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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供销社正处在制度变迁的关键时期,其演变趋势关系到供销社独特的制度安排的存在合理性。目前,供销社面临着组织定位模糊、组织功能萎缩、组织基础涣散以及经营绩效不理想等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在于其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和独特性。就整体而言,在供销社现存的行政化取向、企业化取向和回归“三农”取向中,供销社回归“三农”是唯一现实可取的取向。但是,选择这种取向并不简单,它需要供销社进一步进行深刻的改革,这也意味着供销社深化改革的中心环节应是安排恰当的最终所有者和构建科学的治理结构。
[关键词]供销社;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942X(2006)03—0117—08
中国的供销合作社是一种独特的经济主体,也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改革开放以前,作为计划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供销社遍布农村,垄断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生活用品经营三十余年,成为政府控制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重要工具之一,在当时中国农业与农村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过极为重要的角色。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迅猛发展和农业与农村经济格局发生巨大变化,供销社在体制上、机制上和业务上日益面临严峻挑战,传统职能日渐弱化,传统优势逐步丧失,在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中呈现出明显的式微趋势,近年来似乎也远离我国学界、政界和商界的话语中心。然而,一直以来,中央政府并未完全放弃这种制度安排(如让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国际合作社联盟中代表中国的合作经济组织),并不时推动其体制改革,以图在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时,近年来全国供销社系统自身也在积极推进“四项改造”(即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村经营连锁化),积极寻求体制创新的有效途径。不过毋庸讳言,这种实践远未达到让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普遍认同、信服的程度。可以认为,作为一种组织制度,供销社正处在其制度变迁的“战略转折点”上,供销社现在和未来一段时期的改革和发展,将直接关系到供销社作为一种独特的制度安排的存在合理性。为此,本文试图对供销社目前问题、产权安排及其演变趋势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供销社目前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国供销社系统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为核心,有省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31个,地市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337个,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 365个,基层供销合作社2.6万个。有社员1.8亿户,职工430万,54 035个独立核算企业,经营网点50多万个。2003年度,供销社利润总额达到42.3亿元,截至2003年年末,全系统资产总额为4 991.1亿元,社员股金为70.2亿元。因此,供销社系统可谓我国最大的非政府经济组织。
然而,在看到供销社的庞大组织规模和改革发展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供销社在改革发展进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1.全系统虽已扭亏为盈,但经营绩效仍不理想。毋庸讳言,虽然自2000年以来供销社全系统已连续5年盈利,但亏损面仍然较大,发展很不平衡,扭亏为盈任务依然沉重。仅就2004年盈利49.24亿元而言,在全国31个省市区社中,上海盈利5.64亿元,浙江8.46亿元,山东18.99亿元,这3个省市加起来就是33.09亿元,占整个系统盈利的67%。再进一步分析,山东省18.99亿元的盈利中,一个棉纺厂就盈利了几个亿。事实上,31个省市中还有两个省汇总仍是亏损的,有4个省盈利在300万元以下,仅处于盈亏临界点上。
2.组织定位模糊,各相关主体思想纷杂。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主要是一些市、县政府)对于供销社的组织性质和功能定位认识混乱。他们认为,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日益市场化,供销社的传统职能大为弱化,传统优势已然丧失,基层供销社和社办企业改革改制也已基本完成,所以不再需要什么供销社了,或者也不指望供销社发挥什么作用了,更多的人则对供销社应否或能否组织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多颇感疑虑。产生这些混乱认识的原因很多,但从根本上说,这与我国目前对供销社缺少明确的组织定位及相关制度安排有关。而在实际中,部分地方政府将供销社一卖了事的有之,将社有资产改为国有资产的有之,平调社有资产的有之,更多的则是将供销社边缘化,使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自生自灭,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不利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制度环境。另一方面,一些联社、基层社以及部分职工对供销合作事业以及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认识不深、信心不足,或只想着如何“进财政”、“吃皇粮”,而不思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或只顾抓本级企业,而不思供销社组织基础建设,或只沉醉于眼前的优势和成绩,存在自满情绪,缺乏忧患意识,更有甚者,个别供销社的领导和职工不仅缺乏于供销合作事业、为“三农”服务的起码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而且假改革之名行谋私之实,实际上已成为阻碍供销社深化改革、体制创新的既得利益者或集团。
3.组织功能萎缩,亟待开拓新的作用空间。目前迅速的市场化进程和滞后的政府体制改革,使得供销社系统的作用空间日渐缩小,组织功能日趋萎缩。一方面,供销社开展扭亏增盈以来没有特殊的赚钱机会,也没有得到特别的政策支持,相反,化肥、棉花等传统业务完全市场化,政策性信贷减少,很多地方的农业银行停止了对供销社的商业贷款。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地方政府(主要是一些市、县政府)对于供销社的组织性质和功能定位存在模糊认识,比较普遍地在当地各项工作中将供销社边缘化,甚至意欲取消之,造成供销社无人管,无会开,无事做。
4.组织基础涣散,组织体系受到严重削弱。供销社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其组织系统性。而基层社以及参加基层社的社员是供销合作事业的组织基础,不仅事关供销社(联社)体制问题,也事关供销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发挥问题,更事关供销社的存在合理性问题。然而,从供销社近年来改革发展的实践来看,基层社的建设和改造无疑是其最为薄弱的环节。当前,在疾风暴雨式的企业改制改革后,虽然基层社的历史包袱明显减轻,冗员减少,机制趋活,但基层社数量锐减,其中以基层社名义开展经营运作(商品经营、资产经营等)大部分也主要靠收取门店、设施的租赁费为主,不再直接开展商品经营,基层社实现销售更只占全系统的很小部分,从而使其组织体系受到严重削弱,为农服务功能大为萎缩,重组改造步伐十分缓慢,整体状况不容乐观。以浙江省为例,至2004年底,全省乡镇总数为1 281个,基层供销社为492个,其中包括208个仅保留牌子、没有社有资产的基层供销社,扣除后,全省乡镇总数与基层供销社之比为4.5∶1,全省88个县级建制已有16个没有基层供销社。
5.产权制度积重难返,成为供销社深化改革的“瓶颈”。产权制度问题是供销社改革发展中最为深层、最为本质、最为关键的问题,既无法回避,解决也有相当的难度。可以认为,供销社诸多问题的深层原因在于其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和独特性。
二、供销社的产权安排和治理结构
[关键词]供销社;产权制度;治理结构;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942X(2006)03—0117—08
中国的供销合作社是一种独特的经济主体,也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改革开放以前,作为计划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供销社遍布农村,垄断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生活用品经营三十余年,成为政府控制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重要工具之一,在当时中国农业与农村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过极为重要的角色。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迅猛发展和农业与农村经济格局发生巨大变化,供销社在体制上、机制上和业务上日益面临严峻挑战,传统职能日渐弱化,传统优势逐步丧失,在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中呈现出明显的式微趋势,近年来似乎也远离我国学界、政界和商界的话语中心。然而,一直以来,中央政府并未完全放弃这种制度安排(如让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国际合作社联盟中代表中国的合作经济组织),并不时推动其体制改革,以图在解决中国“三农”问题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同时,近年来全国供销社系统自身也在积极推进“四项改造”(即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村经营连锁化),积极寻求体制创新的有效途径。不过毋庸讳言,这种实践远未达到让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普遍认同、信服的程度。可以认为,作为一种组织制度,供销社正处在其制度变迁的“战略转折点”上,供销社现在和未来一段时期的改革和发展,将直接关系到供销社作为一种独特的制度安排的存在合理性。为此,本文试图对供销社目前问题、产权安排及其演变趋势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供销社目前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国供销社系统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为核心,有省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31个,地市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337个,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 365个,基层供销合作社2.6万个。有社员1.8亿户,职工430万,54 035个独立核算企业,经营网点50多万个。2003年度,供销社利润总额达到42.3亿元,截至2003年年末,全系统资产总额为4 991.1亿元,社员股金为70.2亿元。因此,供销社系统可谓我国最大的非政府经济组织。
然而,在看到供销社的庞大组织规模和改革发展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供销社在改革发展进程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1.全系统虽已扭亏为盈,但经营绩效仍不理想。毋庸讳言,虽然自2000年以来供销社全系统已连续5年盈利,但亏损面仍然较大,发展很不平衡,扭亏为盈任务依然沉重。仅就2004年盈利49.24亿元而言,在全国31个省市区社中,上海盈利5.64亿元,浙江8.46亿元,山东18.99亿元,这3个省市加起来就是33.09亿元,占整个系统盈利的67%。再进一步分析,山东省18.99亿元的盈利中,一个棉纺厂就盈利了几个亿。事实上,31个省市中还有两个省汇总仍是亏损的,有4个省盈利在300万元以下,仅处于盈亏临界点上。
2.组织定位模糊,各相关主体思想纷杂。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主要是一些市、县政府)对于供销社的组织性质和功能定位认识混乱。他们认为,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日益市场化,供销社的传统职能大为弱化,传统优势已然丧失,基层供销社和社办企业改革改制也已基本完成,所以不再需要什么供销社了,或者也不指望供销社发挥什么作用了,更多的人则对供销社应否或能否组织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多颇感疑虑。产生这些混乱认识的原因很多,但从根本上说,这与我国目前对供销社缺少明确的组织定位及相关制度安排有关。而在实际中,部分地方政府将供销社一卖了事的有之,将社有资产改为国有资产的有之,平调社有资产的有之,更多的则是将供销社边缘化,使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自生自灭,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不利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制度环境。另一方面,一些联社、基层社以及部分职工对供销合作事业以及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认识不深、信心不足,或只想着如何“进财政”、“吃皇粮”,而不思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或只顾抓本级企业,而不思供销社组织基础建设,或只沉醉于眼前的优势和成绩,存在自满情绪,缺乏忧患意识,更有甚者,个别供销社的领导和职工不仅缺乏于供销合作事业、为“三农”服务的起码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而且假改革之名行谋私之实,实际上已成为阻碍供销社深化改革、体制创新的既得利益者或集团。
3.组织功能萎缩,亟待开拓新的作用空间。目前迅速的市场化进程和滞后的政府体制改革,使得供销社系统的作用空间日渐缩小,组织功能日趋萎缩。一方面,供销社开展扭亏增盈以来没有特殊的赚钱机会,也没有得到特别的政策支持,相反,化肥、棉花等传统业务完全市场化,政策性信贷减少,很多地方的农业银行停止了对供销社的商业贷款。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地方政府(主要是一些市、县政府)对于供销社的组织性质和功能定位存在模糊认识,比较普遍地在当地各项工作中将供销社边缘化,甚至意欲取消之,造成供销社无人管,无会开,无事做。
4.组织基础涣散,组织体系受到严重削弱。供销社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其组织系统性。而基层社以及参加基层社的社员是供销合作事业的组织基础,不仅事关供销社(联社)体制问题,也事关供销社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发挥问题,更事关供销社的存在合理性问题。然而,从供销社近年来改革发展的实践来看,基层社的建设和改造无疑是其最为薄弱的环节。当前,在疾风暴雨式的企业改制改革后,虽然基层社的历史包袱明显减轻,冗员减少,机制趋活,但基层社数量锐减,其中以基层社名义开展经营运作(商品经营、资产经营等)大部分也主要靠收取门店、设施的租赁费为主,不再直接开展商品经营,基层社实现销售更只占全系统的很小部分,从而使其组织体系受到严重削弱,为农服务功能大为萎缩,重组改造步伐十分缓慢,整体状况不容乐观。以浙江省为例,至2004年底,全省乡镇总数为1 281个,基层供销社为492个,其中包括208个仅保留牌子、没有社有资产的基层供销社,扣除后,全省乡镇总数与基层供销社之比为4.5∶1,全省88个县级建制已有16个没有基层供销社。
5.产权制度积重难返,成为供销社深化改革的“瓶颈”。产权制度问题是供销社改革发展中最为深层、最为本质、最为关键的问题,既无法回避,解决也有相当的难度。可以认为,供销社诸多问题的深层原因在于其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和独特性。
二、供销社的产权安排和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