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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王某与马某均是某电子公司的职工,二人曾同住在该公司的宿舍,马某是宿舍长。后王某搬离宿舍.一直未交该宿舍的钥匙。2010年11月4日.在该公司的生产车间内,马某向王某索要宿舍钥匙。双方因而发生口角争执.在此过程中王某的左手被水果刀划成轻微伤。王某住院26天,共花费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9000余元。因马某和某电子公司不愿赔偿王某损失,王某诉至法院,要求马某承担赔偿责任;某电子公司在管理上有责任,对事故发生有过错,要求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