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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银税互动”是税务部门、金融机构共享交换信息,创新融资方式,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小微企业良性发展,实现企业、税务部门、银行三方共赢的工作机制,本文结合甘南藏区“银税互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关键词】银税互动 问题 建议 经济欠发达地区
一、甘南藏区“银税互动”基本情况
甘南藏区作为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在无拳头企业,小微企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的进程中,2015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银合作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甘国税发〔2015〕111号)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税银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国税办发〔2015〕43号)精神,甘南州税务部门主动与人民银行、银监局沟通协调,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持配合下,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共享交换信息,创新融资方式,建立完善常态化合作机制,将企业的“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实现了“银税互动”工作从无到有,“纳税信用”与“贷款信息”的无缝对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2016年税务部门及时将全州纳税信用联合评价结果向各金融机构进行推送,其中:A级40户,B级300户,C级288户,D级44户,共672户,简要介绍了信用评价的过程和各项指标,作为金融机构对有资金需求的小微企业进行授信贷款及信用评价的参考,对符合条件且银行出具授权的小微企业,及时提供企业相关纳税信息的证明,通过“以信授贷”的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发展。期间甘南州州县(市)两级国税机关共与36家金融机构签订了“银税互动”协议,2016年末累计为15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0768万元。“银税互动”协议的签订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打开了贷款的新思路,给放贷银行提供了可靠的信用保证,破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夯实了税源,2016年末实现了企业所得税入库21161.25万元,同比增长8.45%的预期目标。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合作,签订“银税互动”合作协议
结合工作实际,人民银行、银监局、税务部门联合成立“银税互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积极与各金融机构联系沟通,就推动税务部门与各金融机构深入开展合作,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建立完善银税合作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银行、税务、企业三方信息非对称性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纳税信息增值利用性,解决了企业融资难的瓶颈问题,盘活了地方市场,促进了经济发展。同时召开银税合作座谈会,就进一步建立税务与金融机构合作机制达成共识,双方将以纳税信息为基础,将纳税人合法经营、诚信纳税为前提的“税易融”、“税易贷”、“税易通”、“小微企业连贷通”等金融服务产品展开拓展合作,实现纳税信息与金融信贷的有效对接,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使诚信纳税为企业贷来“真金白银”,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2017年,累计为纳税人发放纳税信用贷款专属产品24户共计50231万元,发放非纳税信用贷款专属产品185户共计167555万元。守信激励措施的全面推进,在甘南州纳税人中逐步树立起“褒扬诚信”的价值导向,营造了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宣传,扩大“银税互动”社会影响力
通过税务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报刊、广播电视、QQ群、12366短信、微信平台等方式,人民银行、银监局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信贷服务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扩大银税合作的社会知晓面和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认知度。
(三)加强沟通,定期推送信息数据,扩大“银税互动”合作成果
税务部门不定期走访各金融机构,了解银行信用贷款开展情况。银行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企业“以信授贷”的重要条件进行界定,在贷款发放中做到了将纳税人纳税信用状况与企业融资需求有机结合,既确保了精准放贷,又减少了贷款风险。谱写了“政府推动、税务主责、部门协同、银企参与”的“银税互动”工作新篇章,为优化营商环境再添动力,实实在在助力全州小微企业茁壮成长,较好地履行了社会责任,为甘南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
第一,甘南州社会经济发展滞后,企业数量少,2016年纳税信用评定户为332户,A、B级纳税人仅为137户,较2015年末减少101户。大量的小微企业从事农牧产品开发、销售,规模小,经济结构单一,且贷款大多数来源于甘南州农业银行的免息贷款扶持,信用贷款数量极少。
第二,“税易贷”贷款产品要求纳税人年纳税额必须达到5万元以上,或者为信用等级为A、B级纳稅人,而很多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设立初期应纳税款为零,这无疑将很多信用较好的小微企业拒之门外。并且税务机关向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比较单一,银行以企业的纳税信息作为信贷的依据比较薄弱,不能很好的起到信用担保的作用。
第三,税银合作项目产品少,辐射面窄,成效不明显。由于金融机构内控管理体制的制约,在州以下设立的金融机构普遍为分支机构或营业部,无自主开发银税合作产品的权限和能力,对贷款项目、额度无审批决定权,税银合作的辐射面及成效较低。目前税务部门每年开展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仅仅限于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对纳税人进行激励及惩戒,还未纳入国家整体征信体系,导致金融机构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认知度不高,对信用贷款比较谨慎。
第四,多因素因造成“银税互动”工作滞后。一方面税务部门推动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各金融机构合作意愿不强。
第五,对策建议。
一是省一级银行、税务部门采取措施提高税银合作的层级,扩大影响面,将税银合作纳入政府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框架中去,由政府出台文件明确各金融机构、税务部门在税银合作中的地位、职责等,双方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是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使用范围和影响力。将纳税信用评价纳入征信体系,作为对法人及个人信用评价的一部分,提高纳税信用评价的公信力,同时优化拓展“税易贷”等服务产品,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效能,联手打造银税合作品牌,为小微企业创造更优的税收、金融和社会信用环境。
三是省级税务局及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性强、覆盖范围广的银税合作产品,指导小微企业用好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将银税合作相关内容告知纳税人,帮助和鼓励企业发展做大做强,扩大银税合作的社会知晓面和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认可度。
作者简介:郭常民(1963-),男,汉族,湖北仙桃人,经济师,行长,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雒妩珍(1968-),女,汉族,甘肃甘谷人,经济师,科长,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
【关键词】银税互动 问题 建议 经济欠发达地区
一、甘南藏区“银税互动”基本情况
甘南藏区作为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在无拳头企业,小微企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的进程中,2015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银合作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甘国税发〔2015〕111号)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税银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国税办发〔2015〕43号)精神,甘南州税务部门主动与人民银行、银监局沟通协调,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支持配合下,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共享交换信息,创新融资方式,建立完善常态化合作机制,将企业的“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实现了“银税互动”工作从无到有,“纳税信用”与“贷款信息”的无缝对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2016年税务部门及时将全州纳税信用联合评价结果向各金融机构进行推送,其中:A级40户,B级300户,C级288户,D级44户,共672户,简要介绍了信用评价的过程和各项指标,作为金融机构对有资金需求的小微企业进行授信贷款及信用评价的参考,对符合条件且银行出具授权的小微企业,及时提供企业相关纳税信息的证明,通过“以信授贷”的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发展。期间甘南州州县(市)两级国税机关共与36家金融机构签订了“银税互动”协议,2016年末累计为15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0768万元。“银税互动”协议的签订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打开了贷款的新思路,给放贷银行提供了可靠的信用保证,破解了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夯实了税源,2016年末实现了企业所得税入库21161.25万元,同比增长8.45%的预期目标。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合作,签订“银税互动”合作协议
结合工作实际,人民银行、银监局、税务部门联合成立“银税互动”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积极与各金融机构联系沟通,就推动税务部门与各金融机构深入开展合作,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积极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建立完善银税合作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银行、税务、企业三方信息非对称性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纳税信息增值利用性,解决了企业融资难的瓶颈问题,盘活了地方市场,促进了经济发展。同时召开银税合作座谈会,就进一步建立税务与金融机构合作机制达成共识,双方将以纳税信息为基础,将纳税人合法经营、诚信纳税为前提的“税易融”、“税易贷”、“税易通”、“小微企业连贷通”等金融服务产品展开拓展合作,实现纳税信息与金融信贷的有效对接,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使诚信纳税为企业贷来“真金白银”,缓解了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局面。2017年,累计为纳税人发放纳税信用贷款专属产品24户共计50231万元,发放非纳税信用贷款专属产品185户共计167555万元。守信激励措施的全面推进,在甘南州纳税人中逐步树立起“褒扬诚信”的价值导向,营造了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宣传,扩大“银税互动”社会影响力
通过税务办税服务大厅公告栏、报刊、广播电视、QQ群、12366短信、微信平台等方式,人民银行、银监局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信贷服务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扩大银税合作的社会知晓面和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认知度。
(三)加强沟通,定期推送信息数据,扩大“银税互动”合作成果
税务部门不定期走访各金融机构,了解银行信用贷款开展情况。银行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企业“以信授贷”的重要条件进行界定,在贷款发放中做到了将纳税人纳税信用状况与企业融资需求有机结合,既确保了精准放贷,又减少了贷款风险。谱写了“政府推动、税务主责、部门协同、银企参与”的“银税互动”工作新篇章,为优化营商环境再添动力,实实在在助力全州小微企业茁壮成长,较好地履行了社会责任,为甘南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
第一,甘南州社会经济发展滞后,企业数量少,2016年纳税信用评定户为332户,A、B级纳税人仅为137户,较2015年末减少101户。大量的小微企业从事农牧产品开发、销售,规模小,经济结构单一,且贷款大多数来源于甘南州农业银行的免息贷款扶持,信用贷款数量极少。
第二,“税易贷”贷款产品要求纳税人年纳税额必须达到5万元以上,或者为信用等级为A、B级纳稅人,而很多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设立初期应纳税款为零,这无疑将很多信用较好的小微企业拒之门外。并且税务机关向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比较单一,银行以企业的纳税信息作为信贷的依据比较薄弱,不能很好的起到信用担保的作用。
第三,税银合作项目产品少,辐射面窄,成效不明显。由于金融机构内控管理体制的制约,在州以下设立的金融机构普遍为分支机构或营业部,无自主开发银税合作产品的权限和能力,对贷款项目、额度无审批决定权,税银合作的辐射面及成效较低。目前税务部门每年开展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仅仅限于税务机关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对纳税人进行激励及惩戒,还未纳入国家整体征信体系,导致金融机构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认知度不高,对信用贷款比较谨慎。
第四,多因素因造成“银税互动”工作滞后。一方面税务部门推动力度不够,另一方面各金融机构合作意愿不强。
第五,对策建议。
一是省一级银行、税务部门采取措施提高税银合作的层级,扩大影响面,将税银合作纳入政府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框架中去,由政府出台文件明确各金融机构、税务部门在税银合作中的地位、职责等,双方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是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使用范围和影响力。将纳税信用评价纳入征信体系,作为对法人及个人信用评价的一部分,提高纳税信用评价的公信力,同时优化拓展“税易贷”等服务产品,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效能,联手打造银税合作品牌,为小微企业创造更优的税收、金融和社会信用环境。
三是省级税务局及金融机构开发针对性强、覆盖范围广的银税合作产品,指导小微企业用好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将银税合作相关内容告知纳税人,帮助和鼓励企业发展做大做强,扩大银税合作的社会知晓面和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认可度。
作者简介:郭常民(1963-),男,汉族,湖北仙桃人,经济师,行长,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雒妩珍(1968-),女,汉族,甘肃甘谷人,经济师,科长,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甘南州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