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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和民主政治的飞速发展以及人们法律维权思想意识的提高,约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滥用行为,要求维护广大人民的权利,进而真正实现人权的本质,本文简要分析了关于"钓鱼式执法"事件的法理思索、目前我国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试探性的提出了一些解决意见。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民主化
一、导言
依法行政是当今行政法领域的黄金原则,是从迈耶的《德国行政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发展而来。"钓鱼式执法"事件的发生,引发了人们对依法行政尤其是依程序行政的广泛讨论。
二、法理思索
(一)法律价值。法治、公平、自由与民主是法律价值的基本观念。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有自己的局限性,现代行政法治里有所谓"比例原则",即行政手段应该与行政目的相匹配,激进的"执法钓鱼"手段,这一手段既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又破坏了社会成员间的信任与互助,违背了法律价值的本义。
相对于公平的其它原则这一条占有绝对优势地位,自由权利是相对的,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公权力的滥用会造成对自由和人权的威胁和危害。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行政人员作为执行主体本质上更应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仅是为了法律本质价值,更是责任型、服务型政府的体现。民主与法治是古代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分界点,是权力和权利的平衡工具。
(二)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强调广大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明确指出法治和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法治"与"民主"不仅体现法律的价值、尤其是行政法的价值,是宪政的基本理念和宪政存在的基石,而且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重要实现形式,我们的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既是组织者、领导者,又是执行者、落实者,所以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怎么做到依法行政是至关重要的。唯其至关重要,就很有必要对依法行政的一些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因此,党的十六大又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又对行政机关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强调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政府的行政权力来源必须合法、行使必须守法、违法行政及不作为必须承担责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行政法的民主化发展趋势。"行政民主是行政法治的基础,民主精神是宪政和行政法治的正当性灵魂."行政民主是行政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法治是宪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实质上就是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的民主化因素不断增强的过程,当代社会的民主化趋势不断加强,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确实把人民权益放在第一位。
(四)行政法的正当程序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对正当程序的要求。正当程序原则起源于英国法中的"自然正义",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保持最低限度的公正,一个执法行为特别是钓鱼执法的合法性必须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强制当事人签"放弃陈述申辩"的行为是违背正当程序原则的体现。
三、问题分析
事件的发生表明行政执法领域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很不到位。某些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仍把法律看作是治理老百姓的工具,依法"治民"、"治事"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在思维领域还保留着较为深刻的人治观念。滥施处罚行为在一些地方和执法权力较重的部门中屡屡发生,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切身利益。
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素质偏低,对新的法律、政策不知,没有经过必要的法律专业方 面的训练。很多执法人员对待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结果适得其反。在建立法治秩序的过程中,执法者的行为倍受公众关注,也最有可能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执法者严格、公正的执法行为,所树立起的不仅是执法者的权威和形象,更是法律的权威和形象。当一个执法部门为了私利而"执法"时,特别是引诱守法者"违法"时,社会对法律就会产生强烈的质疑,动摇了人们心中的法治观念和信心。
监督机制不到位,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行政专业监督非常弱化,法制机构没有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核把关,一些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地纠正。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量过散、过软,相互之间协同配合不到位,对行政权力的制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立法和司法上的缺失,人大的权力职能监督、司法机关的司法职能监督的作用和力度很不到位。缺乏约束机制,难以落实责任,造成了行政权力滥用,损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上级机关缺乏对下级机关的工作指导监督机制。
公民与社会监督弱化,行政机关执行权力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执行过程欠缺透明化,行政相对人对行政管理过程和行政结果缺少监督。
民意表达空间被严重堵塞,投诉无用、立案难,获得救济权的法律保护机制不完善。
四、建议措施
(一)行政机关角度
1、努力建设透明、责任、服务型的政府,在决策过程中积极广泛的吸收公众参与、进行社会听证,建立信息公开和听证制度。为了保证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形成程序化、法律化的保障机制,
2、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府改革,推进行政法的民主化发展趋势。
(1)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重点建立和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程序、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现权力与责任相统一。
(2)进一步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的权力、程序和行为。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完善行政执法问责机制,明确执法责任的范围、任务、权限、基本要求。
(3)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抓好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完善政府立法,改进政府立法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政府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
(二)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在实际执法中,由于地域不同、个人素质和价值取向不同,导致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从而产生行政权力的滥用。所以要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法律依据,从根本上做好权力监督工作,约束滥用权力行为。完善救济方式和增加救济途径的方式,公平对待当事人,做好造成损害的后期赔偿等补救工作。做好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工作,追究相关领导人和执法人员的行政责任,并课以严厉的惩罚。加强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制度。发挥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的作用等。
(三)行政执法人员角度
"徒法不足以自行"。行政执法人员应树立法律至上观念、人权保障观念、依法行政观念。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加强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加强道德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律培训和考试制度,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建立健全法律培训制度。实行执法任前考试、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执法前的法律咨询、执法后的责任、持证上岗、登记管理制度等。
结语
"钓鱼式执法"必将对社会规则和秩序造成混乱,必将使公众对政府的诚信度大打折扣,会形成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甚至在情绪上的对立。其危害性不言而喻,怎样在现实中真正实施依法行政才是治本之策,是行政法治领域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参考文献:
[1]杨海坤. 《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之术》[J].2005年3月
[2]莫于川.《我国行政法20年来的民主化发展与未来趋势》.[J]2005
[3]李殿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__起草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的几点思考》. [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吕亚妮,女,汉族,河北人,上海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民主化
一、导言
依法行政是当今行政法领域的黄金原则,是从迈耶的《德国行政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发展而来。"钓鱼式执法"事件的发生,引发了人们对依法行政尤其是依程序行政的广泛讨论。
二、法理思索
(一)法律价值。法治、公平、自由与民主是法律价值的基本观念。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有自己的局限性,现代行政法治里有所谓"比例原则",即行政手段应该与行政目的相匹配,激进的"执法钓鱼"手段,这一手段既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风险,又破坏了社会成员间的信任与互助,违背了法律价值的本义。
相对于公平的其它原则这一条占有绝对优势地位,自由权利是相对的,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公权力的滥用会造成对自由和人权的威胁和危害。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是为人民服务,行政人员作为执行主体本质上更应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仅是为了法律本质价值,更是责任型、服务型政府的体现。民主与法治是古代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分界点,是权力和权利的平衡工具。
(二)依法治国与依法行政。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强调广大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明确指出法治和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法治"与"民主"不仅体现法律的价值、尤其是行政法的价值,是宪政的基本理念和宪政存在的基石,而且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重要实现形式,我们的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既是组织者、领导者,又是执行者、落实者,所以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怎么做到依法行政是至关重要的。唯其至关重要,就很有必要对依法行政的一些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因此,党的十六大又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又对行政机关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强调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政府的行政权力来源必须合法、行使必须守法、违法行政及不作为必须承担责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行政法的民主化发展趋势。"行政民主是行政法治的基础,民主精神是宪政和行政法治的正当性灵魂."行政民主是行政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法治是宪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实质上就是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制的民主化因素不断增强的过程,当代社会的民主化趋势不断加强,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确实把人民权益放在第一位。
(四)行政法的正当程序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对正当程序的要求。正当程序原则起源于英国法中的"自然正义",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保持最低限度的公正,一个执法行为特别是钓鱼执法的合法性必须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强制当事人签"放弃陈述申辩"的行为是违背正当程序原则的体现。
三、问题分析
事件的发生表明行政执法领域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很不到位。某些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仍把法律看作是治理老百姓的工具,依法"治民"、"治事"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在思维领域还保留着较为深刻的人治观念。滥施处罚行为在一些地方和执法权力较重的部门中屡屡发生,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切身利益。
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素质偏低,对新的法律、政策不知,没有经过必要的法律专业方 面的训练。很多执法人员对待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结果适得其反。在建立法治秩序的过程中,执法者的行为倍受公众关注,也最有可能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执法者严格、公正的执法行为,所树立起的不仅是执法者的权威和形象,更是法律的权威和形象。当一个执法部门为了私利而"执法"时,特别是引诱守法者"违法"时,社会对法律就会产生强烈的质疑,动摇了人们心中的法治观念和信心。
监督机制不到位,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不够健全,行政专业监督非常弱化,法制机构没有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核把关,一些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地纠正。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量过散、过软,相互之间协同配合不到位,对行政权力的制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立法和司法上的缺失,人大的权力职能监督、司法机关的司法职能监督的作用和力度很不到位。缺乏约束机制,难以落实责任,造成了行政权力滥用,损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上级机关缺乏对下级机关的工作指导监督机制。
公民与社会监督弱化,行政机关执行权力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执行过程欠缺透明化,行政相对人对行政管理过程和行政结果缺少监督。
民意表达空间被严重堵塞,投诉无用、立案难,获得救济权的法律保护机制不完善。
四、建议措施
(一)行政机关角度
1、努力建设透明、责任、服务型的政府,在决策过程中积极广泛的吸收公众参与、进行社会听证,建立信息公开和听证制度。为了保证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形成程序化、法律化的保障机制,
2、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府改革,推进行政法的民主化发展趋势。
(1)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重点建立和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程序、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现权力与责任相统一。
(2)进一步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的权力、程序和行为。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完善行政执法问责机制,明确执法责任的范围、任务、权限、基本要求。
(3)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抓好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完善政府立法,改进政府立法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政府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
(二)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在实际执法中,由于地域不同、个人素质和价值取向不同,导致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从而产生行政权力的滥用。所以要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法律依据,从根本上做好权力监督工作,约束滥用权力行为。完善救济方式和增加救济途径的方式,公平对待当事人,做好造成损害的后期赔偿等补救工作。做好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工作,追究相关领导人和执法人员的行政责任,并课以严厉的惩罚。加强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制度。发挥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的作用等。
(三)行政执法人员角度
"徒法不足以自行"。行政执法人员应树立法律至上观念、人权保障观念、依法行政观念。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加强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加强道德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律培训和考试制度,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建立健全法律培训制度。实行执法任前考试、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执法前的法律咨询、执法后的责任、持证上岗、登记管理制度等。
结语
"钓鱼式执法"必将对社会规则和秩序造成混乱,必将使公众对政府的诚信度大打折扣,会形成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甚至在情绪上的对立。其危害性不言而喻,怎样在现实中真正实施依法行政才是治本之策,是行政法治领域亟待解决的大问题。
参考文献:
[1]杨海坤. 《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之术》[J].2005年3月
[2]莫于川.《我国行政法20年来的民主化发展与未来趋势》.[J]2005
[3]李殿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__起草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的几点思考》. [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吕亚妮,女,汉族,河北人,上海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