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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发展的政策轨迹
“风向是变了。”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所所长单东先生说,“从不承认私营经济到承认私营经济是中国经济的有益补充,到认为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的私营经济观念确实在变。但是变化得并不快。而在操作上,变化来得更慢些。”
世界银行属下的国际金融公司最近发表了一个长篇报告,从过去、现在和未来三个方面说明了中国私营经济的发展。这份报告把过去20年中国私营经济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到1983年,此间私营经济开始在中国出现,其主要身份是个体户。政府允许私营经济存在是为了解决就业问题,同时私营经济还填补了当时国营经济的一些空白之处。1981年政府的一份文件打开了这些个体户的雇工通道,当时规定个体户可以雇佣8名以下的雇员。1983年,一系列有关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办法出台,那些小业主们第一次知道他们做买卖还要上执照,要交税。随后,这些私营业主们迅速地扩大自己的规模。就是在允许个体户雇工的文件出台之时,许多私营业主的雇工规模超过了8个人,同时城镇国营性质的企业承包给个人经营的也越来越多。但是人们一直在争论雇工的合法性,于是很多私营企业不得不“挂靠”在一些国有企业之下,“红帽子”私营企业在这个时候出现得特别多。
第二个阶段是1984年到1992年,私营经济迅速地发展起来。政府于1988年出台了《关于私营企业的暂行规定》,承认了雇工8人以上私营企业的存在,当时登记为私营企业的总户数为9.06万个。但是由于以后有关姓社姓资的争论,这一数字下降很多,据调查有20%以上的企业转成了集体所有制,有20%以上的企业把雇工减少到了8人以下,降格成为个体工商户。
1992年邓小平的一句“不争论”使中国政府和私营业主都放下了包袱,从此中国私营经济的发展进入了第三个阶段。政府方面在“十四大”上正式确立了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战略,而私营经济无疑是这个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这个地位一直到“十五大”才正式确定下来,但是1992年全国的私营企业登记数字就超过了14万。而到1999年底,全国的私营企业登记数字已经达到了150万。这些私营业主手握的资金达到了1万亿元。
从这个简短的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出政策因素对于私营企业的影响之大。90年代最初几年关于私营企业的争论可以使私营企业大幅度地下降,而邓小平的一句定性又使这个数字回升数倍。这几年之所以私营经济能够成为中国经济中最活跃的一部分,与“十四大”和“十五大”对其地位的确认有很大的关系。
战略上的定位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遗产是不可能一下子都消除的。国际金融公司的这一份报告给中国私营企业的地位一个形容词是“非正式”。
不过私营业主们的看法要积极一些,我们访问的业主都表示:尽管他们在运作企业的过程中还有各式各样的麻烦,但一切都在好起来。正如我们所说的:风向变了,但帆还没有拉起来。
模模糊糊的法律地位
虽然对于私营经济的地位,国家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界定。但是由于中国本身法治体系并不完备。所以在很大程度上,经济成分的地位是由历史而不是法律来确定的,因此私营经济的这个法律地位并没有得到法律的保障。在本刊记者进行这次采访的时候,诸多私营业主和专家都指出,给予私营企业以国民待遇仍然是目前的最大问题。
在这里最明显的是私营企业的市场准入问题。在不同时刻、不同部门甚至对于不同企业,对于某个市场私营企业能不能进入,回答常常是不一致的。国家计委最早有过一个行业禁入的详细名录,記录了对私营企业不开放的行业。但是事实上,当这个名录出现的时候,上面的不少行业已经有私营企业在经营了。而最近的消息表明,许多地方政府都争相对私营企业开放所有的行业。如杭州市政府就准备向私营企业开放基础产业的投资市场。而吉林省的吉林市则支持当地的私营企业承包从吉林到北京的航线。
私营企业在中国的发展过程可以说是最具有中国特色的过程:先是小范围内的某个民间的试验(如广东和浙江),然后得到地方政府的认可,在经济发展上成效显著后为各地所效仿,大面积地出现,然后国家给予确认。无论是私营企业本身还是针对私营企业的某一项政策莫不如此。
这样的试验过程使私营企业的发展有平稳的一面,而另一个极大的局限就是法律的不确定性。据统计,过去3年中北京地区有关私营企业的法规被修改达6.2次之多。法律法规的频繁修改造成了执法部门和企业的无所适从。北京的新闻出版部门曾有一项指示,要求关掉所有营业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书店,但是执法部门发现,如果照此执行,那么北京的绝大部分书店都将被关闭。
私有财产地位的不确定性则是私营企业的另一大烦恼。相对于国有资产政府的大力保护,私有财产的损失在中国的法律上称之为“经济纠纷”,基本属于民事范围。正是因为这样,私有财产的保护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其中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征地的问题。最常见的是城市的拆迁过程中,一些私营的小商店被划入拆迁范围,通常情况下它们就得关门或者是易地开张,而其中的损失是不会有人来承担的。
磕磕碰碰的政府关
无疑,对私营企业来说,政府是他们经营中打交道最多的对象。从创业到经营,政府要素对于私营企业来说,其重要性是怎么估计都不会过分的。
就总体而言,私营企业对政府并没有多少怨言。随着私营企业在经济中日益重要,从中央到地方都是越来越重视私营企业。没有一个政府会对供给自己钱袋中1/4收入的大纳税人过不去。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政府这一关对私营企业来说是好过的。原因就在于相对于私营企业在经济中的付出与其得到的政府服务还是非常之不对称。
长期的计划体制造成了我们的政府对于私营企业的不信任感几乎是根深蒂固的,这从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开始就有很深的体现。与国外私营企业相比,中国的私营企业注册非常之不容易。世界银行的调查表明,中国的私营企业登记过程一般需要3~6个月,这个过程费用是5000元,同时在登记时还必须具备所有的要素,包括生产场所、业务范围、各式各样的许可证,等等。这样的开业难度在世界银行对75个国家的调查中排名51位。
而同样的原因还使得公务人员对私营企业的态度变得更加随意,再加上现行法规在操作上的弹性太大,使得公务人员对私营企业几乎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温州的一家企业因为在围墙上开了一个门,竟先后受到街道、区和市三级城管部门的罚款,而法规规定该项罚款可以从1000元到1万元不等,于是企业不得不花极大的精力来搞好与政府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到最后又往往成为腐败与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地。
即使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以比较大的热情来扶持私营经济的现在,权力部门的僵化也是一个不可小视的因素。私营企业一个很头痛的问题是人才的引进,而自由流动的人才因素碰上传统的户口管理制度也是无可奈何。北京的一个做法是如果企业人均纳税达到15万元,政府负责解决一个户口。“高门槛”的结果是大量小企业根本不能解决员工的户口问题。而更多地方政府要求解决私营企业的人员落户问题碰到的是公安部门的否决,他们在这个方面并不听从于地方政府的管理。
不平等的竞争
对于一个多元的经济社会而言,各种经济成分的平等是十分重要的。在外资进入中国的很长一段时间以后,我们知道了一个名词叫做“国民待遇”。实际上,外资企业在中国所争取的,除了市场开放,更多的就是这个待遇。国外的众多财团、政府代表团来中国,很多都在为他们的企业争取国民待遇。
在对外开放了20年后我们突然发现,中国对私营经济的开放程度甚至要低于对外开放程度。比方说外贸,外资企业的进出口权是谁也不会提出疑义的,但是对于私营企业就有明文规定,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企业注册资金不能低于850万元,而且必须有创汇100万美元的记录;比如说融资,在合资企业都可以在中国上市的情况下,私营上市公司仍然屈指可数,大量民营企业拥向海外上市。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们发现,并没有一个机构能够代表私营企业向政府提出他们的要求。更多情况下,政府与私营企业的交流只是在一些非正式场合下进行。
谁来代表私营企业?
现在行使这一职能的,多半是各地的工商联和企业主们自发兴起的商会。但是这两种团体都是民间组织,只有呼吁和协商的权利。四川省某地曾经筹备建立私营企业局主管私营企业事务,这个“主管局”还没建立就因为衙门味太浓而被放弃。
上海市政府刚刚建立的“小企业服务中心”也许是一种模式,政府的这一机构强调的是服务。但与民间组织不同的是这个中心有一定的政府管道来协调各个机构。这样的机构在国内还是刚刚成立,其功能的发挥还有待时日。
在这种情况下,私营企业不平等的竞争地位是正常的。在我们责怪私营企业创业初期总是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时,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到过,当时的竞争环境为私营企业的创业留下了多少空间?可以对比的是,同样是转型期国家,越南的数据表明有5%的企业在创业时就有银行贷款,在俄罗斯这一数字为22%,捷克则高达66%,而中国这一数字只有2%,所有私营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仅占银行放贷总额的1%。私营企业的发展几乎全部是靠自我积累完成的。
在市场竞争的领域里,情况同样对私营企业不利。除了种种的行业禁入领域外,在开放的领域中,形形色色无形的壁垒随处可见,小到媒体报道中对“小商小贩”轻蔑的态度,大到职能部门对市场一次又一次的“整顿”。每一次市场的变化,处于最不利位置的就是私营企业。
近在眼前的曙光
幸好风向已经变了,这种风向的改变是私营经济本身所带来的。
私营经济这种机制所具有的活力是如此之大,以致于所有加在它身上的不平等因素都被抵消以后,它还有发展的潜力。
记者曾深深地为这种活力所打动。在江苏双良集团的厂房里,记者看到的完全是一个传统大型工业企业的场景:机器轰鸣、人来人往。那里的每一件设备都是干干净净的,员工也都是精神饱满,完全没有一些国企中见怪不怪的肮脏和士气低落。记者知道,与它们同行业的国企,也许现在正在进行的是员工下岗教育。
而所有的不同,仅仅是变了一种机制造成的。
近年来,私营企业以自身实力为国家创造的税收和就业证明了它存在的价值,进而造成了国家对它们的政策改变。最近国家计委表示,所有有关私营企业的政策将会有一个从总体思路上出发的改变,一些政策正在出台。帆已经开始上升了。
但是它还应该升得更快些,中国复关已经近在眼前,在没有保护的竞争面前,我们除了一支正在修复内伤的国家队外,还需要一支更具活力的民间队。况且对于私营企业的不平等竞争状况,绝不是国家一纸文件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的。这需要整个社会意识的改变和经济体制的配合。
希望改变来得快些,再快些。□(本栏编辑: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