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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刘志阳
主持人:《知识窗》邀请我主持本期的“大众话题”,并送来了一些读者来信。“人造景观”是个比较热门的话题,从众多的来信中可以看出,大家对“人造景观”的认识还是比较深刻的,有的读者对“人造景观”这种社会现象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正负两方面的阐述,有的读者对“人造景观”的发展趋势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真可谓褒贬不一、众说纷纭。
“人造景观”的存在有其一定的文化价值
陈离(江西师范大学中文系研究生):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人造景观”的产生必然有一定的社会条件,而物质文明的提高是“人造景观”产生的前提条件。人们只有在物质生活水平有了保障的情况下,才有闲情逸致去旅游观光。饿着肚皮游山玩水者毕竟是极少数。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老百姓富裕了,对物质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而观光旅游、一睹祖国的大好河山、了解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便成了人们物质生活中新的内容。“人造景观”的建设者们可能就是看准了这点才“大兴土木”的。
刘榴(江西省湖口县文化馆):中国历史悠久,疆域辽阔,千姿百态的旅游名胜到处遍布。而人的生命有限,精力有限,不可能在短暂的一生中将所有的旅游名胜一览无遗。而“人造景观”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个缺憾,较直观地再现了历史的原貌、浓缩了千姿百态的旅游景点,给人们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赵富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政协):因业务关系,我到过中国许多地方,看过许多“人造景点”。成功的“人造景观”的确有一种“人定胜天”的艺术效果,令游人流连忘返,如深圳的“锦绣中华”、“中国民俗文化村”等。它们做工精致、形态逼真,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取得了理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主持人:还有一些读者来信反映,成功的“人造景观”对在青少年中传授历史文化知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其实,“人造景观”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从某种角度上讲,我国的“万里长城”、“秦始皇兵马俑”、“十三陵”、“故宫”、“岳阳楼”等在当时都是一种“人造景观”。千百年来历史风雨的洗刷,它们已经成为我国的旅游名胜,成为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人造景观”。这些“景观”曾对再现我国历史风貌、弘扬国威、抵御外来的侵略、培养青年一代的爱国情操、促进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的确起到了一些“自然景观”不能替代的作用。事实证明,成功的“人造景观”是经受得起历史考验的。
一哄而起的势态令人担忧
陈扬杰(陕西省汉中师院中文系学生):据有关部门统计,从80年代末期到目前为止,全国先后建造的人造景点达1800处之多,其中占地面积万亩以上的有7处,投资超过亿元的有50多处,绝大多数都未做可行性研究,缺乏规划,品位较低,并存在着相同景点的重建现象。据统计,在全国各地的西游记宫就有30多处,甚至有的地方还大造寺庙、佛像,不惜毁林伐木、破坏森林资源,给社会带来了一些负效应,建庙造佛也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韩希峰(安徽太和县原墙供销社):的确如此,我国仅“西游记宫”就建有30多个,而且还有20多个城市正在计划兴建“西游记”微缩景区。另外,“水浒城”、“封神榜”、“大观园”等名目繁多的微缩景区建设,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每个项目都是占地上百亩,大的上千亩,花费资金上千万元,而大多数建成后并未产生多大的经济效益。用这些资金去建几所“希望小学”该有多好!
陈然(江西青年作家、《涉世之初》编辑):“景观”还是自然的好,“景观”前面加上“人造”两个字,让人觉得那种古色古香、原汁原味的东西被荡涤掉了。“仿制品”再高明只能算是一种“艺术品”,而不应成为一种“景观”。严格说来,“人造”和“景观”是矛盾的。刻意的摹仿、人为的“浓缩”或者“夸张”对“景观”只能是一种伤害,对艺术对人们的审美情趣是一种欺骗。我不大赞成搞什么“人造景观”,我对那种不留任何人工痕迹的名山大川有一种固执的偏爱。
陈福季、陈洪波(山东潍坊医学院图书馆):风景名胜作为发展旅游事业的重要资源,只有具有唯一性才能体现其旅游价值和观赏价值,如果让这种唯一性“遍地开花”,那“景点”还有什么观赏价值呢。“缩景”是发展旅游事业、开发风景名胜资源中的一股逆流,是一种“假冒伪劣产品”,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因为“人文景观”的设计权不容侵犯;“自然景观”的地域专有权也不容侵犯;还有名胜古迹的专有名称不容侵犯。
主持人:许多读者来信反映绝大多数“人造景观”质量和品位都不理想,急功近利、粗制滥造的“景观”太多。一哄而起,盲目上马,此风不可长。
理性开发“人造景观”应注意的问题
于萌苗(上海复旦大学历史系旅游文化专业):我认为首先要把“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引入“人造景观”的开发。当前,许多人造景观的投资者是带着一种“抢滩”的想法进入市场的,期望在短期内收回成本,获得高效益,至于今后如何发展,前景如何,会遇到什么情况考虑很少,以这种思想为指导进行开发,出现惨淡经营的现象是很自然的。因此,改变指导思想,要有“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二是要有正确的市场定位和详细的市场调查。
三是要有科学的开发计划。为使“人造景观”能满足变化着的市场需求,应制定科学的开发计划。即分期实施、滚动开发。同时,计划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适时增加有创意的旅游项目,改变旅游产品的形象,才会更有吸引力。此外,科学的开发计划除了注重售销前的促销外,也要关注售后调查、促销。从而了解游客对景点的观感,发现潜在的问题及时解决,赢得回头客。
余跃华(浙江省天台县金属工业滤网厂厂长、青年诗人):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很难让人相信当今“人造景观”的建设者们,在营造“人造景观”时没有赢利的意图。“人造景观”应纳入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它应担当起展示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美丽的名山大川的责任,起到鼓舞人、教育人、陶冶人的情操的作用。而当今的“人造景观”大多数是以赢利为唯一目的,而且收费高得惊人,让人望而生畏。太浓的铜臭味势必影响游人的情绪,将我国旅游事业导入歧途。
主持人:看来,让“人造景观”走出误区,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已势在必行,我们竭诚希望有关部门对此引起高度重视,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来。
陈扬杰:1997年11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已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率先制定了人造景点的管理办法,这就是《陕西省人造景点管理办法》,规定由省建设行政部门主管全省人造景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在此我们也希望国家尽快制定一部关于人造景点管理的法规,使人造景点早点走上法制化轨道。
主持人: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旅游资源、财力和物力都很有限,所以不希望“阿房宫”式的悲剧在中国历史上重演,因此确实应该规划好、管理好。
(责任编辑/韩春萌)
主持人:《知识窗》邀请我主持本期的“大众话题”,并送来了一些读者来信。“人造景观”是个比较热门的话题,从众多的来信中可以看出,大家对“人造景观”的认识还是比较深刻的,有的读者对“人造景观”这种社会现象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正负两方面的阐述,有的读者对“人造景观”的发展趋势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真可谓褒贬不一、众说纷纭。
“人造景观”的存在有其一定的文化价值
陈离(江西师范大学中文系研究生):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人造景观”的产生必然有一定的社会条件,而物质文明的提高是“人造景观”产生的前提条件。人们只有在物质生活水平有了保障的情况下,才有闲情逸致去旅游观光。饿着肚皮游山玩水者毕竟是极少数。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老百姓富裕了,对物质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而观光旅游、一睹祖国的大好河山、了解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便成了人们物质生活中新的内容。“人造景观”的建设者们可能就是看准了这点才“大兴土木”的。
刘榴(江西省湖口县文化馆):中国历史悠久,疆域辽阔,千姿百态的旅游名胜到处遍布。而人的生命有限,精力有限,不可能在短暂的一生中将所有的旅游名胜一览无遗。而“人造景观”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个缺憾,较直观地再现了历史的原貌、浓缩了千姿百态的旅游景点,给人们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赵富诚(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政协):因业务关系,我到过中国许多地方,看过许多“人造景点”。成功的“人造景观”的确有一种“人定胜天”的艺术效果,令游人流连忘返,如深圳的“锦绣中华”、“中国民俗文化村”等。它们做工精致、形态逼真,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取得了理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主持人:还有一些读者来信反映,成功的“人造景观”对在青少年中传授历史文化知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其实,“人造景观”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从某种角度上讲,我国的“万里长城”、“秦始皇兵马俑”、“十三陵”、“故宫”、“岳阳楼”等在当时都是一种“人造景观”。千百年来历史风雨的洗刷,它们已经成为我国的旅游名胜,成为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人造景观”。这些“景观”曾对再现我国历史风貌、弘扬国威、抵御外来的侵略、培养青年一代的爱国情操、促进我国旅游事业的发展的确起到了一些“自然景观”不能替代的作用。事实证明,成功的“人造景观”是经受得起历史考验的。
一哄而起的势态令人担忧
陈扬杰(陕西省汉中师院中文系学生):据有关部门统计,从80年代末期到目前为止,全国先后建造的人造景点达1800处之多,其中占地面积万亩以上的有7处,投资超过亿元的有50多处,绝大多数都未做可行性研究,缺乏规划,品位较低,并存在着相同景点的重建现象。据统计,在全国各地的西游记宫就有30多处,甚至有的地方还大造寺庙、佛像,不惜毁林伐木、破坏森林资源,给社会带来了一些负效应,建庙造佛也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韩希峰(安徽太和县原墙供销社):的确如此,我国仅“西游记宫”就建有30多个,而且还有20多个城市正在计划兴建“西游记”微缩景区。另外,“水浒城”、“封神榜”、“大观园”等名目繁多的微缩景区建设,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每个项目都是占地上百亩,大的上千亩,花费资金上千万元,而大多数建成后并未产生多大的经济效益。用这些资金去建几所“希望小学”该有多好!
陈然(江西青年作家、《涉世之初》编辑):“景观”还是自然的好,“景观”前面加上“人造”两个字,让人觉得那种古色古香、原汁原味的东西被荡涤掉了。“仿制品”再高明只能算是一种“艺术品”,而不应成为一种“景观”。严格说来,“人造”和“景观”是矛盾的。刻意的摹仿、人为的“浓缩”或者“夸张”对“景观”只能是一种伤害,对艺术对人们的审美情趣是一种欺骗。我不大赞成搞什么“人造景观”,我对那种不留任何人工痕迹的名山大川有一种固执的偏爱。
陈福季、陈洪波(山东潍坊医学院图书馆):风景名胜作为发展旅游事业的重要资源,只有具有唯一性才能体现其旅游价值和观赏价值,如果让这种唯一性“遍地开花”,那“景点”还有什么观赏价值呢。“缩景”是发展旅游事业、开发风景名胜资源中的一股逆流,是一种“假冒伪劣产品”,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因为“人文景观”的设计权不容侵犯;“自然景观”的地域专有权也不容侵犯;还有名胜古迹的专有名称不容侵犯。
主持人:许多读者来信反映绝大多数“人造景观”质量和品位都不理想,急功近利、粗制滥造的“景观”太多。一哄而起,盲目上马,此风不可长。
理性开发“人造景观”应注意的问题
于萌苗(上海复旦大学历史系旅游文化专业):我认为首先要把“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引入“人造景观”的开发。当前,许多人造景观的投资者是带着一种“抢滩”的想法进入市场的,期望在短期内收回成本,获得高效益,至于今后如何发展,前景如何,会遇到什么情况考虑很少,以这种思想为指导进行开发,出现惨淡经营的现象是很自然的。因此,改变指导思想,要有“可持续发展”的观念。
二是要有正确的市场定位和详细的市场调查。
三是要有科学的开发计划。为使“人造景观”能满足变化着的市场需求,应制定科学的开发计划。即分期实施、滚动开发。同时,计划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适时增加有创意的旅游项目,改变旅游产品的形象,才会更有吸引力。此外,科学的开发计划除了注重售销前的促销外,也要关注售后调查、促销。从而了解游客对景点的观感,发现潜在的问题及时解决,赢得回头客。
余跃华(浙江省天台县金属工业滤网厂厂长、青年诗人):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很难让人相信当今“人造景观”的建设者们,在营造“人造景观”时没有赢利的意图。“人造景观”应纳入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它应担当起展示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美丽的名山大川的责任,起到鼓舞人、教育人、陶冶人的情操的作用。而当今的“人造景观”大多数是以赢利为唯一目的,而且收费高得惊人,让人望而生畏。太浓的铜臭味势必影响游人的情绪,将我国旅游事业导入歧途。
主持人:看来,让“人造景观”走出误区,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已势在必行,我们竭诚希望有关部门对此引起高度重视,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来。
陈扬杰:1997年11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已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率先制定了人造景点的管理办法,这就是《陕西省人造景点管理办法》,规定由省建设行政部门主管全省人造景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在此我们也希望国家尽快制定一部关于人造景点管理的法规,使人造景点早点走上法制化轨道。
主持人: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旅游资源、财力和物力都很有限,所以不希望“阿房宫”式的悲剧在中国历史上重演,因此确实应该规划好、管理好。
(责任编辑/韩春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