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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目西路街道位于原闸北区西南部,东起南北高架、大统路、普善路;西、南沿苏州河,与原静安、普陀两区接壤;北接中山北路,总面积1.94平方公里。境内商务办公楼近40幢,入驻企业约3000户,是区域中高端商务楼的集聚地。
近年来,随着原闸北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南高中繁北产业”战略的持续推进,天目西路街道借着地理优势,拥有巨大的发展优势,留商先安商,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成为摆在商会眼前的重要工作内容。为做好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利,扩宽工作渠道,在原闸北区工商联的指导和支持下,经天目西社区(街道)党工委同意,商会于2014年9月成立了天目西路街道商会民商事调解委员会。由街道商会牵头并联手街道司法科、劳动科、律师事务所聘请各行业的专家作为调解员,平台建立至今,成功化解多起劳资纠纷,成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稳定社会环境的有效途径。
耐心细致 以德服人
民商事调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便是调解辖区内企业的劳资纠纷问题。“调解”的首要工作就是协调和稳定,求同存异,迅速化解矛盾。因此,调节委员会充分重视矛盾双方的不同诉求,动之以理,晓之以情。
今年,某会员企业向商会民商事调解委员会反映该企业已离职的班车司机与其因加班费认定发生纠纷。班车司机情绪激动,一度与企业相关部门员工发生肢体冲突,调解员赶到现场后,与民警合力控制局面,并对司机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分开约谈。在约谈过程中,调解员十分注意自己的措辞,一边安抚司机的情绪,一边耐心细致地了解事情原委。在了解到双方矛盾的根源是加班时长的认定不统一 ,司机的加班费没有落实的情况后,调解员从法律的角度向司机充分说明了肢体冲突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危害,并从他的自身利益和现实情况出发,理性地分析处理矛盾的合法步骤。调解委员会通过2次调解,将加班费协调到双方均认可的计算方法,同时指出企业应当完善加班机制,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调解完成后矛盾双方均表示认可,并在调解书上签字。
公正专业 依法而行
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秉持着公正、平等的调解原则,始终以法律为准绳,尤其针对中小微企业法务能力较弱的现状,调解员主动深入基层,全面把握一手资料,客观专业地分析情况,保证了调解的顺利开展,同时也在会员单位中树立了“老娘舅”的威信。
去年,辖区内一家运输有限公司与公司保安人员就工资支付问题发生纠纷。调解员首先调阅了当时公司与员工所签署的劳务合同,发现这是一份非格式劳动合同,并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后,调解员与该公司部分员工交流,侧面询问该保安平时日常工作情况。经了解,该保安每周工作一天日班、一天夜班、一天休息,平时工作拥有考勤制度,公司每月定期支付其劳动报酬。据此,调解委员认为,虽然运输公司与该保安仅签订了不具备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劳务合同,但是该保安与运输公司之间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保安所提出的工资要求是合理的。对于调解员的认定,公司方起初并不愿接受。民商调解员便向运输公司进行了细致的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经过调解员的努力,最终运输公司支付了相应工资同时与保安签订了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调解结束后,调解员还专程与运输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告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说明了法律规范与要求,提醒其用法律来保护企业与员工的合法利益,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在日常处理案件中,除了有公司进行赔付的案列之外,也会遇到由员工进行赔付时遇到问题,公司来寻求调解委员会帮助,公司出资派员工进行培训,在培训前,双方的培训协议中签订了工作年限,如不满年限离职需要向公司交纳相应的违约金,员工在不满年限的情况下辞职,并同意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是双方就计算违约金时出现了分歧。公司方认为培训期间公司所发给员工的工资也应按比例算在违约金中,而员工则认为不应将其计算在其中,后来经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对公司进行了相关条例的讲解,条例中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率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劳动者本人的其他直接费用。所以培训期间所发的工资并不是由培训产生的,违约金中不应包括这笔费用,经过了调解员的调解之后,双方也很快就违约金金额达成了一致,圆满处理了这次的问题。
因事制宜 灵活高效
在民商事调解平台成立的一年中,调解员们通过实际的工作体会到,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有特定的背景与成因,不能单纯凭借法律条文解决问题,而是要根据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挖掘核心问题,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提升诉前调解的效率。
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大环境下,部分企业遇到发展困境,在裁员减薪的过程中,较容易产生薪酬福利结算不清而产生的纠纷。天目西路街道辖区内就有这么一家通讯企业,在裁员过程中,人事部门与多名销售员工在加班费结算的问题上发生纠纷。在接到企业的情况反映后,商会民商事调解员上门与销售人员进行个别交流。由于牵涉到的员工人数较多,为了避免情绪激动、煽动起哄甚至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调解员采用个别谈话的方式,逐个核实情况,请销售员工派代表出席调解会集中反映诉求,顺利地解决了这起纠纷。
天目西路街道商会民商事调解委员会成立一年多来,在调解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发现,相比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商会民商事调解委员会以服务企业为导向,通过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规范企业商业活动,同时也为企业依法经营提供了保障,比较容易受到企业的欢迎,同时商会调解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程序灵活的特点,既可为政府分忧,又可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随着原闸北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南高中繁北产业”战略的持续推进,天目西路街道借着地理优势,拥有巨大的发展优势,留商先安商,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成为摆在商会眼前的重要工作内容。为做好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利,扩宽工作渠道,在原闸北区工商联的指导和支持下,经天目西社区(街道)党工委同意,商会于2014年9月成立了天目西路街道商会民商事调解委员会。由街道商会牵头并联手街道司法科、劳动科、律师事务所聘请各行业的专家作为调解员,平台建立至今,成功化解多起劳资纠纷,成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稳定社会环境的有效途径。
耐心细致 以德服人
民商事调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便是调解辖区内企业的劳资纠纷问题。“调解”的首要工作就是协调和稳定,求同存异,迅速化解矛盾。因此,调节委员会充分重视矛盾双方的不同诉求,动之以理,晓之以情。
今年,某会员企业向商会民商事调解委员会反映该企业已离职的班车司机与其因加班费认定发生纠纷。班车司机情绪激动,一度与企业相关部门员工发生肢体冲突,调解员赶到现场后,与民警合力控制局面,并对司机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分开约谈。在约谈过程中,调解员十分注意自己的措辞,一边安抚司机的情绪,一边耐心细致地了解事情原委。在了解到双方矛盾的根源是加班时长的认定不统一 ,司机的加班费没有落实的情况后,调解员从法律的角度向司机充分说明了肢体冲突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危害,并从他的自身利益和现实情况出发,理性地分析处理矛盾的合法步骤。调解委员会通过2次调解,将加班费协调到双方均认可的计算方法,同时指出企业应当完善加班机制,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调解完成后矛盾双方均表示认可,并在调解书上签字。
公正专业 依法而行
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秉持着公正、平等的调解原则,始终以法律为准绳,尤其针对中小微企业法务能力较弱的现状,调解员主动深入基层,全面把握一手资料,客观专业地分析情况,保证了调解的顺利开展,同时也在会员单位中树立了“老娘舅”的威信。
去年,辖区内一家运输有限公司与公司保安人员就工资支付问题发生纠纷。调解员首先调阅了当时公司与员工所签署的劳务合同,发现这是一份非格式劳动合同,并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后,调解员与该公司部分员工交流,侧面询问该保安平时日常工作情况。经了解,该保安每周工作一天日班、一天夜班、一天休息,平时工作拥有考勤制度,公司每月定期支付其劳动报酬。据此,调解委员认为,虽然运输公司与该保安仅签订了不具备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劳务合同,但是该保安与运输公司之间存在着事实劳动关系,保安所提出的工资要求是合理的。对于调解员的认定,公司方起初并不愿接受。民商调解员便向运输公司进行了细致的解释,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经过调解员的努力,最终运输公司支付了相应工资同时与保安签订了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调解结束后,调解员还专程与运输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告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说明了法律规范与要求,提醒其用法律来保护企业与员工的合法利益,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在日常处理案件中,除了有公司进行赔付的案列之外,也会遇到由员工进行赔付时遇到问题,公司来寻求调解委员会帮助,公司出资派员工进行培训,在培训前,双方的培训协议中签订了工作年限,如不满年限离职需要向公司交纳相应的违约金,员工在不满年限的情况下辞职,并同意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是双方就计算违约金时出现了分歧。公司方认为培训期间公司所发给员工的工资也应按比例算在违约金中,而员工则认为不应将其计算在其中,后来经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对公司进行了相关条例的讲解,条例中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率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劳动者本人的其他直接费用。所以培训期间所发的工资并不是由培训产生的,违约金中不应包括这笔费用,经过了调解员的调解之后,双方也很快就违约金金额达成了一致,圆满处理了这次的问题。
因事制宜 灵活高效
在民商事调解平台成立的一年中,调解员们通过实际的工作体会到,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有特定的背景与成因,不能单纯凭借法律条文解决问题,而是要根据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挖掘核心问题,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提升诉前调解的效率。
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大环境下,部分企业遇到发展困境,在裁员减薪的过程中,较容易产生薪酬福利结算不清而产生的纠纷。天目西路街道辖区内就有这么一家通讯企业,在裁员过程中,人事部门与多名销售员工在加班费结算的问题上发生纠纷。在接到企业的情况反映后,商会民商事调解员上门与销售人员进行个别交流。由于牵涉到的员工人数较多,为了避免情绪激动、煽动起哄甚至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调解员采用个别谈话的方式,逐个核实情况,请销售员工派代表出席调解会集中反映诉求,顺利地解决了这起纠纷。
天目西路街道商会民商事调解委员会成立一年多来,在调解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发现,相比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商会民商事调解委员会以服务企业为导向,通过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规范企业商业活动,同时也为企业依法经营提供了保障,比较容易受到企业的欢迎,同时商会调解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程序灵活的特点,既可为政府分忧,又可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