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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2月和2011年4月间,由中粮信托等机构合作设立的两期创新型融资信托计划中,均可看到同时出现的两家企业的名字——北京海辉石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辉石”)和北京富海嘉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海嘉信”)。特别是在“中关村自主创新知识产权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Ⅰ期)”中,海辉石是以投资人和财务顾问的双重身分出现的,而为信托计划提供担保的则是其关联公司富海嘉信。
海辉石的特殊角色
在谈到参与本期信托计划的初衷时,海辉石合伙人周京津向本刊记者表示:“知识产权信托作为一项新型业务目前尚处在探索完善阶段,我们积极其中,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通过参与信托计划,开发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渠道,二是为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融资产品,尤其是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主的债权融资产品。”
据了解,由中技所、中粮信托、海辉石及富海嘉信等机构合作设立这期“集合资金信托”,为企业提供了担保和贷款一体化、一站式服务。而企业无需固定资产抵押,只要以知识产权或股权质押、个人保证等方式就可进行抵押。这无疑会给该计划的风险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在本期信托计划中,海辉石作为投资人和财务顾问角色出现,从职责上主要负责信托贷款的贷前担保调查审核、知识产权的质押登记以及企业的贷后监管工作,并参与信托计划的产品设计。”周京津向本刊记者说,“当企业提交贷款申请后,中技所会从技术上筛选出相对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海辉石和富海嘉信对其知识产权等进行评估,在出具信用担保的同时,中粮信托会受理信托贷款的相关事宜,信用担保与贷款评审也将同步进行。”
作为信托计划的发起者又是投资人,这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对于记者的这一疑问,周京津解释说:“信托计划的组成要素是知识产权融资链条上的各个环节组成,各方具有各自的利益和诉求,通过市场化行为,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组合,不存在利益冲突。”
据周京津介绍,知识产权评估难和变现难是制约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融资的关键问题,“集合资金信托”通过采用投资人市场评价(即买方定价)并承担担保责任的机制,规避了知识产权评估难的问题。同时,风险投资机构作为资产管理机构具备一定的资产经营和处置能力,再加上中技所本身的交易平台属性,这种组合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有效解决了知识产权变现难的问题。具体来讲,海辉石及富海嘉信既作为投资机构参与融资,又作为有经验的资产评价方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再通过与专业的技术交易机构合作,来共同化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知识产权评估和变现难题。海辉石还为此专门设计了一套完整的评估模型,但这一模型要想取得有关各方的充分认可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海辉石长期专注于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和债权市场,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和投资,协助企业解决在管理和发行上市中的问题,使企业做强做大,共同创造和实现企业的资本价值。海辉石的投资团队成员具有鲜明的企业经营和管理经验背景,团队核心成员具有20年以上的成功地经营管理企业经历,都曾亲自管理和运作过年销售额超过20亿人民币的IT高科技企业,曾经带领企业从无到有、从一个地方小公司扩展的销售网络遍布全国的集团公司;投资团队不但非常熟悉中国商业经营环境和模式,而且对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都有深刻的体验和理解。”周京津介绍说。
周京津还提到,在技术创新投资领域,目前做的最好的是日本的软银,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站在我们的角度来考察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更偏重于其在将来的可实现价值。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与其说我们是在考察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不如说我们是在考察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周京津表示。
担保人“富海嘉信”
富海嘉信副总经理段智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本信托计划为结构化产品,其中中粮信托社会募集的资金将由富海嘉信进行全额担保。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我们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担保公司,而是以第三方担保的形式出现。”
“作为在同行业中第一家参与知识产权信托项目的企业,我们拥有专业的财务、法律咨询顾问团队,同时拥有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包括创业经验,加上与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机构、中技所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团队的紧密联系。这些都是我们得以成功本期信托计划的重要背景因素。”段智华表示。
段智华介绍说:“在整个信托计划中,富海嘉信具体负责与中技所和中粮信托的联络、沟通、协调工作,同时也担负财务与法律上的尽职调查工作。对知识产权无形价值的认可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因此,意识的提高是最为重要的。有许多最初报名的企业由于对这一新型产品不够了解,信心不足,为此所做的说服工作也消耗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下一步,我们还要做好信托项目的贷后监管、跟踪服务等工作。”
“本期信托计划专一投资和服务于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开创了以股权和知识产权为抵押担保的先河,对知识产权市场化和资本化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虽然目前国内尚无同类产品的竞争,但本着风险最小化、利益最大化的思路,我们将力求推陈出新,为更多的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段智华说。
海辉石的特殊角色
在谈到参与本期信托计划的初衷时,海辉石合伙人周京津向本刊记者表示:“知识产权信托作为一项新型业务目前尚处在探索完善阶段,我们积极其中,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通过参与信托计划,开发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渠道,二是为中小企业提供新的融资产品,尤其是以知识产权质押为主的债权融资产品。”
据了解,由中技所、中粮信托、海辉石及富海嘉信等机构合作设立这期“集合资金信托”,为企业提供了担保和贷款一体化、一站式服务。而企业无需固定资产抵押,只要以知识产权或股权质押、个人保证等方式就可进行抵押。这无疑会给该计划的风险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在本期信托计划中,海辉石作为投资人和财务顾问角色出现,从职责上主要负责信托贷款的贷前担保调查审核、知识产权的质押登记以及企业的贷后监管工作,并参与信托计划的产品设计。”周京津向本刊记者说,“当企业提交贷款申请后,中技所会从技术上筛选出相对有市场前景的企业,海辉石和富海嘉信对其知识产权等进行评估,在出具信用担保的同时,中粮信托会受理信托贷款的相关事宜,信用担保与贷款评审也将同步进行。”
作为信托计划的发起者又是投资人,这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对于记者的这一疑问,周京津解释说:“信托计划的组成要素是知识产权融资链条上的各个环节组成,各方具有各自的利益和诉求,通过市场化行为,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组合,不存在利益冲突。”
据周京津介绍,知识产权评估难和变现难是制约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融资的关键问题,“集合资金信托”通过采用投资人市场评价(即买方定价)并承担担保责任的机制,规避了知识产权评估难的问题。同时,风险投资机构作为资产管理机构具备一定的资产经营和处置能力,再加上中技所本身的交易平台属性,这种组合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有效解决了知识产权变现难的问题。具体来讲,海辉石及富海嘉信既作为投资机构参与融资,又作为有经验的资产评价方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再通过与专业的技术交易机构合作,来共同化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过程中知识产权评估和变现难题。海辉石还为此专门设计了一套完整的评估模型,但这一模型要想取得有关各方的充分认可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海辉石长期专注于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和债权市场,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非上市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和投资,协助企业解决在管理和发行上市中的问题,使企业做强做大,共同创造和实现企业的资本价值。海辉石的投资团队成员具有鲜明的企业经营和管理经验背景,团队核心成员具有20年以上的成功地经营管理企业经历,都曾亲自管理和运作过年销售额超过20亿人民币的IT高科技企业,曾经带领企业从无到有、从一个地方小公司扩展的销售网络遍布全国的集团公司;投资团队不但非常熟悉中国商业经营环境和模式,而且对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都有深刻的体验和理解。”周京津介绍说。
周京津还提到,在技术创新投资领域,目前做的最好的是日本的软银,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站在我们的角度来考察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更偏重于其在将来的可实现价值。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与其说我们是在考察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不如说我们是在考察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能力。”周京津表示。
担保人“富海嘉信”
富海嘉信副总经理段智华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本信托计划为结构化产品,其中中粮信托社会募集的资金将由富海嘉信进行全额担保。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我们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担保公司,而是以第三方担保的形式出现。”
“作为在同行业中第一家参与知识产权信托项目的企业,我们拥有专业的财务、法律咨询顾问团队,同时拥有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包括创业经验,加上与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机构、中技所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团队的紧密联系。这些都是我们得以成功本期信托计划的重要背景因素。”段智华表示。
段智华介绍说:“在整个信托计划中,富海嘉信具体负责与中技所和中粮信托的联络、沟通、协调工作,同时也担负财务与法律上的尽职调查工作。对知识产权无形价值的认可是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因此,意识的提高是最为重要的。有许多最初报名的企业由于对这一新型产品不够了解,信心不足,为此所做的说服工作也消耗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下一步,我们还要做好信托项目的贷后监管、跟踪服务等工作。”
“本期信托计划专一投资和服务于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开创了以股权和知识产权为抵押担保的先河,对知识产权市场化和资本化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虽然目前国内尚无同类产品的竞争,但本着风险最小化、利益最大化的思路,我们将力求推陈出新,为更多的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段智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