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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电费回收工作是电力营销管理抄、核、收工作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电力企业资金周转的一个重要环节。电费回收一直是电力营销工作者研究的永恒的课题。本文结合电力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电费回收的重要性及拖欠原因进行了分析,探讨并提出了改进电费回收手段、防范电费回收风险的措施,以电费可控、能控为目标,为供电企业提升电费回收管理水平提供参考。
中图分类号:P208;TB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5-0279-01
一、电费回收的重要性
电费是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唯一的产品销售收入,电费回收是供电企业生产全过程的最后环节,也是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及时、足额回收电费是电力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实现扩大再生产,满足日益增长的国民生产生活用电需要的有力保障。
一直以来,电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长期沿用着先消费后付款的特殊方式,电费回收周期长、社会消费群体对电能这种特殊商品在认知上的不足,以及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市场等因素影响,从而不可避免的造成电费的拖欠,“电费回收难”已成为困扰电力企业的一个普遍问题。如何改进电费回收手段、防范电费回收风险就成了电力企业一个永恒的课题。
二、 当前电费回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高耗能企业电费风险巨大。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市场等因素影响,外部经济形势无明显好转,同时受制于当前融资环境总体收紧影响,企业流动资金普遍不足。电解铝、化工、钢铁、煤炭、陶瓷等行业生产经营形势不明朗,部分企业成本上升,利润空间压缩,企业经营困难,整体电费风险防控难度明显增强。
2.现有法律法规对电费回收工作存在一定制约。传统的电力法律法规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关于欠费停电的规定和《供电营业规则》关于办理停电手续的规定,对欠费用户必须自逾期交纳电费30天以后方能采取停电催收措施,给电费回收带来一定困难。
3.预付电费收取难度较大。一是针对电费预结算方面存在法律法规的滞后和缺失,如用户以《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供电企业应当按国家批准的电价,依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计算电费,按期向用户收取或通知用户按期交纳电费”等为由,拒绝采用预付电费方式。二是对预付电费的催收缺乏有效手段。部分客户以资金紧张、上级部门月底才拨款等为由,使得与客户签订的预付电费结算方式难以真正落实到位。
4.国家财政拨款部门电费回收困难。因财政拨款时间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等需要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列支电费,审批手续繁杂,历时时间长,使得及时回收电费的时效性下降,给完成期末余额指标造成一定压力。
5.对特殊客户缺乏有效的催缴手段。一是出租房、空置房欠费问题比较突出。出租、群租户流动性大,按时交费意识差,交费责任人不明确,电力方又缺少租户的联系方式,造成电费催收困难。二是小区物业、公建欠费处理困难。居民客户传递对物业公司、开发商的不满情绪而拒交电费、物业费,易造成物业、公建欠费。由于欠费原因复杂、纠纷涉及面广,催收工作开展困难,一旦停电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6.对信誉不良客户无多方联动的信用体系。一是缺乏从外部获得客户资信情况的渠道,无法及时了解客户经营状态、信用等级。对潜在风险客户只能通过抄催人员抄表、发放通知单、催缴电费及用检人员下厂检查时获取客户生产经营动态。二是目前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滞后,尚未将水电气交费行为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无法实现客户信用信息共享。对信誉不良、经营不善等风险客户缺乏有效的事前管控办法。
三、电费风险降低和防范办法
1.创新电费回收风险防范手段。一是完善电费风险防范措施。继续加强电费预结算、质押、保函、信用证等措施的推广,并尝试企业用电客户可在银行自行设置保证金账户方式,供电公司通过对用电客户资金账户监管来防范电费回收风险等,有效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二是按照一户一方案的原则,认真做好客户电费风险防范预案。对受产能过剩、产业结构调整影响较大的企业,分片区指定专人进行跟踪,密切关注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适当采用预收冻结电费、质押、担保等手段作为防范电费风险的“组合拳”。三是试行大客户电费试算预测和电费回收预警制度,提前测算分析客户当月应收电费和实收电费的总体情况,预判客户缴费情况,提前采取措施,杜绝大客户欠费。四是引入社会征信系统的应用。通过公共信用体系,将用电客户的欠费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客户信用信息共享,及时获取客户资信状况,实行欠费风险的事前管控,营造电费回收良好的社会环境。
2.积极推广远程费控管理。建立健全远程费控业务管理标准及制度,制定远程费控业务推广及风险防控方案。按照“新上客户、变更客户、风险客户”先行推广原则,全面推进远程费控的实施进度。对所有购电费客户的购电协议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于实行购电费结算的客户必须签订购电费结算协议,并对客户购电费履约度进行全面跟踪和管理。推动政府权限部门在政策层面上支持结算模式的变革,变“先用电后付费”为“先付费后用电”。
3.深入开展电费抄核收稽查工作,降低供电公司内部管理风险。一是加强抄表管理,杜绝留码、错抄、漏抄、估抄,减少争议电费;对违规抄表行为绝不姑息;规范违约金管理,杜绝人情减免现象。二是推进电费核算业务的无人化、智能化。优化智能核算规则,梳理现场核查流程,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对员工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优质服务水平,通过员工耐心细致的工作,引导客户对供电公司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4.加强供电公司内部专业、部门协同。一是加强抄核收专业与计量专业协同,规范自动化抄表作业管理,加强采集系统主站、通道和现场终端设备的运维管理,提高采集成功率和数据准确率,夯实费控业务的技术基础。二是加强与财务部门协同,推动营财贯通,并积极协调解决费控业务开展过程中预收电费发票开具、代收手续费标准等问题。三是加强与经法部门协同,确保电费回收措施依法合规,同时能够积极利用法律手段,保护供电企业应用的权益。
5.进一步强化电价执行管理。一是将电价监督环节前移,由事后查处为主转变为事前预防为主。加强业扩环节的审核,以准确掌握客户用电性质,确保电价执行正确,从源头防范电价差错。二是组织两部制电价及峰谷电价执行、基本电费收取、力调考核、退补电费、预收电费管理等进行稽查,确保国家电价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加大对电价执行错误的考核力度,通过考核督促提高电价执行的准确性。
6.构建立体交费体系。一是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建成委托银行代收代扣、网上银行、手机支付、第三方支付等多样化、立体交费平台的基础上,加快国网95598网站、微信、手机APP等电子交费渠道的建设和推广。二是在农村地区重点利用邮政便民网点及POS机代收点的建设,完善农村地区缴费网点,更好地满足智能电表改造后农村居民客户缴费的新需求。三是加强社会化代收网点巡视检查,评估、改进、提升其服务水平,避免因服务网点服务不到位而引发各类舆情。
7.积极向政府汇报当前电费回收形势及困难,取得政府理解。理顺供用电秩序,建立政府、用电客户和供电企业三方常态沟通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在电费回收难点上得到政府的支持,促进电费回收。
8.加强对外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营业窗口以及日常的电费催收工作中,将《电力法》和电力行政法规中有关电费缴纳责任条款,特别是宣传拖欠电费依法承担的责任告知客户,让客户了解按时主动缴纳电费是一种义务,不按时缴纳电费要承担违约责任。
四、结束语:
面对电费回收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供电企业要积极应对国家经济调控政策,加强电费抄、核、收精益化管理,规范欠费停电流程,推广智能电表远程停复电及预购电结算,从防范电费风险入手,强化绩效考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筹谋划策,挖潜堵漏,灵活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捍卫供电企业的权益,保障供电企业的正常经营,实现企业的最终效益。
中图分类号:P208;TB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5-0279-01
一、电费回收的重要性
电费是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唯一的产品销售收入,电费回收是供电企业生产全过程的最后环节,也是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及时、足额回收电费是电力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实现扩大再生产,满足日益增长的国民生产生活用电需要的有力保障。
一直以来,电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长期沿用着先消费后付款的特殊方式,电费回收周期长、社会消费群体对电能这种特殊商品在认知上的不足,以及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市场等因素影响,从而不可避免的造成电费的拖欠,“电费回收难”已成为困扰电力企业的一个普遍问题。如何改进电费回收手段、防范电费回收风险就成了电力企业一个永恒的课题。
二、 当前电费回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高耗能企业电费风险巨大。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市场等因素影响,外部经济形势无明显好转,同时受制于当前融资环境总体收紧影响,企业流动资金普遍不足。电解铝、化工、钢铁、煤炭、陶瓷等行业生产经营形势不明朗,部分企业成本上升,利润空间压缩,企业经营困难,整体电费风险防控难度明显增强。
2.现有法律法规对电费回收工作存在一定制约。传统的电力法律法规难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关于欠费停电的规定和《供电营业规则》关于办理停电手续的规定,对欠费用户必须自逾期交纳电费30天以后方能采取停电催收措施,给电费回收带来一定困难。
3.预付电费收取难度较大。一是针对电费预结算方面存在法律法规的滞后和缺失,如用户以《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供电企业应当按国家批准的电价,依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计算电费,按期向用户收取或通知用户按期交纳电费”等为由,拒绝采用预付电费方式。二是对预付电费的催收缺乏有效手段。部分客户以资金紧张、上级部门月底才拨款等为由,使得与客户签订的预付电费结算方式难以真正落实到位。
4.国家财政拨款部门电费回收困难。因财政拨款时间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等需要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列支电费,审批手续繁杂,历时时间长,使得及时回收电费的时效性下降,给完成期末余额指标造成一定压力。
5.对特殊客户缺乏有效的催缴手段。一是出租房、空置房欠费问题比较突出。出租、群租户流动性大,按时交费意识差,交费责任人不明确,电力方又缺少租户的联系方式,造成电费催收困难。二是小区物业、公建欠费处理困难。居民客户传递对物业公司、开发商的不满情绪而拒交电费、物业费,易造成物业、公建欠费。由于欠费原因复杂、纠纷涉及面广,催收工作开展困难,一旦停电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6.对信誉不良客户无多方联动的信用体系。一是缺乏从外部获得客户资信情况的渠道,无法及时了解客户经营状态、信用等级。对潜在风险客户只能通过抄催人员抄表、发放通知单、催缴电费及用检人员下厂检查时获取客户生产经营动态。二是目前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滞后,尚未将水电气交费行为纳入银行征信系统,无法实现客户信用信息共享。对信誉不良、经营不善等风险客户缺乏有效的事前管控办法。
三、电费风险降低和防范办法
1.创新电费回收风险防范手段。一是完善电费风险防范措施。继续加强电费预结算、质押、保函、信用证等措施的推广,并尝试企业用电客户可在银行自行设置保证金账户方式,供电公司通过对用电客户资金账户监管来防范电费回收风险等,有效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二是按照一户一方案的原则,认真做好客户电费风险防范预案。对受产能过剩、产业结构调整影响较大的企业,分片区指定专人进行跟踪,密切关注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适当采用预收冻结电费、质押、担保等手段作为防范电费风险的“组合拳”。三是试行大客户电费试算预测和电费回收预警制度,提前测算分析客户当月应收电费和实收电费的总体情况,预判客户缴费情况,提前采取措施,杜绝大客户欠费。四是引入社会征信系统的应用。通过公共信用体系,将用电客户的欠费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实现客户信用信息共享,及时获取客户资信状况,实行欠费风险的事前管控,营造电费回收良好的社会环境。
2.积极推广远程费控管理。建立健全远程费控业务管理标准及制度,制定远程费控业务推广及风险防控方案。按照“新上客户、变更客户、风险客户”先行推广原则,全面推进远程费控的实施进度。对所有购电费客户的购电协议签订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于实行购电费结算的客户必须签订购电费结算协议,并对客户购电费履约度进行全面跟踪和管理。推动政府权限部门在政策层面上支持结算模式的变革,变“先用电后付费”为“先付费后用电”。
3.深入开展电费抄核收稽查工作,降低供电公司内部管理风险。一是加强抄表管理,杜绝留码、错抄、漏抄、估抄,减少争议电费;对违规抄表行为绝不姑息;规范违约金管理,杜绝人情减免现象。二是推进电费核算业务的无人化、智能化。优化智能核算规则,梳理现场核查流程,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对员工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员工优质服务水平,通过员工耐心细致的工作,引导客户对供电公司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4.加强供电公司内部专业、部门协同。一是加强抄核收专业与计量专业协同,规范自动化抄表作业管理,加强采集系统主站、通道和现场终端设备的运维管理,提高采集成功率和数据准确率,夯实费控业务的技术基础。二是加强与财务部门协同,推动营财贯通,并积极协调解决费控业务开展过程中预收电费发票开具、代收手续费标准等问题。三是加强与经法部门协同,确保电费回收措施依法合规,同时能够积极利用法律手段,保护供电企业应用的权益。
5.进一步强化电价执行管理。一是将电价监督环节前移,由事后查处为主转变为事前预防为主。加强业扩环节的审核,以准确掌握客户用电性质,确保电价执行正确,从源头防范电价差错。二是组织两部制电价及峰谷电价执行、基本电费收取、力调考核、退补电费、预收电费管理等进行稽查,确保国家电价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加大对电价执行错误的考核力度,通过考核督促提高电价执行的准确性。
6.构建立体交费体系。一是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建成委托银行代收代扣、网上银行、手机支付、第三方支付等多样化、立体交费平台的基础上,加快国网95598网站、微信、手机APP等电子交费渠道的建设和推广。二是在农村地区重点利用邮政便民网点及POS机代收点的建设,完善农村地区缴费网点,更好地满足智能电表改造后农村居民客户缴费的新需求。三是加强社会化代收网点巡视检查,评估、改进、提升其服务水平,避免因服务网点服务不到位而引发各类舆情。
7.积极向政府汇报当前电费回收形势及困难,取得政府理解。理顺供用电秩序,建立政府、用电客户和供电企业三方常态沟通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客户生产经营情况,在电费回收难点上得到政府的支持,促进电费回收。
8.加强对外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营业窗口以及日常的电费催收工作中,将《电力法》和电力行政法规中有关电费缴纳责任条款,特别是宣传拖欠电费依法承担的责任告知客户,让客户了解按时主动缴纳电费是一种义务,不按时缴纳电费要承担违约责任。
四、结束语:
面对电费回收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供电企业要积极应对国家经济调控政策,加强电费抄、核、收精益化管理,规范欠费停电流程,推广智能电表远程停复电及预购电结算,从防范电费风险入手,强化绩效考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筹谋划策,挖潜堵漏,灵活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捍卫供电企业的权益,保障供电企业的正常经营,实现企业的最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