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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性别角色对国际法的现状进行批判是女权主义国际法方法思维进路的起始。女权主义方法揭示出妇女的“局外人”地位,挑战和破坏了占支配地位的法律传统——父权制结构,发展出更好地考虑妇女经验和需要的替代传统的方法。女权主义者认为国际法的公/私领域两分法导致妇女被局限在家庭领域,受到家庭权力结构的压制。国际人权法的平等原则、权利的划分等不能彻底地保护妇女的特殊权利。但是,女权主义也存在方法论上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