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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相互支持,相互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中国这样拥有13亿人口、情况极其复杂的大国建设法治,更需要有自上而下坚强统一的领导,要有统一的意志,坚决果断一体推行。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没有党的领导,中国势必陷十天下大乱;没有依法治国,中华民族难以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支配,党的领导地位也很难得到保障。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关键词:党的领导;依法治国;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的依法治国面临着许多重大的现实问题。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样的背景下,民主依法治国如何适应生产力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如何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的要求?如何适应新问题不断出现的社会治理需要?面对依法治国的艰巨任务和复杂环境,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才能加快推进我国的民主依法治国,为中国人民的自由幸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证,为中国梦的实现奠定厚实制度基础。
一、当前在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关系上存在的错误认识
一是以党代法。依法治国的一条基本要求就是,任何组织和公民,包括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我国宪法和各类法律条文的范围内活动。即具体的依法治国实践活动被党的领导原则所代替;法律法令被党的或行政的命令所取代;法律的制裁被党纪或政纪处罚所代替;党的领导者个人意志、看法、愿望超越法律的权威性。二是以法代党。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领导核心,包括依法治国等一切活动都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这是一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以法代党的主要表现是,以法律实践取代党的领导活动,用法律的权威代替党的领导的权威性。对此,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予以足够的认识,否则,就会使我们的依法治国实践失去自身的特色而走入歧途,这就决定了在依法治国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决克服以法代党的错误行为,时刻防止脱离党的领导讲法治现象的出现。
二、加强和改善党与依法治国内在逻辑
第一,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在价值取向和目标指向上是一致的。党领导的目标就是为了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法治是治国利器,法治是实现长治久安的土具和手段,依法治国是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
第二,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在内容和过程上是统一的,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一方面,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我国法律本身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法律是由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加以明确的执政党的政策,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和基础。另一方面,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同时一要求一切政党和个人都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党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党自己也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三、加强和改善党与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政治保障
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保证以人民之法治理国家的重要政治保障。在当代世界,有不少国家都自称是法治国家。但法是有阶级性的,同样讲法治,既可能是主要体现有产者一利益和其他少数特权者一利益的法治,也可能是体现土农大众利益的法治。中国共产党讲的依法治国,不仅是在一般意义上讲法治,而且更是在特殊意义上讲法治,即我们讲的法治,是以反映土农大众愿望和利益的“人民之法”而不是反映少数特权利益的精英之法治理国家。在当代中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稳步推进法治进程,才能保证以人民之法治理国家的理想变为现实,如果放弃共产党的领导,崛起的代表剥削阶级利益的政党,将发动宪法政变、法律政变,以精英之法,取代人民之法,人民当家作主将变为特权者一作主。
其次,坚持党的领导将为依法治国创造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政治环境。改革开放以来,党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执政成就,赢得了绝大多数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但也有一些国内外敌对势力,不愿看到和承认这些。他们极力抹黑中国共产党,试图颠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在中国搞多党制和三权分立那一套。如果中国真的走向这条道路,将成为一盘散沙,陷入社会动荡,甚至内战和分裂,依法治国的社会政治环境将不复存在,社会将长期处十无政府状态,依法治国将化为泡影。这不是危言耸听,不少实行西式民主制的亚非拉国家己上演过和正在上演着无政府主义泛滥、社会动荡和法治缺失的悲剧,在这些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权等基本人权随时一都可能受到不法侵害,却无法讨回公道。
(二)坚持依法治国是加强党的领导的法治保障
依法治国即用法治的方式治理国家,法治代表着现代政治文明的进步趋势,相对十人治、德治和其他随意性较强或柔性的治理规则,“法治”规则更能体现集体理性,且具有强制力、透明性、稳定性、可预期性和普遍的约束力,法治治理方式更有利十实现党决策的科学化、规范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公民的權利和义务、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安定有序,防止党的执政使命在部分党的领导干部手中被异化,为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首先,党领导人民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夺取了政权,用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党的执政地位明确下来,是对坚持党的领导的最为重要的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指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意味着任何人、任何组织企图推翻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活动,都是违宪的,是不会被允许的。
其次,人大和政府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宪法和其他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各权力主体的权力关系、权力运行规则都进行了明确规范,这对十保证各权力主体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公共权力,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党完成执政使命,十分重要。
参考文献:
[1] 马长山.社会转型与法治根基的构筑[J]. 浙江社会科学. 2013(04)
[2] 马长山.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契约法律观及其宪政意义[J]. 学习与探索. 2013(04)
[3] 孙正甲.谈政府廉政建设中的反腐败责任制度[J].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13(04)
关键词:党的领导;依法治国;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的依法治国面临着许多重大的现实问题。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样的背景下,民主依法治国如何适应生产力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如何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的要求?如何适应新问题不断出现的社会治理需要?面对依法治国的艰巨任务和复杂环境,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才能加快推进我国的民主依法治国,为中国人民的自由幸福提供坚实的法治保证,为中国梦的实现奠定厚实制度基础。
一、当前在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关系上存在的错误认识
一是以党代法。依法治国的一条基本要求就是,任何组织和公民,包括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我国宪法和各类法律条文的范围内活动。即具体的依法治国实践活动被党的领导原则所代替;法律法令被党的或行政的命令所取代;法律的制裁被党纪或政纪处罚所代替;党的领导者个人意志、看法、愿望超越法律的权威性。二是以法代党。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领导核心,包括依法治国等一切活动都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这是一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以法代党的主要表现是,以法律实践取代党的领导活动,用法律的权威代替党的领导的权威性。对此,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予以足够的认识,否则,就会使我们的依法治国实践失去自身的特色而走入歧途,这就决定了在依法治国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决克服以法代党的错误行为,时刻防止脱离党的领导讲法治现象的出现。
二、加强和改善党与依法治国内在逻辑
第一,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在价值取向和目标指向上是一致的。党领导的目标就是为了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法治是治国利器,法治是实现长治久安的土具和手段,依法治国是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
第二,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在内容和过程上是统一的,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一方面,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我国法律本身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法律是由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加以明确的执政党的政策,党的政策是法律的灵魂和基础。另一方面,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同时一要求一切政党和个人都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党要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党自己也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三、加强和改善党与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政治保障
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保证以人民之法治理国家的重要政治保障。在当代世界,有不少国家都自称是法治国家。但法是有阶级性的,同样讲法治,既可能是主要体现有产者一利益和其他少数特权者一利益的法治,也可能是体现土农大众利益的法治。中国共产党讲的依法治国,不仅是在一般意义上讲法治,而且更是在特殊意义上讲法治,即我们讲的法治,是以反映土农大众愿望和利益的“人民之法”而不是反映少数特权利益的精英之法治理国家。在当代中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稳步推进法治进程,才能保证以人民之法治理国家的理想变为现实,如果放弃共产党的领导,崛起的代表剥削阶级利益的政党,将发动宪法政变、法律政变,以精英之法,取代人民之法,人民当家作主将变为特权者一作主。
其次,坚持党的领导将为依法治国创造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政治环境。改革开放以来,党通过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执政成就,赢得了绝大多数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但也有一些国内外敌对势力,不愿看到和承认这些。他们极力抹黑中国共产党,试图颠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在中国搞多党制和三权分立那一套。如果中国真的走向这条道路,将成为一盘散沙,陷入社会动荡,甚至内战和分裂,依法治国的社会政治环境将不复存在,社会将长期处十无政府状态,依法治国将化为泡影。这不是危言耸听,不少实行西式民主制的亚非拉国家己上演过和正在上演着无政府主义泛滥、社会动荡和法治缺失的悲剧,在这些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权等基本人权随时一都可能受到不法侵害,却无法讨回公道。
(二)坚持依法治国是加强党的领导的法治保障
依法治国即用法治的方式治理国家,法治代表着现代政治文明的进步趋势,相对十人治、德治和其他随意性较强或柔性的治理规则,“法治”规则更能体现集体理性,且具有强制力、透明性、稳定性、可预期性和普遍的约束力,法治治理方式更有利十实现党决策的科学化、规范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公民的權利和义务、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安定有序,防止党的执政使命在部分党的领导干部手中被异化,为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首先,党领导人民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夺取了政权,用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党的执政地位明确下来,是对坚持党的领导的最为重要的法治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指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意味着任何人、任何组织企图推翻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活动,都是违宪的,是不会被允许的。
其次,人大和政府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宪法和其他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各权力主体的权力关系、权力运行规则都进行了明确规范,这对十保证各权力主体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公共权力,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党完成执政使命,十分重要。
参考文献:
[1] 马长山.社会转型与法治根基的构筑[J]. 浙江社会科学. 2013(04)
[2] 马长山.马克思恩格斯的民主契约法律观及其宪政意义[J]. 学习与探索. 2013(04)
[3] 孙正甲.谈政府廉政建设中的反腐败责任制度[J].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 2013(04)