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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探讨慢性乙肝患者临床护理要点,为后续护理提供方法参考。方法:选取2017年8月至2019年2月期间我院收治的68例慢性乙肝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及观察组,对照组采取一般性护理干预,观察组采取综合性护理干预,分析两组患者治疗依从性以及抑郁状态。结果:经护理后观察组患者依从性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抑郁状态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结论:慢性乙肝患者在临床治疗过程中采用健康宣教和心理护理等方法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获得患者高度认可。
关键词:慢性乙肝;健康宣教;心理护理
我国是乙肝大国,而目前尚无特效治疗乙肝手段,乙肝长期得不到理想治疗后可能会发展成为肝硬化等严重疾病,威胁患者生命安全[1]。临床常规护理方法尽管能改善患者一定病情但效果仍不理想,需要开展综合性护理干预,根据以上情况本次重点分析综合护理干预在慢性乙肝患者治疗中的作用价值。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8月至2019年2月期间我院收治的68例慢性乙肝患者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患者诊断符合慢性乙肝诊断标准;同意本次护理干预措施;排除标准:精神疾病智力障碍患者;不同意本次护理措施患者。将以上符合标准患者分为对照组及观察组,对照组男女比为19/15,年龄33-71岁,平均(50.3±7.5)岁,观察组男女比为20/14,年龄35-71岁,平均(52.3±5.0)岁,分析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差异不显著,结果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实施常规性护理干预,按照医嘱给药护理,叮嘱患者按时服药,饮食指导等,观察组采取综合性护理干预,具体内容如下:(1)健康宣教。参照相互参与和引导原则,引导患者改善错误认识,通过疾病健康小手册、健康讲座等多种方式向患者普及疾病知识,纠正错误认识。针对患者疾病情况合理建议饮食、运动等,提高治疗依从性。(2)心理护理。指导患者学会自我控制情绪方法,积极引导其正确宣泄负面情绪,强化心理保健意识,不断鼓励患者以乐观、积极心态面对疾病;与患者交流过程中不时使用暗示性语言增加其安全感和治疗信心,缓解心理应激。(3)行为干预。指导患者开展放松式训练,比如腹式深呼吸、有氧运动等,改善机体微循环。根据患者喜好安排阅读、听音乐以及谈话等活动,改善其不良心理状态。(4)家庭干预。正确引导患者处理相关问题,与患者家属沟通并告知家属支持对于疾病治疗重要性,营造良好家庭氛围,定期开展家庭活动会,积极引导患者树立战胜疾病信心[2]。
1.3观察项目
依从性按照三个等级判断,完全依从:患者完全按照护士要求开展疾病治疗;部分依从:患者部分按照护士要求开展治疗,经过再三叮嘱或者家属参与干预后可依从;不依从:患者拒绝按照护士要求开展治疗,需要医师加入。
护理前后使用抑郁自评量表(SDS)评价患者抑郁状态,50分为界限,超过50分表示出现明显抑郁,得分越高说明抑郁越明显。
1.4数据分析
组间数据纳入统计分析学软件SPSS20.0中分析,t检验分析计量资料,F检验分析计数资料,组间数据笔记后P<0.05为差异显著。
2.结果
2.1依从性分析
对照组34例患者中,护理后完全依从20人(58.9%),部分依从8人(23.5%),不依从6人(17.6%);观察组护理后完全依從29人(85.3%),部分依从4人(11.8%),不依从1人(2.9%),两组患者完全依从率差异显著(F=8.68,P=0.028)。
2.2护理前后两组抑郁状态比较
经护理后两组患者抑郁状态均改善,观察组改善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具体结果见表1。
3.讨论
慢性乙肝病情复杂,疾病发生后难以治愈,长期治疗导致患者身心受到严重创伤。临床治疗中良好护理干预可明显提高治疗效果,因此对于慢性乙肝疾病治疗中更需要注重护理干预。传统机械性按照医嘱的护理方法已不能满足现代社会需求,需要开展综合性护理干预,从而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融合护患关系。
本次观察组护理中采取综合性护理干预,首先通过健康宣教提高患者对于疾病及治疗认识度,从而提高治疗依从性;心理护理可改善不良心理状态,减少心理应激,提高治疗信心;通过行为干预可使得患者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转移对于疾病过分关注的注意力,缓解心理压力;家庭作为患者精神寄托,来自家庭成员的鼓励和支持可明显提高患者治疗信心,因此家庭干预必不可少。经以上综合护理干预后,观察组患者治疗依从性高于对照组,提示该种护理模式可改善患者对于疾病及治疗认识;经治疗后两组患者抑郁状态均改善,观察组优于对照组,提示综合护理干预可明显缓解慢性乙肝患者心理压力,改善生活质量,结果与相关报道一致[3]。总之,经本次研究我们一致认为对于慢性乙肝患者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加入综合性护理干预可明显提高治疗依从性,提高治疗效果,具有临床推广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陶尊晓,孙少梅.慢性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过程心理状况的调查与分析[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15,18(34):4164 -4166.
[2]高艳花. 人性化护理在慢性乙肝患者中的应用效果研究[J].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8,18(15):203,205.
[3]赵英春.慢性乙肝患者护理干预效果分析[J].中国医学继续教育,2018,11(1):171-172.
关键词:慢性乙肝;健康宣教;心理护理
我国是乙肝大国,而目前尚无特效治疗乙肝手段,乙肝长期得不到理想治疗后可能会发展成为肝硬化等严重疾病,威胁患者生命安全[1]。临床常规护理方法尽管能改善患者一定病情但效果仍不理想,需要开展综合性护理干预,根据以上情况本次重点分析综合护理干预在慢性乙肝患者治疗中的作用价值。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7年8月至2019年2月期间我院收治的68例慢性乙肝患者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患者诊断符合慢性乙肝诊断标准;同意本次护理干预措施;排除标准:精神疾病智力障碍患者;不同意本次护理措施患者。将以上符合标准患者分为对照组及观察组,对照组男女比为19/15,年龄33-71岁,平均(50.3±7.5)岁,观察组男女比为20/14,年龄35-71岁,平均(52.3±5.0)岁,分析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差异不显著,结果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实施常规性护理干预,按照医嘱给药护理,叮嘱患者按时服药,饮食指导等,观察组采取综合性护理干预,具体内容如下:(1)健康宣教。参照相互参与和引导原则,引导患者改善错误认识,通过疾病健康小手册、健康讲座等多种方式向患者普及疾病知识,纠正错误认识。针对患者疾病情况合理建议饮食、运动等,提高治疗依从性。(2)心理护理。指导患者学会自我控制情绪方法,积极引导其正确宣泄负面情绪,强化心理保健意识,不断鼓励患者以乐观、积极心态面对疾病;与患者交流过程中不时使用暗示性语言增加其安全感和治疗信心,缓解心理应激。(3)行为干预。指导患者开展放松式训练,比如腹式深呼吸、有氧运动等,改善机体微循环。根据患者喜好安排阅读、听音乐以及谈话等活动,改善其不良心理状态。(4)家庭干预。正确引导患者处理相关问题,与患者家属沟通并告知家属支持对于疾病治疗重要性,营造良好家庭氛围,定期开展家庭活动会,积极引导患者树立战胜疾病信心[2]。
1.3观察项目
依从性按照三个等级判断,完全依从:患者完全按照护士要求开展疾病治疗;部分依从:患者部分按照护士要求开展治疗,经过再三叮嘱或者家属参与干预后可依从;不依从:患者拒绝按照护士要求开展治疗,需要医师加入。
护理前后使用抑郁自评量表(SDS)评价患者抑郁状态,50分为界限,超过50分表示出现明显抑郁,得分越高说明抑郁越明显。
1.4数据分析
组间数据纳入统计分析学软件SPSS20.0中分析,t检验分析计量资料,F检验分析计数资料,组间数据笔记后P<0.05为差异显著。
2.结果
2.1依从性分析
对照组34例患者中,护理后完全依从20人(58.9%),部分依从8人(23.5%),不依从6人(17.6%);观察组护理后完全依從29人(85.3%),部分依从4人(11.8%),不依从1人(2.9%),两组患者完全依从率差异显著(F=8.68,P=0.028)。
2.2护理前后两组抑郁状态比较
经护理后两组患者抑郁状态均改善,观察组改善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具体结果见表1。
3.讨论
慢性乙肝病情复杂,疾病发生后难以治愈,长期治疗导致患者身心受到严重创伤。临床治疗中良好护理干预可明显提高治疗效果,因此对于慢性乙肝疾病治疗中更需要注重护理干预。传统机械性按照医嘱的护理方法已不能满足现代社会需求,需要开展综合性护理干预,从而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融合护患关系。
本次观察组护理中采取综合性护理干预,首先通过健康宣教提高患者对于疾病及治疗认识度,从而提高治疗依从性;心理护理可改善不良心理状态,减少心理应激,提高治疗信心;通过行为干预可使得患者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转移对于疾病过分关注的注意力,缓解心理压力;家庭作为患者精神寄托,来自家庭成员的鼓励和支持可明显提高患者治疗信心,因此家庭干预必不可少。经以上综合护理干预后,观察组患者治疗依从性高于对照组,提示该种护理模式可改善患者对于疾病及治疗认识;经治疗后两组患者抑郁状态均改善,观察组优于对照组,提示综合护理干预可明显缓解慢性乙肝患者心理压力,改善生活质量,结果与相关报道一致[3]。总之,经本次研究我们一致认为对于慢性乙肝患者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加入综合性护理干预可明显提高治疗依从性,提高治疗效果,具有临床推广应用价值。
参考文献:
[1]陶尊晓,孙少梅.慢性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过程心理状况的调查与分析[J].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15,18(34):4164 -4166.
[2]高艳花. 人性化护理在慢性乙肝患者中的应用效果研究[J].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8,18(15):203,205.
[3]赵英春.慢性乙肝患者护理干预效果分析[J].中国医学继续教育,2018,11(1):17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