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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的祖先自何时起聚族而居?
答:八千年前即形成中华始祖聚落。
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与辽宁省西部交界的地方,有一道努鲁儿虎山脉,汉语的意思是“脊梁山”。这里的山并不高,却在其深处隐藏着一处人迹罕至的文化遗址——兴隆洼遗址。它是迄今为止华夏大地上发现的最早的古聚落遗址,年代约在公元前6200-公元前5400年。兴隆洼遗址的发现,将中华文明有据可查的历史,上推到八千年前。为此,1998年,当地政府在兴隆洼立碑纪念,上书“中华始祖聚落”。
考古报告表明,兴隆洼早期遗址中,大型房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中型房址面积约50-80平方米,少有小型房址;各房址之间规划严谨,排列齐整,显然在建房之初曾经过精心的布局。在古聚落外围,更有一道环绕所有房址,起防御作用的围沟。聪明的祖先早在八千年前便已隐约构建出中华民族聚族而居的雏形,其中谨严的结构和秩序,大约也为后世所传承。
只是,八千年前的聚族而居,本质上颇类似于李白诗中的 “鸡聚族以争食,凤孤飞而无邻”。这种生存模式,既是源于人类作为一种群居动物的本能,更是为了共同生存的现实需要。
稍晚一些的时期,在兴隆洼中期遗址里,房址明显变小,一般每间为30-50平方米。而晚期遗址的房址更小,一般为15-30平方米,且房址密集,排列不齐整,聚落的总体布局完全不清楚。例如,属于兴隆洼晚期遗址的F176房址,面积仅为22.1平方米,干脆就建在早期遗址的围沟之外,而它绝非孤例。可见,随着社会发展,在原始聚落内部,大家庭渐渐解体,小家庭渐渐兴起。
问:古人如何聚族而居?
答:家国一体宗法演进。
1978年起,考古人员在山西省南部襄汾县境内,发掘出一处著名的古代都邑遗址——陶寺遗址,年代约在公元前2700-公元前2100年之间。有学者称,这里是帝尧的都城“平阳”;也有学者认为这里是黄帝及帝喾之都“大夏”。站在周边山上俯瞰,这片总面积约2,700,000平方米的遗址,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
更令人震撼的,是陶寺遗址中展现出的“宫”(古代帝皇居所)、“宅”(古代平民居所)泾渭分明的格局。尤其是2007年发掘出的陶寺遗址IFJT3大型夯土建筑基址,东西长约100米、南北宽约100米,面积大约10,000余平方米。其上的一处宫殿遗址,就发现有18个柱洞,东西长23.5米,南北宽12.2米,面积达286.7平方米。在当时原始粗陋的技术条件下,如何建成如此规模的宫殿,至今仍不甚了了。不过,同在陶寺遗址这个古代都邑中,发现的一些窑洞式贫民住宅遗址,面积却一般不到10平方米,简陋异常。
诸多华夏古籍也提到这种“宫”“宅”分裂的现象,只是都语焉不详。譬如《广韵》引《周书》佚文曰:“黄帝始作宫室。”又如《世本》称“禹治宫室”。
“宫”、“宅”泾渭分明的事实,证明早在三皇五帝时期,族群聚落中就已出现明显的内部等级分裂,部族头领或贵族与平民、贫民阶层之间的生活水准和地位差异,已是天壤之别。
周本是小邦,武王克殷后,为了让人口不足的姬周控制住东部平原的广土众民。历代诸王分封天下,逐渐确立起一种以“血缘”为核心原则的、家国一体化的统治方式——古称“封建制”,今称“宗法制”。从此,原始的聚族而居生态方式真正被以“血缘”为核心原则的聚族而居生态方式所取代。用今天的话说,即在以血缘为核心原则的“宗法树”上,辅以昭穆、嫡庶、长幼、尊卑等原则,让每个人在社会中拥有一个明确的、并且唯一的位置。即所谓以孝治天下。
其后,孔子明确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的家国一体的统治主张。文明社会中的聚族而居的法则从此完美。其潜在基础“血缘”,其行为规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其外在评判标准“道”,其内在道德要求“仁”, 完成了系统构建。待到汉帝独尊儒术的时候,孔子的主张,包括内孝外仁、家国一体化的聚族而居的思想,便在中国确立了地位,并作为统治思想一直延续到近现代。
问:今天的人们还可以聚族而居吗?
答:在现代都市里,这就是过去式。
聚族而居生态延袭至今,除被统治思想所倡导外,另有深层次的原因。
聚众避祸的需要。唐人颜真卿撰《元结表墓碑铭》,其中便有“招集邻里二百余家奔襄阳”字样。在时分时合、战火纷飞的华夏历史长河中,人们必须指望族群的力量帮助其中的个体得以生存。此类现象,从魏晋南北朝时期各地盛行的坞堡,到迄今犹存的客家土楼、客家围龙屋和地处群山之间的福建永安安贞堡、福建连城竹安寨中,都能找到鲜活例证。
弥补社会福利的空白。在古代社会,如何保障鳏、寡、孤、独、贫、疾这类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虽然在宋代有不错的福利制度,但大部分时候,这都是社会中的一个盲点。而在宗族中,成功的少数人可以赡养同族的弱者,多少弥补了部分社会福利的空白。又涉及到法律在基层的规范与执行。以族长、乡绅、家长治乡里等等。
但工业时代和更新的时代的到来,或可看作是聚族而居生态的末日。根据西方人类学家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的研究,聚族而居的生态,曾经是这个星球上古代人类普通的一种生活方式。而我以为大多数欧美国家,都在文艺复兴后渐渐从传统的聚族而居的生态中剥离出来,迈进现代社会。只是,有着八千年聚族而居传统,且有着一整套成熟理论指导的中华民族,改变起来显然要难得多。
从农村走向城市、从农民变为市民,其间身份转换的难易此处不提。但是,从传统聚族而居的族群里,来到尊重个体自由,讲究法律和契约的现代都市中,其间精神和意识上的转变,尤难于前者。
自由既意味着权利,也意味着责任,可能还意味着朝不保夕、彷徨无靠的风险。具体表现在当代的都市中,在这种生活模式下有时会显得缺少温情,有时候会缺少一点大家庭气氛——让孤独的现代人更加孤独。但旧式的聚族而居的生态,因工业与科技的发达,因城市的无限扩张和人口的膨胀,因信息的爆炸与轰炸,毕竟是不可能真正重现了。或可拾掇其中最不可弃的部分,譬如公心、公义和礼仪,渐渐构筑起新的传统。
答:八千年前即形成中华始祖聚落。
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与辽宁省西部交界的地方,有一道努鲁儿虎山脉,汉语的意思是“脊梁山”。这里的山并不高,却在其深处隐藏着一处人迹罕至的文化遗址——兴隆洼遗址。它是迄今为止华夏大地上发现的最早的古聚落遗址,年代约在公元前6200-公元前5400年。兴隆洼遗址的发现,将中华文明有据可查的历史,上推到八千年前。为此,1998年,当地政府在兴隆洼立碑纪念,上书“中华始祖聚落”。
考古报告表明,兴隆洼早期遗址中,大型房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中型房址面积约50-80平方米,少有小型房址;各房址之间规划严谨,排列齐整,显然在建房之初曾经过精心的布局。在古聚落外围,更有一道环绕所有房址,起防御作用的围沟。聪明的祖先早在八千年前便已隐约构建出中华民族聚族而居的雏形,其中谨严的结构和秩序,大约也为后世所传承。
只是,八千年前的聚族而居,本质上颇类似于李白诗中的 “鸡聚族以争食,凤孤飞而无邻”。这种生存模式,既是源于人类作为一种群居动物的本能,更是为了共同生存的现实需要。
稍晚一些的时期,在兴隆洼中期遗址里,房址明显变小,一般每间为30-50平方米。而晚期遗址的房址更小,一般为15-30平方米,且房址密集,排列不齐整,聚落的总体布局完全不清楚。例如,属于兴隆洼晚期遗址的F176房址,面积仅为22.1平方米,干脆就建在早期遗址的围沟之外,而它绝非孤例。可见,随着社会发展,在原始聚落内部,大家庭渐渐解体,小家庭渐渐兴起。
问:古人如何聚族而居?
答:家国一体宗法演进。
1978年起,考古人员在山西省南部襄汾县境内,发掘出一处著名的古代都邑遗址——陶寺遗址,年代约在公元前2700-公元前2100年之间。有学者称,这里是帝尧的都城“平阳”;也有学者认为这里是黄帝及帝喾之都“大夏”。站在周边山上俯瞰,这片总面积约2,700,000平方米的遗址,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
更令人震撼的,是陶寺遗址中展现出的“宫”(古代帝皇居所)、“宅”(古代平民居所)泾渭分明的格局。尤其是2007年发掘出的陶寺遗址IFJT3大型夯土建筑基址,东西长约100米、南北宽约100米,面积大约10,000余平方米。其上的一处宫殿遗址,就发现有18个柱洞,东西长23.5米,南北宽12.2米,面积达286.7平方米。在当时原始粗陋的技术条件下,如何建成如此规模的宫殿,至今仍不甚了了。不过,同在陶寺遗址这个古代都邑中,发现的一些窑洞式贫民住宅遗址,面积却一般不到10平方米,简陋异常。
诸多华夏古籍也提到这种“宫”“宅”分裂的现象,只是都语焉不详。譬如《广韵》引《周书》佚文曰:“黄帝始作宫室。”又如《世本》称“禹治宫室”。
“宫”、“宅”泾渭分明的事实,证明早在三皇五帝时期,族群聚落中就已出现明显的内部等级分裂,部族头领或贵族与平民、贫民阶层之间的生活水准和地位差异,已是天壤之别。
周本是小邦,武王克殷后,为了让人口不足的姬周控制住东部平原的广土众民。历代诸王分封天下,逐渐确立起一种以“血缘”为核心原则的、家国一体化的统治方式——古称“封建制”,今称“宗法制”。从此,原始的聚族而居生态方式真正被以“血缘”为核心原则的聚族而居生态方式所取代。用今天的话说,即在以血缘为核心原则的“宗法树”上,辅以昭穆、嫡庶、长幼、尊卑等原则,让每个人在社会中拥有一个明确的、并且唯一的位置。即所谓以孝治天下。
其后,孔子明确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的家国一体的统治主张。文明社会中的聚族而居的法则从此完美。其潜在基础“血缘”,其行为规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其外在评判标准“道”,其内在道德要求“仁”, 完成了系统构建。待到汉帝独尊儒术的时候,孔子的主张,包括内孝外仁、家国一体化的聚族而居的思想,便在中国确立了地位,并作为统治思想一直延续到近现代。
问:今天的人们还可以聚族而居吗?
答:在现代都市里,这就是过去式。
聚族而居生态延袭至今,除被统治思想所倡导外,另有深层次的原因。
聚众避祸的需要。唐人颜真卿撰《元结表墓碑铭》,其中便有“招集邻里二百余家奔襄阳”字样。在时分时合、战火纷飞的华夏历史长河中,人们必须指望族群的力量帮助其中的个体得以生存。此类现象,从魏晋南北朝时期各地盛行的坞堡,到迄今犹存的客家土楼、客家围龙屋和地处群山之间的福建永安安贞堡、福建连城竹安寨中,都能找到鲜活例证。
弥补社会福利的空白。在古代社会,如何保障鳏、寡、孤、独、贫、疾这类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虽然在宋代有不错的福利制度,但大部分时候,这都是社会中的一个盲点。而在宗族中,成功的少数人可以赡养同族的弱者,多少弥补了部分社会福利的空白。又涉及到法律在基层的规范与执行。以族长、乡绅、家长治乡里等等。
但工业时代和更新的时代的到来,或可看作是聚族而居生态的末日。根据西方人类学家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的研究,聚族而居的生态,曾经是这个星球上古代人类普通的一种生活方式。而我以为大多数欧美国家,都在文艺复兴后渐渐从传统的聚族而居的生态中剥离出来,迈进现代社会。只是,有着八千年聚族而居传统,且有着一整套成熟理论指导的中华民族,改变起来显然要难得多。
从农村走向城市、从农民变为市民,其间身份转换的难易此处不提。但是,从传统聚族而居的族群里,来到尊重个体自由,讲究法律和契约的现代都市中,其间精神和意识上的转变,尤难于前者。
自由既意味着权利,也意味着责任,可能还意味着朝不保夕、彷徨无靠的风险。具体表现在当代的都市中,在这种生活模式下有时会显得缺少温情,有时候会缺少一点大家庭气氛——让孤独的现代人更加孤独。但旧式的聚族而居的生态,因工业与科技的发达,因城市的无限扩张和人口的膨胀,因信息的爆炸与轰炸,毕竟是不可能真正重现了。或可拾掇其中最不可弃的部分,譬如公心、公义和礼仪,渐渐构筑起新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