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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的颁布是我国会计界的一件大事。这部新的《会计法》,适用于多种所有制下的经济组织,为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管理和经济管理,建立了良好的法规环境。随着政府机构的改革、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和经济组织形式的发展,原来的条块关系逐步被打破,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逐步与政府行政部门脱钩,政府部门与基层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已不复存在,没有主管部门的新兴经济组织如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大量出现。特别是改制后大部分国有中小企业从国有独资转到国有股份退出或者国有股份占小部分,使企业真正成为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