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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愉快学习是实施音乐新课程教学理念的有效手段。在愉快教学的实施过程中,要把握愉快教学的兴趣性原则、主体性原则、体验性原则,并针对学生好玩、好动、好奇的年龄特征逐步加以实施。
【关键词】愉快;学习;兴趣;主体;体验;好玩;好动;好奇
新的音乐课程标准提出:“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学阶段,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在音乐学习中应提倡“愉快学习”,即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调动一切有利因素,让学生积极参与到音乐教学活动中,从而达到培养和发展他们感受和表现音乐的能力,真正达到审美、愉悦、陶冶、净化的音乐教育目的。
1. 音乐愉快学习应遵循的原则
1.1 兴趣性原则。愉快学习作为一种复杂的心理反应,与兴趣紧密相连。只有让学生充满浓厚的学习兴趣,学生才会以愉快的心情主动参与学习,并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愉快体验,进行愉快学习。
1.2 主体性原则。音乐教学只有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参与整个教学活动过程,才更有利于学生所学知识、技能、方法的意义建构与迁移运用,才更有利于学生获得学习的成就感,从而使学生愉快的进行学习。实行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学生的内部动力、内在需要就会得到激发和满足,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就会获得愉快的学习心理。
1.3 体验性原则。愉快学习本身就是一种体验性学习。愉快来自成功的体验,只有体验性学习才能使学生成为“整体的人”去学习,使学生进入生命的领域,从认识、理性的范畴,扩展到情感、生理和人格等领域,真正使学生愉快学习。
2. 实施音乐愉快学习的教学策略
2.1 针对学生“好玩”的特点,增强趣味性教学。
“好玩”是孩子的天性,抓住孩子这个特点,就能增强教学中的趣味性。在音乐教学中为了让学生对所学知识感到有趣、新鲜,可以在学会一首新歌之后,留出一半时间开一个小小联欢会。比如做歌曲接龙游戏,男生一组,女生一组,利用挑战的形式,来表演唱歌。这样,被动的学习变成了主动的参与,整个课堂都活跃起来,孩子们在玩的过程中学习了音乐,身心得到了放松,从而达到“愉快学习”的目的。
2.2 针对学生“好动”的特点,进行趣味性教学。
由于年龄的原因,学生爱动,所以想让他们愉快地学习,就千万不要让他们做得太死板,可以利用增加“律动性”教学解决这个问题。课堂中时不时穿插一些律动,可以调节气氛,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还能强化他们的音乐节奏感。比如在学习一首新歌时,由于节奏复杂,学习时感到有些吃力。为了激发他们的兴趣,把歌曲旋律的基本节奏写下来,教学生用手打,用鼓敲,然后再学习旋律,同学们的注意力就集中了,兴趣也提高了许多,不仅学会了旋律,还学会了基本节奏,并且可以一边拍打一边演唱,更好地理解了音乐。
2.3 针对学生“好奇”的特点,进行趣味性教学。
心理学研究表明,少年儿童天生具有好奇心,对未知世界有探索的欲望,什么都想亲自尝试。对音乐也不例外。被动的接受,干巴巴的说教只会扼杀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教师应尊重学生的心理需求,给学生提供一个广阔的探索空间,启发学生去发现音乐、感知音乐、创造音乐。例如,《实验音乐-阳春三月》一课中,先让学生聆听(不告诉情景内容),通过联想后,给所听到的音乐起一个名字并说明理由。他们各抒己见,课堂气氛十分活跃,主动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课堂效率大大提高。
总之,只有加大“愉快学习”的实施力度,才能真正体现新课标所要达到的教学目的,才能真正让学生在平等、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音乐,感受音乐的魅力。
参考文献
[1]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 音乐课程标准解读,湖北教育出版社,2012年2月
收稿日期:2013-02-18
【关键词】愉快;学习;兴趣;主体;体验;好玩;好动;好奇
新的音乐课程标准提出:“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享受音乐、用音乐美化人生的前提。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学阶段,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在音乐学习中应提倡“愉快学习”,即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调动一切有利因素,让学生积极参与到音乐教学活动中,从而达到培养和发展他们感受和表现音乐的能力,真正达到审美、愉悦、陶冶、净化的音乐教育目的。
1. 音乐愉快学习应遵循的原则
1.1 兴趣性原则。愉快学习作为一种复杂的心理反应,与兴趣紧密相连。只有让学生充满浓厚的学习兴趣,学生才会以愉快的心情主动参与学习,并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愉快体验,进行愉快学习。
1.2 主体性原则。音乐教学只有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参与整个教学活动过程,才更有利于学生所学知识、技能、方法的意义建构与迁移运用,才更有利于学生获得学习的成就感,从而使学生愉快的进行学习。实行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学生的内部动力、内在需要就会得到激发和满足,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就会获得愉快的学习心理。
1.3 体验性原则。愉快学习本身就是一种体验性学习。愉快来自成功的体验,只有体验性学习才能使学生成为“整体的人”去学习,使学生进入生命的领域,从认识、理性的范畴,扩展到情感、生理和人格等领域,真正使学生愉快学习。
2. 实施音乐愉快学习的教学策略
2.1 针对学生“好玩”的特点,增强趣味性教学。
“好玩”是孩子的天性,抓住孩子这个特点,就能增强教学中的趣味性。在音乐教学中为了让学生对所学知识感到有趣、新鲜,可以在学会一首新歌之后,留出一半时间开一个小小联欢会。比如做歌曲接龙游戏,男生一组,女生一组,利用挑战的形式,来表演唱歌。这样,被动的学习变成了主动的参与,整个课堂都活跃起来,孩子们在玩的过程中学习了音乐,身心得到了放松,从而达到“愉快学习”的目的。
2.2 针对学生“好动”的特点,进行趣味性教学。
由于年龄的原因,学生爱动,所以想让他们愉快地学习,就千万不要让他们做得太死板,可以利用增加“律动性”教学解决这个问题。课堂中时不时穿插一些律动,可以调节气氛,吸引他们的注意力,还能强化他们的音乐节奏感。比如在学习一首新歌时,由于节奏复杂,学习时感到有些吃力。为了激发他们的兴趣,把歌曲旋律的基本节奏写下来,教学生用手打,用鼓敲,然后再学习旋律,同学们的注意力就集中了,兴趣也提高了许多,不仅学会了旋律,还学会了基本节奏,并且可以一边拍打一边演唱,更好地理解了音乐。
2.3 针对学生“好奇”的特点,进行趣味性教学。
心理学研究表明,少年儿童天生具有好奇心,对未知世界有探索的欲望,什么都想亲自尝试。对音乐也不例外。被动的接受,干巴巴的说教只会扼杀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教师应尊重学生的心理需求,给学生提供一个广阔的探索空间,启发学生去发现音乐、感知音乐、创造音乐。例如,《实验音乐-阳春三月》一课中,先让学生聆听(不告诉情景内容),通过联想后,给所听到的音乐起一个名字并说明理由。他们各抒己见,课堂气氛十分活跃,主动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课堂效率大大提高。
总之,只有加大“愉快学习”的实施力度,才能真正体现新课标所要达到的教学目的,才能真正让学生在平等、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习音乐,感受音乐的魅力。
参考文献
[1]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 音乐课程标准解读,湖北教育出版社,2012年2月
收稿日期:2013-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