的缘故,将经书掉入河里。后在高崖上晾晒经书,收拾经书时把《佛本行经》沾住了几卷,从此残缺。唐僧极为懊悔。悟空笑道:“不在此,不在此!盖天地不全。这经原是全全的,今沾破了,乃是应不全之奥妙也。岂人力所能与耶!”
  在取经路的后半程,悟空的觉悟渐高渐深,常在唐僧迷惑时予以解惑和棒喝。经书损毁,唐僧只是懊悔,悟空却悟出那天地之理:人世之不全,也是大全之理。
  完美因无残缺,亦是一种大残缺。
  天地不全之理,说来说去都是对于人世的恒爱,都是不灭的热忱,都是要咬住牙——人要活下去。
  十
  第一百回,唐僧师徒回到了东土,功德圆满。
  唐太宗宴请他们后,唐僧等归于洪福寺。此时——“八戒也不嚷茶饭,也不弄喧头。行者、沙僧,个个稳重。只因道果完成,自然安静。当晚睡了。”
  这段文字简静而踏实,似乎说的是众人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终究可以安心睡一觉了,但发散开去,却如同四海之内皆目明气和,甚至就连那云气也不曾沾上衣衫,真正是无有牵挂。
  十一
  我读《西游》,如读圣书。
  其中第九回的渔樵闲话,我视为全书的“诗眼”。也就是说,我认为这整本书大概如同渔樵二人的言笑,但这鸡犬桑麻里却大有寄托——
  此中有真意,似火里有莲花。
  令我感动的还有女儿国一回,在我看来,这一章所描绘的国度是有史以来最理想的乌托邦。一回的文字并不多,但我却以为,它有着史诗般的气度。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幸运的是,在东方的《西游记》里,吴承恩保存了那母权制的一点点骨血。
  《西游记》是圣书,是大书,却也像知己间的一番夜谈。谈到了最后,说的都是肝胆相照的私房话,反之无非是装死、谄媚和翻脸。而人生说到底也是一番捉弄,就在最后一回里,孙悟空早恨透了金箍儿,便对唐僧说道:“趁早儿念个松箍儿咒,脱下来,打得粉碎,切莫叫那甚么菩萨再去捉弄他人。”
  还是孙悟空看得清澈,这人生不过是一场捉弄、一场折騰。但他有慈悲心在,所以要打碎它,不让它再去捉弄他人。而孙悟空的身体却万分坚固,因为他本质上是一块石头——《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也是一块石头。
  真个是打鼓弄琵琶,相逢两会家,那石兄如果见到了这石兄,会怎么样呢?
  我想即使如此——
  即使喜相逢,两人也只能将军不下马,各自奔前程!
  本来如此——大家都是赤裸裸的,哪有什么立足之境?
  机也,运也,其实皆不落色相。
  责任编辑: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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